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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淡扫娥眉-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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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子周慌乱的声音让元元吓了一跳,然后她就为眼见看到的景象发出一阵会心的微笑。陆子周扛着鱼竿站在篱笆门处,左手一条鱼,右手一只兔子。很明显,那只兔子实在是太活泼了,搞得拎着它耳朵的陆子周非常狼狈。
  于是元元在嘲笑之后立即就施以援手,跳过篱笆,一记手刀将那野兔砍晕。陆子周松了一口气,抹着汗道:“你做的机关好用是可用,可是下次能不能加个笼子,这样可以直接拎回来。”
  元元抿嘴笑道:“我准备明天挖个坑捉野猪。”
  按照时间来看,该做饭解决温饱问题了。在做饭地问题上,元元和陆子周的分工是元元烧火,陆子周掌勺。这一结果是陆子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才争取到得胜利果实。在元元吃了足足二十多天陆子周做的病号饭之后,一旦病好,她就坚决而坚定地表示做饭这一艰巨的使命应该由她承担。当然,虽然不多,喜欢做饭地女人也不是没有,所以元元要做饭没什么太奇怪。但关键是,你总要会做才行啊!元元宣称她会做十几个菜,但实际上她会的全部就是把食物扔进一堆火里烧,直到烧熟。这种做法一般统称为烧烤。于是鸡也烤,鱼也烤,兔子也烤,野猪也烤,土豆也烤,玉米也烤,萝卜也烤,连捆鸡毛菜都烤。这就是所谓会做十几个菜地真相了。这种伙食,天天给猪吃,猪也是要造反的。陆子周不得不拿出颠覆天下的谋略,从元元手中抢过菜铲子,递出烧火棍……
  吃过饭就是教书的时间。孩子们散了学又是准备晚饭。晚饭后,他们会在夕阳的余晖中漫步田野……今天晚上,出山赶集的人回到山村了,村民们都聚了过去。张三娘家的盐,李四姐家的花布,王二姑家的柴刀,还有各式各样的杂谈怪论,小道消息。从中,他们得到了一个消息——遥远的地方,江南和江北和谈了,战争结束了。元元和陆子周彼此看对方的眼。
  半夜,元元猛然从床上坐起来。“子周,”她说,“我要回巴蜀去。”
  陆子周不动声色地道:“这一次,如果回去,可能就不会再有全身而退的机会了。”
  “如果我回巴蜀去,你会怪我么?”
  “不会。”
  “我要回去,是的,我必须回去。一旦和谈成立,他们会立即发动攻击剿灭巴蜀。我不能就这样扔着他们不管,这对追随我到现在的人不公平。我不能这样自私,我得去解脱他们。如果需要一场失败,一个投降,一个死亡来结束这三十年来的战乱,那我愿意由我来败,由我来降,由我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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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媾和
  作者有话要说:伪结局,喜欢HE的朋友,请在本章之后退场。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广陵这个地方,别的好处未见得,就两条:大款多,美人多。所以江中流这等声名遐迩的大贪官一旦到了广陵,那就相当于老鼠掉进米缸里,乐得都发了疯。
  四月二日跟着军队进了广陵之后,江中流就开始了他快乐的老鼠生涯。他义无反顾地跳起来,在卫士钢刀的掩护之下,第一时间冲进那些大士族大富豪奢华到了极致的庄园和别墅,大肆勒索他们的财宝,勾引他们的美人——他一个朝廷的重臣、候补的宰相,竟然跑去和大兵们抢这点儿进门红包!他也好意思?对江大人这种没成色的行为,随军的文官们一致表示不理解,并极不厚道地发出哂笑。然而,这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当城池新旧主权交替照例要有的三天混乱期结束,当士兵整肃军纪,当市面恢复繁华太平,江大人就又开始流连烟花之地了。他整天整天地呆在那些秦楼楚馆,搂全扬州最贵的小倡,喝全扬州最好的酒,开全扬州最不要脸的宴会,醉生梦死,挥金如土。当然,这笔钱是用不着江大人自己掏腰包的。拼命挽救危亡的没落士族,急于改换门庭的南朝官员,还有那些嗅觉灵敏擅于把握时机的逐利商人,他们如同见了血的苍蝇一样蜂拥而至,围着贪官江中流谄媚地献上金银财宝、盖世奇珍。而作为叶后头号宠臣的江中流,则在那个场合无所顾忌地大收贿赂,然后,不必掏钱也能喝到的玉液琼浆会让他醉个半死。通常情况下,江大人会在醉酒后夜宿青楼。而由于每天都喝醉,江大人创造了连续十八天不曾回官署问事的惊人记录。由于饲主的纵容,他就这样毫无廉耻地抛开了他本应该专心参赞的军务和政务——如果说还有军务和政务给他参赞的话。
  在彻底剿灭江南士族的问题上,江中流最终也没能找到机会说服叶十一。这样,当叶十一吐出一个月的期限,当叶十一陈兵广陵,满怀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等待赵瑟的到来,当一个月的期限还没有到的那些日子里,江中流似乎除了等待金陵方面的投降使节之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于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江中流这一番作为,不仅仅是他个人品德和操守问题。很大程度上,他也是为时局所迫。
  除了喝酒受贿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
  胜利近在咫尺,只要迈一步就可以抓到手里。现在却因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近乎于偏执的可笑爱情不得不绕道而行,跨越万水千山也未必能够功德圆满。而他,江中流,号称前有诸葛孔明,后又江中流的江中流,竟然无能为力,无法可想!
  这种良知上的煎熬,这种灵魂深处的气急败坏,如果江中流不醉酒,如果他不去拼命的捞钱,他如何承受得住呢?哪怕只有片刻的清醒,头脑中似乎都有欧阳怜光冷硬的目光射来,满是轻蔑地道:“江中流,你真没用!”
  关于江中流的这种心情,有一件事可以作为真实的写照。
  那是在四月中旬,金陵投降的使节久久不到,叶十一眉眼间的不耐越来越深。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赵瑟正忙着为他死去的丈夫大办后事总办不完才耽搁的。总而言之,当金陵烧纸钱的飞灰跨越长江飘进广陵城的时候,叶十一那一刹间的神色几乎令很多人的心脏猝停,连将军们都觉得仿佛是坐在了随时有可能爆发的火山口。于是,将军们找到了江中流,希望他说点什么,至少缓解一下主公的情绪也是好的。然而,江中流的回应是什么呢?
  当赫连胜在某青楼勾着衣领将江中流拎起来的时候,江中流正醉得像一条死狗。他抱着脑袋支起脖子,闭着眼睛划拉了半杯残酒灌下肚,然后头往桌案上一扎,手臂顺着桌案搭下去,酒杯滚落到地毯上。他含含糊糊地叫道:“干得好!”
  将军们面面相觑,最终决定还是放弃这个酒鬼。
  叶十一没有立即发动攻击的确很不可思议,但他到底还是忍耐了。直到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结束,他才对着沉入长江的红日,不无遗憾地感慨了一声:“看来还是不够……”然后当天夜里,他就命令在历阳的越鹰澜对采石矶发动了攻击。第三天的清晨,叶十一的忍耐和他的进攻一起得到了回报——金陵方面派出使节,前来和谈。
  由于采石方向的战争还没有完全停下来,所以金陵的使节经由瓜州渡前往广陵,到达广陵的那一天正好是五月初一日的傍晚。这一天,江中流又起晚了,于是决定省略亲自去码头迎接的仪式——我好像是胜利一边的谈判代表啊,为什么要亲自去迎接啊?我要傢的人又不在那里面!
  一旦想通了这一点,江中流就一点儿心理负担都没有了。还等什么?美酒们,金子们,我来了!江中流快乐的筹备起他的《最后一夜——在青楼》。然后,万事具备,咔嚓一声,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彻底扰乱了江中流江大人快乐而堕落的心。
  人群分开两边,江中流坐在几案后面,视线沿着长长的夹道延伸到尽头,仰起头,他发现一位疑似翩翩公子的男人看起来相当地眼熟。江中流的手中酒杯一歪,眼珠子几乎瞪了出来:“小白?我没看错吧,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应该相信你还没瞎。”人群尽头,所谓“疑似”翩翩公子的锦衣男子将手中折扇一合,很矜持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疑似”翩翩公子的家伙就是江中流曾经的损友之一,秦少白。
  秦少白左右开弓将扇柄戳在两旁倡倌胸口,迫使他们后退给自己让出一条道来。他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啊?”走到江中流身前,他将折扇在几案上用力一敲,恨恨道:“告诉你哦,这次我可是公干!”
  江中流低头看看折扇,又抬头看看秦少白的脸,最后发出一声惊天动地嚎叫:“你不是说这次金陵派来和谈的使节代表就是你吧!”
  秦少白将手一摊,很无奈地道:“他们本来认为最好的人选应该是赵箫,可是赵二公子卖身投靠得实在太快了,没办法……我真不知道我在诸位大人们心中是排名是仅次于赵二少的俊杰第二,所以,以后请不要再用‘小白’这样的称呼侮辱我,请叫我秦二十七少!”
  江中流抱头一声长吟,犹如被掐着喉咙的母鸡。他无比痛苦地道:“还是把赵箫还给我吧!我宁愿是赵二公子,真的!”
  “别啊!”秦少白咧嘴一笑,好整以暇地道:“去年在长安你不是还劝我识时务者为俊杰么?当年我没听你的,现在你终于可以向我证明你是正确的。没我你得多衣锦夜行,明珠投暗啊。”
  四下的倡伎们得了江中流这许多天好处,与他很是有一番不同寻常的感情,眼见着江大人痛苦无比的样子,纷纷扑上去安慰。江中流将手臂一甩,很不是不耐地道:“滚!滚!滚!”倡伎们大惊之下四散而去,藉喝花酒为名前来行贿的诸色人等见机不对,也纷纷溜了。眨眼间,偌大的厅堂只剩下江中流和秦少白两人对座。
  江中流抬起头四下望了一眼,小声嘀咕道:“怎么都跑了。这孤室无人的,谁在给我告上一状,我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不行,不行……来人哪,人都哪儿去!”
  秦少白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抖开折扇遮住半边脸做多情公子状,口中言道:“得了吧,老江!我马上就要在丧权辱国的合约上签字画押,我秦少白之名马上就要玷污我们秦氏列祖列宗的荣耀,成为耻辱永垂史册了,我都还没哭呢?你在我面前说这个合适吗?”
  “丧权辱国?”江中流发出一声嗤笑,侧过目光瞥向秦少白。嘲讽与自嘲一闪而过,然后他突然一正颜色,认真说道:“顺潮流者昌,逆潮流者亡,这不是你我所能决定的……”
  秦少白看着江中流那副模样,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将手中折扇一甩,站起来揪住江中流的头发,握拳就往他脸上打去:“顺你XXX啊,逆你口口口啊,打死你个不要脸地老混蛋!”
  “你才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江中流立即奋起反抗,扭身与秦少白扭打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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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当两人的护卫冲进门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敌我双方两位和谈大使狗熊一样扭抱在一起满地乱滚的景象,堪称外交之耻。
  好不容易将两只狗熊分开来。看着互瞪眼珠子的两个人,侍卫们正不知该怎么好呢,不想他们突然自发和了好,勾肩搭背地开始对饮,又叫来倡伎一阵吹拉弹唱。一气闹到了后半宿,江中流一拍秦少白的肩膀道:“回去睡了,走,我送你回馆驿!”
  秦少城伸了个懒腰,站起来道:“我想我的馆驿今晚被征用了,你送我,是打算和我一起去捉奸么?”
  江中流一怔,随即将头摇成一只拨浪鼓。
  于是秦少白又重新坐了回去:“哦,那我自己也不打算去了。”
  ……
  赵瑟坐在妆镜前,拿一柄象牙梳子缓缓地梳理头发。半干的头发从侧面垂下去,瀑布一样,一直垂到腿弯处。她从镜子里张望自己的脸,发现在蜡烛的光线下,那张披散了头发的脸有着近乎于妖治的动人。
  “我的模样好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赵瑟手指触上自己的脸,自己审视镜中的容颜,“也许是变老了的缘故……”
  赵瑟闭上眼。她的心力有一些莫名的紧张。等待什么人的感觉,在她是很少有的。象牙的梳子卡在发结上——半湿的长发总是爱结在一起的,她梳不开。自己亲自梳头的经历,在她也是很少有的。“咚”地一声,赵瑟有些烦躁地将梳子扔在妆台上,出身呼唤道:“来人!”
  屋里安静得只能听见心跳。赵瑟有些后悔,然而转念又忍不住极负气地想:“不喜欢又怎么样?难道要我亲自来梳头吗?”
  身后传来掀动帷帐的声音,然后是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赵瑟又有些泄气了,想说不必,然而似乎又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伴随着那脚步声由远而近,她没由来地紧张起来,仿佛浑身的骨头和血肉都僵硬起来。她想睁开眼睛,内心里偏又矛盾着不想睁开。在这种矛盾的挣扎里,她被一双手臂环抱进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肩膀上被轻轻地一压。
  赵瑟长呼一口气,那些僵硬的骨骼和血肉似乎一下子都软和了过来。她睁开眼。那个男人全神投入的抱住了她,闭着眼,头侧着靠在她的肩膀,轻声道:“瑟儿,瑟儿……”
  赵瑟从镜中审视男人的脸。毫无疑问,他的容貌比五年之前更加出色。三十岁,三十岁正是一个男人最光芒四射的年纪,磨砺掉了少年时代的全部稚气,磅礴的激情还没有来得及从他的体内衰退。而她,二十九岁,花到酴釄,女人的美丽绽放到极致的韶光。她第一次以一个女人的眼光打量他。猛然间才发现,他的神情竟是这样的可爱,宛如蒙童。以至于这一刻,她几乎忘记了他曾经背叛了她,他曾经杀戮她的亲人,她的朋友,她的图腾……
  赵瑟不禁自嘲地一笑:越是危险的东西,似乎很委屈地团成一团的样子,就越让人无法抵抗啊……
  叶十一睁开眼,光芒四射的眼眸在镜中与她对视。赵瑟慌忙间移开了目光,不知为什么,她忽然失去了和叶十一对视的勇气。
  “抱我起来,”她努力让你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冷酷一点儿,“去床上。”
  他将她抱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赵瑟解开白丝的浴袍,躺进薄薄的锦衾,背对着他说道:“上来吧,哦,脱掉衣服。”
  赵瑟感觉他轻轻地躺了进来,从后面用力抱住了她。她想流泪,努力平复着自己声音里的战栗说道:“开始吧。”
  当他进入她的一刹那,赵瑟心中轰地一声巨响,仿佛什么重要的东西倒塌了。她知道,她完了。尽管这个男人背叛她,伤害她,逼迫她。那些她生命中的最重要地男人,他杀死他们,他驱赶他们。可是当他抱紧了她,与她合为一体,她还是没有办法不爱她。
  赵瑟几乎觉得自己犯贱得可恨,她恨不得一刀杀死自己。那种深入骨髓的痛苦与罪孽感让她泪流满面。她用手去打,用脚去踢,拼了命得将自己与他分开,躲进床榻的深处。十一伸长了手臂一把就搂紧了她。他们胸膛贴着胸膛,腿缠着腿。“瑟儿,我爱你……”十一饱含着深情说。
  赵瑟手指用尽全身力气似地在十一的后背上抓挠,抓一次就是五道血印。她一把接着一把地抓下去,直到血流成河,泣不成声。
  “十一,我恨你,我都恨死你了……”
  十一承受着这一切,只觉得甘之如饴。
  家园
  蓝竟有如此纯净的蓝、白竟有如此婉约的白……天空真美啊,世界真安静……
  风的声音在她耳边呜呜作响,急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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