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天风 >

第113章

天风-第113章

小说: 天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止水朝堂之上,一场罕见的大争论正在展开。小说 
    “浅水清借民灾来祸害我大梁城,乃为断路绝粮之计。如今大梁城难民众多,每日耗费府库粮食无数,再这样下去,只怕大梁城不用等铁风旗来打,就得先因断粮而遭殃。再不阻止难民入城以图自保,只怕就真中了浅水清的招了。”说这话的,是止水国相卫文国。 
    “放屁,放屁,一派胡言!”大梁城守邹白永愤怒大骂:“卫文国,亏你还是国相,如今国难当头,你不想着怎么安抚百姓,号召抗战,却想趋民出城,你到底是站在谁的立场说话?” 
    卫文国眼睛一瞪,大白胡须根根飘起:“我是站在陛下的立场说话。如今大梁城要想固垒自保,就必须如此!别说外面的难民已经不能再放进来了,就是现在已经进城的难民,也必须立刻驱逐出去。早在最开始,我就说过不能放一个难民入城,你们偏偏不听。现在可好,大量的天风奸细伪装成难民入了城,他们四处制造祸乱,挑动难民与朝廷对立,眼看着就快要酿成民变,再不下断然决定,则迟恐不及了。” 
    “你就不怕驱民出城会生变吗?” 
    “有防备总比无防备要好得多。”卫文国傲然道。 
    邹白永愤怒跺脚:“陛下,浅水清敢如此嚣张行事,无非是他来日兵临城下做准备。浅水清此人目无余子,行事嚣张跋扈,他铁风旗一共才一万多人,竟然敢兵逼大梁城,就让我带军出去,好好和他杀上一次。只要打败了铁风旗,则民潮自会退却,所有问题迎刃而解!” 
    有人吃的一声冷笑:“只怕就那正中了浅水清的计了。他可是巴不得我们出城呢。” 
    邹白永回头怒目而视,却发现说话的正是军政院柱国上将军楚鑫林,这个人这刻悠悠道:“浅水清此人,阴谋诡诈,狡计无数。龙牙军是暴风军团之精锐,而铁风旗更是龙牙军中之精锐,此前连战连捷,军心士气高涨,我部虽有众十万,却很难与其正面抗衡。邹将军,你带兵出城决战,若是再败,我大梁城只怕就永无翻身之地了。” 
    邹白永怒哼:“我只要带兵五万就够。” 
    楚鑫林冷冷道:“你那五万军,比石容海三万又有什么差别了?石容海三万大军,不能伤其分毫,赵冰阳举兵十万,却为其弹指而破。邹将军,大梁城已经败不起了。” 
    卫文国也点头道:“天风军在难民中有内应。一旦我部出城决战,带的人少了,只怕打不过浅水清;带的人多了,城中空虚,若其内应挑动难民做乱,则大梁城不攻自破。此时此刻,实在是不宜冒险啊。” 
    邹白永气得大叫:“这还不都是因为你们一力怂恿决战,导致后方空虚所致!现在我要出城决战,你们又不愿意,一群奸臣!奸臣误国!!!” 
    这句话立刻捅出了大漏子。 
    决战于国门之外,那是整个止水王庭共同的决断,虽然历经商有龙,邹白永等人强烈反对,但却是国主羽文柳点头的。 
    他这样骂,等于把他主子也骂了进去。 
    楚鑫林和卫文国对望了一眼,彼此再不说话,宝座之上,羽文柳的面色却是青红不定。 
    强自暗下心中的愤怒,轻轻咳嗽了一声,羽文柳已是一脸怒意。 
    楚鑫才立刻道:“三重天失陷后,抱总领身亡,国内民心士气低落,各地民变叠起,为挽回军心民心,才做出的这个决定。本想以近四十万兵力之众,以排山倒海之势摧垮天风人。没想到决战未起,铁风旗却已经快要打到了这里。事起突然,蓝城不战而降,石将军蓝草坡大败,均让人没有想到。现在浅水清一路势如破竹,又驱民为其先锋,我们到底该怎么做,还需好好商议一下。邹将军,你是大梁城的中梁砥柱,与其在此埋怨,还不如多想对策。只要大梁城不倒,则止水就不会灭。难民一事,我看卫相说得有理,再不能任其这样,必须关闭城门,同时驱逐所有难民离城。至于出城决战之事……邹将军,我们还是以稳守为妥啊。” 
    这话一说出来,一片应和之声。 
    眼看着国主懦弱,满朝臣子无能,一大群人竟被敌人吓得空有大军也不敢出城迎敌,邹白永彻底绝望了。 
    他仰天长叹:“竖子无能,不堪与之为谋。兵者,首利士气。敌只一万人,我军十万,却要被人困在城里打,只此一途,国家若无亡理,则天理难容!” 
    这句话,一下就触怒了所有朝中将官,连高高在上的国主羽文柳也被他一句话给骂了进去。 
    这一次,羽文柳再也忍不住了。 
    下一刻,邹白永被驱逐出朝堂,闭门思过去了。 
    走出宫廷的那刻,邹白永仰天长叹,战争打到这个份上,真正是打得窝囊至极。 
    止水数十万大军,被天风人牢牢牵制在三山平原上,铁风旗孤军深入,却一路杀得顺风顺水,若大梁城真被浅水清拿下,此役,非浅水清之功,皆因国主昏庸,派系争斗,将相无能所致。 
    抱飞雪死后,朝中激进派势力大受打击,楚鑫林,卫文国等人都是清流系的人,是典型的保守投降派,而自己却是坚定的抱飞雪的主张者,因此在朝中也深受打压。 
    商有龙虽是抱飞雪的亲信大将,但是这个人领军或许不如抱飞雪,政治觉悟却很高。抱飞雪一死,他立刻放弃抱飞雪的主张,坚持稳妥打法,结果博得了不少清流派的好感。但是却引来了楚鑫林的极大不满。在羽文柳重新重用商有龙之后,楚鑫林提出举国决战的策略,与其说这策略是针对天风人,到不如说是针对商有龙的。 
    国逢大难,国内却派系凌乱,对权利你争我夺,真正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待到天风人真正开到的那刻,却是谁都没了主意。 
    每一想到这,邹白永就惟有叹息绝望。 
    那一刻,他对大梁城能否保住,再不看好。 
    朝堂之上,议事仍在继续。 
    羽文柳无奈垂询:“如今,我们到底该如何是好?” 
    楚鑫才拱手回道:“听说今年离云岛血梅早开,盛世绝丽,臣以为陛下大可驾巡出游,赏花论治。” 
    羽文柳一呆,脱口道:“你是要朕离都避战?” 
    楚鑫才正色回答:“此为赏花出游,怎可说离都避战呢。铁风旗宵小之辈,就交给留守的将军们负责好了。” 
    这一提议,令所有人都为之愕然。 
    惟有楚鑫才,在做出这个提议时,一脸正气,仿佛如今的止水,正处在国势强盛,百姓无忧的好年头…… 
    那一场朝会,在虚伪与华丽中定下基调:国主羽文柳终于决定出游离云岛。说得好听点,这叫天子不立危檐之下,说得难听点,就是逃跑。 
    有一点,浅水清看得没错。 
    羽家王室,压根就没出过一个有骨气的种。 
    血香祭大旗,还没把所有的百姓都吓倒,就先吓倒了这位止水国主。 
    在浅水清通告说大梁不降,羽家王室满门皆屠后,他第一个想法就是开溜。 
    成功的大臣从不提正确的建议,只提国主喜欢的建议,这一点上,楚鑫林做得很成功。 
    被留下监国的太子,在当天被吓的都快尿裤子了。 
    而国主出游这样重大的事,早被有心人看在眼中,通过特殊的传播渠道,这则消息在第一时间被传到了铁风旗浅水清的手中。 
    那个时候,没人知道铁风旗已经打到了离大梁城只有不到五十里的距离了。 
    他们停在这里,等待消息,已经等候了整整两天。 
    听到羽文柳携家小落跑的这个消息,浅水清苍白的脸上终于现出了一点血色。 
    他开心地笑了,笑声虽轻,却震人心魄。 
    浅水清淡淡道:“羽文柳胆寒了,楚鑫林成功游说了这个家伙,让他弃城而逃,接下来,就得看方虎空晴他们的了。” 
    然后,他沉声道:“传令,铁风旗即刻进发,兵进大梁城!”           
    第四部 血香祭大旗 第三十八章 问鼎(上)     
    本站将于20号下午1点进行服务器整理,届时将停止访问小时,请大家先到。93s。阅读 
    或者以及阅读都可以 
    维拉克是止水军中的一员老兵。 
    他出身于国内最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维尔布尔族。 
    二十载的岁月,对任何一名士兵来说,都是相当漫长的。维拉克记不得自己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也记不清自己受过多少次伤。 
    他的鼻子,早年时被敌人在鼻梁骨那里劈了一刀,因此分成了上下两半。 
    他的一只眼瞎了,一只左手只有三根手指。下巴也曾经挨过刀。 
    这使他的整张脸,看上去有些狰狞恐怖。 
    但他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并且活得健康,活得有力。 
    他那苍白的须发,深刻的额纹,以及脸庞上那一道道歪歪扭扭、怵目惊心的丑陋伤疤,都向人们倾述着生存的艰难和岁月的沧桑,但是他自己,却从来都是洋溢着满足的笑,仿佛生活从未抛弃过他。 
    他自信,并且活得快乐,同时也得到了自己兄弟的尊敬。 
    去年天风人开始进攻的时候,他是北门关的一名士兵曲长,后来北门关战败,他被编进了第二战线防卫部队中。但是铁风旗的来到,让止水人整条战线都散乱起来。 
    维拉克已经记不清自己被临时转入过多少支部队了,他总是一会被匆匆调到前线部队中去,一会又被勒令退回防守。进时,可以一下前往到第一线,退时,就干脆退到海边。这半年来他什么也没做,光在国内旅游了。 
    刚入新年的时候,自己打的退伍报告终于有了回复——他再一次被拒绝退伍了。 
    这让老维拉克非常恼火,他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是真正的老兵,每天还必须守在小林沟的村口站岗放哨,这实在令他有些憋闷。 
    小林沟是通往鍪海望天港的必经之路。 
    “如果没有鍪海,也许人们会表现得象天风人一样勇敢。”坐在酒馆里,老维拉克一边向嗓子里灌酒,一边对着身边的年轻士兵发着牢骚。“人有了退路,就总会不思进取。” 
    身边的小兵今年才十五岁,是前不久刚刚被招募进来的,叫蛋子,是个诚朴的乡民。 
    他虽然当了兵,但这辈子还没见过一次战争。 
    这刻就眨着眼问维拉克:“维拉克老爹,你见过天风人吗?” 
    “见过,和咱们一样,一只鼻子两只眼睛,就是一个个打起仗来都不要命,凶得狠呢。”维拉克叹气摇头。 
    “那咱们的兵为什么不行?” 
    维拉克叹息回答:“孩子,如果你被人打得十年都迈不出家门一步,以后就算是碰上那个头比你小的,也会没信心打过人家的。信心!!!信心是一支部队强大的根基。止水早没了信心,又哪里还来的强大可言。” 
    蛋子立刻挺起胸膛:“我有信心能打败天风人。” 
    维拉克立刻笑:“你这新兵蛋子,还真是个蛋子,你当信心是喊喊就来的吗?胜利!胜利带给人的不仅仅是荣耀,更多的是经验,是战斗的意志,是那背后带来的财富刺激的战争欲望。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有胜利才能给予。失败者,是无权品尝胜利的滋味,也无权渴望战争的。” 
    “那真正的好战之人,从来都是从战争中得到好处的人。”维拉克语重心长地说:“所以,你还是盼着自己永远也不要上战场的为好。要知道老爹我,为了争取到这后方来,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呢。” 
    只是,眼看着战火也正在向后方弥漫,维拉克的心,也越发忐忑起来。 
    前方突然传来马蹄声声。 
    一支壮观的骑队在村外逐渐显现。他们头顶白缨素盔,手中银色长矛,速度不快,但是军容却极为漂亮。每一个人都穿着仿佛仪仗队一样华丽的军服,在队伍的中间,更是有着数十辆的豪华马车。 
    这些骑队就簇拥在马车的身周,谨慎地张望着。 
    出于驻防的职能需要,老维拉克提着酒瓶摇晃着出来,看着对方逐渐靠近,大着舌头叫住了前面的一员骑兵,大喊道:“你们是哪支部队的?要到哪去?” 
    回答他的,是一顿没头没脑的鞭子。 
    老维拉克立刻怒了:“干什么打人?” 
    坐在马上骑兵冷酷高傲道:“我们的番号也是你能问得吗?现在我来问你,你回答,有敢错一个字,立刻杀了。告诉我们,去望天港走哪条路比较近。” 
    小林沟的村口是条三岔路口,通向望天港的分别为一条大路一条小路。那骑兵显然是很少去望天港,所以也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比较好。 
    只是他问路的方式过于霸道,老维拉克心头一股无名火立刻升起。 
    眼前这许多骑兵,阵容华丽,身份高贵,显然不是他能惹得起的。所以他最终瞪了对方一眼,狠狠地回答道:“谁都知道小路比较近了,一直向东,半天就能到了。” 
    那骑兵队长立刻回到最近的马车旁和车中人低低说了几句,然后出来大吼道:“折道小路,一路加快速度,必须在晚前赶到望天港!” 
    一行人拖着长长的队伍就这样扬长而去,只留给老维拉克一地烟尘供应他瞻仰。 
    新兵蛋子小心地问:“老爹,你没事吧?” 
    维拉克提着酒瓶向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妈的,一帮杂碎,神气个屁!蛋子,我告诉你,你别看这帮家伙穿得人模狗样。老爹我经历沙场二十年,眼毒得很。这帮家伙,没几个是真正上过战场的。一个个就象皇帝身边的御林军,全他妈是用来摆谱的。真上了战场,一个也靠不住。信不信,老爹我这一把年纪得人,就我这样的,一对一的情况下,我能干翻他一批!” 
    蛋子嘿嘿地笑:“我觉得他们挺厉害的。你看他们那马骑的,多帅啊。” 
    维拉克给了他一脚:“你他妈懂个屁!那些马也就个头高大点,图个好看。真正的战马,哪有那样斯文的,那可是一个个性子烈得很呢。” 
    说到这,维拉克叹息着回去继续喝酒了。 
    那一顿鞭子,打得他很痛。 
    没多长时间,天边再次传来马蹄轰鸣大地的声音,又一彪军队在朝着这里冲刺而来。 
    老维拉克嘟囔着:“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又有部队去望天港了?” 
    他睁眼望去,只见数以千计的骑兵形成一条浩大的钢铁洪流,气势汹涌刚猛。老维拉克看直了眼睛,喃喃地说:“嘿,小子,看见了吗?那才是真正的好兵啊。” 
    不过这一次,他学了乖没再冲出去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观望。 
    骑队来到三岔路口时,显然也不知道该往哪条方向去。 
    为首的一员战将率先停下奔驰的骏马,长矛向天戳起,所有的骑兵同时停下脚步,动作整齐划一令人赞叹,只是那冷酷凛冽的目光扫在人的身上,令人颇感觉有几分不适。 
    在他的身边,还有一员看上去斯文秀气的战将,他向着维拉克拱了拱手,用地道的止水口音道:“这位老爹你好,我们是风林卫的骑兵,奉命调防望天港。” 
    看他们口气和蔼,老维拉克晃晃脑袋道:“风林卫?风林卫不是奉调去了三山准备打决战了吗?怎么又要跑回到望天港来了?” 
    那看上如斯文郎君的战将眼神中闪过诧异:“你知道风林卫去了三山?” 
    “那是。”老维拉克傲然回答:“一个月前我还是前线战斗兵的一员呢。那时候我和风林卫里不少兄弟都熟得很呢。奇怪,怎么风林卫里那么多人都换了新面孔,我一个都没见过。”说着,他四处张望,试图找个自己熟悉的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