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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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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晚的下酒菜没了。”

    “后来呢?”

    大家连忙追问。

    “我撒开腿跑,终于出了林子,靠近村庄这边,路上遇到了邻村的方大炮几个人。再一回头,那黑狼就没有再追上来,可能见着人多,被吓走了。”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一想之下,大有可能。

    如此凶悍胆大的狼真是罕见,不好对付,看来得赶紧商量着如何在村边安设陷阱的事情才行……

    他们讨论得很是激烈,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不远处,陈剑臣正剑眉紧皱地眺望着村口处——他的目光似乎没有具体的落点,只是远远地看着。

    又一个黑夜降临了……

第二十二章:正气

    (各位票票给力,南朝的更新自然也得跟上了,继续求进步!)

    狼妖,竟真是来了……

    陈剑臣听婴宁说,妖有内丹,同类间可进行吞噬,以此壮大修为——这就是狼妖不肯放过婴宁的根本原因,吃了小白狐的内丹,它就能凭空增加几十年的修为,算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这种诱惑,使得它敢于冒险,出没于景阳村周围,防止婴宁逃脱。其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闯进村子来,但始终属于一个无法忽视的威胁。

    回到书房中,陈剑臣颇有些郁闷,便取出辟邪笔和纸,用练字的手段来平复心情。这也算是读书人的一项“技能”,与和尚敲木鱼,道士打坐一个道理,能迅速放松情绪。

    唰唰唰!

    运笔如飞,十个大字酣畅淋漓地出现在白纸上——“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

    这是唐诗里的一句五言,虽然意蕴颇有些萧瑟冷清,但无疑和陈剑臣现在的心境有几分接近。

    那边婴宁见到他写字,便脱离打坐的状态,走过来观摩——

    嗡!

    它刚走到书桌边上来,探头去看字的时候猛然看见那十个墨汁张扬的大字,字字皆有光芒激发而出!

    这些光芒,极其微弱,唯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才能隐约看到。但这一刻于婴宁的眼眸中,那些光芒竟根根如刺如针,嗖嗖嗖的全部刺上身来。

    疼!

    婴宁只觉得脑袋里嗡然一炸,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翻滚如潮,一下子要把它淹没,又彷如赤身置于猎猎的火炉之内,身上无一处不疼,直要被灼烧得寸寸化灰一样。

    叽!

    婴宁不可抑止地发出一声尖叫,拼尽全身的残余力气,呼的转身钻进了床底下,缩成一团,全身颤抖不已,简直就像一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般。

    它突然的异常,同时令得陈剑臣一惊。此时外面已传来阿宝关心的声音:“留仙哥,你房子里怎么有怪声?”

    陈剑臣长吸口气,打开门,微笑道:“没事,刚才有个老鼠跑了出来,被我打了一下。”

    先前阿宝并没有听得太真切,但见到陈剑臣没事,自然放下心来,不再多问。

    重新把门关上,陈剑臣内心已是惊诧莫名,不知为何婴宁会突然如此害怕,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般,难道,那狼妖冲进来了?

    此事非同小可!

    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村子外面已经布下了好些陷阱,又有几名经验老到的猎人守夜,如果狼妖到来,他们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毕竟妖狼并不算很厉害的妖物,除了灵智已开,以及本体强壮凶悍外,并没有掌握到什么得力的法术。至于阴神出窍,在如此寒冷的野外,它断然不敢尝试的,出窍等于自取灭亡呀。

    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事须得问婴宁才清楚。

    只是白狐现在仍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要等它冷静下来才能问个明白。

    婴宁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时间要远比预期中长,足足一个时辰后它才小心翼翼地探身出来。

    “婴宁,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道。

    婴宁的目光望着书桌上的纸和笔,仍然带着惊慌之色,不敢靠近半步。

    陈剑臣心一动,马上去取过昨天晚上白狐所用之笔,以及纸张,递过来。

    婴宁接过,右前肢仍在微微发抖,它稍作停顿,觉得无法写字,便又打坐闭目,调理精神,好一会才张开眼睛,开始写字,七个字:

    “公子笔下有正气!”

    陈剑臣一愣神,“正气”的意思他自然明白,但对方所写的意思就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婴宁继续写道:“小狐曾听一个私塾的老先生说过,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内心严明,身怀大义,读书破万卷后就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字字珠玑,那字墨里蕴含有正气,光明正大,刚阳无匹,鬼神辟易,百邪不侵……那时我曾以为那老先生只是信口开河,天下间如何能有这般存在?但万万没想到公子笔下竟有正气,我先前靠近去,一下子就被其所伤,魂魄如被焚烧,几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陈剑臣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他自己是什么来历自己最清楚,那玄之又玄的一套说辞根本套不到自己的头上来。

    正气?

    他取过刚才所写的那幅字,仔细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也就是一幅字而已;而且是练笔的——这样的字他不知写过多少,但基本都是写完就扔了,只因觉得不够满意。

    婴宁又写道:“那老先生还说过,正气亦分强弱,弱一些的在笔墨里一经挥发,就会消失掉……”

    这句话陈剑臣倒好理解,做个简单的比喻,正气就好比法力,都属于消耗品一类,用完就没了。那修道之人把法力灌注刻画于道符上,道符便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如此说来,自己笔下有正气,那写出来的字就如同那些道符,同样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

    想到这,他一颗心怦怦地跳,觉得这一切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陈剑臣冷静思考——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正气,而那些纸和墨都不值得怀疑,那么,唯一有问题的,就该是那支地球产品“辟邪”笔了。

    传说中,这支笔曾为神话故事中的传奇人物捉鬼天师钟馗所用,难道,这都是真的?

    陈剑臣一早就怀疑这支笔有问题,不过多番研究毫无发现,没想到如今误打误撞之下反而发现了一些端倪。只是还远远不够,辟邪笔里面肯定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有待发掘。

    可要如何发掘呢?

    陈剑臣颇有些急切,他现在就像面对宝山而不得其门而入,如何不心急?

    婴宁见他正在沉思,也不敢出声干扰。先前那一下真把它给吓坏了,受笔墨上的正气一冲,几乎魂飞魄散。对于陈剑臣,它不知不觉间又多了几分敬畏。在它眼中,陈剑臣决然不同其以前所见过的任何一个读书人,没有半点迂腐之气,或者,这才是他能笔下生正气的原因所在吧。

    刚正严明,说来简单,但天下间真正能做到的人能有几个?

第二十三章:生花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正气歌》,陈剑臣记忆犹新,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竟然真有“正气”存在,而且有大功用。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仔细端详,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再拿近些,看笔头的毫毛,好一番研究,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色!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边缘地带,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不沾丝毫的墨汁,莹莹发亮,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洁白无瑕,有晶莹之质。

    ——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笔杆不用说,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深得“尖、齐、圆、健”四德。当真称得上是“策目穿如札,毫锋锐若锥”。

    如今笔头上,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平添出一丝亮色,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恍若具备了神韵!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刚穿越那会,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翻来覆去地看,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换句话说,毫毛变白,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

    有所发现,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爱不释手。心里期盼耍着耍着,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笔依然是笔,他依然是他。

    哎……

    时机未到。

    他放下笔,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便道:“婴宁,你不用怕,我不会害你的。”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眼泪竟如泉涌而出,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

    婴宁稍作迟疑,忽而取过纸笔,写道:“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替小狐做主。”

    陈剑臣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

    “正是,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婴宁从此以后,一定衔环结草相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

    陈剑臣呵呵一笑:“婴宁,其实就算你不开口,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此妖行径凶恶,横行乡里,我岂能坐视不理?”

    笔下有正气,便等同于有了法力,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况且,按照他的猜测,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所谓实战,亦即是降妖除魔,发挥正气的作用。否则不管写多少字,都是废纸。

    眼下的狼妖,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

    婴宁闻言大喜,再三拜谢。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引狼入室,瓮中捉鳖”的可行计划。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如此做法,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

    商议完毕,各自安歇。

    躺在床上,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双手枕头,好一会才入睡。

    这一天夜里,他恍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尔后直上云霄,俯览天下大地,见山河壮秀,民生兴旺,不觉精神抖擞,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

    在梦中,他傲立苍穹,以青天为桌,白云为纸,下笔之时,灵感泉涌,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光彩炫目,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

    “妙笔同生花,我却非李白。”

    第二天,陈剑臣悠然醒来,不由自嘲一笑。

    洗漱完毕,用过早点,他立刻回书房开工。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隔得远远的,探头顾盼。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他写的,就是《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心随笔走,墨由意生,一气呵成,到最后的结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恰恰好,一首《正气歌》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

    “快哉!”

    写完之后,陈剑臣击桌而叹,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墨汁淋漓,字字皆有神采,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再看自己,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把内衫都濡湿了,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

    写字,大不易,实费神又费力!

    再一回头张望,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不敢抬高半分。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颤,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可稍一投入,脑袋就疼痛欲裂,浑如针扎,心知不对路,赶紧埋头起来,不敢继续看下去。

    婴宁的表现,让陈剑臣信心大增。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装好,婴宁才敢下来。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后台死活进不去,差点更不上了……感谢各位打赏的朋友,你们的力挺让南朝更有信心了!谢谢大家!)

    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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