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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傲世法则-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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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装扮下来,一个风格奇特的骑士就新鲜出炉了。他穿着灰色的旅行者外袍,斜背着一柄双手巨剑,腰带上插着匕首,马鞍边还挂着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样子。但另一方面,他骑着一匹令人羡慕的好马,后面还跟着一匹备用好马和一匹驮马,算是肥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马肯定不会被埋没。就说那匹托东西的驮马吧!放在市场上也算是优秀马匹了,到这骑士手下却只能运杂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骑士看,但骑士本人却不怎么在乎,他采购了一堆干粮后直接出了城。
  汤森关心的只是尽快回到荆棘玫瑰,解决商团那边遇到的麻烦。之前来银色联盟的时候拖家带口,也没有船只可坐,所以紧赶慢赶都走了一个多月。这回轻装上阵又没有拖累,应该可以把时间缩短一半。
  公会配发下来的坐骑很不错,健壮又有耐力,每小时只需换乘一次。说日行千里肯定夸张了,但路面平坦的话,每天不紧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两百也不是问题。
  为了节省时间,汤森的早饭和午饭都在马背上解决,全是难以下咽的肉干。只有邻近晚饭时分他才动用弓箭,随便找些小野兽猎杀。
  没想到,射箭也是个技术活。虽然汤森为了打仗还练过几天,但远远说不上精通,第一天费了整整两袋箭,才射中一只疑似兔子的玩意。
  第047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经验,再经过两三天的密集练习,汤森总算找到点射箭的窍门,胳膊虽然肿了,但也渐渐的脱离了“瞎蒙”的阶段。
  现在,他对静止不动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两中,好在这一路上还有地方补充箭矢,不然马弓早成废品了。
  但进入山区之后,山陡林密,马弓的远射作用顿时下降。
  “还是弩箭好啊!就是上弦慢点。”汤森一边哀叹一边四下寻找猎物,可惜周围除了小鸟之外没其他东西,鸟这玩意就是射下来也没二两肉,还塞牙:“看来今天要吃肉干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边连飞鸟也变得稀少,汤森表面上还在继续哀叹,但心中已经暗暗警惕起来,马弓也搭上了羽箭——连鸟都没有,这有点不正常,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危机,脑袋里的那根弦就没松过。
  “难道是伯纳的爪牙?”他暗想:“或者是艾德文娜那臭婆娘?”
  山路转了个弯,进入了一个山坳,山坳的空地上矗立着一座废弃多年的哨塔。之前汤森的车队还在这里宿营来着,对情况比较熟悉——看好环境,汤森驱动马匹快走几步,冲进塌了一半的围墙里面,然后翻身下的,把三匹马都牵进哨塔底层,又用杂物堵住了门窗。
  对方没让汤森等太久,才过了一会,远处就有马蹄声传来。粗略辨别,来的人数量不少,而且两头都有,显然是前后堵截的经典套路。
  汤森安抚好马匹,把自己背上的双手巨剑解下来,换了一长一短两柄单手剑挂上,检查了其他装备之后走上三楼,站在箭跺后面等着对方现身。
  在此过程中,他开始为自己的淡定感到羞耻,这才几天啊!自己就开始骄傲了?
  汤森的骄傲是有理由的,他这几天时间没白费,高密度训练硕果累累,选定的几系异能其实都能拿得出手——但他的首选依然是金属武器,这里面的原因比较复杂,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更喜欢用刀剑,沉重而冰凉的金属,能给他一种血肉交融的感觉。
  双手剑战法在帐篷区发过威,而且被人重组了影像,短期之内不能再用了,汤森只能拿单手剑凑数。再说双手剑太显眼,小点的武器更有迷惑性,能混淆视听——改变金属重量的关键是异能,而不是金属本身的重量,所以对汤森来说,手里拿的是那种剑其实区别不大。
  对方没有直接使用猛烈的伏击,说明他们有必胜的信念,也可以想跟自己交谈。虽然布置出前后堵截的局面,但他们大概是想给自己施加压力。
  这样推测下来,自己身上一定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汤森不由笑了,自己居然不是小虾米了吗?什么时候变得重要了?
  一声尖利的口哨响过,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山坳入口消失,伴着金属的碎响,一种萧瑟凝重的气氛渐渐成型。两边步调一致,显示出这群人有良好的纪律,还有精锐部队的气质。
  这效果用来吓唬普通人还不错,但对汤森就太小儿科了。
  “装神弄鬼。”汤森淡然一笑,就近在石墙上坐下,顺手从兜里拿了个果子出来削皮。对方跟衙内玩这手真是明珠暗投,要是手上有琴的话,汤森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弹一曲。
  一阵整齐的马蹄声中,五名骑士出现在道路上,有恃无恐的靠近哨塔。
  他们身材伟岸,身穿锁甲,没戴头盔,手里拎着的是双手长柄砍刀,身后是一袭鲜红的披风。但是,最显眼的却是他们的光头,连带中间那个首领,五人都是光脑袋,头皮上还泛油光。
  “汤森·奎尔萨!”距离哨塔三十米外,光头中的首领牵住马缰,他表情严肃的高喊一声:“我知道是你!”
  汤森咬了一口果子,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滴,含笑不语的表情跟打酱油似的。
  没被搭理,光头首领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他的目光变得尖利,声音也提高了些:“汤森·奎尔萨!出来答话!”
  汤森含混不清地答应了一句,慢腾腾的弯下腰,把啃了一口的果子放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马弓,对着喊话的首领就是一箭射过去——在弓箭即将离弦的那一瞬间,对方五人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意外,差点就尖叫出来了。
  “嗖!”的一声,羽箭飞出,五个光头都是下意识的一缩脑袋,转马的有,取盾的也有。只听“噗!”的又一声,羽箭插在距离他们十步之外的地面上,箭杆震颤着,尾羽晃动不止。
  “戒备——反击!”远处的光头们吼叫着,靠后的射手立即反击,一蓬羽箭啸叫着划过长空,“噼噼啪啪”的射在哨塔各处,铁质箭头很有力,撞在光滑石头上还会溅出几粒火星。
  汤森毫无意外的射偏了,就他这水准,即兴发挥、没有瞄准还能射到人,那才真是有个鬼在叫。就连趁机溜出来玩的枯叶球们都被逗笑了,它们在地上滚来滚去,撞成一团。
  “素质!素质!”汤森躲着对方连绵不绝的羽箭反击,干咳一声对枯叶球们说:“你们乐个屁啊!哥这是在蔑视他们,蔑视,你们懂吗?”
  枯叶球们肯定不懂,它们直接扑向被咬了一口的果子,瞬间就“嘁嘁嚓嚓”的啃了个干净,然后打着饱嗝把果核吐出来——下面更加热闹,不但五个光头开始骂人,后面又有一推光头赶来支援,后来这些人如临大敌一般举着长弓,这玩意可比汤森的马弓大多了。
  “停止!停止!”光头首领控制马匹转了一个圈,厉声大喊:“停止射击!”
  羽箭稀稀拉拉地停下了,精锐气质也被消磨得差不多。
  “汤森·奎尔萨!你别太嚣张!”光头首领也判断出汤森只是在立威警告,不是真心要射死自己:“咱们这么多人,伸出一根手指都能把你摁死!”
  “有脾气你摁!”汤森施施然地站起身来,手里拿着第二个水果:“别跟爷客气啊!”
  “文明人以胸怀感化野蛮,所以我们先礼后兵!”
  光头首领看出汤森有点难搞了,于是不再跟他兜圈子:“汤森·奎尔萨,本人是草原黑鹰,今天是代表西海岸最强大的势力,来跟你谈判的!”
  “晨曦议会而已,算什么大不了的势力?”汤森早就看出他们是晨曦议会的,因为光头们的穿着打扮太有特色了,一个个跟红包套似的。
  他嘴里敷衍着,心里却在思索:他们知道自己名字中的奎尔萨,这就说明他们的情报更新很快,至少在银涛城里有内线,或者跟异能师公会的某些人有联系?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能逮住自己也不奇怪。
  休斯大叔已经在银涛城城外清理过一批,他肯定不会说谎,眼前这批应该是新来的。
  “西海岸异能师公会才不算大势力!”光头首领哈哈一声,然后郑重其事的声明:“咱们晨曦议会的圣堂遍布西海岸,十万圣师,百万狂徒,忠贞信众数千万!谁都比不了!”
  汤森差点笑出来,真有这么多人的话,晨曦议会早打回安道尔联盟了吧?这数字里面,大概有百分之九十的水分。信他才怪。
  “只有晨曦议会,才是西海岸的希望和未来!只有晨曦议会,才能把这世界的不公和苦难抚平!只有晨曦议会,才能宣扬博爱和正义!”光头首领显然被自己的热情感动了,一边长声咏颂,一边做着各种奇怪手势:“愚昧渺小的凡人,醒悟吧!”
  “你说完了没有?”汤森没心情跟疯子交手:“说完了就走吧!爷现在需要充足的睡眠。”
  即兴朗诵被无情打断,光头首领很是不爽,他对着汤森冷冷一笑:“睡眠?荆棘玫瑰抢占了晨曦议会的地盘,如果不给出个交代,我们就让你永睡不醒!”
  “地盘是爷抢来的,你想要回去?可以!”汤森一只脚踩在石墙上,上半身向前一俯:“拿人命来填!”
  “面对伟大的晨曦议会,面对不可置疑的博爱和正义,你连起码的愧疚和罪恶感都没有吗?”光头首领的表情纯洁而坚定,说辞更是大义凛然,更深谙抢占道德制高点的重要性。这令汤森有点无力,如果跟这种角色谈爱与正义……他丢不起那人!
  他不是看不起光头或者红包套,他是看不起晨曦议会——如果用大义仁爱之名奴役凌辱别人算是理智的话,汤森的弱点是绝不屑于加入这个行列,他宁愿用卑鄙的借口维护底线。
  “爷就脸皮厚点,从来不会愧疚,也从来不会有罪恶感,你趁早服气的好。”汤森说:“抢地盘讲的是拳头,跟博爱和正义有个屁关系!废什么话?”
  “汤森·奎尔萨,不要无视我们的善良和大度,即便你是个异能师,也不可能从我们的包围圈中逃出去!”光头首领打了一声口哨:“不信你看看周围!”
  第048
  汤森转转头,目光所及,全是鲜红的色块在移动。整个山坳中涌动的人足有两百,已经完全把哨塔给包围起来——不全是武士,还有烈火师打扮的人,甚至有人在装备上更高档。
  “我们不打无准备的仗!”光头首领得意的笑起来:“这种阵容,对付十个异能师都绰绰有余了,我好心劝你一句,你要认清情势,不要妄图跟绝对的力量对抗!在博爱与正义的强大威慑之下,无论什么个人力量都是渣!”
  “即使你今天逃出去,等待你的也将是永无休止的追捕!”
  “在晨曦议会,与我同级的狂徒首领有六百人!在我们之上还有夜辉骑士团,再之上还有深渊神使!都是举世无双的伟大力量!”光头首领脸上全是自豪:“你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所以这次来的是我。聪明的话,你就应该立即悔悟,以实际行动求得我神的宽恕!”
  “这话怎么听着熟悉呢?”汤森笑笑,知道对方处心积虑要拿下自己。
  汤森不可能跟晨曦议会同流合污,早在安道尔联盟的时候,他就领略到对方的风格,心里充满了厌恶。而且作为一个衙内,他也无法掩藏这种情绪。
  彼此早就结仇了,秋后算账还差不多。
  抢了晨曦议会的地盘,他们肯定有反弹。晨曦议会不是真正的传统势力,直接打仗的话可能有诸多不方便,从人力物资的投入考虑,他们纠集几百人围堵自己,比打一场战役划算很多——要想打下荆棘玫瑰,不管如何也得死个几千人。
  “我要给出什么交代,才能填满你那博爱正义的小心眼呢?”汤森咬着果子,开始试探对方的底线:“搞出这么大场面,不会只想要我一句话吧?”
  “很简单!奎尔萨平原北方一直是我们晨曦议会的地盘,我们有绝对的支配权,既然你带着荆棘玫瑰出现了,只要对我们表示诚服,我们可以授予你管理这块土地的光荣!”光头首领说:“但你要真诚、要驯服、要恭敬!”
  “不用给保护费?”汤森问。
  “保护费什么的,我们从来不要!”光头首领悲天悯人地说:“晨曦议会只接受领民诚意十足的供奉!”
  “别啊!”汤森摇摇头:“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没办法给你供奉。”
  “我们从不强迫人,所以在诚服与死亡之中,你有选择的权利。”光头首领的笑容有点狰狞:“如果你不肯幡然悔悟,那么我不介意主持一场净化!”
  “这是个现实的世界,说别的没用。”汤森笑笑:“想让我低头很简单,按照西海岸的传统,把我打服气就行!”
  汤森这个决定并不鲁莽,他路上钻研异能已经略有心得,现在打上一架是好处多多。而且他在前面安排有人手接应,预期不至的话肯定会有人来找,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拖时间——就算拖不下去了,把黑纹夜枭的手段拿出来就是。
  “没问题,这里能让你服气的人太多了。”光头首领哈哈大笑,他似乎对这种事经验十足,豪迈地说:“异能或者普通战,群殴或者单挑,顺便你选!”
  “好!”汤森二话不说,直接就从三楼跳了下去。
  汤森身上有风舞加持,所以下坠势能不明显,从十多米高的三楼跳下去,身体感受到的冲击就跟跳下几级台阶差不多——脚尖触地时“啪”的一声轻响,汤森膝盖微弯就稳住身姿。
  汤森这种行为,却让晨曦议会的人感到很惊异,因为他们认知中的异能师,绝对不会这样干!
  银涛城里的消息不是说,这混蛋晋升成初级异能师了吗?怎么还作出一副武士的作态?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身上还带着两柄长剑!难道那玩意是特殊的异能道具吗?
  情报中表明,荆棘玫瑰的首领很善于冲锋陷阵,但他既然已经是异能师了,就没必要再玩铁剑,太让人想不通了。
  异能师的道具列表非常长,要在其中选出几样与武士刀剑同等级的道具,却是雕像和手杖最接近,别的什么玩意也会有,但绝不可能是刀剑——异能师拿这玩意太傻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汤森内心极度蔑视晨曦议会,他想用这种摆不上台面的手段羞辱自己……在光头首领如此猜想的时候,汤森已经抬起目光。
  “首先,来个热身战。”杨森看着他,目光平静如水。
  “我大度的满足你!”光头首领迎难而上,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他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要知道,他带着两百多人风餐露宿一路疾奔而来,其目的就是为了驯服汤森·奎尔萨!
  这样做的理由很多,但收复失地、为手下报仇什么的都是借口,真正原因只有一个。
  归根结底,荆棘玫瑰的战斗力不错,汤森的优秀程度已经让晨曦议会的上层眼红了——他们偏居一隅、敝帚自珍、固步自封,很缺乏这样的武装,更缺乏管理这种武装的将领。
  在晨曦议会里,草原黑鹰的身份其实不低,他经常带着手下精锐执行任务。但他这样的首领,却没本事指挥千人规模的普通部队,实际上,他打仗的本事跟部落酋长们不相上下。
  荆棘玫瑰刚刚诞生,如果这支武装能归于晨曦议会麾下,就能解决议会的大问题;如果它的缔造者汤森·奎尔萨也归附过来,就能训练出更多的部队——如果不是有这种价值,汤森·奎尔萨早就被他们万箭穿心、乱刀剁成肉酱了!
  所以在今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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