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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谁拿沧海换桑田 作者:一梦已过往(晋江2013.08.06正文完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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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里一片纯白,那个记忆里的少年还是最初的摸样,简单的衣着,安静的面孔,在一棵新芽初生的树下认真的画着一幅画。
  你在画什么?是你心里的那个说要爱一辈子的女孩,还是……我们相遇那天的喷水池?
  心里默默的有一个声音在问:为什么?为什么放不下这么多年的执念?为什么在知道他活着的时候,会感受到那么大的屈辱和失望?你明明想得明白不是吗?他如论如何都不会和你有任何关系了。
  我一边流泪一边苦笑,是啊,我想的明白,可是又能怎样,那是我十七岁一眼就喜欢上的人啊,那是只说一句晚安就能让我心动到如今的人啊,那是我还来不及问一问伤口疼不疼就离我远去再也不见的人啊,那是即使活着却骗了我整整七年的人啊!
  身后有风吹过,我回头就看见欧阳倚在栏杆抽烟的样子,在他身后是万家灯火的明亮,那是充满现实气息的城市,是看得见摸得到的生活。他慢慢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的悲伤让我突然觉得世界都黯然了。
  “我这么爱你,你却还是要离我而去,何欢,你是不是真的没长心?”欧阳的质问,让我无言以对,我想走近他,他却冷笑了一声转身,我的心就因为他的反应而狠狠地疼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9

  9
  心口是真的疼起来,我缓缓的睁开眼,看见的是那个我从未叫过师父的老头子正拿着一根银针笑咪咪的样子问我:“醒了?”然后回头对什么人说:“没事了。”
  接着程涵走过来对我说:“你总算是醒了。”
  因为带着氧气罩,我说话并不方便,而且我发现我也没有说话的力气。我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其实不看也知道,一定是在医院了。
  真是贱命啊,这样都死不掉。
  “我去通知其他人一声,你还是好好休息,别太激动了。”程涵说完出去了。
  激动,我有什么好激动的,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了。
  “唉,小徒弟,有什么想不开的,你师父这么大岁数还不是活过来了。”老头终于也正经了一回。
  我隔着氧气罩对着他苦笑了一下,眼泪又慢慢流了下来。师父,你怎么能懂呢,我用七年的时间只证明了一件事,我这个彻头彻尾的白痴。如果一个人痛苦了一辈子,终于发现自己可以生活的很美好了,可是突然又发现这是一个梦,现实在那里□裸的嘲笑着自己,那这个人会怎么样呢?
  大概不会比我现在的样子好很多吧。
  老头摇着头叹着气也走出了病房。
  我醒了之后好像有很多人来看过我,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吃的药量实在太多,我的头还是昏昏沉沉的,无论谁在和我说话,我都有种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感觉,但是我知道我最害怕见到的那个人一直都没有出现。
  我在朦胧中醒来,病房里很黑,病床边安静地坐着一个人,即使我看不见他的脸我也知道他是谁。
  “何欢。”黑暗中欧阳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只不过有些沙哑,我庆幸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否则心一定会像被凌迟一样难受。
  “你知道为什么每次你说起你之前的事的时候我都会选择缄默吗?”欧阳知道我醒着才开口说:“我从来都没把你的过去当过一回事,我一直都自信我可以给你最好的生活,一直自信你一定会爱上我,自信我一定可以让你忘记过去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但是何欢你知道吗?我再理智再自信也会有害怕失去的东西,我真的不敢想那天如果我回来晚了后果会怎样。这三年来,我敢不停的目送着你离开,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会回到我身边。可是当你安静的躺在我怀里的时候我却害怕我再也留不住你。”欧阳的声音在微微的颤抖,而我早已泪流满面。
  “小欢,我一直在等,等你真真正正肯留在我身边的那天,等你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再离开我的那天,等你毫无顾忌说爱我的那天。无论这期间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放弃,可是现在你告诉我,我还等得到那天吗?”
  流下眼泪好像要将我淹没一样,我无力的开口:“欧阳……对不起。”
  “我最不想听的就是你对我说这句话,这让我觉得我是被辜负的那一个。”欧阳微微的犹豫后接着说:“何欢,我查过你的电脑,我想我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他没死,那更好了。我可以允许我女朋友去怀念一个故者,但是我不会纵容她在我身边去想念另一个男人。”欧阳说完就起身离开,走出去病房之前又说:“何欢,我不会放手的。”
  自那之后,我便很少再见欧阳。
  陈天航又重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因为是保送生,所以在这个所有人都在为高考而感到压力山大的季节,他轻松的有些天怒人怨。
  我精神好一点的时候,陈天航每天都会来找我说好多话,原来觉得很烦的事情,现在来看只不过是一个孩子想引起关注而已。
  看来自杀也不是没有好处,起码许多看不透的事在一瞬间都能想得明白,原来一直在逃避的事,即使迎头面对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前提是你保证你还活得回来。
  “学姐?”陈天航看我又不知道为什么失神的样子说:“你又在想什么呢?”我摇摇头对他友善地笑笑说:“没什么。”
  “何欢。”陈天航突然正色对我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不是因为我姐的原因。”我有些惊讶得看着他,有些意外他会在现在说这些。“我说我喜欢我姐姐只不过是想让你对我多点关心而已,不管怎么样爱情和亲情我还是分得清的。”
  陈天航把头扭向一边,脸上带着红晕说:“何欢,我喜欢你,从你把我护在身后的那个时候开始,我没有想过一个弱小的女孩子会让我有那么强烈的安全感,那件事我不喜欢别人说,不是因为我觉得对我来说有伤自尊,而是我一直认为那是我最美好的回忆。”陈天航一双分明的眼睛看向我,继续说:“何欢,几年过去了,你一点都没有变,看起来比我还像个孩子,但是却活得更坚强了,在我重新看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确定了我是认真的。不只是在怀念,而是想拥有。”
  房间里很静很静,我一直看着陈天航,想着这些话到底谁来说才会让我更动心些。想明白之后,只是拍拍陈天航的头说:“你以后还是叫我学姐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10

  10
  我在一个小雨微微的清晨离开了医院,没有告诉任何人。摆脱了陈天航,又瞒过了欧阳,我一个人独自踏上了去青岛的火车。
  几天之后我又来到这个空气潮湿的海边城市。我随身的东西不多,找了一个便宜的旅馆就住了下了,之后我像一个向往这个城市已久的游客一样,走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景点,在每一条公交线路中体会这个城市的气息。
  这是你亏欠我的七年,我会自己走完。
  我在这个城市停留了两个星期,走的那天我带着许多白色的蜡烛找到了我遇见路映祺的那条街,我在街角点了一支蜡烛,然后坐在它旁边静静的看着来往的人群。
  路,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惺惺作态的来怀念你了。
  从遇见你的那天起到现在已有十年,而从你离开的那时算起也有七年。在这十年里,我曾经无数次的想忘记过你,用过各种方式,但是却没有一个方法能让我真的忘记你,因为我总是觉得对待一个死去的人忘记真的很残忍。
  在这七年里,我努力的让自己不再活在对你的遗憾中,却在不停的磨练中让爱情观越来越淡薄。
  自你走后,我的心就建了一座只有你存在的城,我固执地让你活在这座城里这么多年。这座城很小,小到我害怕多一个人进来都会被挤坏,于是我一个人孤独的过了这么多年。现在你回来了,那座城里就再也没有你的地方,城空了,心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我就死去了。
  一支蜡烛烧完了,我又小心的点上了另一支蜡烛,在心里依然默默的说着还没有说完的话。
  我死去,然后又重新活过来。心已经不再是那颗心,它再也不是一方坟墓,更不是一座空城,它有了更好存在的意义。这份意义会让它安宁的过完下半生,它会一直守着一份对一个人的爱,在生命余下的日子里变得喜乐平安。
  这个人,再不是你。
  在这个街头的另一个位置,有一个歌手拿着一把木制的吉他一直在唱Eason的歌。在他唱到《十年》的时候,我已经点光手里所有的蜡烛。
  路,对你的那份喜欢早已不知道什么时候随着时间消散在岁月中,若不是死亡的那道伤口一直横亘在我的生命中,我想我今天不会站在这里。
  世间万事,沧海桑田,一切纠缠都在你重新出现的那一刻尘埃落定。我只庆幸沧海过后生命并没有荒芜,终有安乐代替了所有哀伤。
  我留下打车钱之后把剩下的钱全部留在了街头歌手面前的盒子里,在他唱下一首歌之前离开了街头赶赴了车站。
  我想我再也不会来了,它的每一个下一首歌也都不再与我有关。
  我回到J市之后,去医院辞掉了我已经变得正式的工作,重新整理了行李之后,拿着我终于从程涵那里问到的地址踏上了新的路程。
  在走之前,陈天航找到了我,问我愿不愿意去送他一程,他马上就要去首都上大学了,我问过他时间之后就同意了。
  在机场,小胖子的身边依然不乏关心者,我拿起手边的杂志翻看着,看起来更像一个等待登机的乘客。
  陈天航在人群里趁机溜过来,甜甜的叫了一声:“学姐。”
  “嗯。”小胖子皱起眉头说:“我要走了。”
  “嗯。”
  “你没什么对我说的吗?”
  “保重。”
  “唉。”陈天航认命的叹着气说:“学姐,记得常联系。”
  “好的。”小胖子得到应答,笑着挥手从我身边跑开了。看到小胖子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大厅里我才离开,出了机场之后我顺便把手机卡也留在了机场的垃圾箱里。
  两个小时之后我就坐上了不会再有回程的火车。在火车上我想起从程涵手里接过那个我将会做很久支教老师的地址时,程涵问我:“欧阳怎么办?”我在沉默了很久之后才回答:“我配不上他,请转告他,他会遇见更好的。”
  这就是我给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一个辜负过爱情的人最终带着祝福离开,未来不可预知,亲爱的,没有我也许你会过的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尾声

  尾声
  我来到这个整日飞沙的小镇已经三天,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没有人知道程涵给我的地址到底在哪。
  后知后觉的我在失去了最后一个希望之后,终于明白过来自己被骗了。
  西部的小镇带着大漠的气息,我在灼热的阳光下决定留在这里生存下来,我不会因为找不到就回去,程涵算错了我的决心。
  我在驿站的餐馆里找了一份工作,工资微薄,但有吃有住。
  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对人很好。他们还有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儿子,皮肤被晒得黑黑的但还是喜欢每天都往外跑。
  我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之后的一天,老板的儿子神秘兮兮的拉着我说:“姐姐,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配合着他也压低声音说:“怎么了?”
  “我看见镇子上来了一个星际战士。”我暗自好笑这臭小子是动画片看多了,跑到这危言耸听来了,但是扼杀儿童的想象力是罪恶的,于是我依旧配合的问:“哦?那他什么样啊?”
  “高高大大的,穿着战服,还背着武器。”他的话音刚落,餐馆里就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有人吗?”小家伙拉着我从柜台后面冲出来说:“就是他,就是他!”
  一身旅人装扮的欧阳背着吉他在看见我们之后,嘴角微挑的说:“你们好,我是新来的流浪歌手。”
  我看着那张即使风尘仆仆也依旧神采奕然的脸许久才微微笑起来说:“欧阳,我有没有说过其实你是一个很容易就一眼爱上的人?”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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