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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夏暮雨--上海 上海-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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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倒是不错,可以留做下一次用。”他这次没和我还嘴:“能借你阳台一用否?”
  
  “你再玩什么花样?”我可不喜欢让陌生男人前往我的房间,而且还是他这个危险的男人。
  
  他笑了,从楼梯上站了起来,“我没带钥匙,房东夫妇没在家,我想从你阳台上翻下去。”
  
  “不怕摔死你。”我小声说,但仍让他进入我的房间。
  
  陆世凡对我的房间挺有兴趣,观赏一番后评价道:“你的眼光还算不错,可以让我高看你一眼。”
  
  “不劳费心。”我把他推到阳台上,“快点跳。”
  
  陆世凡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一句:“唐岗和衡路不是你推下去的吧!”
  
  我笑了,可这不代表我可以接受他的笑话。陆世凡从我的阳台翻出去,甩入他的阳台上,然后露出头来向我挥了一下手,代表他已经安全降落。他能自由翻下,就不难翻上来。看着他的动作熟练程度,我发现以后睡觉之前一定要检查通向阳台的门是否锁定。
  
  事实证明,他翻上倒是不太可能,不过从我的阳台翻下去的时候却不乏缺少。他很粗心,常常忘记带钥匙。

十菌鲜煲汤
周六,是我们睡长觉的时候,现在天亮的已经晚了,我们贪恋被窝里的温暖,特别是在清晨不开空调的时候。
  
  “夏丫。”睡梦中的我仿佛听到有人在叫。
  
  “夏丫,夏丫。”……
  
  我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这么叫我的人只有两个,而且遇到这样叫我的人,通常他们身上都带着好料。
  
  我打开窗子,看到楼下站着一个人,而苏眉的窗子也打开了,“十菌鲜煲汤。”我和苏眉一起喊到。
  
  楼下这个人叫夏暮春,从他的名字可以看出我们俩的关系,他是我堂弟,据说,他爷爷的爷爷和我爷爷的爷爷是堂兄弟。够远的吧,那是血统,我们俩家还是走得很近的,他外公是满族人,祖上曾做过宫庭的膳官,现在在沈阳开了家很有名的满膳楼,最有名的菜式便是这“十菌鲜煲汤。”
  
  把暮春接到我的房间,他把包放下来,苏眉便打开审视,“不用看了,我把料带来了。”暮春安了一下苏眉的心,“夏丫生日,我特意飞过来给他煲汤的。”
  
  感动吧!这就是我弟弟,谁叫我们俩感情好。若不是他外公的手艺不传外人,我一早就入苞厨这一行了。
  
  我自己早忘了自己今天生日,一来是因为忙,再者,很怕想起,因为当初和林枫订婚期,便是生日的第二天,若没出那件事,我现在应该正准备做新娘了。
  
  觉是不用睡了,因为“十菌鲜煲汤”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暮春很夸张,把沙锅也带来了,因为外边的锅做不出鲜汤的味道,工具都是从满膳楼带出来的,包括调料,包了一大包,因为这道汤要煲七个小时,现在就要准备了。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我开始打电话,方中宇自是不能少,萧刚也让他过来,还有高翔,路晓也是要请的,当然也少不得张志伟。房东夫妇也请来,楼下的懒虫是夜行动物,等晚上下班他自然会睡醒,到时候再喊他。
  
  等大家差不多到齐的时候,我的小屋里已经是满是香气,整座楼都被包在香气里面,这种香气有个名字,叫艾香。这还是我和暮春发明的。原来的十菌鲜煲汤本来没有这种香气,是我和暮春无意中把采集的一种艾草一起加进去,才有的这种香气,也算是对传统的一种改良。
  
  “夏丫,我外公给你带的酒。”暮雨从来不管我叫姐,我大他二十天,对此他很反感,在他看来,大的应该是他,我是受照顾的,理应是妹妹。
  
  外公带的酒是自家造的,是要和汤一起喝的,不过听说这种酒加这种汤是对男性的某些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女性好象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大家都对夏丫这个称呼感兴趣,却让我十分难受,除了暮雨,这样叫我的就是他外公了。外公对女孩子一向以“丫”代称,苏眉也曾被叫做“苏丫”,所以在外公在的时候,苏眉坚决不去满膳楼,因为被这样称呼太难受了。
  
  高翔是一个人来的,女朋友去外地出差,要下周才能回来。以至于让我怀疑,如果他女朋友在,他是不是就不会再来了。现在,所有的人在阳台打扑克,苏眉和方中宇在教大家玩我们家乡的一种玩法,我在厨房帮助暮春的忙,房东夫妇在客厅看电视。
  
  “什么味道这么香啊?”路过我门口的邻居都这样问,自然,那个夜行动物陆世凡和睡不着了,被香味叫醒,出现在我的门口。
  
  才十二点刚过,平时这个时候,这家伙一定在做第十七个春秋大梦呢。
  
  “早啊!虫子。”我是这样叫他的。因为他是懒虫。
  
  “早啊,小鸟。”他从来不在口头上吃亏。因为他的解释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如果他不在口头上占我的便宜,是会一整天都吃下香睡不着的。他上瘾。
  
  “如果你在半小时内可以洗漱完毕,换件干净的衣服,我就邀请你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我的话刚说完,他便没了身影。
  
  2点整,汤煲好了。
  
  在这个期间,暮春做了我的私家厨师,做了一整桌的菜,我这个弟弟没别的本事,就是烧得一手好菜,如果那个女人嫁了他,便是得了天大的福气。跑题了,我不是为我弟弟征婚来着。
  
  当汤祸打开的时候,所有人都专注的注视着。十菌鲜煲汤,故名思意,有十种蘑菇为主料,这十种蘑菇,都来自长白山脉,现在不同以前,这些都是在外公的菜园中养植的,但味道丝毫未改,还比以前更有精进。因为人家的专利,我不便在这儿写这汤的配方,只大概写一下里面所包括的东西:红枣,一定是产自山东的大叶红;枸杞,一定是来自青海高原地带的;人参,长白山三十年以上老山参,这个一锅只用一小半;乌鸡汤,一个月的小乌鸡,草食喂养;蛇汤,与乌鸡汤合称为龙凤汤;甘桔,入味之用,里面还有一种肉,这让大家猜了许久。
  
  “是红肉,一定不是鸡肉了。”张志伟猜测。
  
  “也不是猪肉。”这个是肯定的,味道就不对。
  
  “也不是牛肉。”高翔猜道。
  
  “狗肉?”萧刚猜道。
  
  “笨。”苏眉敲了一下他的头,“暮春的外公是纯满族人,不可以吃狗肉的。”
  
  “是驴肉吧!”路晓猜的。
  
  “马肉?”方中宇猜的。
  
  房东先生半天没有言语,“是熊肉。”
  
  连暮春都张大了嘴,这房东先生不是一般人,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就连我,也是曾外公告知才知道的。
  
  房东先生看我们都在看他,竟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家父以前是东北张作霖手下的将军,我小的时候曾经吃过一次,那滋味,我现在还记得。”
  
  遇到内行了。
  
  十菌鲜煲汤,让大家都顾不上说话了,一锅汤,很快就被瓜分掉了,每个人都还意由未尽。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喝一次这种汤。”房东先生从来没吃过这么多东西,对他的胃也是一种考验。
  
  方中宇最夸张,把蘑菇都吃光了。
  
  别看只是一锅汤,在满膳楼,十菌鲜煲汤的售价是九千八一锅,而且一天只出一锅,要想吃,你得排队,据说现在预约要提前三个月,要不,多少钱你都吃不上。
  
  这种特例只出现过几次,有一次是省内招待外国的投资团,外公为了地方经济,破例做了一次,再一次,便是我在沈阳上学的那年,为我的几个好朋友做过一次。这次,怕是要算是第三次了吧。
  
  “外公本来想你结婚的时候做的。可是你婚结不成了,外公还是让我来做,为了你能面对生活。”暮春这样说道。
  
  没想过这是最后一次吃暮春的外公的亲手选料汤,在这之后的七个月,暮春的外公病逝于北京,时年七十九岁。

友情与爱情
我从不吝啬和朋友一起去分享美好的东西。一锅汤,让许多人走到一起。下午,房东夫妇回去休息,路晓和苏眉在厨房收拾餐具。我煮了红茶,希望有人和我共享。
  
  方中宇在我房中醉眠,萧刚晚上有班,先走了,张志伟自是陪在路晓身边,暮春也倒在书房的沙发上休息,陆世凡继续回去做他的第十八个春秋大梦。所以,只剩下我和高翔,在露台的小桌旁边,品茶。
  
  我们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仿佛有些东西一开口,便不再是以往的味道。只是一杯一杯的喝着茶,看着下面江面上来往的船只。
  
  在我拿茶壶续茶的时候,无意中碰到同时拿茶壶的他的手,那一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扑来,让我无法逃避。
  
  两只手只碰了一下,便很快分开,谁也不再去拿茶壶,只是低头望着自己的茶杯,他现已经有女朋友了,这点很重要。我了解高翔,他是很有责任感的男人,如果他决定了某件事,便很难改变。
  
  我们的位置只有咫尺之遥,却让我碰触不到。说实话,我现在很想牵他的手,感受他手心传递过来的热量,可是我不敢。“执子之手,与子协老”,这是诗经中的故事,上一次牵手,高翔单身,我身边有林枫;这一次我的身心自由,他却另有牵畔。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都改变不了。
  
  “小夏,”苏眉收拾完东西过来,却看我们相怯,她有心帮助我一下,于是说“路晓他们有事先走,我要回屋补眠,晚上再一起聚吧。”说完,便离开了。
  
  等我们反映过来,若大的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俩个清醒的人,和两个“沉睡中的宝贝。”
  
  续上茶,回到露台,高翔站在阳台边上,靠在那里看江上千帆如云烟过眼。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轻轻走到他的后面,从背后抱住了他,把头靠在他的背上;他的背僵硬了一下,但终是没有动,没有推开我,也没有回头。
  
  请让我把理智先放到一边,让我的情感稍稍满足一下,让命运告诉我,这男人的背,能给我带来什么?
  
  良久,高翔终于有所反映,他转过身,拥我入怀,让我埋头在他的胸膛,他身上有股淡淡的力士香皂的味道,很好闻。这一刻,请不要说我是对还是错,我只想放任的情感,在步入二十四岁的那一瞬,找到一丝安宁,不管这个胸膛是不是属于我,或是曾经属于谁。
  
  我也很难分清,对高翔的感情,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方中宇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可是从并感觉到心动,他的拥抱,是那种很哥们似的,分辩不出对待男人与女人的分别。林枫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在他怀中,仿佛随时会被他揉碎,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高翔的拥抱,是淡淡的,没有力量,没有欲望,仿佛我们这样拥抱过几百次,和牵手一样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我不敢问高翔是否爱我,或者是否曾经爱过我,我怕一张口,这一切便如同十二点后的灰姑娘,一切不复存在,可能还要悲惨,便是再也不能这样和高翔在一起,哪怕是再看他一眼。
  
  我宁愿相信,他的拥抱只是对我的一种同情,抚慰一下我受过伤的脆弱的心灵。
  
  高翔,在我心中永远会有一方净土,是为你而留。
  

又见林枫
十二月二十二日,我没有伤悲。因为没时间。一大早,同事便打来电话,加班。因为马上就要到年底,西方是以公元记年,外籍的同事从二十三号起就要回国,休圣诞节假和新年假。结果有一单业务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没有及时到位,事业部所有的员工都要在星期天加班,补回这一损失。
  
  布告版上的告示还是那么显眼,两周之前,公司便下了通知,所有国内的员工不能和外籍员工一样放假,但在平安夜的晚上,会举办一个舞会,请一些客户和关系单位一起联欢。这个是必须要参加的,每个人都可以协伴前来,但不可以缺席。
  
  我现在还没想好,这个伴,是和苏眉一起,还是请位男士来参加?
  
  如果是虚荣心,我会找个男人,因为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来未带过同一个男孩参加过两次以上集体活动。不是我花心,是我喜欢把欢乐带给每一个认识我的朋友,男性朋友。
  
  苏眉不能随我同行,因为她有安排,她的故事,我们后面再说。我正在愁苦的时候,高翔给我打来电话:“平安夜要不要一起过?”
  
  我微微一笑,平安夜,是他的生日,我们曾经一起为他过过一次生日。那还是在沈阳,我偷偷买了蛋糕,送到他的公司,可是碰巧他不在,本来想放下就走的,可是他的同事把我让进办公室等他,我说,我是他的姐姐。
  
  那一次,很微妙。说不出来的感觉,只有回想起来的甜蜜,淡淡地藏在心里,永远会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们约定,先一起出席公司的舞会,然后一起为他过生日。
  
  出席正式的场合,一定要有正式的服装,可是我没有,我没有穿那种衣服的场合,也没有机会。于是我找出了一件一字领的白色薄毛衣,一条黑色鱼尾裙,看上去满正式的。
  
  有人说过,性感,不是露,而是若隐若现,平凡的女人也总有美丽的时候。
  
  当我们出场的时候,舞会已经开始了。尽管是内部聚会,还是请了客户和有关带的企业领导,外籍的员工大部分都回国了,不过还是有人留了下来,过中国式的平安夜。
  
  哈德就是留宇人员之一,也是全场的中心,他是主持人。我们在这儿不提他耍宝的事情了。我和高翔在角落里坐着,等着一会儿有机会溜走。
  
  “头一次看你这么安静。”高翔拿了杯酒,对我说。
  
  我笑着摇头,我安静吗?只是在自己心怡之人的面前吧!我看着高翔,我能得到这个男人吗?这个男人会属于我吗?
  
  我在桌子下面拉住他的手,我开始喜欢上这种牵手的感觉,高翔的反映是这么平实,没有一丝的激动,却叫我脸上范起红晕来。
  
  一个人走到我面前,“能请你跳只舞吗?”
  
  我写不出来当时的惊讶,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子居然是林枫,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金丝边眼镜,仿佛又回到学校时,言语斯文,风流不羁的他。我站了起来,不由自主的,让他牵着我的手,来到舞池。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林枫的怀抱让我感到陌生。
  
  我点头,“是没想过。”
  
  “看来你另结新欢的速度也不是很慢?”林枫低下头,在我耳边轻声说,舞池里人很多,声音大点,旁边的人就会听见。
  
  我摇头,“你在吃醋么?好象现在;你已经没有这个权力了吧!”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不再盼望林枫会回到我身边。
  
  林枫咬了咬下唇,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是我对不起你,所以你怎么样对待我,都是我活该。”他说完这句话,舞曲也停了。
  
  “我不需要你的歉意,只希望你能远离我的生活!”我回到座位,高翔在等我。我把头埋在他的怀里,不是为让林枫看到,而是我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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