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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傲世法则-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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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他。
  虽然很诡异,虽然蛤蟆可能在打哈欠,但汤森知道这是嘲笑,而且还没完……果然,奴隶伸出一根手指,点点汤森,蛤蟆笑;奴隶的手指再向前探出一些,点点,蛤蟆大笑!
  汤森心中了然,他看出自己易过容。
  这奴隶其实在笑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还敢到处招揽人手。真有趣!
  “你跟着的是我,这里的我,懂了吗?”既然被看破易容,那就更不能放过奴隶了,汤森用手指点点自己的心口:“跟着我,你就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明白吗?”
  蛤蟆慢慢地合上了嘴,奴隶却坐得直了些。他先考虑了一阵,然后深深地盯了汤森一眼,用手指了天空。
  汤森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你——你叫什么名字?”
  “鲁——宾!”奴隶困难的说出一个名字,声带如同撕裂一般。
  “以我的真名发誓,我将善待鲁宾,不将鲁宾看成奴隶。”汤森对鲁宾点点头:“到你。”
  鲁宾站起来,拿下蛤蟆,郑重其事的给帽子上换了一个泥塑小雕像,用砂岩摩擦般的声音发了誓。然后赶紧把雕像放进怀里,不用别人提醒,很顺从的站到汤森身后。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奴隶们都是一脸快慰,似乎汤森挖走的是个麻烦制造者。
  “现在,”汤森转身,面对自己的九个手下说:“全体列队!”
  剑士营的奴隶多少受过些队列训练,他们立即就在汤森面前站成了一列,无论体格还是精神,都比当初尖兵队的第一印象好太多了,简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我不问你们的过去,我只会说,你们只要跟着我,就不再是奴隶!而是我的手下!”汤森伸手解下鲁宾脖子上的铜牌,然后挨着个解下其他人的铜牌:“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长官,只要你们以忠心对我,听从我的命令,我必然善待你们——这就是我的承诺!”
  “是的,长官!”解去身份牌的奴隶们轰然回答。
  “从现在起,你们名义上是王子殿下护卫队的人,直属第六护卫队、第三小队。但你们实际上只听我的命令!这是我的副官,我如果不在,你们就听他的。”汤森把老班底之一介绍给手下们:“你们要牢记三条,就是听我说的话!打我要打的人!挣我要挣的钱!”
  “明白!”队员们整齐回应。
  别的不说,至少他们气势很够。想想也是啊!在哪打架不是打架?而且不用挂着奴隶的牌子,这事一点难度都没有啊!
  简单训话之后,汤森走到陪同的军官面前:“就这么多了,最后一个名额等等再说吧!麻烦长官,给他们装备点东西。”
  “早就准备好了,城里不能装备盔甲大剑,巡逻的人只能穿布衣带单手剑。”军官点点头:“跟我来吧!有加料的东西给你们。”
  不大一会,第三小队就穿戴整齐出了剑士营,除了汤森和鲁宾之外,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半旧卫士制服,背后斜背一柄单手剑。
  因为队员们奇特的长相,所以这支队伍看上去很有震撼力。并不是说银色海岸军队里没有特殊种族的士兵,只是这些士兵在银涛城很少见,大概因为这是首都,怕影响市容和贵人们的胃口吧!
  军官所说的加料名副其实,配给大家的剑,只是远看像单手剑,实际上已经加长加厚过,就像根打扁的铁棍,手柄很长,除了剑尖部位外别处没有开锋,某种程度上能用大剑技法。
  其实当棍子也行,一剑砸下去,还真是手来手断、脚来脚断、脑袋来了稀巴烂。
  “长官,我们怎么不选够人?”新提升的副官对队员们的实力很满意,在奎尔萨北方可找不到这种魁梧的战士:“我看很多人都符合要求啊!”
  “我们要清理帐篷区,简单的说就是跟街头团伙打架,一味蛮干可不行。”汤森说:“所以最后一个名额,不能留给冲锋陷阵的战士。”
  “那要留给谁?”
  “我们还需要一个狗头军师,就是满肚子坏水那种。”汤森说:“知道哪有识字、狡猾、熟悉本地情况却找不到饭吃的人吗?”
  “还真有,”副官一拍大腿:“海边荒滩上就有!”
  “海边?荒滩?”汤森暗暗惊异,识字的人放在哪里都算宝贝吧?怎么会跑去荒滩上?
  副官带路,一行人从高高的崖山上转下来,抄小径穿过卸货码头、商贸港口和成片的造船作坊,最后到达一片乱石嶙峋的岸边荒滩。果不其然,在那些黑色礁石间,三三两两的躺着些人,披着看不出本色的破布袍子,各种年纪都有,他们一边避着风,一边晒太阳捉虱子。
  “我们前几天就是在这睡觉。虽然冷点,但是安全。这些人只是嘴巴厉害,一动上手就耸了。”副官说:“我问了几个人,他们都是跑来银涛城考异能学徒的外地人,钱用完了不找正经事情做,招摇撞骗倒是拿手,名声渐渐坏了,偷鸡摸狗又干不过流民,过得很惨。”
  “缺的就是这样的人啊!”汤森非常满意:“去,找个顶尖的出来!”
  副官敢带汤森来这里,很明显是在某些人手上吃过苦头,而且一定是刻骨铭心那种。
  合适的人很快就找到了,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家伙,已经在银涛城逗留了十来年,除了在最初半年里考过几次学徒之外,余下的日子就混迹在帐篷区和这片荒滩之间。因为常在帐篷区捞外快,所以常被几大团伙的人揍到半死,最后,他索性就给这些人揍然后敲诈医药费了。
  之所以还拿到医药费,是因为他还在备考名单上,受异能师公会规章最基本的保护。
  站在汤森面前,此人虽然一脸菜色还带着伤、脚下也跟踩着棉花似的发飘,但嘴里说出的话却能吓死老百姓:上至异能师公会会长、下至守城门的小兵都跟他是好盆友,汹涌外洋喝过水、当红头牌亲过嘴,名气如日中天、混迹于此只是寻求异能突破云云……
  对这种嘴巴天花乱坠的人,暴力破解最有效,副官把匕首架在他脖子上,他就顿悟了。
  “我不追究你为什么混到这种地步,我也不在乎你以前干了什么,我只问你,有没有本事帮我把帐篷区搅个鸡飞狗跳?”汤森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跟我做事,有钱拿;以前的烂事一笔勾销;以后惹了祸我也能给你摆平。”
  “多……有多少钱?”对方根本没听进去钱之外的话,他舔着舌头问汤森。
  “哗啦啦……”一袋金币被汤森倒在礁石上,几十点金黄光芒在黑色的背景上跳跃着,发出动人心魄的声响。藏在石缝里的闲人们疯了一样冲出来,无视护卫们的武力开始争抢,虽然鬼哭狼嚎、爪挠嘴咬,但都是些战斗力只有二的废材。
  “你吓傻了吧?”副官拍拍他的后脑。
  “不要拍我!”他突然发怒了,拨开副官的手。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饶恕你冒犯他的罪过。”汤森微笑起来,阳光下,笑容有点阴森。
  “撒金币这种事情……”他的嘴唇抖动着,后半句话犹如恸哭:“我当年也干过啊!”
  “好理由。”汤森点点头:“还想干吗?”
  “你是傻子?王八蛋才不想干呢!”这家伙连呼吸都不均匀了,跟狗喘气一样。
  “好,你以后就跟着我干了。”汤森拿出一面代表奴隶身份的铜牌,二话不说就给他套在脖子上:“熬过试用期,这个就给你解下来。”
  好不容易,汤森把十个人凑齐了。但他不能马上把这些人拉出去打架,无论白道黑道,做事情都不能心急,这东西有讲究的——白道上阵之前要开誓师大会,黑道侧要实际一点,要大吃大喝,条件允许的话还要寻花问柳振奋士气,就是条件不允许也得打白条。
  从荒滩上去之后,汤森包了个帐篷,酒肉管够,顺便给大家起了通俗易懂的绰号。
  出身剑士营的队员听懂命令没问题,但说话却不怎么样,所以汤森起的绰号比较简单,除了副官和鲁宾,其他人从二到七跟兄弟似的。
  荒滩上拉拢的落魄落选学徒是另一个例外,他被授予“老滑头”的光荣称号——虽然副官没跟大家说在他手里吃了什么亏,但从副官的神情当中,大家都知道老滑头不是个好鸟,甚至是个少见的烂人。
  老滑头很老实,也没反对汤森给自己挂奴隶牌子,因为汤森的身份和实力他无法抵挡。汤森识字,这至少说明他也有异能背景,况且这牌子只是挂着,又没在政务厅报备……
  他现在穿着护卫队制服,腰里挂了一圈异能道具袋,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他段位很高。
  酒酣耳热之后,大家也就熟络起来,话也渐渐多了。一顿饭下来,大家伙都记住自己人的口音和长相,这是先吃饭的目的之一,因为打起架来场面比较混乱,分不清谁是谁就惨了。
  汤森再简单安排一下前冲后退的站位,说明几种简单手势的含义,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
  结账之后,趁着骄阳,第三小队开始逛街了。
  这时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帐篷区从头到尾都很热闹,做生意的人群熙熙攘攘,客人们往来穿梭,捞偏门的也如鱼得水——但很少有人敢像第三小队这么嚣张,连将带兵十一个人全走在路正中,完全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气概。
  “长官,帐篷区有很多团伙,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团伙能做主,他们做的坏事简直说不完。”
  老滑头跟在汤森身后,把自己知道的内幕不断往外抖,也许是脖子上挂着的那面奴隶身份牌,他说的很仔细:“最大的那个叫六月太阳大,呸,其实我们都叫他们鸟蛋。他们是在帐篷区街面上收钱的,这里所有做生意的酋长,都要按月给他们交钱,跟王室税一样的数目。”
  “六月太阳大?没文化真可怕啊!”汤森不咸不淡的评价:“这么多酋长,收得过来吗?”
  “他们掌握了很多中小团伙,按片划分的,一级级收上去,他们拿大头,其他人只能喝汤。”老火头赶紧解释说:“另外一个大团伙叫血色佣兵团,呸!没文化真可怕,我们叫他们杀鸡团,他们管着帐篷区所有的小偷和诈骗团伙,丢了东西找他们准没错,不过要给钱。”
  “原来一个管固定地盘,一个管流动的创收行业,倒是一点渣都不给别人留下。”汤森问:“大团伙就不说了,那些地盘重合的小团伙居然也不闹矛盾?”
  “经常出事。”老话头说:“表面上,这两个大团伙相互看不过眼,但他们其实是一个鼻孔出气,有个什么会议之类的管理机构,平常小事并不出面,所以他们手下的小团伙经常打架。但这种争斗规模不大,下手也有顾忌,最多断个胳膊腿什么的……”
  “帐篷区到外城那片的流民归谁管?”
  “虽然名义上管流民的是个小团伙,但还是归鸟蛋管,他们直接派小头目下去。”
  “东市西市都这么分?奴隶市场也这么分?”
  “他们的手可没有这么长,不,应该说是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老滑头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说:“东西市都有上面的大家族做主,听说东市是议长大人家的,西市是政务官大人家的,奴隶市场他们一家一半……”
  “这样说起来,鸟蛋不是议长家里人,杀鸡团也不是政务官家里人?”汤森若有所思。
  “他们不是!”老滑头肯定地说:“鸟蛋和杀鸡团的人都是银涛城的下等人,在两大家族的管事面前,他们只能当苦力。但他们就靠这层关系打服了其他人,虽然他们手下的小团伙都不服气,但没本事抵挡……说起来,他们当初能拿到这种差事,完全是走了狗屎运。”
  “居然是随机挑选?这就好办了。”汤森点点头:“那异能师公会呢?”
  “精品市场那边就是异能师公会说了算,其实也就是有两个负责收购材料的管事,但没人敢跑到那边的去惹事。”就算自己惨到如此程度,老滑头依然对异能师公会充满了自豪感和归属感:“长官你想啊!异能师公会的地盘啊!谁敢去那里找麻烦?”
  汤森笑笑,正要说点什么,心里却有一股奇异的感觉涌起,他隐约觉得有人在前方不远处对自己做了什么,似乎被人用异能目光锁定一样——条件反射之下,他也来不及说话,一掌推开老滑头,接着向下一蹲,同时左脚发力,矮下去的身子往右边窜出去。
  帐篷区的街道不宽,加之人来人往,很容易就把汤森的身影给淹没了。横移五步之后,汤森心中泛起的危机感淡薄了一些,说明他已经脱出对方的视野。
  “戒备!”看到汤森的行动,反应过来的副官立刻喊了一声。随着他的示警,奇异的声音响起,一个咆哮在人群中炸响!
  “轰!”巨响声中,烟尘四起,砖石飞溅,连地面都为之震撼!
  在被咆哮威力笼罩的范围内,三五个行人惨叫着飞起,纷纷摔到街边的帐篷上,他们的身体拉倒了挂绳、压塌了布蔓、甚至倒吊在帐篷顶上……惨叫声中也有老滑头的份,汤森匆忙中回头一瞥,看见他半张脸上全是血,正撅着屁股往一个小摊子底下钻,敏捷得很。
  “找掩护!”汤森大喊了一声,把自己藏进了帐篷边的阴影中,他明白对方是冲着自己来的,他们不但用上了异能,而且不在乎无辜行人的安危!
  “杀人啦!”咆哮一响,慢悠悠的人群顿时大乱,整条街乱成一片,收摊收货的、呼儿唤女的、趁乱偷抢的都有。
  有人向外冲,就有人往内挤,这时候还要靠拢过来的人当然不是为了日行一善,他们就是敌人。
  “看准了打!不要留手!”汤森看了看混乱的场面:“小心对方的异能师!”
  喊完这句话,汤森一个前翻,身体滚进另一个帐篷的阴影中——既然对方都用上当街设伏的手段了,自己留再多的余地都没有用——虽然那个咆哮只是学徒级别,但叫他一声异能师很必要,因为这不但表明“沃尔夫·布雷恩”不熟悉异能,还可以吸引火力。
  “就是他!就是那个带小队长袖标的!”有个带着黄帽子的大汉站在帐篷边发号施令,用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指着远处的汤森:“湾流会议发话——打断他的手脚!刮花他的脸!”
  “刮花我的脸?”汤森吃惊不小,打断手脚这种命令还能理解,但刮脸是什么意思?
  “愿意领赏!”黄帽子的话音刚落,前后左右就有数十人应和他,接着又是一个咆哮从他身后飞出,追着汤森翻滚的身影而去,最后“轰!”的一声炸响在两顶帐篷中间,掀起无数碎牛皮和烂木头。
  惨叫声中,又有两个无辜路人被飞溅的残渣扫中,开始在地上痛苦地翻滚。
  汤森已经看到咆哮的始发点,那星星点点的异能力量早就出卖了这个学徒的位置,他就在黄帽子身后五米的帐篷里面,距离自己有三十多米不到四十米,距离太远也是咆哮误差很大的根本原因——但在这种混战中,时不时的咆哮很讨厌,谁知道他什么时候蒙中一个?
  如果是以“汤森·奎尔萨”的身份出现,汤森随手就可以把对方收拾了,但现在他是“沃尔夫·布雷恩”,这家伙不懂异能。
  另一个令汤森尴尬的是,对方的反应不在他预计之中,当街埋伏王子护卫队,这其实跟造反没啥区别,谁给他们这么大的胆子?
  难道他们要在今天顺便干掉王子吗?或者场面失控?那就更不能束手待毙了!
  “遵命!”
  汤森身后响起护卫队员们的回应,他们学的都是上阵杀敌,街头混战这种拳来脚去,难免太让他们为难……大家早就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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