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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唐砖-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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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弩之下,却也有许多的成功者,唐军士卒非常生气,在他们看来,这些马都是自己在长安住房的一部分,两天就被胡子抢走了一百多匹马,这是不能容忍的,你他娘的今天抢走我的窗户,明天抢走我的大门,这样枪下去,老子还有的剩吗?
    被抓住的胡子开始只是砍脑袋,接下来就开始腰斩,后来开始五马分尸,残破的尸体被战马拖着在雪地上游行,云烨一路上看到了不下十几个人身体的各个部件,开路的府兵随便一脚,就把一个脑袋或者一条大腿踢到路边的雪地上,眼中全是憎恶。
    程东不再发热,人也清醒过来了,看来消炎药对于古人有着极好的疗效,他们的身体没有耐药性,只是很小的剂量就会起作用,一粒消炎药,对古人来说就会起到救命的作用,比如程东,他只吃了一粒而已,效果就好得惊人。
    没多少了,云烨在挑保质期最近的药物给他服用,那些还有一年多保质期的,需要好好保藏。
    又一个人头掉在路中间,一个年轻的辅兵跳下爬犁,双脚一夹,如同蹴鞠一般就把人头夹了起来,还没等落地,凌空一脚就抽在人头上,他忘记了现在是冬季,人头在路上冻了一个多时辰早就和石头一样,云烨皱着眉头等辅兵发出惨叫,果然,惨叫传来,声音很凄厉,惹得众人哄堂大笑,闭上眼睛,云烨不敢想象在自己以前的生活里,马路上不停的出现人头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
    路边的石头下面压着什么东西,辅兵们好奇的上前观察,这些天沉默寡言的狗子,一下子趴在路边狂呕起来,云烨把头扭开,不去看,他担心自己睡不着觉。
    “这叫牛乌龟,把人的四肢钉用木楔订在地上,身上压一块大石头,开始他还可以呼吸,过一会他肚子里的气就会越来越少,石头把气都挤了出来,人就需要努力吸气,每吸一口气都需要用尽全力,这人不是被石头压死的,是被活活累死的,五脏六肺都会从从嘴里吐出来。侯爷,你时常不在军中,上次在陇右,公爷又怕你不适应,这些事你都不知道。”
    程东见云烨脸色难看,就开口开导他几句,没想到开导完了。云烨的脸色更差了。
    军队是暴力机关,不是可以心慈手软的地方,云烨很清楚自己的弱点,所以他尽量避开战阵杀伐,就是不想看到人头滚滚的现象,不论是谁的。历史上的破城比屠城要可怕,屠城的杀戮还有时间限制,破城的杀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用想,襄城就属于破城而入,两天时间里,那里就成了一座空城。
    这好似一个杀人的世道,颉利在关中杀汉人,柴绍就在草原杀胡子,没道理好讲,杀人就像割草,你割我的,我割你的,公平无比。杀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千年以后还在继续,只不过杀人杀得更加有效率罢了,等到原子弹出现,终于消停了,谁也不敢再杀谁了,因为这个时候,杀别人就等于自杀。
    历史就像一个贪心的孩子,趁着还没人管教,就拼命的肆意妄为,颉利马上就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唐王朝却要等到几百年后才要付出更加可怕的代价。
    宿命论头一回出现在云烨的脑海里,现在的一切多吗像是在走一个巨大的圆圈,从开始一直走到开始,循环不休。云烨就是圆圈外面的一只蚂蚁,一只可以看清楚整个圆圈的的蚂蚁,他想让圆圈变成一条直线,却不知如何去做,力量上的差异让他感到绝望,还好,他还没有被圆圈同化,在踏入圆圈的最后时刻停下了脚步。
    他睁大了眼睛,木然的看着路边悬挂的尸首,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一串风铃,他要把自己的心磨练的坚硬无比,这种努力直到他看见那个牧羊女就轰然变成了一滩泥水。
    她带着自己的弟弟站在路边,伸长了脖子,见到云烨到来,居然害羞起来,把一串东西塞给了云烨,就扭身跑了,弄得云烨摸不着头脑,他弟弟冲着云烨大喊了一声外语,也跑了,不过,牧羊女又跑回来了,在云烨身上翻检了半天,最后看到云烨的玉佩,握在手里满意的点点头,又跑了……全部的唐军都在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有时以来最可怕的女强盗,连一直哼哼唧唧的伤兵都伸长了脖子看,早忘记了叫唤。直到那女子跑到山包后面,众人才开始大笑起来,伤兵们笑得眼泪横流,一半是愉快,一半是痛苦。
    云烨看看手上的东西,是一串羊骨头,羊蹄子上的关节骨,早就被磨得油光发亮,有一种沧桑感。
    “侯爷,那女子喜欢你,把她的噶啦汗送给了你,就说明她非常希望你去她家里提亲,她会一直等着你,侯爷您不打算娶一个牧羊女?他弟弟说了,你要是敢不来,他就杀了你。”
    程东解释完这些话,立刻喘着粗气笑了起来,他肚子上有伤,这场笑意让他痛苦无比。
    亏大了,身上的玉佩是奶奶千挑万选才给云烨挂上的,价格一定不菲,尤其是上面还刻有云家的标记,卷云符,价格不会低于一百贯,想想玉佩,再看看手里的骨头,云烨把骨头揣进怀里,喃喃自语:“亏啦,亏大了。‘草原上的天气变化无常,刚刚还下着小雪,顷刻间就成了鹅毛大雪,人的视线不过十米远,云烨再也分不清楚那里是大路,那里是草原,掏出指北针,从地图上找到了朔方的方向,只有慢慢前行,不能停,否则这样的大雪会湮灭掉所有的生机,慢慢往前挪,走得小心无比。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歌声,是少女的歌声,云烨忽然下令让随着歌声前进,全军戒备,刀出鞘,弩上弦,如果是敌人的陷阱,也好做出准备,一切都等到雪停才能见分晓。
    歌声时隐时现,却没有断绝,众人就随着歌声前进,两个时辰后,雪停了,前面却没有唱歌的人。
    远远可以看见一座坞堡矗立在那里,还有骑兵正从坞堡里飞奔过来,雪阻碍了马蹄,他们就下了马跑过来,知道是程处默。
    云烨转身看不见唱歌的人,只是远远听见一声凄厉的呼唤。
    “她说,再也不见你了。”程东在那里翻译道。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节 军令如山
    世上的事原来很简单,只是我们自持是万物之灵长把他人为地复杂化了。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中间没有什么鸿沟之类的东西,就像牧羊女爱上了云烨,在她简单的头脑里没有种族,身份,长相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喜欢和云烨在一起,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觉得很舒服。所以特地洗了脸,还用雪水洗了头发,阿妈说汉家男子喜欢干净的女子。她不喜欢洗脸,也不喜欢洗头发,因为很冷,风一吹就会裂口子,太疼了。不过她太喜欢和那个身上很好闻的汉家男子在一起的感觉了,咬着牙用化开的雪水洗了头发,阿妈给她梳了辫子,她拿出夏天从远处的山里采来的胭脂花,把它磨成粉,在脸上涂一点,又拿一些抹在嘴唇上,看着锅里的水,水里的女子很漂亮,阿妈也说漂亮,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女子。
    她满怀信心的在路边等候,快要下大雪了,他们一定会往回走,要不然会死的,她有些担心……
    又看见他了,他坐在一辆没有轮子的车上,柔柔的看着自己笑,可是很傻,见到这么美丽的姑娘也不知道搭话,就在那里傻笑,汉家男子都这么傻吗?
    还好,我不傻,噶啦汗是我从小就攒下的,每吃一只羊,就攒一个噶啦汗,现在已经可以挂脖子上了,把噶啦汗送给他,他就知道有个美丽的姑娘喜欢他了。
    为什么和阿妈说的不一样?他没有追过来,没有把我压在雪地上,他看不见我的美丽吗?
    瞎子,看不见美丽的瞎子,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好了,这次跑慢些,他长的不壮,可能追不上……
    牧羊女流着眼泪牵着一匹马往回走,她很委屈,一个高个子汉人把马给了她,说是他的爱人给她的,马身上驮了好多的东西,说是爱人的回礼,原来他有妻子了,他的妻子有我好看吗?牧羊女掏出怀里白色的漂亮石头,在脸上蹭蹭,回头看看身后的白雪皑皑的草原。
    这一趟出行,云烨尽量不去想惨烈的战场,他甚至有些逃避战场,一个正常人不会喜欢人头滚滚,肢体横飞的环境,除非是心理扭曲到了极点才会喜欢这种血腥的环境。
    能不见就不见,为自己脆弱的心灵着想,最好一辈子不要见到这一幕。
    再回到朔方,孙思邈对云烨没有一点好脸色,整天拉着个脸,不说话,也不理会云烨,在云烨发誓赌咒以后绝不再身处险境,方才有了一丝好转。
    柴绍接到了李靖的严厉斥责,命令他必须死守朔方不失,这是一个没有效果的命令,朔方的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最近的敌人刚刚被柴绍杀光,吐谷浑人?铁勒人?笑话!大唐不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就该偷笑了,还敢老虎头上拍苍蝇?
    只是斥责,李靖没有权利处置柴绍,不管是官职还是资历,他都没有资格,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不再要求领兵出征,只是大肆的赏赐随自己出征的将士。
    财物全到了何邵的手里,胖胖的大圆脸只能看得见嘴,高兴的让人讨厌。
    牛进达需要出征了,带上他的两万将士需要到阴山,这是李靖的预设战场,也会是颉利的最终归宿。老牛没有等云烨回来就走了,他带走了所有的爬犁,两万大唐府兵随他走向了新的战场。
    或许是云烨的行为激怒了李靖,他和程处默需要去渍口去向他报道,却把孙思邈留在了朔方。
    看看外面纷飞的大雪,云烨的心如同阴郁的长空,知道历史的他明白,草原战役是柴绍的最后一战,回到长安,他将转入文职,再也没有领兵外出的机会。云烨作为一个不稳定的因素,需要调离。
    柴绍烤了一只羊,亲手烤的,把云烨程处默叫过来为他们践行,羊肉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好,柴绍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程处默舞了一套剑法,最后三个人都消停下来,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传说,那就是平阳公主到底是病死的还是战死的,为何她的葬礼是以将军之礼安葬的,不是按照公主的仪式安葬,想必柴绍知道。
    “我大唐女子之中,晚辈最是钦佩平阳公主殿下,只是无缘得见,甚是遗憾。”云烨在给柴绍敬酒的时候特意问候了一下平阳公主。
    柴绍停下酒杯,对云烨说:“如果内子没有亡故,一定会欢迎你和处默到家里与令武他们玩耍,可惜她英年早逝,叫老夫好不心痛。”
    “可惜,晚辈出世太晚,否则定不叫这样一位奇女子早早离世,晚辈听太子说起公主的时候,真是遗憾万分。”
    柴绍眼睛都变红了,嘶声道:“你们以为老夫强自出兵为了什么,那些突厥狗贼,趁人不备害死了平阳,颉利就是最大的祸首,有突袭他的机会,老夫岂肯放过,不将那些狗贼斩尽杀绝,怎能让老夫心安,让平阳瞑目,只可惜,襄城一战,逃掉了颉利,这是老夫的千古憾事。”
    明白了,全明白了,怪不得作为军事家的柴绍,会犯兵家大忌私自出兵,不依不饶的也要干掉颉利,原来根子在这里,原本对柴绍的一些不好的看法,立刻就烟消云散了,这事如果出在自己身上,会干得比柴绍还狠。
    怪不得老成持重的牛进达没有劝阻,还一心支持,作为多年的老友,知道劝阻不会有半点作用,与其让他冒险,不如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老牛果然是最佳的朋友人选,宁可一起受责罚,也不明哲保身,下次对老头再好点。
    也难怪李靖不敢用柴绍,怕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连累整个战局就不好了,自己这次贸然出城,在这些大佬眼里,一个愣头青的帽子算是扣定了,现在还要在草原上再跑一两千里,祸根都在程处默那里,回头再找他算账。
    “孙道长,您也看到了,不是小子自己要出城,而是军令如山,违抗不得,文书上不是说希望您留在朔方等开春再回长安的吗?”看着忙忙碌碌的孙思邈,云烨怕他再骂自己,连忙解释。
    “这次是军令,老道当然没话说,我们一起去,至于文书,老道又不是当兵的,他李靖还管不着我。”孙思邈王八之气大发,赶紧让狗子帮着收拾,一起去最好了。
    孙思邈也就罢了,许敬宗居然也占据了两个爬犁,给上面铺了厚厚的羊皮,还做了一个顶棚,完全一副出游的架势。
    “老许,你这是干什么,身体没有康复,从这里到渍口路途遥远,你扛不下来的,好好呆在朔方,开春了再回去。”许敬宗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威胁,云烨不介意和他和平共处。
    “云侯你这可看错了我许敬宗,要知道我当年也是金戈铁马的奔波万里,你能去渍口,我为何去不得,上次去襄城,要不是身体实在撑不住,你以为我会留在朔方?我是你的辅官,自然是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是职责。”这混蛋和我讲职责?什么时候他开始有职责这种东西了?
    看着他和老仆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侍弄爬犁,挑选马匹,云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随他去了。
    何邵居然占了六十几个爬犁,人五人六的在哪里指挥辅兵们把各种物资往上面搬,光云烨看见的铜钱就有好几爬犁。
    “你把铜钱搬到渍口干什么?我们是去军营,不是去当商人,一路上有胡子,有土匪,有马贼,路又不好走,被抢了怎么办?攒这点家当你也不容易,送给胡子你愿意啊。”老何胆小,吓唬他一下,说不定会有用。
    “您别扯了,有谁家的马贼,土匪,敢抢军队?有他们护送,连请镖局的钱都省了,您知道,您到哪,那就有大生意,我得跟紧了,再来一笔朔方这样的生意,回长安我就可以睡着吃了。‘
    猪才睡着吃呢,云烨觉得自己把老何害了,一个好好的好色纨绔,现在不但懂得勤俭持家,还知道开拓商路,连命都不要了,现在的老何和长安的猥琐胖子判若两人,再也不是那个为了朋友把脑袋敲破的混混了,俨然有了巨商的风范。
    老公输带着全家随着老何的商队一起回长安了,他是一天在荒原上也呆不下去了,问云烨要了书信,就匆匆走了,行李很简单,云烨说用不着带行李,反正到了书院你的行李还得扔掉,破破烂烂的丢人,全家不过四五十口人,问老何要来一车铜钱,塞给老公输,说是他们的安家费,把他们全家的眼睛都看直了。云烨有些得意,什么叫贵族,能随时随地甩出一车铜钱的就叫贵族,对公输家,云烨就一个字“大方”!
    独独留下公输甲,他老兄的利器是这次草原之行的坚强保障,保命的东西得有人会使。
    把弩车,手弩,交给云家的护卫,公输甲就落得一身轻松,他会和云烨一起到渍口,等仗打完了,再一起回长安。柴绍看到弩车和手弩,愣了一下,顷刻间又自嘲的一笑,挥手与云烨作别。
    再次来到草原上,前些天被爬犁压过的痕迹早就被大雪掩盖了,半尺厚的雪,让旅行变的异常艰难,这次柴绍派了有经验的胡人将士给云烨带路,他们都是草原上土生土长的汉子,不知怎么的就混进了府兵队伍,看样子职衔不低。
    他们对黑纱蒙脸非常喜欢,在接到黑纱的时候,早就把破皮子扔了。
    云烨训练的两百多个辅兵这次一个不少的随云烨走了,柴绍也没有挽留,只是护送的队伍就减少到了五十人,他认为有辅兵其实就足够了。云烨不这么认为,他巴不得有一万军队护送他,这样才安全。
    (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节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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