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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傲世法则-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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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袂讨伐。
  但现在荆棘玫瑰就要这么做——部落头领们已经知道对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了。别的不说,残忍、凶狠、果断这三样,这个坐在主位后面并一脸微笑的年轻人,他已经占全了。
  荆棘玫瑰已经摧毁了本地两个最大的部落,还杀了本地所有的异能师,如果只是想要维持之前那种治理格局的话,这种战绩已经足够辉煌。所以,部落首领中的聪明人已经明白到,荆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强大和不可撼动,他们要改变之前的惯例。
  但他们要改到何种程度呢?其实马奇人上台之后,各部落的日子已经很不好过了,实在经不起荆棘玫瑰进一步的压榨,难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大帐内的气氛分成两半,部落首领们神情悲苦、内心凝重;而周围那些荆棘玫瑰的大爷们,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里都充满了骄傲和轻蔑。
  沉默中,主位上传出一声轻咳,下面的脑袋立即齐刷刷地抬起来一点。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汤森。”年轻人拿起了酒杯,用非常柔和的语音打破了大帐内的沉默:“请各位举杯,祝贺我顺利接受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马奇人的一切。”
  这个开场白,还真是坦白到残酷啊!
  大家都是用两只手去端起酒杯,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当成不好的榜样拖出帐外砍为肉酱——想当初在另外一顶大帐里,瓦胡他爹就是这么死的,而现在呢,瓦胡就拿着一根狼牙棒在大伙背后溜达,还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冷笑。
  如此阴森恐怖的气氛下,没人去想瓦胡跟汤森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虽然入口了,却如泔水一般难以下咽。
  汤森首先举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个喝酒的姿态就放下了,连嘴唇都没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怪,难道酒里面有不好的东西?
  “其实,我只是不喜欢这个酒杯,太他妈俗气了;我也不喜欢这个酒,太他妈粗劣了;我更不喜欢这个帐篷,因为上面镶着人皮。”汤森的理由很令人诧异:“我的出身背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身体排斥这些玩意。”
  “端酒杯做样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给大家面子。另外嘛——作为拥有者,我至少要在丢弃这些东西之前使用一次。”汤森这说法很新鲜,但听在部落首领们耳中却很刺耳,心中的腹诽也不少:什么叫丢弃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这都是我们之前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东西好不好!?
  那些跪在汤森脚下的女人们,都已经无法抑制的战栗起来。因为毫无疑问,她们也属于要被丢弃的物品之一,而丢弃的意思,不用解释大家都明白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想让你们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我跟你们不一样。”汤森把话说得很明白,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伤心。其实这种狠话也就只能在这个时候说,如果大家的关系更近一步,说这个就不合适了——吓唬人这种事,隔三差五就来一次的话双方都会疲劳的。
  “为什么不一样?我也是两只眼睛,你们也是两只眼睛,哦!还真有一只眼的,抱歉抱歉啊!别担心,我们在长相上差不多。”汤森用食指点点胸口:“我们的真正区别在这里。”
  部落首领们看着汤森,不明白他的用意。
  “你们看重的东西,我不看重;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不想要。所以别以为我会抢你们的财产,奸淫你们的妻女,我没这闲工夫。”在大家的疑惑中,汤森说出了最终答案:“同样的道理,我心里想要的东西,你们无法理解;我要去做的事情,其实跟你们毫无关系。”
  部落首领们大概明白点汤森的意思了,但这话……也太直白了!
  “所以,我跟你们有所关联的层面不多,我对你们的要求也很少。消灭马奇人和另一个部落,是因为他们冒犯了我的朋友。”汤森笑了笑:“在他们攻打瓦胡部落的时候,你们有的出过人,有的出过物资。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被迫,这种罪行必须要用功劳来抵消。”
  “所谓功劳,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资,但你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说了才算数。”汤森根本没给对方开口的机会,身为一个征服者,他的气势足够:“如果你们能做到,那么你们就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如果做不到或者妨碍到我,那你们就要被碎尸万段,家破人亡!”
  “叮当!”一声,有人的杯子掉了。
  “你是不是要反对我的话?”汤森平静地问他。
  “没有!没有的事!”那首领吓得一个冷战,满脸恐惧地看着汤森,眼中全是祈求:“汤森大人!汤森大师!不是,我的王!我的王,我真的没有要反对!”
  “哦!既然是无心的,那么罚款好了,金币一千枚。”汤森点点头,随口订下了王前失礼的处罚标准:“如果让我知道了你心里在反对我,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我不反对!我真的不反对!”对方就差涕泪横流了:“我带来了好多礼物,我这就去拿!”
  汤森一挥手,站到小首领身边、随时准备杀鸡儆猴的两个近卫才退开,小首领感激涕零,他向汤森行了礼,又手忙脚乱地向大帐里的每一个军官和近卫行礼之后,才小心翼翼伏低上身,两手摊开,从地毯外缘倒退着出了帐篷。
  看到这一幕,瓦胡的双眼有些湿润,这种小部落酋长的至高礼节,他幼时在父亲的大帐里常见。但那时的他绝没有现在这种内心感受,这份失而复得的荣耀,居然会痛彻骨髓!
  按照本地传统,这些酋长和首领们带来了自己的帐篷和卫队,而且就搭建在不远的地方。这种现象已经是惯例了,因为即使在马奇人治理下,中小部落的酋长们还是有一定权利的。
  其实无论是马奇人、又或者晨曦议会,他们都没办法越过酋长把手伸到普通民众中间去。说起来,这两者的统治方式在粗糙程度上差不多。之前的瓦胡部落时期就更不说了,瓦胡他爹对下面的部落基本都是放养模式,只要他们逢年过节地跑来问个好就很满意了。
  小首领很快就回来了,他先把两手捧着兽皮口袋交给打仗门口的近卫检查,然后紧张兮兮地看着汤森身后走出一个管账的收走口袋,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紧接着,小首领在帐口位置单膝跪下了,向汤森说:“我的王,请看我奉献的礼物。”
  小首领完全不顾暗中投来的怨恨眼色,他的部落又小又弱,这次是打定主意前来乞命的。
  “你的名字。”汤森一点也不惊讶,仿佛早知道有这种人一样,但他的手下却很疑惑,他们知道这不是汤森的事前安排,他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这种经验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的王……我是马拉部落的马拉!”被问到名字,小首领一阵激动,这可是汤森第一个询问的名字,寓意非同小可:“我要祝我的王永远健康,祝我的王永远盘踞在这片肥美的平原之上!王的库房里将有用不完的丝绸,炉膛里将有烧不完的牛粪!”
  很明显,经验丰富的汤森被马拉的贺词给噎住了,在那个瞬间,至少汤森身边的人看见他的嘴角抽了一下——不过谁也没指望小酋长嘴巴里说出文绉绉的贺词,他能说出“盘踞”这词,本身也算是刻苦学习的人。
  丝绸跟牛粪这两种东西,前者应该是马拉的美好祝愿,后者是马拉部落的生活必须——这也表明马拉部落是放牧的,位置是在南方的狭长平原上。
  “我允许你献上礼物。”汤森表无表情,只是点了下头。
  “这是我部落世代珍藏的天外飞铁,重六十七斤……”
  “这是十三年前,我们砍下的雪风岭山顶的铁黑桦树主干,异常的珍贵……”
  “这是马拉部落目前为止最好的骏马,体重八百五十斤,膘肥体壮、马力十足……”
  “这是今年最好的十匹马驹子,公母各一半……”
  马拉每说一样,大帐门口的管事就在账本上记一笔,其他酋长首领们脸上的表情就更复杂些。
  其实,真要论实力的话,马拉部落在本地是垫底的,不到千人的规模,只比那些依附大部落的小家族好一些而已,但历代的酋长都深谙拍马屁和顺从之道,看看马拉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了。
  东西不多也不贵,但意思跟姿态都不错,还带着一股掏家底的狠劲。
  “很好,鉴于你的顺从和诚恳,我祝你的部落今年风调雨顺,牛羊肥壮。”在马拉献完了贺礼之后,汤森开口了:“做为本地的当家老大,我对你和你的部落还有点殷切希望,你想听听看吗?”
  “我的王,我们部落在上次的事情里没份,后来有几个瓦胡族人从我们的地盘上走,借了我们的马,我们都装没有看到。”刚刚站起来的马拉又单膝跪下了:“我的王,这都是真事。”
  “很好,那么从现在起,我给你不用向我下跪的荣誉。”汤森脸上露出了微笑,一个厉害的首领,不一定真要拿出大量好处撒给手下,而是能把那些不是好处的东西当成好处赏人。
  “我希望马拉部落今年为我提供一百匹战马,三百匹驮马,一千只羊。有困难吗?”
  “有……”马拉咬咬牙:“但我们能办到!”
  “很好,如果你在第一场大雪之前办好这件事情。”汤森的手指向跪在身旁的那些马奇贵妇:“这里的女人,你就可以挑一个带走!”
  马拉的眼睛“叮!”的一声就亮了,对他这种从来都是被欺负的小酋长来说,骑马奇酋长女人的机会,这辈子很可能就这一次——涌动着复仇之欲火的目光,立刻攀爬向美女们。
  “你现在敢流一滴口水,我就扒了你的皮。”汤森一挥手:“回去坐好!”
  “是!”马拉立即变了正常脸色,跑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他很严肃,但腰却挺直了。
  “我的新规矩之一,就是我好,那么大家就好。你顺从我,我就善待你。”汤森开始点名:“本地最大的放牧部落的酋长,请站出来。”
  大伙儿的目光立刻转向客位第六座左侧的那位中年人。一直低着头研究桌子木纹的中年人站起来,慢慢走到中间,向汤森行礼:“汤森大师,翰台部落祝大师永远健康,祝贺荆棘玫瑰的旗帜永远发出金子般的色彩……”
  “翰台酋长,你的祝愿我收到了,其他的话下来再说。”对这种连礼物都没怎么预备的人,汤森并没有七情上脸:“现在请你说一说,翰台部落今年能给我送多少东西来?”
  “最干净的是泉水,最真诚的是人心,”翰台酋长动情的念着谚语,然后行礼:“汤森大师,我们翰台部落竭尽全力,今年能为荆棘玫瑰送上两百匹战马,四百匹驮马,两千只羊!”
  “竭尽全力就这么多?”汤森的指节敲着座沿,似笑非笑地看着翰台酋长,再次问:“再想想看,能增加吗?别的东西有吗?”
  “汤森大师,今年只能是这么多了,如果不管不顾继续增加的话,我们明年就很难维持。”翰台酋长满脸为难,又开始了谚语表演:“一勺勺积累的东西,不能用桶倒出去。”
  “我对手下的规则之一是,如果有困难,你说出来我会帮忙。但如果你欺骗我,那么后果会很严重。”汤森脸上的笑容依旧:“翰台酋长,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珍惜啊!”
  “汤森大师,我的内心是赤诚的,像金子一样闪亮。”翰台酋长坚持自己的话:“从我嘴里说出来的话,就像花岗岩一样不会改变。”
  “哦!我其实也很希望这样,但我对你的装疯卖傻已经受够了。”汤森脸上的笑容变冷了:“牧草呢?我不说,你就装不知道是吧?”
  汤森这句话出口,不但翰台酋长的身体跟着抖了抖,就连之前被夸奖的马拉都变了脸色。
  草场,确切的说牧草,这才是一个放牧部落最重要的财富。
  在座的酋长首领们是土著不假,但他们不是蠢货。在汤森的高压和威严下,马拉固然有一肚子的小聪明显露,但翰台酋长也绝不弱于他。他对汤森的隐瞒或者说欺骗,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愚昧和狂妄,而是在对汤森和荆棘玫瑰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所做出的理智判断。
  他的第一个判断是正确的,汤森不是西海岸人;他的第二个判断也是正确的,荆棘玫瑰的发展方向不是毁灭本地土著;甚至他的第三个延伸判断也是正确的,异能大师汤森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本地人身上,他的目光是向上昂视的。
  最重要的是,汤森跟马拉的交谈中没有提到牧草的事情,而马拉这个油滑的家伙也没有点破,这就对翰台造成一定程度的误导。种种条件综合起来,翰台很自然就得出了汤森不熟悉放牧、也不熟悉马匹的结论。
  保护自己的财富和实力,这个每个正常人都会做的事情——先欺瞒他,然后转移马群,这样的应对方法没有错。
  汤森手下的那些人其实不足为虑,比如瓦胡,虽然他生于斯长于斯,但其实也不知道放牧的事情,因为这里是知识极为贫瘠的西海岸,每个部落都会保守自己的秘密和生计。
  汤森今天只展示了胜利者的嚣张,还没有表现出任何万人迷的特征。但是没人能想到,汤森不但不是西海岸人,甚至都不算是内陆人。
  可以说,这个怪物几乎什么事情都懂一点。哪怕是遇到真正陌生的领域,汤森也有数学和逻辑思维能力做基础,只要导入真实数据,自然就能得出大概结果。
  他之所以不谈草场和牧草的事情,就是要做个圈套给翰台钻,或者说是个考验——翰台酋长虽然不是蠢货,但受限于本身的见识和阅历,最后自己个钻到汤森的团套里了。
  战争已经消亡了两个部落,但本地土著而言,其上层建筑却并未遭受巨大冲击,这对荆棘玫瑰的统治其实很不利。但在这两仗打完之后,荆棘玫瑰却被迫在一瞬间的时间里完成了身份转换,它从之前的规则破坏者变成了规则制定者。
  所以,人家既然已经服软了,汤森就不能随便灭人家的部落玩。讨伐讨伐,先讨后伐;诛杀诛杀,先诛后杀,这都说明借口和理由是多么的重要——或许每个人内心都有黑暗,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即使做坏事也要给自己戴一顶冠冕堂皇的帽子,当老大更是要如此。
  唯一的差别在于有的老大乱戴帽子,而有的老大会选大小合适、款式时尚的,比如汤森。
  “找个人来,咱们算算账吧!”汤森对正要开口争辩的翰台酋长说:“你不用说话,马拉出来回答问题就行。其他的酋长们,你们睁开眼睛看好,谁对谁不对,你们最后来做判断。”
  听了汤森的话,两个彪悍的四臂近卫大步上前,伸出八条臂膀,左右两边抓着翰台酋长往下一压,立即就把他牢牢在控制住了。在座的其他酋长看了不免心惊肉跳,更害怕的另两个部落的酋长和四个小家族首领,他们都是吃放牧这碗饭的,本地的马和羊全是他们供应。
  马拉站起来,脸上的神情一样很忐忑。他很害怕,如果自己也因为牧草的事情被抓,那不是“冤枉”死了?当然这个冤枉不是指他没有隐瞒,而是说之前的势态对他非常有利。
  “……翰台部落有多少牧场,有多少马群,大家心里都应该很清楚才对。”汤森看了看这些惊弓之鸟,然后转头对等着的管事说:“你问问他们,一匹母马每天吃多少鲜草,带驹母马每天又要吃多少?一亩草的,每年牧草产几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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