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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玫瑰庄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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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他忽然有些惊恐地盯着我。 

  “不不,”我赶忙说,“我觉得我并没有死。我还能感到疼痛,脉搏也在跳动,不信,你试试。”我把手伸了过去,他发现果真如此。 

  我继续说道:“也许……也许是某种可以超越时空的神奇力量,把我带到了这个地方。我并不知道如何才能回去,也不知道现在该去哪儿。”我不无悲哀地皱起了眉头。 

  “这倒可以不必担心。”那人赶紧安慰我说,“我想,既然你已经来到这里,又不知道怎样回到你那个时代,不如暂时留下来——事实上你也不得不留下来——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我家先住着,然后再做打算。”他诚恳地向我发出邀请。 

  我仔细打量着这个人。他表情严肃,一脸的真诚。我想,这时除了和他一道走,我恐怕别无选择。未来总是不可知的,我来到这里,似乎是上天的安排,就让我听天由命地跟随我所遇到的第一个人一起走吧。至于到底要去什么地方,去了之后会发生些什么,那就由不得我多想了。 

  在路上,我发觉这个人的话并不多,甚至显得有些腼腆。 

  倒是我的话不少。我首先问他:“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他笑了。“也许是天意吧。一个多小时前,我从利物浦办事回来,本来我走的是大道,突然想起我曾答应我妹妹,为她采几朵野百合花回去,于是改走小路,因为小路两旁生长着许多百合花。” 

  这时,我注意到马鞍下面套着一个竖放的皮袋子,里面插着几枝新鲜的野百合花。 

  “我怕花儿没拿回家就谢了,想到小溪边去取点水装在袋子里,正往小溪边走,忽然看见你躺在那里。刚到你身边,你就醒过来了。” 

  尽管他嗓音浑厚,说话的声音却很轻很轻。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于是我们到溪边盛了些水,然后顺着小路继续往前走。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先生。” 

  “威廉·爱德华兹。”他答道。“你呢?小姐。” 

  “我本来叫格格,你就叫我格蕾西吧。”我想,既然到了英国,就入乡随俗,临时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 

  “‘格蕾西’,这是个很不错的名字!” 

  “你的名字也不错呀——‘威廉’——和我崇拜的一个英国王子的名字一个样。” 

  他疑惑地看着我。“在英国,近几百年都没有叫‘威廉’的王子呀!” 

  我一听,笑了起来。“对不起,我指的是我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一位早逝的讨人喜欢的戴安娜王妃,她有一个儿子叫威廉,长得很帅。” 

  他笑了笑,不再说话。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内向的人。 

  我们所走的,是一条蜿蜒的小径。小径两旁,除了时时会有的野百合花,还盛开着许多蝴蝶兰。黄的、白的、紫的、蓝的,在风中轻轻摇曳,就像一只只色彩艳丽的蝴蝶在草地上飞舞。现在是下午,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我感到心里慢慢舒坦起来,刚才的一切不适,似乎都不翼而飞。 

  “爱德华兹先生,还有多久才能到你家呢?”我问道。 

  “大约还须一个多小时吧。噢,你直接叫我威廉就行了,格蕾西小姐。” 

  “好吧,威廉,不过你也不必叫我小姐,就叫格蕾西,好吗?” 

  “好的,格蕾西。” 

  我又问:“到你家时,大约太阳都快落山了吧?”其实我心里在想,照这样走下去,不把我累死才怪呢。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回答道:“的确要到日落时分才能到我家。如果你累了,可以骑在马上。” 

  “可是我不会骑马呀。” 

  他听了这话,忽然露出一丝犹豫的神情。“其实,我早就想说,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可以和你共同骑着这匹马回去。那样的话,回家的速度会更快一些,你也不会那么劳累。只是,我怕你……” 

  “这真是一个好主意!”我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我怎么会不同意呢?威廉。” 

说出这句话,我才猛然意识到,对他来说,这样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即便这是在西方,十八世纪末的英国还仍然处在封建意识较浓的社会环境里,虽不像中国的封建社会那样“男女授受不亲”,但要让一个男人和一个陌生女人同骑一匹马,肯定会是一种少见的“出格”之举。可是,对于像我这样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都市女孩来说,如果在没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供选择的情况下,让一位可靠的男士带在马上一同赶路,除了感到好玩和浪漫之外,显然不会有什么顾虑。我这样一想,竟无意间看清了自己的一种潜在意识——即在与 
威廉短暂的接触中,他已经给了我一种“可靠”的第一印象。他对此事的迟疑与顾虑,更让我加深了这一印象。 

  “那么,格蕾西,你骑在我的身后,好吗?你只要把我紧紧地抓住就行了。” 

  “好嘞!”我又是一声欢呼。 

  于是,威廉将我扶上那匹健硕的白马,然后他自己也在马背的前端翻鞍而上,等我紧紧地抓住他的腰带,他才驱马缓步前行。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骑马,没想到竟会如此的平稳。这当然和威廉善于驾驭他的马分不开。 

  “这马真棒!那么洁白,那么雄壮。它叫什么名字?” 

  “‘骑士’。” 

  “噢,挺有个性的名字,看得出来你挺喜欢它。” 

  “是的。”他笑着拍了拍马头。此时,太阳光正照在威廉的头上,使他金褐色的头发更加闪闪发亮。威廉算得上是一位具有古典气质的西方男士,他那灰蓝色的眼睛不能说很大,却总是透出一种若有所思的神情。他清瘦的脸上有一个挺直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微微上翘,面孔白里透红,头发刚刚及肩,有一点卷曲,前面的几缕头发懒散地搭在他那宽阔的额头上,使他的面孔更显生动。总之,不论按东方人或西方人的审美观,他都称得上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 

  就在太阳逐渐西垂时,我们来到了一座山坡上。 

  “看,那儿——”威廉手指前方大声地说,“那就是我的家。”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前方有一个山谷,谷底是一片又一片碧绿的麦田,麦田四周是青翠的葡萄藤架,一条小溪像曲折的银带穿过谷底。在我们对面的另一座山坡中部,有一幢白色的大庄园,被落日的余辉染成了金黄色,显得格外庄严、秀美。整个山谷透出一种神秘与静逸,就像一个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远处,玫瑰色的天际与整个山谷的色彩融为一体,真像一幅巧夺天工的画卷。我们骑在马上,静静地站在那里欣赏眼前的一切。那感觉,就像站在云端遥望仙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与神奇。 

  一阵山风吹来,使我从沉醉中清醒,我赶紧催促威廉走下山坡,走进了麦田中的阡陌。就在我们开始向那座白色庄园进发时,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 

  “威廉,你是这个庄园的主人吗?” 

  “是的。” 

  “哦,那你一定是个很有钱的人了。”当我说完这话,才发觉我实在有些唐突,用这样的口气说话显然是不礼貌的。 

  他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这更让我觉得自己太冒失了。在我从书上得来的印象里,似乎西方人是很不乐意别人问他关于钱的问题的。 

  我赶紧把话题岔开:“威廉,我去你的庄园,你是不是让我养马、洗盘子或是修剪花枝什么的?” 

  他终于又开口答道:“格蕾西,你到了我们庄园,什么都不用做,因为你是我的客人。” 

  “可是,庄园里的人会怎么看我呢?” 

  “你不用管他们。” 

  “那你父母愿意接受我这个不速之客吗?” 

  “我父母早就过世了。”他说这话时眼中流露出一丝悲哀。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我想我真不该这样问。”我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内心十分不安。 

  “不必介意,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 

  “那么,庄园里就只有你和你的仆人们了?” 

  “不,还有我弟弟、妹妹和我继母。” 

  “继母!”我轻轻地叫了出来,一时还想象不出这是怎么回事。 

  “是的,我有个继母。我四岁时,母亲就去世了,那时我弟弟乔西才两岁。过了两年,我父亲娶了继母。再过两年,我又多了个妹妹梅丽。就在我妹妹出生不久,我家又来了一个小女孩,叫威尔玛·汤普森,她是我继母的哥哥的女儿。威尔玛的父母在一次海难中丧生,我继母就成了她的监护人。她来我家时才三岁,我们一家人都很喜欢她,我也把她当成亲妹妹一样看待。我二十岁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我父亲得了重病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也是十年前的事了。”说完这番话,他两眼茫然地望着远方。 

  我们一下子沉默起来。我觉得,我似乎也被他话语中的悲伤情绪所感染。后来,还是他先打破这种沉静的气氛。他指着山坡下的一条宽阔的大道告诉我说,他平时出去,都是走这条大道,因为走大道更方便也更省时。我看见,山下的那条大道是用青石子铺成的,很规整,很醒目。 

  庄园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好奇心也越来越浓。这时,我们已经走上了谷底的大道。这条大道平平坦坦,却蜿蜒曲折地一直通向半山腰那座白色庄园的大门口。而在山脚下的一个入口处,竖着一块大木牌,上面刻着“玫瑰庄园”的字样。我这才发现,前面真的有许许多多玫瑰树生长在道路两旁,它们一直延伸到庄园门口,再扩散到庄园周围。稍稍走近一点,还会看见有一些玫瑰树的枝条上已开始长出小小的花骨朵。 

  “威廉,你怎么这时才回来?”一阵清脆的女声传来。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正飞快地从山坡上跑下来。 

  “当心,梅丽!别跑那么快。”威廉大声地对那女孩子喊道。 

  噢——梅丽,她就是威廉的同父异母妹妹,算起来今年应该是二十二岁吧。那么乔西呢,现在该是二十八岁;威尔玛则是二十五岁……他们会是什么模样呢?我心里暗暗在想。 

  这时,梅丽已气喘吁吁地跑到我们面前。当她停下来看清我的一刹那,立即露出一副与威廉刚见到我时同样的表情——眼睛睁得大大的,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 

  她是个体态丰盈的女孩,中等身材,棕色眼睛,一头褐发极不服贴地披在肩上。她的肤色偏黑,嘴巴有点大,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衣裙,相貌说不上漂亮,却有些可爱。 

  “梅丽,这是格蕾西——来自远方的客人。”威廉对她说。可她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继续保持着吃惊的神情。 

  “你好,梅丽。”我笑着对她说,“见到你真高兴。” 

  “你好……格蕾西……你好……”她好不容易才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但她依然瞪着两眼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并转身对威廉说:“我先回去告诉他们,说你回来了。” 

  说完这话,她又飞快地向庄园跑去,还不时回头看我,弄得她差点摔了一跤。 

  “看来,我得做好心理准备。”我对威廉说。 

  “是的,你准会把庄园里的人吓一大跳。” 

  从梅丽的表情中我已看出,我一进这个庄园,将会遇到怎样的情形——无休无止的惊讶、打量、猜想,四周总是闹嚷嚷的,随时都可以听见“我的天”!“什么呀”?“未来世界”?“真怪”!“她那衣服……”等种种尖叫声和议论声。也许要过了好久好久,人们才会平静下来。但即便如此,那随时都可能再次出现的吃惊的表情和窃窃私语,怕是要长久伴随着我了。 

  当我真正跨进这座庄园之后才知道,原来威廉是个男爵的儿子,现在已经继承了爵位。他的继母将近五十岁,有着高高的个子,深色皮肤,瘦削深陷的脸颊,棕色眼睛,褐色头发,穿一身灰色衣裙,看上去很严肃。威尔玛长得很漂亮,体态修长,有一头红色的卷发,梳得很规矩,她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就像一潭清澈而深不见底的湖水,她穿着一条淡绿色的裙子,嘴角时时挂着的微笑让她显得温和恬静。当威廉把野百合花递给表妹威尔玛时,我才恍然大悟:这花原来是给她的,而不是给他的亲妹妹梅丽的。 

  至于这里的另一位男主人——威廉的弟弟乔西,大约还要过一些日子才回来。因为他有事去了伦敦。 

  玫瑰庄园有十多个仆人和一个叫詹姆士太太的管家。另外,还有园丁、木匠等一些工人。庄园非常之大,不仅外表美观,里面的陈设更是华贵而气派非凡。一件件家具古色古香,都是上等木料制成的;一幅幅精美的名画,一件件珍贵的器具,红色的羊毛地毯,富丽的落地窗帘……真使我有一种进入皇宫的感觉。虽然他们所处的时代没有电,晚上是用油灯或蜡烛照明,但屋子里的每一盏水晶灯罩配上这类古人通用的光源,不仅明亮,还显得特别的富丽堂皇。 

晚餐时,天已经黑了,大厅里灯火通明。吃饭用的刀叉和盘碟全是银制的,光洁闪亮。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高脚杯里盛着深红色的葡萄酒,各种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我的肚子已饿得发慌,我想我真的要饱餐一顿了。 

  饭后,众人开始问我一些关于未来世界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他们来说,几乎可以没完没了地问下去,所以直到深夜,他们还不肯罢休。最后还是威廉替我解了围。他告诉大家 
,有什么问题明天还可以问,客人走了那么远的路,应该去休息了。之后,一个叫蒂娜的女仆领我上楼。我的卧室在二楼的东侧,原是一间客房。蒂娜告诉我,东侧的房间基本上都是主人们的卧室,只有两三间较大的客房;西侧大都是客房,房间的规格稍低一点。 

  楼上的陈设与楼下的一样华丽,不同的是,这里全是大大小小的房间,并无楼下那样宽敞的大厅。 

  我这间卧室确实很大。我想,爱德华兹一家所用的卧室也许更大吧。屋子的墙壁和陈设都呈米色调,看上去虽然没有楼下大厅那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倒显出一种轻松的舒适与淡雅。卧室的床宽大又柔软,特别是感到劳累和困乏的人一见到它,睡意顿时会悄然而至。女仆蒂娜给了我一件宽大的睡袍,属于裹得严严密密的那一种,并不像她们穿的那种紧身低领式。我换上睡袍,正要上床休息,外面传来了一阵轻轻地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是威尔玛,她手里拿着几件衣裙,笑容满面地看着我。 

  “我现在来,有没有打扰你休息?格蕾西。”她说话的声音很轻柔。 

  我急忙说道:“怎么会呢,请进。” 

  威尔玛一边走进屋子,一边说:“我是想,你刚来这儿,没有换洗的衣服,我这里有几件,是我十五岁时做的,因为我那时身高与你差不多。虽然式样有些过时,可衣料很好,我又没穿过几次,不如你暂时将就穿一下吧,我明天就叫人给你做新的衣服。” 

  听了她这番话,我很感动。可我看看那几件衣服,全是低领、束腰、大摆的式样,觉得穿上身一定是又紧、又闷、又重,会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于是,我在向她表示感谢之后,委婉地告诉她我不习惯穿这样的衣服,希望她谅解。她听后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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