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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破烂事儿+1番外 作者:时无两 (高干,晋江vip2012-04-17完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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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初夏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多么可悲的错误,张了张嘴,她双眼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而骆苍止的血,好像也流干了,他的脸白得像是纸一样,伤口处再也流不出新的血液,眼皮慢慢合上,终于像是一个流光了的血袋一样扁缩了。提着他的人一松手,他就倒在了地上,躺在一片厚厚的半干涸的血泊中,一动不动。

    “老板,这个女人怎么办?”

    一个手下皱眉看了看脚边昏厥的乔初夏,看向阮霈喆,他正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方雪白的手帕,慢条斯理地擦着染血的手,闻言一怔,很快吩咐道:“带她回去。”

    五分钟后,宴会厅里重归死寂,阮霈喆的人全都无声无息地走了,就如同来时一样。

    又过了没多久,一小队人小心翼翼地踏入如人间地狱般的宴会厅,为首的是个高个子男人,他手里端着枪,一步步踏过来,面色凝重,待看清周遭时不由得叹息道:“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仔细搜,看看有没有一个亚洲女人,二十三四岁,每个地方都不要放过!”

    他朝身后的人下了命令,一扬手,七八个人就四散开去,这人正是带着人赶来的程斐。

    程斐一面感叹这些毒贩火拼时的不要命,一面小心着脚下,刚走了几步,他忽然听见了微弱的喘息声,一愣,竖起耳朵仔细倾听,这声音是从脚边传来的。

    他赶紧蹲下,脚边是一个面朝下躺着的男人,他用力将他翻转过来,看清这人的脸,他不禁一愣,是骆苍止。

40、第②卷:不可说一九他的离开,抹去她心里的全部痕迹(1)
她不喜欢河内,她对这个国家的全部认知来自于杜拉斯的小说《情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自卫反击战,法国殖民,咖啡,穷,越南新娘。
亚热带城市的气候和自小居住的内陆城市迥然不同,但因为距离海洋很近,也没有之前在缅甸一带时的那种叫人喘不过气的潮湿闷热,这里四季如春,雨量丰沛,被誉为“百花春城”。
尽管不喜欢,但是她没有选择。阮霈喆将她囚禁在河内西湖的一栋别墅中,他的手下24小时轮岗守卫着这栋三层别墅,寸步不离,他自己则是每周五的下午来一次,留宿一晚,第二天上午再离开,每周都是如此,风雨不误。
乔初夏站在窗边,撩开厚厚的窗帘,看见阮霈喆的车子按响喇叭,别墅的大门缓缓开启,那车子终于驶出去,变成一个小黑点。
她伸手摸了摸微肿的唇,有些疼,但这种疼痛实在是太微小了,她对此吝啬哭泣。
她不是什么三贞九烈的女人,也犯不上为死去的骆苍止守身如玉,可当阮霈喆昨天晚上用力用唇和舌撬开她紧闭的牙关时,乔初夏还是忍不住颤抖,继而用力挣扎起来。
手臂被他抓在手里,用不上力,乔初夏不敢睁开眼,她怕与他骇人的目光一旦有所交集,就会彻底溃不成军。
极富侵略气息的男人将她搂在怀里,明明靠得那么近,但她却丝毫感受不到怜惜,或者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因为爱而产生的呵护。
他每次来,她都能察觉到他的身上带着血腥,权力,金钱和各种**的味道,那是低调收敛了太久后,忽然全部释放不需掩饰后达到的极致的张狂。
直到来河内快一个月,阮霈喆第四次来到这里时,终于一脸微醺地告诉她,他的母亲是阮保成的一个小妾,在家里原本没什么地位,还要受其他女人的欺负,又因为她是中国人,在阮家的大家族中并没什么地位。直到他的出生,才多少改善了她的生活。所以他很小就知道,只有比那些哥哥弟弟们强,他才有活路,才能得到父亲的垂青。
“他第一次正眼看我,是因为我中学毕业的第一天,就做成了一单大生意,给家里赚了近一年的开支,那一年我十五岁。老头子这才说,哦,原来霈喆都这么大了,我还当成那个小娃娃。”
家里的女人太多,生的孩子也太多,阮霈喆原本排行第四,可惜前面的三个孩子全都夭折了,而自从他出生后,他的弟弟妹妹们也都因为各种原因活不下来,家里长成的,最终便只有他一个。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是我的母亲,我那看似柔弱美貌的母亲,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为了我的未来,用尽办法,把他们一个个弄死。只有这样,阮家才是我一个人的。怎么样,很可怕吧,你若是见过她,一定以为她那样的女人,一只蚂蚁也舍不得踩死的,那么纤柔,那么楚楚可怜……”
阮霈喆说这话时,双眼迷蒙,死死地瞪着眼前的乔初夏,她自从婚礼那天便一直病恹恹,整日提不起精神,看上去好似一朵快要衰败凋零的花。
听完他对自己童年和家庭的讲述,乔初夏起身,将他面前的茶杯注满滚烫的茶水,放下壶,起身离开。
“女人本就是可怕的,每一个都是。”她低低说道,然后似乎露出来一个诡异的微笑来,走回自己的卧室。
从那以后,阮霈喆每次来,都要给她带一支莲,有时候是花苞,有时候是半开的,粉色的花瓣,嫩黄的花蕊,总是很新鲜,还带着露水,应该是刚折下不久的。乔初夏也不拒绝,看得喜欢就随手插在床头的花瓶中,任由它慢慢凋落。
而这一次,显然阮霈喆不想就这么放过她,她被他拖到床上,死死地压在身下,缭乱张狂的气息就喷在她脸上,她怕了,挥舞着手臂想要推开他,无意间打翻花瓶,那支开得极盛的莲花跌落在地板上,混着一地碎片。
她扭过头,看着一片片绽开的深粉色莲瓣,浑身颤抖起来。
其实,挣扎或者是不挣扎,都只是她自己在意,因为她的那些动作和力道对于阮霈喆来说,都是不值得一提的。他只用一只手就能牢牢地扣住她的双腕,举过她头顶,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犹如一个尊贵的帝王一般,看清她眼里的恐惧和愤怒。
“乔初夏,别忘了,枪是你自己拿起来的,扳机也是你自己扣下去的,你要是恨,就恨你自己,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做什么呢?”
他伸出手,拂去她脸上的发丝,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她的头发长得更长,快到腰际,披散下来的时候犹如墨色丝绸。
乌发雪肤,明明是再美好不过的画面,然而黄昏时分未开灯的房间里,他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丁点儿笑意。
这是乔初夏的死穴,戳中即死。她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哽咽声音,甚至不需要闭上眼,她就能看到浑身喷血的骆苍止,新鲜的血是带着一点儿深的红色,比体温温度略高一些的温热,腥气不重甚至有一些甜腻味道。
那么多血,染得她的世界都暗红了。
“对,是我做的,我没有怨恨任何人。”
她用力吸了几口气,终于睁开眼,敢于和阮霈喆直视,片刻后,她咧开嘴讽刺道:“但起码,他在我生命里是完完全全真实的,不论是名字还是故事。而你,不过是一个频频更换身份,用一个假象掩饰另一个假象的虚伪存在罢了。不管你是徐霈喆也好,阮霈喆也好,我等着那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你会发现,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假的,这就是报应!”
大概是乔初夏的语气太阴狠了,诅咒也太恶毒了,阮霈喆的眼中显而易见地滑过一丝愤怒,不过一瞬,他还是控制住了,随即又换上之前的强硬表情,身子后退,离开了柔软的床。
身上的重量撤走了,乔初夏松了一口气,迅速蜷缩起来坐在床头,形成防备的姿态,完全是下意识地不想靠近他。
“他死了,你不用再幻想了,我亲自动的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活下来。或许有一天你激怒了我,我又狠不下心,你就能做第一个。”
阮霈喆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扣子透透气,抬起一只手揉了揉太阳穴,他近来一直叫人调查骆苍止手上的路线图的下落。说实话,他到现在还会一遍遍自责,懊悔不已,当日实在是有些冲动,应该问清楚那东西在哪里再弄死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当时慌乱了,竟忘了这最重要的一件事。
所以,阮霈喆并没有完全胜利,起码,这胜利没有令他彻底感到愉悦。
“对了,这东西你有没有见过,骆苍止有没有跟你提起过?”
忽然一个东西飞过来,乔初夏接住,抓在手里看清楚了,居然是一串佛珠,沉甸甸地在手心里。
确实有些眼熟,她低头摆弄了几下,反应过来,这是骆苍止的,但他从来不会戴在手腕上,但从来都随身带着。其中两颗珠子上沾染了暗色的痕迹,她手一抖,反应过来那应该是干涸的血迹。
她摊开手掌,仔细看了看,摇摇头,沙哑着开口道:“没有,我没见过。你不是已经借我的手,在他的别墅放了监听器吗,你大可以自己去监视监听去。”
顿了顿,乔初夏苦笑着牵牵嘴角,似乎在自嘲:“我还真是蠢,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其实我帮着一个恶人,去害另一个恶人,到最后,我自己也成了一个恶人,我们三个谁都不是好人。”
41、第②卷:不可说一九他的离开,抹去她心里的全部痕迹(2)
周日的早上,乔初夏起得比平时略晚,昨晚临睡前她不该任性,喝了一杯咖啡,要知道越南的咖啡可比北京最高档的咖啡厅里现磨的滴漏咖啡还要味道醇厚,难怪她失眠,天快亮时才睡着。
她是被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给惹醒的,几缕强光照在脸上,晃得她眯缝着眼睛勉强睁开,不想窗前站了个体型修长的女人,背对着她正在抽烟。
乔初夏咳了几声,捂着嘴坐起来,她明明记得每晚入睡都会锁好门的,她害怕阮霈喆会闯进来,所以总是留个心眼,甚至在门前还会放一把椅子。那这个女人是谁,又是怎么进来的?!
听见她起身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响,抽烟的女人回过头来,定定看向乔初夏。
触目惊心的蓝色,乔初夏终于知道了她是谁,年过四十的俄罗斯女人,还能有这样的好身材,实属罕见,也能看出来她一直没有间断过体能训练。
“会说英语吧?”
娜塔莎按灭烟蒂,说了一句不是很标准的中国话,乔初夏下意识地点点头,对方的气场实在太强大,她不能不折服。
又打量了她几眼,眼神里有些居高临下,看得乔初夏很紧张,任何一个女人在没睡醒时被人这么瞧都会不自在,她也不例外,但是她又只能忍受着。
“你是我儿子要娶的女人,但是也是你最终害死了他。”
娜塔莎说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语,语速很慢,声音稍显低沉,听起来很有威严。乔初夏皱了下眉,不能发怒,居然还有心情笑了起来。
“真好笑,原来到头来,是我杀了骆苍止。”
她是英语专业科班毕业,听说读写都过硬,娜塔莎想在语言上占她便宜,几乎不可能。
见她想要倒打一耙,乔初夏也没了与她客套的初衷,索性从床上爬起来,反正都是女人,看到也无妨,她一边找衣服换上,一边冷笑。
“我虽然不了解他,可也算在一起生活了近一个月。你们大概是天底下最奇特的一对母子了,我原本以为,他敬重你,但又不满你的严苛教育;你疼爱他,但又不会表达出母性的柔弱。现在看来,我错了,他的确敬重你,但你却不疼爱他!”
说完,她狠狠将上衣套在身上,转过身去看窗边的娜塔莎,她似乎愣了一下,没有想到乔初夏会这样说。
“他敬重我?怎么会,从小到大,我和他说的话,两只手就能数得清。我和他所有的交流,都是经由我的助理和保镖,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到巍,我没办法像爱他一样爱我们的孩子……”
娜塔莎靠着窗站着,说这话的时候明显语气不如方才那样强硬,许是想到了故去的爱人,她的声音里平添了一抹忧伤。
“父母只能赐予你生命,他们总有死去的一天,孩子早晚也会长大,组建自己的家庭,这有爱人能够陪伴你一生一世,可惜我的爱人不在了。他要报仇,我没有阻拦,因为那是他的父亲。但我不能容忍有人要成为我事业的绊脚石,哪怕那个人是我的儿子!”
乔初夏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这究竟是什么母亲,这究竟是个多么畸形的母亲!她忽然想起了乔瑰菡,就算她后来脑子都变得有些不清楚了,什么都不会做,只能靠出卖身体来赚钱,可是她还是没有抛弃唯一的女儿,用尽各种办法养着她。
她忽然非常想念自己的母亲,那个曾让家族蒙羞,令长辈感到莫大耻辱的母亲,不管怎样,她们是互相爱着的。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儿大不由娘’,我猜你是能明白意思的。而且如果我是一个母亲,我巴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一切全部都给我的子女,护他一世周全才好。”
乔初夏穿戴整齐,站在床的另一边看向娜塔莎,她没有能力与这个女人抗衡,但不意味着她对她的做法没有怨恨。开枪的是她,这一点不假,她不会忘,也不会逃避自己所犯下的罪恶,但是阮霈喆和娜塔莎才是最大的幕后黑手,他们合谋操控了这一切,她乔初夏不过是环环相扣的一个不由己的棋子。
“我永远记得我冲他开了枪,就算下地狱见到他,我也不会否认这一点。至于你,我想就算你百年之后,他也是不愿意见你的吧。不管你是全俄罗斯乃至全世界都有名的女军火商,还是曾经中缅边境大毒枭的太太,你都只是个失败的母亲而已。”
乔初夏微微抬起了下颌,刚睡醒的她双眼还有些浮肿,但是却找回了一些罕见的气势,看上去与平时大相径庭。
“呵,你这小姑娘说话倒是很刺耳。我都不知道我的儿子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欧洲淑女不要,居然要你这样的女人,身材干瘪,说话刻薄,毫无教养!”
娜塔莎眯起蓝眼,她的眼睛是典型的西方人的那种深深凹进去的形状,看人的时候目光很深邃,因为到底四十多岁了,眯眼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看见几条细细的纹路。
“我倒是不觉得没经过别人的允许,私自闯入他人卧室的举动到底又高尚到哪里去!如果没事,请自便吧,我要去吃早午饭了。”
乔初夏几步走到门口,拉开房门,做了个“请”的姿势,赶人的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娜塔莎一哂,迈步走过来,经过她身边时停下脚步,俯身看向她。
两人身高差了很多,娜塔莎是典型的俄罗斯美女,目测近178厘米,比乔初夏高出大半个头还不止,再加上脚上踩着一双黑色高跟皮靴,看起来人高马大。
“小姑娘,也许你有句话说对了,我现在觉得有些亏欠我的宝贝儿子了。他一个人在另一个世界一定很孤单,所以我决定……”
乔初夏一惊,似乎明白过来,她立即后退一步,却晚了,后背猛地撞到了门板,娜塔莎骨节分明的手已经快了一步地伸过来,直直触向她纤细的颈子!
“叫你去陪他,免得他一个人太无聊!”
话说到此,娜塔莎的声音里已经充满了阴狠的味道,她常年玩枪,手劲儿极大,几乎比一般男人还有力气。这一收紧,乔初夏立即感觉到呼吸困难,喉咙被卡住,一口气上不来也下不去,熟悉的铁锈味道再次溢满整个口腔。
“你知道吗,相比于开枪杀人,我更喜欢徒手,亲手捏碎你的喉咙,从表面看不出任何伤口,也不会流血,倒是很不影响美貌呢。”
娜塔莎幽幽开口,然而手上的力道却越来越大了,乔初夏不由自主地抬起两只手,试图扯开她的手,她的眼球开始泛红,嘴角也开始控制不住地冒出白沫。
“再有三十秒,你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了。你看,我对你还是很仁慈的,因为你是我儿子决定要结婚的女人,我赐予你一丝怜悯。”
她抬起另一只手,刚要握紧乔初夏的脖子,就看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拼命动了动嘴唇。
“路线图……咳咳……我……”
她只能挤出几个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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