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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林夏的重生日子+番外 作者:绯毓(起点vip2013-12-04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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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饭厅,就见她妈从厨房出来,一面用围裙擦着手,一面兴奋道:“今天卖菜时碰到你们杨老师的老婆,听说你这次数学测验考了全班第一。”

    林夏拿了水杯喝水,随口道:“唔,并列的,还有一个同学也是满分。”

    “嗳,林家贵你还有心思看你那个国家大事呢。”听林夏这么说,林老妈对这正在看新闻联播的林老爸吼道,“你听到没有,你们家闺女给你争气了,考了全班第一诶,你们林家可真是祖坟冒烟了。”

    见老爸老妈喜于言表的样子,林夏心里一酸,忙转过身子,“老妈我上楼看会书,吃饭时叫我。”

    “诶,好的,今天老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爆炒牛肚,犒劳犒劳你。”

    林夏一面上楼,一面喊道:“谢谢老妈!”

    然后,泪如雨下。

    谢谢老妈,谢谢老爸,谢谢你们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都不曾嫌弃过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在全世界都背叛了我的时候,只有你们,永远站在我的身后,不曾说过一句重话。

    即便,这个女儿,曾经让你们那么的面上无光!

正文 015开始写文

    林夏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突然,她伸手抹去了眼角的泪珠,发了狠劲: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这一次,她绝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不浪费宝贵的光阴。

    收拾好心情,林夏进卫生间拿了脸盆,进了空间。

    很快,身形一闪,她端着半盆水从屋子里出来,给昨天试验的花草浇水。

    左边三盆浇空间里的水,右边三盆淋自来水。

    六盆花草,六六大顺。

    浇了水,林夏仔细观察对比了一番,从外观上看,和从前一样,也没什么变化。

    林夏隐隐松了一口气,至少这个水没有什么毒,对花草的伤害不是很大。

    浇了花,回到屋里,将《红楼梦》翻到昨天晚上看的地方,正好是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才看了一页,就听林老妈在楼梯口喊道:“夏夏,下来吃饭。”

    “嗳,来了。”合上书,“蹬蹬蹬”的跑下了楼。

    林辉洗完手,来到饭桌前,惊讶道:“哇,老妈,你发财了么,这么多好吃的。”说完,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糟溜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含糊嘀咕,“好吃……”

    林夏洗了手,只见饭桌上摆着,香辣碎骨鸡、炒双菇、白水滚鲜笋、千张炒牛肚、清炒小白菜、糟溜鱼片和卤鸡翅。

    居然还有一碗莲子龙眼汤,算上甜汤,加起来有八盘菜了。除了来客人的时候,哪户人家吃个家常饭会做上这么多菜,也难怪林辉会这么问了。

    林老妈嗔笑的点了点儿子的头,“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说着,将手里的饭递给林夏,“夏夏,快吃,尝尝这牛肚味道如何?”

    林夏点了点头,夹了一筷子放入嘴里,笑道:“自然是妈妈做的饭菜最合我的口味。”

    得了女儿的夸奖,林老妈笑眯眯的看着儿女,又见林老爸埋头苦吃,吼道:“林家贵,你女儿这次考这么好,难道你没什么表示吗,吃吃吃,只顾吃……”

    见老妈又开始数落老爸了,林夏忙岔开话题道:“妈妈,今年林辉也五年级了,明年六年级,正是关键的时候,我想从这个学期开始,每天给林辉补课两个小时,给他打基础。”

    听女儿这么说,林老妈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想了想迟疑道:“你的时间都浪费给他讲课了,这样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

    林夏笑道:“谁说给人讲课会影响成绩的,这是误传。其实讲题目的过程就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这讲课的过程中,也会巩固讲课人的基础,这是双赢。”

    “可你晚自习回来辉辉已经睡了。”

    林夏倒没有想到这一茬,上了高中的他们从来没在11点之前睡过,可现在林辉不过是个小学生。

    沉吟片刻,林夏道:“那我上晚自习之前给他补一个小时,然后再布置一个小时的作业。您和老爸在家里督促他把作业写完了,才能放他出去玩。”

    “妈,我不要姐姐讲课。”见不知怎的,话题就移到了他的身上,还比剥夺了晚间的欢乐时间,林辉忙咽下嘴里的菜,急急抗议道。

    可谁会听一个小毛头的?

    最后,林老妈挥了挥手,一锤定音道:“好,就这么决定了。”

    林夏笑眯眯的看了看林辉,“妈妈都决定了哦,以后每天都给你补课,还布置作业。若是你完不成,哼哼。”

    想到他未来的那个媳妇冷眼冷语对待她母亲,而林辉却无能为力,管教不了的样子,林夏冷哼两声,狠狠道:“完不成作业就给姐加倍,我看你还想不想玩,还做不做作业。”

    看着这样威严的姐姐,林辉不禁打了个寒颤,却不敢反驳。只瘪了瘪嘴,拼命往嘴里刨饭,化悲愤为饭量。

    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正文 016效果貌似还不错

    2003年,郭敬明的幻城席卷了整个文坛,横扫各大书市,是继韩寒《三重门》之后,又一名少年天才似的种子型选手。

    而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却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名字。

    林夏捧着手里的《零下一度》,不是不感叹。

    韩寒果然是一个天才,这确实不可否认。

    看着那个18岁的少年辛辣老练的笔调,在看看自己这个30岁的老女人,还在写着校园童话式的故事,林夏不禁一阵脸红。

    没错,溪水镇就是个连正规书店都没有的偏远小镇。

    只有一家买文具的杂货铺的架子上放在两本类似《学王一拖三》的辅导教材。

    而她手上的这本《零下》,还是从她表弟柳皑的手上夺过来的。

    林夏老妈有兄弟姐妹五人:大姨夏春姣,二姨夏梦姣,表弟柳皑就是二姨的小儿子。林夏的老妈夏瑶姣,还有四姨夏元姣,小舅夏泽淼。

    大姨生了两个儿子,大表哥陈显,二表哥陈赫,加起来就是显赫的意思。可两位表哥志不在读书,大表哥初中未完,便到外面闯荡去了。二表哥倒是读了个大专,现在刚读大一。

    二姨家有三个,老大柳雪,老二柳皓,老三,自然就是柳皑了。三个娃秉承父愿,都取了个冰清玉洁的名字。

    雪,皓,皑,都是洁白盈素之意。

    柳皑比林夏迟了那个五个月,但就是这五个月,柳皑不得不乖乖管林夏叫声姐。虽然次数很少,但小时候的柳皑可没少为这事闹腾。

    柳雪比林夏大5岁,眼下正在县里读高二,柳皓大林夏2岁,和林夏在一所初中,现在正是初三关键时期。

    而这本《零下一度》,正是柳雪从县里面带回来的。

    原来的林夏,在初三中考之前,都没有出过小镇,那时候的县城,对她而言,就是“大城市”了。

    而现在,重来一次的林夏,自然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

    “夏夏,夏夏,这几篇文章写的可真好,你还有么?”任洁拍打她的肩膀道。

    “诶,真的不错。”陈娜手握稿纸,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篇《少女,不哭》,很独特,虽然只有一个短短的开头,却能让人从中看出你的风格,有你的烙印。按照这个写,说不定你真的能够在青春文学杂志上面创出一番天地。”

    “那个不好,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写的才好呢,你听听: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还有这个: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停止。”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喜欢,喜欢到在他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啊啊啊!夏夏,你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太喜欢了。那个《别跑!我的王子》和你的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任洁将稿纸一拍,假装严肃道:“林夏同志,我命令你必须把这篇文章投稿,一定会发表的!”

    林夏接过稿纸,犹疑道:“真的假的,说实话,我觉得这篇文章很一般,完全没有特色。”

    “不,你听我的,一定要投稿,这个一定会被选中。实在是看不出来,你一个晚上就写了三篇文章,还都这么好看。”任洁立刻换上一副哀怨的脸,“你那个《似水年华》写的好是好,就是太虐了,你能不能改一个结局,让莫似水和戚年华在一起啊!拜托!”

    林夏从她手里抽过稿纸,“大姐,我不是写了一篇喜剧给你么,还没能治愈你啊!我这是普遍撒网,看我是适合写悲剧还是喜剧,是适合写校园言情,还是青春疼痛,亦或是小清新励志。”

    陈娜将目光从稿纸上移到林夏脸上,拔冗开口建议,“既然你无从选择,就交给市场去淘汰,读者喜欢的,才是最好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

    校园言情、青春疼痛和小清新励志,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读者会选,市场会淘汰。

    在这个80后青春文学即将正式崭露头角的时代,她,这个90后的初一新生,应该用她手中的笔,写下稚嫩的,属于她的,独特的感悟。

    写下她的,青春的光芒。

    “对了,你这个《少女,不哭》,确实很独特,很治愈。连我自认为千疮百孔、百毒不侵的心看了,都会感到温暖。”

    陈娜是单亲家庭,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从小是父亲养大。

    当年,林夏也曾和她说过一两句话,可她语言犀利,说话做事也有些阴阳怪气的,青春期的小孩哪个受得了这样怪异的女孩,林夏自然和她说不上话来。

    林夏一行人关系交好,小团体也团结的很,她不是很喜欢的人,其他三个自然也不喜。这个时候的小孩都是敏感的,而林夏四人在班上人缘颇佳,很快,陈娜便被人孤立。

    因林夏的关系,任洁和她同桌了不到一个星期,便和班主任反应。陈娜的学习算不上好,中等模样,任洁家里又是在老师那里打过招呼了的,陈娜也就被调到了四组倒数第二排,和一个同样沉默寡言的男孩坐在一起。

    后来她怎么样了,林夏自然也没关注。

    那时候林夏是个孩子王,任洁她们都喜欢聚在她周围,虽然成绩不算极好,偶尔也有一两次超长发挥。而且林夏歪点子多,玩的花样不少,自然能在小团体里面有点地位。

    看着陈娜清秀的脸,林夏笑了笑,“你都说行了,那我把这个《少女不哭》修改一下,一起发到杂志社去。”

    “可是,你这个才写了一点?”任洁问道。

    “哈,这你就不懂了吧,要是被选上了,我就慢慢连载,懂不?笨蛋!”林夏状似轻蔑的瞥了她一眼。

    “你居然说我笨,胆子肥了啊你,杨艳菊,咱们俩上!”任洁假模假样的搓了搓手,看我的“龙爪手”。

    “九阴白骨爪。”

    “六脉神剑。”

    “降龙十八掌。”

    “哼,看我必杀绝技,尖尖碰碰拳!”

    “噗,行了,别搞笑了,还有两分钟就上课了。”杨艳菊做和事佬。

    “本小姐就看在杨长老的面子上,不与你这小子计较了,哼。”任洁用大拇指一携鼻子,做**状。

    “神经,才不和你说话,不睬你了。”

    “你……”

    “任大小姐,请别和我说话!”林夏一字一句道。

    “你……”

    “哼!”林夏转过身子。

    身后传来陈娜凉凉的声音,“任大小姐……”

    “什么事?”恶声恶气,犹自气愤。

    “你鼻子气歪了”

    “你,你们,哇哇,合起来欺负我,我不活……”老杨头夹着书本走进教室,声音戛然而止。

正文 017文章发表了

    林夏的稿子确实被采纳了,原因无他,因为此时正是青春少年文学崛起的时期。

    80后独特的文笔独领风骚,或哀怨,或细愁,或无病呻吟。

    但不论如何,他们的文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精致。

    是的,精致。

    无论是遣词还是造句,用一句古诗形容,那就是“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有郭敬明的“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有安妮宝贝的“四十五度忧伤”,更有“美女作家”这种职业的存在。

    作家,已经学会了炒作。

    林夏经过几番筛选考量,将所有的杂志都投到了《细雨》。

    《细雨》杂志于2000年创刊,从创刊初始便走的是青春路线,将读者群定位15-20岁的青春女生类杂志。

    2005年,《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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