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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英雄落平阳-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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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了敲门,林芝出来开门,身后的李棉迫不及待地探出身子,兴高采烈地问:“阿冯姐姐,你觉得我这样好看么?”

    冯洛焉定睛一瞧,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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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欢迎捧场~


 19欲求英雄(3)

    鲜红的嫁衣配上流苏的凤冠,李棉此时美得像个仙女儿似的,她本就长得大眼小嘴,明眸皓齿,也是村里屈指可数的漂亮妞儿,如此这般打扮后,更是光彩夺目,令人称赞。

    冯洛焉弯着眼睛,笑道:“真是快认不出了,哪来儿来的大美人呐?再让我仔细瞧瞧?”

    两人把冯洛焉迎进屋子来,欢欢笑笑聊了起来。

    李棉美到不行,两手提着裙摆转呀转呀,飞舞的裙摆好似翩跹的蝴蝶,头顶的凤冠垂下两串流苏,流光溢彩,闪闪发光。

    “好啦,你不头晕,我都晕啦,停下停下!”林芝扶额,一把拉住快要飞起来的李棉,“成个亲而已,又不是做公主去!”

    “你嫉妒呀林芝姐?有本事你也成个亲呀?去呀去呀!”李棉欢笑着顶起嘴来。

    冯洛焉见林芝拉长脸要教训这个没大没小的兔崽子,赶紧打圆场:“好啦,成亲乃是人生大事,自然是高兴的,但是阿棉,嫁过去之后啊,你可就得安心地侍奉何家二老了,还得学着帮忙打理店铺的事务,马虎不得,不像现在,那么悠闲。”

    林芝胳膊抱胸也接话道:“是啊是啊,你吃的哪一粒饭不是我种的?让你插个秧简直要你的命啊!”

    “可我会养鸡啊!”李棉不服气道,“阿冯姐姐也不插秧啊!你怎么就说我一个人呢?”

    战火殃及到了自己,冯洛焉苦笑,林芝辩驳道:“你阿冯姐会治病救人你会吗?这可比插秧难多了!”

    李棉瞬间瘪了气,垂头耷脑,“好吧,好吧,我最不行,可以了吧?”

    冯洛焉上前轻轻地抱了抱她,拍拍她的后背,轻声道:“阿棉,以后就很少见你了,我们会想你的,你要好好过啊。”

    李棉红着眼眶,抽泣道:“为什么这么说嘛,以后你们可以来镇子上看我啊,就是何氏药铺啊,很好找的!”

    “傻丫头,娘家人老上门,多难看,会被人说闲话的。”冯洛焉刮了刮她的鼻子,“爱哭鬼。”

    三人哭哭笑笑抱在一起,他们之间的感觉犹如一泓清泉,干净透彻,多年的相伴扶持,让他们深深地相融,然而分别,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阿冯姐姐,下午林芝姐和我一起去镇子上买些胭脂水粉,你也一起去吧?晚上我们可以一起逛夜市,阿何会在镇上最大的客栈订间房给我们。”李棉问道。

    冯洛焉尴尬地摇摇头:“我就不去了,你知道,我从来不出村子,不习惯。”

    “就是你从来没出去过,才要带你去啊,你不知道镇子上有多热闹,有好多漂亮的东西!你一定会喜欢的!”

    “我……”蓦地想起男人的话,冯洛焉有些心动,男人叫他出去走走看看,见识一下大千世界,他又何尝不想呢,“我还是算了,真不习惯出去,你们去吧。”

    林芝蹙起眉,眼中染了些哀愁,“是不是冯姨走之前与你那样说后,你就不想再出去?”想起五年前冯姨走时,冯洛焉简直跟没了魂似的,他跪在坟前烧纸,口中喃喃自语,林芝心切问他还好吗,他就嗫嚅道“娘让我别出村子……我不出去……不出去……”,虽说不知道他这是中了什么邪,一直念叨不出村子,但是林芝一开始没放心上,直到后来才发现,怎么拖他撵他,他还真的不高兴走出村子半步。

    “我娘……是说过让我别出村子,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对外头没什么期待,没什么兴趣。”他低头兀自笑了笑,或许这话听上去挺有理有据的,但它真是发自肺腑么,真的是心中所想么?

    李棉一听提到冯姨,眼眶就更红了,她生怕触及冯洛焉的伤心处,草草收了场:“那、那就我们去吧,林芝姐?阿冯姐姐不习惯,我们不勉强的!”

    冯洛焉温柔地笑了笑,拍了拍李棉的肩膀,他那张笑颜下,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无奈。

    之后李棉脱下这身华美的嫁衣,和林芝一起上路,两人共骑一头毛驴,说是加快脚程。那头可怜的毛驴名叫大毛,是李棉的心肝宝贝,平时乖巧懂事,几乎不会半路尥蹶子,因此李棉出行总是靠它。

    毛驴朝天打了个响鼻,甩甩尾巴。

    冯洛焉摸摸它的耳朵,叮嘱道:“好好走路,大毛。”

    毛驴傲慢地瞥他一眼,又打了个响鼻,走起。

    李棉扭身拼命地朝冯洛焉挥手再见,被林芝狠狠地赏了个栗子。

    或许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精彩,引诱无数的人前赴后继,仍记得阿爷总是老神在在地与他们唠叨京城里的所见所闻,无一件不惊奇耸人,勾得大伙儿那时总是说“等俺长大了带你们上京城里见识见识去”。

    冯洛焉垂着头往回走,和煦的阳光落在他的肩上,身前的影子短短小小的,却总是在他前面,他忍不住去踩它,却一直踩不到,越是懊恼,越是够不到。

    这就好比……

    他走到屋檐下,悄悄地从怀里掏出那半支玉箫,阳光下它显得格外通透晶莹,淡淡的水碧色好似流动的溪水,在玉箫内部徜徉。

    冯洛焉将它举起,贴在脸颊上,感觉温温凉凉的,不一会儿体温传递过去,就变得暖意融融,令人感觉心神宁静。

    玉暖人心。

    可惜,玉箫的主人不是他,而是屋中的那个男人。

    那个富豪之家的少爷,那个功夫卓绝的子弟,那个俊美无铸的男人。

    他,是冯洛焉向往的一切,毫无意外地,刻在了他的心上。

    细细抚摸着玉箫,冯洛焉也残酷地明白,此物,终将是要物归原主的。只是在那之前,能不能,自私地拥有一小会儿呢?

    无论理智怎么唾骂冯洛焉的卑鄙行径,他就是难以放手,在男人复明的时候,他就将玉箫还给他。对,就这么决定了。

    “桀——桀——”

    头顶传来尖锐刺耳的鸟鸣声,冯洛焉不禁瑟缩了一下,抱着玉箫抬头看,只见在他的屋子上空,竟有一只巨大的白色的鹰,张开着翅翼,飞速滑翔着,来回地在屋子上空盘旋,时而唳声鸣叫,显得异常可怖。

    冯洛焉非常担心它会不会猛地俯冲下来,用坚硬的嘴巴啄烂他的脑袋。

    “桀——”又是一声嘶鸣,白鹰展着巨翅,竟朝林山深处飞去,倏忽不见了踪影。

    冯洛焉得以喘了口气,他可被吓个半死。要说这么大的鹰他还是第一回见着,以前上山采药时也见过老鹰,都是灰白色的,叫声枭戾,双爪强劲,一个俯冲便将地面飞窜的野兔抓起,升至高空后将其掷下,把野兔摔死后就悠然自得地品尝美味。可冯洛焉只觉得残忍恶心,撇过头去,眼角湿润。他无能援救那只可怜的野兔,良心受到谴责。

    吱呀——

    柴门竟在一瞬间打开了,冯洛焉一个愣神。

    男人两手扒着门框,眉宇间夹杂着紧张和探寻,他眼上蒙着纱布,却好像看得见似的,向四周张望。

    “萧大哥,你怎么出来了?!”冯洛焉讶异极了,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手里还紧握着他的玉箫呢,于是便着急忙慌地塞进衣襟里。

    “阿冯?”男人好像很意外他在门外,脸色一变,就想将脚跨出门槛来,哪知抬得不够高,脚尖磕在门槛上,一个踩空,竟往前跌去!

    “小心啊——”冯洛焉倏地睁大眼,伸出双手跑上前。

    男人始料未及,连口气也没喘上,直直地往前扑去,两边的门板喀拉一声也跟着折过来,无法给他支撑的力量。

    幸好冯洛焉眼疾手快,大无畏地张开手接住男人沉重的身躯,两人重重地撞在了一起,毫无意外地,男人薄薄的嘴唇狠狠地擦过冯洛焉的侧脸,进而将下巴磕在冯洛焉的侧颈上,两人顿时一同闷哼一声。

    此刻的姿势着实叫人不敢多看,冯洛焉坐在地上,男人双膝跪地趴在他怀里,两双手你抱我后背我搂你后腰,还有他们紧密纠缠的脖颈。

    惊魂甫定,男人的喉结有些难受地顶在一块滚烫细嫩的肌肤上,于是他难耐地滑动了一下喉结,冯洛焉轻呼一声:“嗯!好痒~”

    男人僵硬住了,这才知道自己顶在哪儿了,他的鼻间萦绕着清爽的薄荷药香,令人不禁一闻再闻,隐隐觉得腹下滚烫,吓得他赶紧推开了身下的这个女人!

    冯洛焉被莫名其妙地一推,愣了,难道是方才贪恋男人的怀抱被发觉了?他的脸色顿时青白起来,有些惶惶。

    “扶我起来。”男人假意咳了一声道。

    冯洛焉只好抖抖衣裙的灰尘,起身去扶男人,并且装模作样地转移话题,“萧大哥,怎么了这是?你怎么突然开门出来了?”

    男人忽的沉默了一下,淡淡道:“方才听见有鸟长嘶,便出来看,呃,听听。”

    冯洛焉向他解释道:“是有只白色的巨鹰呢,在我们屋顶盘旋,刚刚朝深山老林那边飞去了。”

    “白色巨鹰?!”男人的脸色变得比翻书还快,他厉声问道,“确实是白色的?”

    他一把揪住冯洛焉的衣袖,面目微微狰狞,样子看上去骇极了,冯洛焉讷讷地答:“是、是白色的……我定是没有眼花,比云朵还白的颜色呢,我可从来没见过。”

    “真的是……白色……”男人怔怔地松了手,喃喃自语。

    冯洛焉奇怪道:“萧大哥,白色的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男人摇摇头,嘴角抹上一丝苦笑:“不,只是惊奇,若是能见到,该多好……”

    大概是失明的痛楚又被揭开,即使是新奇的事物摆在眼前也无法欣赏,那种无奈和无助令人愤懑。

    冯洛焉一时心酸,他牵起男人的手,柔声道:“萧大哥,我带你进屋吧,小心门槛。”

    男人任他牵着,宽大的手掌上布满薄茧,还有几条突兀的疤痕,冯洛焉细细地摩挲,指尖在男人的手心滑动,惹得男人一阵心痒。

    进了屋,男人毫不客气地将冯洛焉拖到跟前,鼻息扑在他的脸上,质问道:“你勾引我?”

    “勾引你?”冯洛焉大骇,“哪有呀?!”

    “现在用手勾引我,等我复明,该是要用眼勾引我了。”男人恶意地揣测道。

    冯洛焉涨红了脸,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方才的亲昵动作是多么惹人遐想,只是一时的放松,做出大逆不道天理难容的事来,真真令他羞愧。

    “我、我长得又不好……怎么勾引你啊?”赌气的话脱口而出。

    “是么?丑女人,我倒是想见识你有多丑。”男人斜斜地牵起嘴角,戏谑道。

    冯洛焉的心抽痛起来,他又朝水缸里望望自己的脸,忍不住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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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冯洛焉的求爱之路会比较离奇。。。


 20再见英雄(1)

    就在冯洛焉每天看男人练一套拳,连看九套之后,他的鸳鸯红盖也绣完了,栩栩如生的两只鸳鸯交颈而卧,喜庆吉祥,令人看了生出许多甜蜜蜜的味道。李棉接到红盖头时,抱着冯洛焉原地蹦哒了好几下,吓得冯洛焉赶忙稳住她,生怕她滑了孩子。

    小南村向来的习俗是这样的,凡是外嫁的姑娘,都是要在迎亲的前一日夜晚摆酒宴大请宾客,到了正式迎娶的那日,倒是不需要摆宴。

    因此这几日可忙坏了林芝,她组织起村里的大大小小,杀鸡宰羊,置办物品,忙得焦头烂额不可开交。冯洛焉性格柔和温吞,完全做不了这些需要用嗓门指挥的事,因此也帮不上什么忙,最多帮李棉看看妆容画得如何。

    战乱年代,即使是偏僻的山村,也是极受影响的,大伙儿都不是富裕人家,能帮的,能给的,都拿了出来,拼拼凑凑,好歹撑起一场喜宴。

    很快到了摆宴的那日,新嫁娘是要出场的,新郎官不用在场,等于是新嫁娘与娘家的最后一场离别宴。

    冯洛焉早早地做好了晚饭,这时落日刚悬在山头,村庄被万顷霞光笼罩,呈现出不真实的美。

    “萧大哥,吃晚饭啦。”冯洛焉已把菜端上桌子,这几日桌子和灶台的距离是极近的,房中大部分空地留给男人练拳,在他大展拳脚时,其他的物品不免可怜兮兮地蜷缩在各个角落了。

    男人两腿站稳,双手往身前一放,收住了整套动作。他此刻挥汗如雨,浑身发烫,今天练的这套拳法最主要的精髓便是激发体内的热力,使臂膀、腰身、小腿充分活络,达到力与技的结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连耳尖都发烫发红,男人实在受不了这种热度,一狠劲儿扯开了胸膛的衣襟,露出精壮虬结的胸膛,麦色的皮肤上滚落颗颗汗珠,一种致命的性感犹如毒药般散发。

    冯洛焉佯装生气,拿起汗巾走过去,凶道:“萧大哥,说过很多次了,不要扯开衣服,开春了,很容易着凉的呀。”说完他走过去轻轻地替男人擦去滚落的汗水,口水吧嗒吧嗒往喉咙里咽,口干舌燥,但是眼睛还是死死地盯着男人胸膛看,恨不能戳穿它。

    冯洛焉早就发过誓,只要男人复明了,便不再存那些妄想,会将龌龊的想法全部剔除,远远地离开他,再也不会打扰男人原本坦荡顺畅的人生之路。

    所以在那之前,让他小小地任性一下吧,满足他卑微的、渺茫的请求吧。

    “你在吃什么?”男人一面享受冯洛焉温柔的服侍,一面疑惑道。

    冯洛焉立即停止吞咽,心想坏了,自己卑琐的行为一定被男人察觉了,“没、没啊,我可能饿了吧。”

    “那就吃饭。”

    “那个……”冯洛焉为难道,“萧大哥,这桌菜你先吃着,我待会儿就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男人这才惊觉他要去喝喜酒了,这顿饭只能是自己对着空屋,独自咽下。

    “是么?那你去吧。”男人潇洒道,“我一个人正好。”

    冯洛焉细致地替他拉好衣服,歉意道:“我会很早回来的。”

    “不必。”

    “我会的。”

    “……随你。”

    和他争辩这些毫无意思的东西,男人却莫名地觉得温暖。换做从前,争执些这种东西,肯定会被他嗤之以鼻,出言讥讽,而如今,他从中体会到一种叫做温柔的东西。它正像蔓延的水藻,爬满男人的心房。

    冯洛焉出门前,特意将油灯举到男人的饭桌旁,即使男人看不见,但在他看来,这么做或许可以为男人驱散一些黑暗的孤独。

    那个独自捧着一碗满是菜的饭的男人,吃了几口,忽的觉得眼睛又痒了起来,忍不住抬起一只手捂了上去……

    喜宴摆在林芝家门前,总共八桌,全村老少妇孺全部都已坐满,大伙儿欢欢喜喜,说说笑笑。小南村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至少,六年了。

    六年来,头一次有姑娘要出嫁。本来家中无父,是不主张晚辈草率成亲的,然而碰上李棉这么个出格的丫头,总不能生了娃再成亲。

    屋外建了个露天的灶台,大块大块猪肉正炖得喷香,诱人的气味飘散四方,几个还没吃晚饭的姑娘狂咽口水,眼巴巴地朝大铁锅这边儿望。

    林芝挥着大铲子,汗如雨下,时不时揭开锅翻看一下熟度,一抬头见一群人饿狼似的瞅着她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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