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于征 作者:胭脂河(晋江2015-01-31正文完结)-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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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着跟前高大的杨森威风凛凛地散发着寒冷,原来绝望和希望只有一线之隔,我苦笑着对他说:“为什么我每次见你,非要这么狼狈。”
杨森将自己的袍子解下,俯身将我裹得紧紧的,他的怀抱真的很暖很暖,这一刻我觉得好困,就像这样被他抱着睡下去,杨森用袖子轻轻地擦我的脸,温柔地笑道:“我想,是天注定你离不开我吧。”
咳咳咳,一阵咳嗽打断我们的谈话。我扭头看到孟青正狼狈地坐在地上,唇边满是鲜血,他恶狠狠地瞪着杨森,想要起来却身不由己。杨森那一脚,想必是把他伤重了。
伤?对了,伤。我忙仔细拉出杨森的胳膊,仔细查看,边看边紧张地问他:“那些十二律的杀手,没把你伤着吧,你有没有受伤?”
杨森笑着点点头,一把将我抱紧贴在他胸膛,对我说道:“五大杀手,还有赶来的三十个高手,这次真的很危险,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我连想都不敢想当时的画面,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襟,忙问道:“那我们现在安全了吗?”
杨森笑道:“暂时没人敢骚扰咱们了。”
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我忙撑着杨森的胳膊站起来,对他说道:“那咱们走吧,我不想呆在这儿。”
杨森笑着点点头,但是抓着我的手,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冷冷地看着孟青,英俊的面容忽然冷的像冰:“你这畜|生,竟敢动她?”
孟青踉跄着站起来,黑的发,红的血,让他妖孽气质更加深了几分,他看着我笑道:“我的女人,我想碰就碰了,跟你有什么关系。”
杨森冷笑道:“好,那我告诉你,落是我的妻子,你碰了我的妻子,所以我杀了你不过分吧。”
孟青眼里闪过一丝慌乱,正在这时,在门口多时的宋水君忽然跑进来,她跪在我和杨森脚边,不住地磕头求饶。宋水君是聪明人,她知道求杨森是没用的,所以她拉着我的裤脚,哭道:“孟青只是想把姐姐留在身边,他只是想要个家人,姐姐,他再也不会了,不要杀他,求你了,求你了。”
我叹了口气,看着身在绝境却仍桀骜不驯的孟青,无奈说道:“孟青,这次的事,我权当你是不懂事的弟弟做的傻事。我和杨大哥要走了,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你,你好自为之。”
宋水君听了我的话,不禁喜出望外,又给我拜了两拜后起身过去扶身形晃动的孟青,谁知却被孟青一把推到一边。孟青看着我,惨然一笑,泪流下稀释了血,声音带着乞求的味道:“真的不愿意再见我了?”
我别过头,杨森冷冷说道:“青儿,这么多年我知道你一直恨我。你姐姐已经死了,这是我们都要面对的现实。好好珍惜眼前人,忆南是好姑娘,不要像我,心里只有仇恨和地位,当有一天你失去了最爱,再去后悔就已经来不及了。”
孟青鄙夷地瞧了杨森一眼,冷哼道:“我的最爱,不是一直都被你霸占着么。姐姐,郑姑娘,不都是你的么!少在那儿假惺惺的了。”
杨森叹了口气,和我对望一眼后然后对孟青说道:“我教你功夫,是为了让你在江湖中自保,而不是让你做负心的浪子。这两年,以为我不知道你引|诱了多少武林世家的少女,去偷学人家的秘籍。今天我就废了你的功夫,以后你就做一个普通人,过安稳日子吧。”
孟青眼里忽然闪出惊恐之色,他腿不断地颤抖,一身骄傲早已褪去,剩下的只是无边的惶恐。宋水君忽然挡住杨森,尖叫道:“不要,不要伤害他。”
杨森哼道:“宋小姐你闪开,你有身孕,小心误伤了你。”
忽然一根黑色的软鞭裹住孟青的身子,仅是一瞬,孟青就被凌空拽了出去。是胡忆南,她将孟青接手抱住,飞身离去。一阵马嘶鸣声后,他们便双双消失在无边夜色中。
我回头看着杨森,他依旧淡漠,或许这是他故意放了胡忆南和孟青吧。如果不是,区区胡忆南怎会在十二律头领应钟眼皮下救走人?说到底,他还是瞧不起宋家人。
我忽然有点同情宋水君,走到这个正在发呆的女孩儿跟前,轻声对她说道:“水君,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要不我们雇辆车,送你回宋家吧。”
宋水君看着凄凉的夜,将泪吞进口里,摇头道:“我哪儿也不去,这里叫玉人楼,是孟青的家。我要在这里等他,我知道他迟早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也蛮肥的吧……嘿嘿
☆、孤灯夜雪
两年后
接连几天的大雪,直把人困在屋子里憋的难受。好容易在傍晚时分停下,我欢天喜地的拉着杨大哥去阳湖划船赏雪。有白茫茫的积雪映衬着,夜色也没有那么黑了。一切都是脉脉的淡蓝色,正如我现在的心境,宁静而舒适。
我和杨大哥的家就在古阳驿的阳湖边,这里的日子虽然平淡但不乏味,家里的一针一线,一砖一瓦,都是我们亲手归置。我们经常互相嘲笑对方做饭的手艺,却又偷偷私下练习,只是想让对方吃的幸福。我们的邻居是再普通不过的渔人,庄稼人,他们热情而善良,经常会在某个如诗如画的黄昏,让家里的胖小子端来碗热腾腾的鱼汤。大家都叫他杨相公,而我则从曾经的郑姑娘,郑姐姐成了现在的杨嫂子。我喜欢这样的转变,所谓的世外桃源也许就是现在的生活吧。
说说两年前,我们告别宋水君后,在江湖上漂泊了足足有一年的光景。与其说是在逃避十二律的追杀,倒不如说大部分时间是在游戏人间。我们去过沙漠,在月亮泉边的篝火旁,听着商人唱着乡音;我们也曾策马在草原,看着一望无际的绿与天的蓝交印成趣;我们的足迹踏上过大山,小溪,我们也曾遇到过麻烦,无论怎样,他的手和我的手再也没有分开。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或许这首诗没有字面那么悲,如果把它看成一幅画,那就是天地间独剩下个能懂江雪的老翁,在静静地品尝天地之造化。那么高洁,那么宁静,没有烦心事,没有世俗的烟火气打扰,就一个自己和水中倒影相醉……
如果从远处看阳湖,你会看到这么个场景。万籁寂静的雪夜,湖心飘荡着一抹若隐若现的孤灯,如果你再仔细听,你或许会听到一男一女的笑声。你也许不知道这盏孤灯会往哪里漂流,但是幽冷的天地间出现这么一丛暖色,那便有希望了。
我靠在杨大哥的肩头,喝了一盏刚刚煮热的果子酒,感觉整个人无比的畅快。虽然我们盖着大毛毡子,但他怕我的脚冻,还是把我的脚放在他腿下暖着。又下雪了呢,我手伸出去捕捉这从天上飘下来的精灵,杨大哥却笑我道:“呦,可千万不要把手冻坏了,不然明天又推脱不做饭了。”
我将酒杯放下,扑到他身上,笑着将手伸进他的衣领,贴着他灼热的胸膛,蛮横道:“想要吃我做额饭,那就先乖乖地给本夫人暖手。”
杨大哥摇摇头笑了,他抱着我躺下,隔着衣料将我的手按住,同我一齐赏雪,漂游。一阵风吹过,清脆的风铃声将沉浸在幸福中的我唤醒。两年了,李少走了两年,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是不是想起李少了。”杨大哥吻了吻我的头,轻声道:“南风起了,那个家伙或许在某处偷偷看咱们呢。”
我叹了口气,笑道:“是啊,他来看我们了。我常想,如果他当初如果没有派人去找你,或许我就被宋汝文掐死了。”
杨大哥将我往紧抱了下,他的身子永远很暖很暖,在无数个夜里被噩梦惊醒时,都是枕在他的臂弯我才能重新入眠。他笑了笑,对我说道:“他爱玉楼所以也爱你,如果不是他派人找到我,我想我还不知道他居然掌握了那么多的辛秘。他是个绝顶聪明人,能瞒过十二律十年,他是第一个。”
我将右手从他温暖的胸膛那里抽出,与他的左手十指紧扣,轻声道:“是啊,他确实是个值得纪念一辈子的朋友。”
“落,我想去你的那个时代看看。”杨大哥忽然笑道:“总听你给我说,都把我的好奇虫勾起了。我想见识一下能飞上天的什么飞机,还有比马跑的快的汽车。”
我在他臂弯寻了个舒服处枕着,笑道:“会的,等我们俩一起入了黄土,下辈子就去我的家乡,我带你去看遍你没见过的,去吃我妈妈做的水煮鱼,可香了。”
杨大哥将大毛毡子给我往紧掖了下,吻了下我的鼻梁,笑道:“我不认你家乡的路,要是我走丢了,你可一定要找到我啊。”
我轻轻掐了下他的大腿,嘟嘴道:“还说呢,为了回来找你,我可是被邻居阿姨钉在棺材里呢。看来真是天早都注定好了,我找你,你救我,你再反过来找我,然后救我。”
杨大哥笑道:“不管怎样,我们两个生生世世都会在一起,时间也不会阻止我们对彼此的思念。”
我笑着点点头,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他也是。他曾对我说,他一生一直在追求权利和地位,欲望就像一个无底洞,满足了一个还有下一个在等着你。当有一天你得到一切时,发现结果好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到头来还不如打猎回来妻子留给他的晚饭有味道。是啊,留一个叫应钟的传奇作为江湖茶余饭后的谈资,留一个杨森作为郑落落的丈夫,把过去留在昨天,期待着明天的幸福。所以我不会再问他你后不后悔放弃一切,因为这是多余的。两年前我们踏上旅程之时,就只剩下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杨大哥,我有点想孟青了。他始终是个孩子,这个世上除了我,再没有姐姐疼他,教他道理和爱。”
“好,那就去看他吧。我也有点想这臭小子了,再不约束他,不知又有多少闺女要受伤害。”
“不晓得他有没有回到玉人楼?”
“去看看就知道了”
……
雪依然在下,孤灯依旧在湖里飘摇,两个心紧紧地绑在一起,这个冬天不冷。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好短是不是?所以今天两更,怎么样,不错吧。虽然这章很短,但是胭脂却足足写了有4000字的时间。之前的章节情绪一直绷得很紧,忽然要写平静的生活,调节了好久才转过来。这章结束后,就是终卷,十二律,宋汝文,孟青,金叶子,杨森,郑落落,所有人的命运在第四章都会交代清楚。一只异世的鸿雁,她的结局终将是怎样的?
☆、暗算
作者有话要说: 啊哈,没想到吧!宋水君其实不是好惹的,越是温柔善良,越是只可怕的狮子哦~~
我们用放手来怀念那些逝去的,用微笑来迎接终将来临的。两年前的冬天,我离开玉人楼去和杨大哥浪迹江湖。两年后,还是个冬天,再次踏足这个地方,不知旧人还在否?
“宝儿,小心些,把嫩牙磕了可别在娘跟前哭啊。”
还没进门,就看见个胖乎乎的小孩子在颤颤巍巍地学步。他穿着红缎面缝的袄儿,头上戴着顶可爱的虎头帽,脸儿在外面被冻得红扑扑的。饶是如此,这小东西仍是一歪一扭地往前挪,活像只小企鹅般可爱,忽然一个没留神,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先是一愣,左右瞧了一圈没见人,扭头往后看见娘亲,哇地一声大哭。
看见这逗趣的一幕,我和杨大哥相视一笑。我正要进去把小宝贝抱起来,谁知一个穿着蓝色粗布衣裙,挽着髻的女人飞奔到小孩跟前,故意板着脸道:“宝宝自己站起来,宝宝是男子汉,男子汉不能哭。”
小宝贝显然是听不懂娘亲在和他说什么,委屈地索性躺在地上,打滚儿地哭。我笑道:“他那么小,哪里懂得这个,你抱抱他不就好了。”
蓝衣女人听见我的话,身子一顿,慢慢扭头,看到我们后脸上挂满了喜悦,她忙将宝宝抱起来,快步奔到我们跟前,笑道:“姐姐,你们来了啊。”
我笑着点点头,捏了捏还在扁着嘴的小宝贝,从怀里掏出个小银锁给孩子戴在脖子上,对宋水君笑道:“来的匆忙,也没给我小外甥备好礼,你权且收下,改日在集上咱再挑好的。”
宋水君一边哦哦地哄着宝宝,一边对我和杨大哥笑道:“姐姐瞧你这话,宝宝有姨娘姨夫疼就够了。里边坐,自从有了这小崽子,可闹坏了我。屋里乱,你们不要笑话我啊。”
话罢,宋水君走在前面给我带路,将我们往屋子里领。我看着宋水君的背影,我心里生出好大的感慨。还记得两年前初见宋水君时,她还是个娇娇怯怯的大家闺秀,行动间如弱柳扶风,而现在完全就是个利索的家庭主妇模样,看来时间确实能让人彻头彻尾地改变啊。
屋里并没有宋水君说的那么乱,只是小孩子玩的东西较多,洋洋洒洒了一地。宋水君将我和杨大哥引到座上,笑道:“男孩子就是皮的很,不把屋子拆了我就谢天谢地了。姐姐,你和姐夫有孩子了没。”
说起孩子,就是我心中的一个痛。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努力造人,不知道是上次金叶子的药对我伤害大了还是别的缘故,肚子一直不见消息。见我低头不言语,宋水君笑道:“姐姐你们这两年去了哪儿,怎么总不来看我们母子。”
杨大哥是知道我的心事的,他将我的手握住,对宋水君笑道:“我们在一个渔村隐居起来了,刚开火过日子没多久。光见你和孩子,孟青呢?”
宋水君听见孟青二字,眼圈立马变得通红,她将怀里的孩子抱得更紧了,语气也没了两年前那么娇软,咬牙哼道:“不知被哪个妖精把魂儿勾走了,这两年一点消息没有,所以这孩子名儿我也暂时没给起,一直宝宝地叫他。”
瞧她那副恨恨地模样,我心里好生歉疚,忙问道:“那这两年你是怎么过活的?”
宋水君吻了吻孩子,叹了口气说道:“孟青为了修这个宅子,可费了不少心思。天可怜见,他私藏在地板下的银钱竟被我给挖出来了。好在这附近的大嫂大娘是良善之人,我和孩子的日子总算不难过。”
杨大哥四处打量了番屋子,笑道:“我和落落就是怕你这孩子性子犟,宁愿在外吃苦也绝不回家。这次趁着来看你,顺道劝劝你回家去。”
宋水君笑道:“姐夫也算看着我长大的,既知我性子倔强,那肯定是知道劝不动我了。我母亲哥哥不喜欢孟青,哪能容的下宝宝?再说,我宋水君既然出了宋家门,就没打算再回去,我就算跪着也要把自己选择的路走完。”
当初在家里时,杨大哥就给我说过宋水君看起来温柔软弱,但却是个刚烈至极的女子,千万不可小觑了,现如今看来果真是这样。我正要说话,宋水君抹了把眼泪,起身笑道:“姐姐先帮我看着崽儿,这家伙谁都爱跟的。”
我接过孩子,果然是个大胖小子,沉甸甸的。我让宝宝坐在我腿上,问宋水君道:“你去做什么?”
宋水君利落地挽起袖子,对我笑道:“你和姐夫来我家,总不能让你们空着肚子吧。现下天色不早了,到镇置熟食已来不及,我去那头张大娘家借点肉和豆腐干子,给你们弄点吃的。”
还没等我说不用了时,宋水君一阵风似得走出去了。本来我和杨大哥这次就是过来看看,没打算多呆的,毕竟这里也是十二律势力范围内,若被发现可就遭了。
宋水君说的没错,这胖小子果然是谁都抱得的,他坐我怀里居然乖乖玩他脖子上挂的银锁,不哭不闹,很是乖巧。杨大哥待宋水君出了大门,起身对我说道:“我去四处查看下,有事就大声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