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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唐砖-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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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颉利死不死的云烨不关心,柴绍死不死的云烨也不关心,让人揪心的是他把程处默也带走了,云烨把自己的棉袜子,手套分了一半给了程处默,还给他揣了一小壶烈酒,一小包云南白药。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诫他程家不需要他玩命,只需要他平安回来,见程处默一脸的不耐烦,又抓过他的亲兵程东威胁他,要他拼了命也要保证程处默平安回来,哪怕自己战死,程云两家都欠他的人情,将来他的孩子绝对会平步青云,家族也会蒸蒸日上,只要程云两家存在一日,就会一直还他的人情。
    程东的眼睛都红了,他现在就恨不得立刻战死,能得到云烨代表程云两家的陈诺,自己的一条小命早就无足轻重了,他拍着胸口发誓,一定保护小公爷平安归来,要云烨放心。
    没有气势恢宏的誓师仪式,只有柴绍的一句出发,三千轻骑就从城门里钻了出去,还有一百架爬犁,上面载着大军十天的辎重,目送他们离开,云烨的心直往下沉,不知道这三千关中子弟能有多少人会平安归来。
    站在城头看着他们的身影没在地平线下,云烨忽然想哭,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东突厥之战,史书上只记载了李靖雪夜破襄城,没有记载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场让汉人激动了几千年的战争中丧身,荣耀都是鲜血染成的,从来都是。
    薛万彻的第二梯队将在三天后出发,作为接应,云烨拒绝了孙思邈要前去的建议,他准备自己亲自去看看,老孙见说服不了他,就去找了老牛,没想到老牛居然坚持云烨前往。
    “他是武侯,上战场是迟早的事,早一天见到沙场,就早一天受益,老孙,我们不可能护他一辈子,将来几家子还要靠他来维护,将来他面对的情况要远比现在复杂,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取舍。”
    老孙不再说话了,只是长叹一声,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继续研究药材配伍,这段时间他已经忙的快要忘记这事了。
    古代打仗在云烨看来就是一个艰难的等待过程,三天时间,柴绍杳无音讯,李靖的斥责文书已经到达,严令牛进达必须严守城防,不得出击,府兵不得有一兵一卒的调动,也就是说薛万彻去不了了,柴绍被彻底放弃了。
    李靖也许是一位战无不胜的无敌统帅,但是在人际关系上却是弱项,他的这条命令,在军事上是明智的,在政治上绝对是愚蠢的,如果柴绍的三千大军战损在襄城,他把东突厥的人杀光也弥补不了损失柴绍的罪责,等待他的将会是比战败还可怕的惩罚,长于谋国,短于谋身啊。
    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也是艰难的一生,晚年困居于府邸足不出户,长达十年,身边充满了背叛和阴谋。云烨不肯和他走的太近,会惹火烧身,这种纯粹的军人,命运注定是曲折的。
    老牛长吁短叹,薛万彻怒火勃发,然而一纸将令让他们寸步难行,柴绍可以说先斩后奏,了不起就是一个擅自出兵的罪责,以柴绍的大脑袋戴这么一顶帽子不算什么,如果老牛,老薛现在出兵的话,李靖砍了他们都是白砍,不遵将令,这是军中大忌。
    第六天,离柴绍出发已经过去了六天,云烨打算行动了,虽然很不明智,他还是要做这件事,府兵不能出动,那自己手下的辅兵就没问题了,再说了自己是前来防治瘟疫的医官,不在作战序列之内,也就是说李靖管不着自己。
    许敬宗被仆人搀扶着走出来,看云烨如同看傻子,作为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他岂有看不清形式的道理。
    “云侯欲往何处?”
    “没什么,去襄城看看。”
    “云侯的长处不在于征战,而在于后方,为何舍长耳取短?”
    “我兄弟在襄城,前有坚城,后无援兵,本侯准备做他的援兵,顺便给他们带一些粮草。”
    “牛将军应该不会允许你这么做,再说,事情要发生,他总会发生,你拦在前面,只是螳臂当车罢了。”许敬宗可能很不习惯当好人,连劝谏别人也会考虑得失。
    “没关系,我只希望我这只螳螂的身体够硬,能让车轮稍微慢一些也是好的。”
    “这样做蠢了些,不过很让人感动。”他的话里全是嘲讽。
    “你不懂,人有些时候是不能用得失去衡量的,我敢打赌,你这一辈子肯定过的郁闷无比,没劲透了。”
    老庄牵来战马,把云烨扶上去,又帮他系好披风,其他的护卫也翻身上马,就要出发。
    许敬宗抓住云烨的马嚼子,认真的问:“云侯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世间少了你,我会无趣得多。”
    “我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你就在你的阴谋诡计中慢慢腐烂吧。”说完推开许敬宗,打马而去。
    城门口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押运着两百架爬犁准备出发,他们已经换上了新的衣甲,手中的武器也换成了军中的制式武器,强弓,硬弩,一样不缺。云烨居然看到公输甲也混在人群里,身后还有一辆马车,上面用油布遮盖,不知是什么。
    “公输先生,小子此去危机重重,你公输家族为何还要趟浑水呢?”
    “因为你这次愚蠢的做法,让我公输家族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所以必须得陪你走一遭。”
    “为什么?明知道我的做法并不明智,此时应该远远躲开才是,这时候上杆子爬,可不是聪明人干的事。”又被人骂成蠢货,云烨有些不高兴。
    “聪明人见的多了,我公输家族就是吃聪明人的亏太多,所以这次选个蠢一些的看看会不会有好运。”
    “别后悔就成,我们只有三百人,这就要踏入全是胡子的茫茫草原,你自求多福吧。对了,你如果战死了,我们说好的书院福利就没你什么事了。”云烨心头喜欢,这些话就脱口而出。
    “管好你自己吧,我公输家族绵延了几千年,也不是浪得虚名,保命的手段还有一些,你最好活着回来,要不然家里就亏大了。”他信心满满的拍着爬犁,也不知他哪来的信心,不过既然是公输家族,那么,油布下的东西应该不简单。
    城门开了,老庄第一个打马出城,后面紧紧跟着云家的护卫,数百匹驮马同时启动,也有几分大军出行的架势。
    老牛站在城楼上,扶着箭垛的手微微发抖,强忍着一言不发,该说的话昨晚早就说尽了,没有一点用处,这小子脾气上来,听不进去任何话,也罢,就让他任性一次吧,有这样的子侄辈,老牛觉得就算将来自己的家族跟着这小子吃草根,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怨言吧,他一时为云烨骄傲,一时又为他担心。
    云烨感觉不到,他有一种大将军出征的快感,披风被寒风扯得猎猎作响,他想欢呼,又想大哭,人的境遇居然奇妙如斯。
    (未完待续)


第十八节 傻人傻福
    三百余辆爬犁终于融入到茫茫荒原,与无边无际的荒原相比,车队显得渺小而孤寂,寒风吹过,云烨的将旗在风中漫卷,被风吹起来的雪渣打在脸上生疼,云烨不得不把脸上的面巾掩上,半眯着眼睛,看前面的路,在雪地里长时间行走,眼睛必须有遮盖物,否则用不了多长时间眼睛就会被雪地的反光刺激的红肿,发炎,就是后世常说的雪盲症,好在,临出发时,想到了这个问题,找了一些黑纱,遮在脸上阻断了雪地反光,虽然有些妨碍视线,却对雪盲起到了很好的防治作用。就是形象差了点,整支队伍在雪地上默默地快速行军,人人脸上蒙着黑纱,就像是一支强盗队伍。
    坐在最前面一辆爬犁上的就是那个向云烨要鞋子的小兵,他不停的掀开面纱好奇的看远处的雪地,被老兵一巴掌抽头上才消停下来。
    “五叔,咱们干嘛要在脸上蒙黑纱,咱又不是胡子,也不是响马,干嘛蒙脸?”小兵有些不安份。
    “狗子,好好的把纱蒙脸上,这雪地里啊,就不能长时间的睁眼睛,要不然眼睛会瞎,侯爷这是好心,给咱们每人都弄块纱,以前我们出战的时候遇到大雪天,只能拿块破皮子蒙眼睛,又不信邪的,结果眼睛肿的跟桃子似的,什么都看不见,直到七八天才重新看到东西,你要是不想眼睛有事,就老老实实的坐好,把耳朵支起来听仔细了。”五叔给狗子往爬犁里面塞一以塞,从褡裢里面掏出一张老羊皮裹在狗子身上。
    有前面的爬犁开路,后面的爬犁紧紧跟上,滑杠下的雪被压成冰,后面的爬犁行走起来更加轻松,两道蜿蜒的痕迹从朔方城慢慢向远处延伸。
    离城百里之地全部在唐军的控制之下,现在还算平安,狗子甚至还捡了两只冻得硬邦邦的野鸡。拔下一根最长的尾羽,插到头上大声欢呼。
    云烨也从马上下来,坐到爬犁上,公输家的爬犁做得很精致,也宽大了许多,人坐到上面几乎感觉不到颠簸,云烨伸展了四肢躺在爬犁上看着天上的白云,爬犁走,云彩也走,那朵雪白的云彩,似乎认准了云烨,懒洋洋的挂在云烨头顶,不管云烨如何运动,它总在头顶上不肯离去。
    “云侯,书院里果然有许多愿意学我们手艺的大户子弟吗?”他有些不好意思接着说:“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不敢想像,他们不都是在学习儒家经典吗?为何会对这些感兴趣?”
    “老甲,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云烨随口问公输甲。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你叫我什么都没关系,将来那些学生却不能这样随便。”
    “好,老甲,我一直很奇怪,你公输家的各种绝学几乎有改天换地的能力,为何你们会轻易的答应我把这些教授给别人?我原以为,要说服你们会很艰难,谁知道,你们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为何?”云烨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公输家从来都没有敝帚自珍的可笑想法,有聪颖的学生,我们高兴还来不急那会把人往外推,只是朔方这个地方,实在不是一个发展学派的好地方,汉人少,胡子我们又不想教,眼看着人才凋零,你说我们急不急?”
    或许是身在草原,人的心胸也变得开阔,公输甲摘了一截冒出雪地的白草,含在嘴里朝云烨笑。
    云烨翻个身,懒洋洋的说:“管他谁设计谁,我只知道,公输家掌握的学识非常了不起,我们的生活将来都会应为你们而改变,大唐受益就好,天下百姓受益就好,谁还管你们是怎么到书院的。老甲,做好准备,你们面对的书院,要远比你们想像的要重要得多。”
    “这些话很让人动心,只是你为何不铿锵有力的说出来?这样对我的触动远比你用半死不活的语气说出来要大得多。”
    “拉倒吧,你们一家子就是一大窝狐狸,这样没水平的蛊惑,我还不屑为之,省一口唾沫不好吗?这次出城,生死难料,我蠢,你们怎么也变的不聪明起来了?”
    “你知道我家老爷子听说你要带着辅兵出城去迎接偷袭襄城的军队,高兴的连干三壶老莫家的醉阳春,几乎醉倒,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我爹如此的高兴,他老人家说,好啊,终于找着一个笨一些的家伙,还说你这种笨人几百年难得一见,笨的连性命都不要的,我家族还是首次得见,老爹说这次的选择没错,值得公输家压上老本。还说你对朋友不离不弃,对那些小兵都不忍放弃,将来怎么会拿公输家做筹码,所以这次,我来就是要把你活生生的带回去,你回不去了,听老爹的意思,我也就不用回去了。”公输甲白了云烨一眼,就翻眼瞧着天,摆出一副高人的架势。
    云烨嘴张得老大,听说有喜欢聪明人的,没听说有喜欢跟随笨人的,如果是这样,自己的这次冒险可就太值了。作为后世的陕西人,没理由不知道大唐最关键的一仗,颉利在这场战役里就是一个绝妙的配角,现在的颉利自己尚在焦头烂额中挣扎,那有心思理会几百里外的唐军。他现在恐怕在头疼自己那个二五仔弟弟,苏定方两百人就可以把他撵的满世界乱窜,柴绍的三千铁骑没理由打不过颉利吧。
    老程家对自己有恩,这辈子和老程他们全家都会纠缠不清,别看老程父子总是贪自己的东西,墨镜,工兵铲睡袋什么的,那是他们父子示好的一种方式,我毫不客气的拿了你的东西,相对的,你也可以毫不客气的拿我的东西,这个时代,只有通家之好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比如云烨现在可以不经通报的直闯老程家后宅,程夫人也绝不会见怪,就像在老牛家里,云烨,程处默可以横冲直闯,和牛见虎在牛家的地位没区别,所以程夫人在得知云烨要来朔方,拉着云烨的手,拜托他看好程处默,没别的,他相信云烨会看好自己的儿子,会把儿子平安的带回来,以性命相托,这是何等的信任,唐人不轻易相信一个人,只要相信一个人,就会生死相托,云烨决定不辜负这种信任,这才是他无论如何也要出城的原因,说实话,柴绍的性命在云烨眼里,连程处默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冬日的白天极短,天上又刮起了白毛风,草原上要找一个避风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山包,老庄他们拿出工兵铲,很快就铲出一片空地,将爬犁连起来,就成了一座小小的车城,辅兵们把盾牌插在爬犁的车沿上,那里有专门设计的接口,一座座帐篷搭了起来,马也被赶进避风的坡底,老庄沿着山坡往山顶挖了一条沟,又在侧面挖了一个能容下两个人的洞,一再嘱咐云烨,一旦发生意外,立刻钻洞里,不等战事结束,不许出来。
    好吧,在战场上还是听老兵的话,他们有经验,自己在战场上帮不了他们什么忙,估计还是累赘,想要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就得自己照顾好自己,这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篝火被点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雪在融化,不多时,水烧开了,老庄舀出一瓢水,给云烨和公输甲泡上一杯茶递了过来,又把胡饼放在火上烤。
    云烨和公输甲抱着茶杯,一口一口的喝着热茶,看着辅兵们有的往开水锅里加米,加面粉,还有肉干,忙着做晚饭,有的抱着饲料给牲口们加料,还有一桶桶加了盐的温水供牲口们喝。
    “看什么,草原上牲口比人的性命重要,什么都要先紧着他们,然后才是我们,你是侯爷也白搭。”公输甲似乎极喜欢这茶的味道,不但喝干了茶水,连茶叶也含在嘴里慢慢嚼。
    老庄从爬犁上取下一个袋子,在每个锅里面加了一大把蝗虫粉,立刻就有一股鸡肉的香味飘散开来,所有的人强忍着口水,等待饭熟的那一刻。
    饭不好吃,可以说非常难吃,什么东西都一锅煮,那味道让云烨快要发疯,但是这次他不是随军的少年,他是主帅,与部下同甘苦是最起码的要求。老庄知道侯爷的嘴有多么的挑剔,他肯定吃不习惯军中的粗食,就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饼干递给云烨,没想到云烨摇摇头,埋下头,艰难的往下吞那一大碗糊糊。
    狗子吃得极为香甜,他好些年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饭食了,也可以说,他从出生就没有吃饱过,他的记忆里永远是可怕的饥饿,那种感觉就像附骨之蛆,扔不掉甩不脱。直到那个年轻的侯爷掌管了辅兵营,他才第一次有了饱的感觉,他不明白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为什么像在吃药,还吃的艰难无比?
    富贵人家都在吃什么?天天有白面,米饭?那太奢侈了,我们今天吃的就是白面米饭,还加了肉,这样的饭食他还不喜欢吗?那个护卫头子往饭里加了什么,为什么闻起来那么香?老兵说是鸡肉的香味,难道说,侯爷每顿饭都吃鸡?这是狗子所能想到的最美味的饭食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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