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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曼倩天涯 - 色已成空-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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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叹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 
  亦真亦幻,难取舍。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世间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冲,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此情无奈天分付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刹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好朋友,都是原来五中的,不过不在快班。其中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因而大家一起私语调笑的时候,便常常涉及爱情这个话题。李碧荷曾经向她们隐约透漏过自己的心事,也曾悄悄把孟繁星指给她们看。两个人都鼓励她主动一点,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出于一向的拘谨和矜持,李碧荷选择了一种非常婉转的表达方式。因为和傅青纶来自同一所初中,较为熟悉一些,她屡屡去找傅青纶商讨问题。这时候,和傅青纶同桌的孟繁星大多都会注意倾听。虽然不敢直视他,她的眼角余光,却在在处处,有他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使自己已经明白了,但因为孟繁星神色中还有困惑,她也会借故和傅青纶多讨论一会儿,直到孟繁星恍然大悟。能对心爱的人有所助益,即使是用这样一种煞费苦心的方式,她的心里,也还是甜甜的。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接触,尤其是,随着班里同学们彼此熟识起来,她发现孟繁星在女生面前,也并非总是羞涩,和附近的唐馨林之若等人,甚至还有说有笑。她渴望能走进他的视野,他的生活,能坦然而亲密地,和他交谈。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亲密,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做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无处下手。尤其是傅青纶和唐馨好了以后,这唯一的接近他们那个小圈子的途径,似乎也被切断了。虽然一起登过山,劳过动,还分在一个学雷锋小组,可是,她始终无法让那个男孩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明白,自己不像唐馨,自然而然会得到异性的关注和仰慕。甚至还不如林之若,因为有着男孩子漫不在乎的作派,在男生群里,反而比在女生中更容易得到认同,更舒服自在。 
  而她,只能遥遥注目,默默渴望。 
  有时候,李碧荷实在遏制不住心底的悸动,便偷偷地在纸上,画孟繁星的像。他投篮的动作,他走路的姿态,他思索的表情,他微笑的样子,一张又一张。她不敢带回家,更不敢留在学校,只好每画完一张,端详欣赏过无数遍之后,撕成碎片。 
  那些碎片,她装在一个精致的空饼干盒里,小心放在自己的床下。 
  多么悲哀而又甜蜜的秘密!青春的心事,只能以这样一种破碎的方式,来保存和纪念。 
  也有狂喜的瞬间。比如高一篮球赛时,她因为个子比较高,被林之若强行拖上场,出了糗,回到座位上之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当鸵鸟,不去听后面男生们的嘲笑。忽然,孟繁星温和的声音响起,制止了程辉等人,转移了话题。那一刻,她的一颗心,突然轻盈起来,仿佛一根小小的羽毛,被春风托起,飞啊飞啊,好久都不能落地。 
  高二上学期,学校要求快班派出两名代表,到其他班座谈,交流学习经验。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这却是一件很出风头的差事。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召开临时班会,让大家提名投票。李碧荷觉得这纯粹是走形式。毫无疑问,能作代表的,自然是学习最好的两个人。因而,她自顾看书做题,根本就没抬头。可是,继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之后,她震惊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是那个让她魂牵梦绕心动神摇的声音。她脸热烘烘的,益发把头低下去,耳朵里反反复复地回响着那个清朗的声音。后面的讨论,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班会的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在林之若,傅青纶和高夏三位主要班干部的一致赞同和强烈推荐下,她和李凯被选出来,极其风光地到各班做了一次巡回演讲。 
  从普通班同学专注的目光和敬佩的神情中,她不仅找回了以前的自信,还生发了新的希望。 
  那个男孩,这样子对她,难道全无原因么? 
  也许,当春风唤醒大地,大地也温暖了春风; 
  也许,当露珠催开蓓蕾,蓓蕾也感动了露珠。 
  也许,当琴键被按响,那旋律同样激荡着演奏者的心房; 
  也许,当画卷被展开,那色彩同样牵动着观赏者的目光。 
  也许,也许,自己的一片痴情,终究还是激起了回响。 
  她鼓起勇气,向孟繁星借了一本诗集。书本里,他留下的每一处折痕,每一个字迹,她都看了又看,仿佛里面带着他的气息,无比的亲切和珍贵。她留下了那本书,另买了一本,踌躇良久,最后,在扉页上画了一幅漫画,题了一首小诗,趁着一个没人在旁边的时刻,忐忑不安地还给了他。孟繁星随手收下,并没有细看。她有一点点失望,但是仔细一想,又很庆幸。如果他当时就发现了,自己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此后的整个寒假,她都坐立不安,等待着孟繁星的反应。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却不敢去他家,只是在附近的商场里徘徊,希望有一次偶遇。 
  现实生活中,偶遇永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也比闷坐家中等待,容易捱过。 
  再也不愿受那样悬而未决的折磨。于是,开学之后,她拿出所有的勇气,转去体育组,来到他的身边。 
  他依然是温和而礼貌的态度,略略推辞,但是并没有认真拒绝。 
  他教她打篮球,教她持球的方式,带球的技巧,断球的诀窍,认真而耐心,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那样的时刻,于她,就是天堂。 
  每一个细节,每一次对望,她都写在日记里,画在簿子上,细细珍藏。 
  那段日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她的男朋友。谣言传得久了,便难以分清真假。她自己,几乎都当成了事实。 
  直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看到林之若和程辉对唱时,他凝视她的目光。 
  有了对比,她才知道,原来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只是尊敬和礼貌,亲切和友好。而他看着林之若的时候,却是热切的,渴慕的。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直视自己,却不敢迎视林之若的目光,正如自己常常不能自己地避开他的注视一样。 
  她自欺地想,这也许是自己的幻觉,不然,这么明显的爱慕,他周围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 
  而这最后一根稻草,也终于被他明明白白地粉碎。 
  那一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日记里的记载和图片,哭了一夜。 
  爱,是这么辛苦,又这么绝望。 
  她已经淡下去的对林之若的不甘不愤,又重新涌了上来,并且空前地强烈。 
  那个学期,林之若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本来挺安静的一个人,突然变得神采飞扬。在班里成天和程辉斗嘴,在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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