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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步步精心4)行行出状元(出书版) 作者:席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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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的指甲缝不黑啊……」瞄到小云的手指,这才发现她指甲缝一点也不黑,心中好惊讶。「只是指甲缝黑啊,这一点点脏怎么会生病?」觉得眼睛有点痒,抬起手指就要揉。

  「别揉!你这样就会生病。你手刚抓了虫子,这会儿去揉眼珠子,虫子卵就会跑进你的眼睛里,然后等蝨子长大了就咬你眼睛,你会瞎掉。」小云一本正经地说着。

  「你乱说!」小芳嘴上说不信,却不敢真去揉眼睛了,偷偷放下手,在衣服上搓啊搓的,像是要把手指缝里可能存在的蝨子卵给搓在衣服上。

  「我才没乱说。村北那个刘瞎子一身蝨子,一年洗不到两次澡,要不是蝨子吃坏了他的眼,怎么会瞎?」

  小芳被这个有力的证据吓住了,呐呐道:

  「那、那是真的吗?可、可咱小归村谁没长蝨子啊?整个冬天冷不死人就万幸了,谁会去洗澡的啊?几个月不洗澡很正常啊,也没见其他人瞎掉。」

  「信不信随你啦。」

  「也不是不信啦,只是……我可不要剃光头……只有男孩儿才剃光头的。你看看你,虽然长相随了你娘,但你这双浓眉,听说就跟你爹一样,像男孩儿似的’头发剃光了,谁看得出来你是女孩儿啊?你不就是不想要被那些臭男孩儿围着笑说是假男孩,才躲在家里的吗?」

  小云再度撇撇嘴,闷声道:

  「我忙着呢,才不是怕被人笑光头而不敢出门。」不想谈这个让她不开心的事,小云又说回原先的话题:「反正我娘说的,不想生病就要把手洗乾净。你等会把指甲抠干净后,再舀瓢水洗手吧。」

  「这怎么好,你家水缸都见底了,还这样浪费。」小芳虽然有点心动,还是觉得应当规劝小云要节约。她家不缺水,可也不敢这样随意用水啊,毕竟水源离她家太远了,又是山坡路,挑水可是件苦差事。

  「反正现在田里又没事儿忙,就多挑几趟水又怎么了。你要是不想生病,就把手洗乾净就是了。」虽然小云家比小芳家还穷,但她可大气多了。

  小云虽然不觉得她们这样穷得要命的人家还有什么需要计较干净不乾净这样的小事,但若是当真因为不干净而生病,那可严重了。整个小归村就算是最有钱的村长家,也没有富裕到允许生病的程度。

  谁家不是生了小病,随便熬个药草姜汤喝下,睡一觉就算了事;若是生了大病,就等死吧。整个永定县根本没个正经医药郎中,偶尔在春夏之际,天气不太冷时会有走方郎中路过,那也不顶事啊,别说走方郎中开的药不一定管用,光说一个人要生病难不成还憋得住?等着看节气冷暖以及郎中正好游方到此才敢一口气把病生完?

  「就算不是怕费水,这样老是洗手的,也挺麻烦的啊。」小芳咕哝着,看双手指甲缝里的黑垢都抠掉了,才走到水缸边舀了一小瓢水小心翼翼地洗着,不让任何一滴水浪费掉。

  「有钱的老爷夫人们就算平常不生病,也有一百帖好药在一边等着。我们有什么?连一床可以过冬的厚棉被都没有。你只要想到我们这样的人要是生了病,就只能等死,便不会觉得麻烦了。」小云很大人样地说着道理。

  为了不生病,小云这一点很听她娘的话,随时让自己双手保持干净。尤其在吃食物时,不管双手有没有脏,总得再洗一次手——这也是她们母女俩总要每天去挑好几桶水的原因;虽然别人并不清楚,但小云知道她们母女俩每天用掉的水,抵得上小芳家一家五口三四天的用度……

  小芳将洗好的手往身上抹干,蹲到小云身边,一脸梦幻地以两只手掌撑着脸道:

  「小云,你说,那些有钱的大老爷大夫人们,他们除了有一堆好药可以随时治病之外,是不是有好大的屋子、好暖的床被,而且屋子不会漏水,衣服上没一个补钉?还有,他们家的饭桌上,大鱼大肉是不是都摆满了桌,多得吃不完?」

  「那是当然的啊。」小云总是一副很有见识的样子。

  「真好啊……」小芳拉了拉小云。「小云,你想,他们穿旧了的衣服、他们吃不完的大鱼大肉,会不会就赏给下人啊?」

  「如果真的很有钱的人,大抵是会吧。人家有钱人当然天天穿新衣,餐桌上永远摆好新做的大鱼大肉,上一顿吃不完的,若不是倒掉了,就是赏下人吃啦。要是像我们这样一块过年买的咸肉吃到元宵去,不就太掉身分了吗?人家可是有钱人呢。」

  小芳点头如捣蒜,连吞了好几口口水才有办法说话。

  「就是就是!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大丰村村长的儿子娶媳妇,不是特地花大钱跑到县城去请了『喜庆班』来唱大戏吗?里面演的老爷夫人就是这样过日子的!大戏都这样演了,就一定不是骗人的!」激动说完后,幽幽地叹了口气:「有钱人真好啊……」

  「我会变成有钱人的。」小云始终淡定,没有被小芳激动的情绪给感染。

  小芳当然不信。村里哪个男孩儿没这样大声宣誓过要当有钱人的?可大家其实也都知道,能平安长大不饿死,就很万幸了。不过,就算不信,小芳也很尊重人家有作梦的自由。就像她,成日梦想着可以吃一顿香喷喷的饱饭,有大鱼大肉那种的;虽然几乎不可能实现,但作作梦又不用花钱不是?

  「小云,我……想吃饱饭。我想去有钱人家做事,吃老爷夫人每顿吃不完赏给下人的那些大鱼大肉。我想着,那一定很好吃很好吃……」小芳悄声在小云耳边说着自己的梦想。

  「你想给人家当佣人?你会什么?」

  「我会的可多了!我会升火煮饭,我会种田,我会挑水,我还会补衣服——」

  「这种事,有谁不会吗?」

  「大老爷们买佣工,不就是要我们做这些粗活吗?」

  「大家都会做的事,凭什么人家要挑你?」小云看小芳还是一头雾水,只好说得更清楚些:「除了原本就会的,你还得比别人会一些不一样的。谁不想到大户人家吃大鱼大肉?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想啊?每年冬天我们这四个村子里有多少孩儿被领去县城里周牙婆家给挑拣,咱小归村被退回来的人可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芳回想了一下,发现小云说的还真没错。周牙婆就差没直接放话说再也不肯收小归村的孩儿了——没胆说直白话,就怕村长领着凶悍村民们打上门去讨说法,她再悍也惹不起一群不要命的刁民。

  「小云,周牙婆为什么不肯要咱们村这些小孩儿?我们明明很能吃苦的,比其它三个村的都能吃苦。」

  小云耸耸肩。

  「可能是打一照面就让人觉得太能吃了,卖身钱才几百个大钱,结果带回一个能吃的,一顿就吃掉人家几十个大钱,人家算算,觉得真赔,就不肯要了。」

  「会去卖身当奴才的孩儿谁家不穷?都饿疯啦,看到吃的,谁不拚命吃啊!怎么我们小归村就给嫌弃了?」小芳觉得身为小归村人的自尊心被伤害了,嘴巴一嘟,眼睛一眯,小归村惯有的凶狠气势隐隐散发了出来。

  小云摆摆手,说道:

  「你横给谁看啊?你就想,咱村的王香花,如果在相亲时没装一下乖巧温顺,她能顺利嫁到大丰村去?」

  「咱说周牙婆的,你绕到王香花这边做啥?」小芳想起那个小归村有名的悍女,如今已是大丰村最吓人的凶婆娘。也不知道该为自己将来更难嫁出去而担心,还是要自豪小归村的人走遍天下都只有欺负人的份儿,不会给人欺负去。

  「小芳,如果王香花在相亲时就把她凶悍的一面给大丰村的赵家人看到,那赵家是不会让她进门的。同样的,周牙婆挑人进大户人家当佣工,当然希望挑到那种做得多、吃得少、胆小听话没主见的人。但我们小归村的人虽然做得不比人少,但怎么可能吃得少?怎么可能胆小没主见?」事实上,只要有吃的在眼前,小归村的人一定扑上去争抢,务必尽最大的能力圈最多的粮食,然后全塞进肚子里,不择手段。

  听小云这样一说,小芳很快就理解了,一只手掌重重地拍着大腿,很是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他们会装,便被周牙婆挑去大户人家享福啦!而我们不会装的,一踏进周牙婆的院子,就给打发回家了。」

  小云扯了扯嘴角,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想了想,又觉得小芳这样的理解也不算错,就不说了。

  「小云,有你的提醒,明年春我到周牙婆家给挑时,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小云,如果我被挑上了,过起了好日子,我不会忘记你的!」小芳觉得她的梦想已经不那么遥不可及了。

  「那我谢谢你啦。」小云扯唇笑了下。

  「你别不信!只要我能进入有钱人家做事,就一定会出头。到时我在主家面前说得上话了,就会提拔你一把,让你也进去吃大鱼大肉,每天吃得饱饱的——哎唷!」小芳说得激动,不小心踢到她带来的水桶,痛得抱着右脚脚趾满屋子蹦蹦跳,最后因为听到她家阿娘从家门口远远吼过来的叫唤声,连忙水桶一提,对小云告别,跑回家去了。

  小云看着小芳一拐一拐地跑回家,很快便不见人影,这才低下头,树枝仍然抓在右手上,就算与小芳闲谈老半天,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顿过。

  黄土夯成的地板上,一笔一划刻着工整的字——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雨杏花红。

  没有小芳的打扰,她终于写完今天阿娘交代她完成的进度——

  女子眉纤额下现一弯新月;男儿气壮胸中吐万丈长虹。

  将树枝搁到一边,小云瞪着最后写的那两句,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特别浓黑的眉毛。眉纤与一弯新月有啥关系?男儿吐万丈长虹又是什么?难不成是那个男儿偷吃了天上的彩虹,被老天爷索讨,所以只好吐出来还回去,是吗?

  「要是我,吃下肚的东西,定然是不还的。」点头。「就算是老天来要,也不还。」鄙视地瞪着最后那一句,觉得自己比男儿强多了。

 

  秋末冬初,天近黄昏,风声如啸,寒意袭人。

  一群小归村的村童们站成一排直线,与大树村的那一群村童们隔着一条小溪、一座桥,对峙。

  小归村如今的孩子王是十岁的王大成,在一群孩子们里,他年纪最大、块头最壮,身分最高(村长是他堂叔祖),但凡孩童们有任何与周边村子交涉(其实是打架〕事宜,领头的人就一定是王大成。

  「王大成,你们今天不许过来!」堵在桥那边的大树村孩子王洪声叫着。

  「你说不许就不许吗?我们小归村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谁会像你们一样喜欢欺负人啊!我们大树村的人最讲道理了!要知道,我们大树村可是四个村子里唯一出过秀才的呢!大家虽然同样是在土地里刨食的,但我们可不一样,我们有书香,我们有身分,我们这叫、这叫……」得意洋洋想炫耀,却卡在想不起那背了好久的文词儿该怎么说,大树村的孩子王非常不幸地结巴了,满身的气势眼看就要泄了个精光。

  幸好,每一个霸王头子身边定然会随伺一名机灵的狗腿子,就见他身后一个瘦竹竿似的小男孩躬身走上前,小声道:

  「咱这叫耕读世家。」

  「对!就叫耕读世家!我们大树村独一份的!这方圆百里,也就咱大树村出过秀才,我们可是有身分的人呢!」

  「屁的世家!秀才有什么了不起?我们小归村早晚也会有秀才!不只秀才,还会有、会有——反正就是会有很厉害的才就是了,比秀才更厉害的那种才!」

  身为同样不学无术、胸无点墨、一双拳头横着走的孩子王,王大成有心要吹牛一下自己村子里也有厉害的读书人,却同样苦于一时想不起比秀才更厉害的读书人叫什么,想了老半天,也只好那样说了。

  「哈哈哈!王大成,你好笨,秀才再上去已经不是什么才了!人家那叫状元啦!」大树村的孩子王突然觉得自己比王大成厉害多了,至少他还知道有状元这个名词,而王大成却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知道叫状元有什么了不起?考得到才厉害!反正我们小归村一定是四个村子里第一个考到状元的啦!」看着桥那头叉腰仰头哈哈大笑到差点就要仰倒在地的笨蛋,王大成一边吹牛嚷叫,一边朝身边几个伙伴暗中下了指令。

  虽然吵架很重要,但那却不是他们今天的重点。架随时可以吵,可今天黄昏的重要任务却是一点也耽搁不得的。

  「哈哈哈!王大成,你们小归村几百口人,学文识字的就没几个,还想出状元呢!先出个秀才再说吧,哈哈哈!想考到秀才,你们小归村再等一百年吧,哈哈哈——啊!你们做什么?!快挡住!快挡住!别让他们冲过桥来!快把他们轰回去!」原本号召着一群村童放声大笑的大树村孩子王,在发现情况不妙之时,小归村的人已经冲过桥来,将挡在桥口那两个也忙着笑的壮童给撞翻在地,大树村的防御瞬间失守。

  摆好的阵势当下被小归村的人给冲散,只能徒劳地胡乱抵挡,反正能挡一个是一个,万不允许小归村这些凶悍的恶童往村北的方向冲去。

  「快挡住!把人挡住!快啊!」

  「小归村的,咱冲!」王大成高声一呼,领头狂奔,目标明确——大树村北方的坟场地。「土蛋,你们跑慢的拉人,把人扯住!」

  「得令!」

  叫土蛋的那个尖声领令完,扑身抱住一个大块头的双腿,就这样死抱着不放开,将人给锁倒在地;其他几个瘦小的跟着照做,将大树村的村童给扯下了七八个,致使大树村的战斗力一下子给灭去了一半,剩下的也就不足为虑了,好收拾得紧。

 

  桥的那边正在上演怎样惊心动魄、轰轰烈烈的村战,身为小归村的两名小村姑们其实并不在意,也不加入。事实上,她们躲得很好,早在两个村的村童立于桥的两边对峙之前,她们早早便从溪的下游浅水处,忍着溪水冻寒,涉水而过,比那些人早一步来到大树村的村北处等着。

  大树村虽然不是四个村里最富有的村庄,但也算过得不错了,至少他们尚有余钱开学馆充文气,还不时幻想着村里再出一名秀才来。

  大树村在二十三年前出过一名秀才,那名秀才的终身目标当然是考举人,然后考进士,当大官什么的;这同时也是大树村民的期望。那名整天只会读书,除了读书之外什么也不会的秀才,应村长之邀,在村里开了间私学,每日拨出一点时间教授村里的孩子们识字,束修就由村里供给,保他一家温饱。

  虽然没教授什么足以应考的高深学问,就基本地教会写自己姓名;学得好些的,再多教些算数以及常用文字。光这样,也够整个大树村摆起「读书人」的高贵架子啦。处在一群文盲里,能够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就是高人一等的人上人——大树村的村民就是这样自我感觉良好的。

  自认很有文人风骨的大树村人,自然非常重视礼法;而他们对所谓的礼法认知,来源有三:从城里听人闲扯而来、从戏文里听来,以及,从曾经去县城考秀才、去郡城考过贡生(失利〕、去州城考过举人(当然没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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