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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开出现象学之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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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吃、“这个”等等。这些概念以语言的形式固定在他头脑里,具有一定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因此他这时的心理与动物的心理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但他的这些概念还只是有限的对象概念,它们仍然是由具体事物各种不同性质和方面抽象出来的共相,还不是一切事物总体的共相,因为还缺乏把它们整合成一个知识总体的能动力量。在这里,他的“自我”也只是这些有限对象当中的一个,他还只会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
    此外,这种对象意识以及与之紧相伴随的语言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12】。正是这一特点,不但使对象意识在自己的概念形式与其所反映的个别直观对象的内容之间作出一种区别,从而高出于动物的直观表象而成为意识,同时也使语言这种“现实的意识”本身脱离个别对象的狭隘性而具有“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13】的社会普遍性,从而成为社会交往的工具。意识是依赖语言而固定下来、形成起来的,而语言则是人所意识到的他自己的“类”的标记。在原始人那里,虽然氏族和部落实际上一般是在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但真正使他们成为一个牢固集体的却是他们特有的语言和自然宗教观念(如图腾)【14,一个熟悉了他们的语言和宗教观念的外邦人很容易进入他们的社会,被收为养子。同样,在现代儿童那里,之所以要用语言来表达抽象的概念正是为了进行越来越普遍的交往,而且他之所以使用某种一定的语言或方言,则正说明他在说话时意识到他的一定的社会环境、他的语言交往的对象,即他周围的别的人。然而,原始人和儿童尽管通过自己的语言、概念而意识到自己的“类”,却仍然没有把作为“类”的对象与其他种种对象区别开来,反而通过一种不由自主的“拟人作用”而把一切对象都看作是自己的“同类:原始人把自然界的力量看作某种意志的力量,儿童则和一切动物、花草、玩偶“对话”。这还不是纯粹的“类意识”。虽然原始人开始意识到了
类,最初却仍然采取了“畜群意识”【15】的形式。
    勿庸讳言,对象意识作为概念的抽象性、普遍性和作为语言的社会普遍性,正是“‘类意识”以及纯粹意义上的自我意识的基础,因为类意识和自我意识都是在对象意识基础上的进一步抽象,其中类意识既可以看作最高级的对象意识(统摄一切对象的对象——社会,或集体),也可以看作最基本的普遍自我意识(“我们”)。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同意黑格尔把“感性确定性”、事物的概念和规律的概念(即全部对象意识)都看作“自我意
识”的.“潜在阶段”的观点。虽然我们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把对象意识看作比自我意识更基本的意识(这是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但我们同时又可以在辩证的意义上把对象意识看作
与自我意识本质上不可分的意识。事实上,不仅对象意识可以看作一种最初的、感性形式下
的自我意识,而且纯粹的、普遍的自我意识也可以看作一种最高的对象意识,它是人把自己
的精神、理性当作一个能动的对象来看待的那种意识,而这正是普遍性自我意识的本义。不
把自己看作对象,就还没有意识到自身。从康德开始的把自我意识当作一个非对象的“纯粹
活动”的唯心主义观点,实际上是人类哲学思维尚未真正意识到自身的表现。
    在这里,唯物主义的发生认识论与辩证法是完全不矛盾的。人类整个意识、的发展在其最初的原始阶段以对象意识其为主要的特色,而在后来便日益以普遍的自我意识为其主要的特色了。这一过程既不排除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相互之间本质上的依赖关系(自我意识是把自我当对象看待的意识,对象意识是把对象当自我看待的意识),也不否认意识发展过程中的质的飞跃。一旦普遍的自我意识以纯粹的形式在人的头脑中产生,人的认识能力和整个心理就发生了一种根本性的质变,同时也使人的实践活动发生了一个质变。人从此具有了统一的而不是散漫的思维活动和意识活动,有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开始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认识对象和实践对象。在认识上,他由被动地接受具体事物、然后是经验地每一次从诸多个别事物上升到一般共相的认识程序,进化到居高临下地把个别事物把握在概念体系中,把握在 “我”对它们的能动的考察研究活动中。而这一步是从人类产生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时起才开始达到的,  “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16】。此外,在实践上,他从此日益摆脱对某些特定环境、特定对象的盲目依赖,开始了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能动的飞跃。
    这种能动的、普遍的自我意识在历史上究竟是怎样产生的?这个困扰着唯心主义哲学百思而不得其解的问题也由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顺利地解决了。或者可以更准确地说,正是这个问题的现实的解决,成了马克思迈向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步。  
    马克思认为,只有人的社会生产实践,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7】。事实上:不管是在展开了的还是在潜在的形式之下,人的普遍性的自我意识只有当人们结合在一个共同的社会统一体中进行劳动生产时,才能产生和形成起来。有一点是大家必须注意的,即人类社会的集结不是靠本能欲望的驱动,而是靠社会性的劳动,而劳动的社会性首先是来自于作为人的器官的延长的劳动工具的普遍性,人的手只能由他自己使用,而人所手制的工具,作为人的外在的手,作为人化了的第一个自然对象,就可供人类使用。由使用工具这种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或人化了的自然本质而制造出来的一切劳动产品,也都具有如同工具一样的普遍性,这些产品以对象的形式凝聚着、反映着人自身的普遍性本质,因而通过这些客观对象的媒介,通过在劳动中使用这些媒介的社会性协作,通过共同制造和享受劳动产品,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本质力量,认识到了他自己的自我,而正由于这个自我是他在别人身上认识到的,因此他也就认识到了别人的本质力量,认识到另一个自我;所以,他认识到的这个自我就是一个普遍的自我,是社会性的人或人的社会性(“类”)。由此可见,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产品(包括工具)是实现人们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媒介。一方面,人们正是为了获得劳动产品以维持自己的物质生存而维系于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中,另一方面,人又将自己的普遍性本质对象化于自己的劳动产品之上,这个产品不仅是个人的产品,同时也是社会的产品,它成为维系和组织人类社会生活的粘合剂。由这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即人与人的物质关系、劳动关系出发,才产生了整个生动具体的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包括在自我意识的历史行程中成长起来的人类精神世界的发展。
    在这样一种理解之下,人类普遍自我意识产生的根源最终被归结为劳动,而“人的本质是自我意识”这一陈旧的唯心主义命题就被改造、归结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命题了。这就是马克思下述观点的最深刻的含义:  “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1)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2)在你享
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既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
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结合的物品。(3)对你来说,我是你与类
之间的中介人,你自己意识到和感觉到我是你自己本质的补充,是你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4)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18】
    自我意识来自于人与人的普遍关系,即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建立在劳动的社会性之上;劳动的社会性最终决定着“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社会性的劳动是人的本质中的本质。随着人的本质问题的科学的解决,  “自我意识之谜”也就得到了完满的解答。

人的本质力量与移情 

    一般人对移情现象这一事实并不完全否认,但对这个现象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进行具体研究的工作却至今还无人来做。长期以来在人们头脑中“移情说”与李普斯等人的唯心史观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致于一提到“移情说”几乎就把它看成“唯心主义”的代名词。我们这里所提到的“移情”,与过去的移情说根本不同。在我们看来,移情作用是现实人类的社会本质力量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并且在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中有其深刻的基础,而又反过来维系和作用于人类物质生产劳动。这样,移情现象便能得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把人的“族类本质”规定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印生产劳动,以此和动物的无意识的生命活动相区别。在这个规定中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环节:“意识”和“生命活动”。当然,由于从动物到人也有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渡阶段,从唯物主义来看,意识归根到底是在人的现实的生产劳劝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意识是人的劳动在人精神上所造成的第一。件成品,但只有当意识产生以后,人的劳动才真正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因此,意识是由劳动产生而又构成劳动本身一个环节的东西。
    一切意识都包含着“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两个基本因素。对象意识又是自我意识的基础,因为自我意识无非是把自我当作一个对象来看待的意识。意识(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产生带来了一系列具有巨大意义的精神成果:
    一、意识使动物也有的对客观外界的直观的表象上升到了人的“概念”。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本身就是最抽象的一种表象,它摆脱了具体的外界直观形象,而具有想象、联想、幻想的成份。列宁认为,人的认识“是复杂的、二重化的、曲折的、有可能使幻想脱离生活的活动”“即使在最简单的概括中,在最基本的一般观念(一般‘桌子,)中,都有一定成分的幻想。”(《哲学笔记》第421页)的确,在最简单的概念如“桌子”中,就已包含了这样的幻想:一般的“桌子”被看作脱离具体桌子的一个单独的“对象”,它借助于语词似乎获得了自己独立的实体性存在。这种错觉来源于“对象意识”本身的普遍性:任何事物无论是感性还是共相,在作为与“自我”不同的“对象”而被意识到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因此很容易把“一般桌子”和“具体桌子”分离开,就象把一张桌子和另一张桌子分离开一样。但是人的认识正是依赖这种幻想的因素,依赖认识的“二重化”,才得以建立起真正的科学理论体系。因此,意识尽管有产生错觉的可能性,但它发展出了思维、理性和科学。
    二、意识使动物也具有的对自己生存必需的物质对象的“欲望”上升到了人的有目的的“意志”。“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译本第50页)人的生产的结果通过意识的想象和幻想能力以目的的形式预先存在于人的头脑中,因此他可以摆脱外界偶然性的支配,以自己的目的来支配自己的行为(有意的行为),从而表现出坚持不懈的自由意志、毅力和决心。他因此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和别的人“负责”,在对目的的选择上与别人和整个人类的目的发生一种是否“应当”的社会性关系。因此,意识也发展出价值观念、善和道德。
    三、意识使动物也具有的对外界环境的盲目的情绪上升到了有对象的“情感”。情绪只是主观内向的。当人们说“我高兴”、“我优郁”、“我开朗”时,这种情绪不一定指向某个特定的对象;反之,当人们说“我爱”、“我同情”、“我憎恨”时,则一定是指向一个对象。这就是情绪和情感的区别。这种区别,若没有意识把自我和对象区别开来,没有联想和想象能力,是不可能的。情感是“有对象的情绪”,也就是“社会化的情绪”,因为情感的对象既是自我的对象,也是对象化了的自我,即是说,这对象必须是(或被看作)和我一样有感情的人(尽管这对象的感情不一定和我的感情相符)。例如对自然灾害或一个疯子造成的损害,人们生不出 “憎恨”的感情。因此,感情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对别人的态度的“动力定型”,它必须假定其对象也有感情(也是人) 为前提,因此,情感本身必须预先假定是“可移”的。正因为情感是指向一个确定的对象的,而这个对象,由于共同的社会生活条件的影响,又被人们看作一些确定的情感的表征,以一种人所共见的人化的形式呈现在不同人的观念中,因此情感在其自身的规定性  (“有对象”)中便包含着可以移情的媒介。,也就是说:情感本质上是要传达的,也是本质上可以传达的。把“有对象的情感”变成“对象化的情感”是情感传达的准备,这“对象化的情感”就是美,把这种情感现实地对象化,是情感传达的过程,这就是艺术,由对象的媒介作用而重新感受,体验到那对象化了的感情,是情感传达的完成,这就是美感。而整个移情过程就是审美。
    正因为人通过对象意识把握到“任何物种的尺度”,又通过自我意识把握到自身“内在固有的尺度”,这就使人能按照自己情感的尺度来衡量对象,并按照情感对象化或情感传达的规律(即“美的规律”)来生产,在满足自己的物质要求的同时满足自己的精神要求。可见,意识也使人发展出美,美的规律,美感和艺术。
    不言而喻,意识并不是独自产生出了真、美、善,意识本身是劳动的产物。真、善、美是在漫长的生产劳动过程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从意识中产生出来,分化出来,明晰起来的。我们这里想着重探讨的是审美—移情的过程。
    人的感情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过程。即使有感情的人,他的这个感情如果得不到外物形象的支持,从而被具象化、对象化,固定地体现在某个事物的表象之上,那么对他自己来说这仍然只是一种下意识的情绪,而不是社会性的感情。感情的对象化正是感情的社会性的表现,感情的社会性要求感情是可以传达的族类的感情,普遍的感情;而只有借助于现实可感的对象的形象,无形的感情才能通过人所共有的感官在人们之间传达,人也才能把自身本质力量的这一方面作为一个“可观照的因而也是无可置辩的力量”(马克思语)来对待,从而能调节和统一感情,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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