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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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官员就其经济收入而言,并不是社会最高的,却是最稳定的。而且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也是高于一般民众的,职务越高待遇越好。但是商品经济的冲击,使一直享受最好待遇的一些官员,不满足现状了。
历史在这里沉思(3)
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虽然告别了“全能政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无限权力,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有所减弱,但是在许多领域依然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突出表现在各种项目的审批权和人事任免权上。在金钱的诱惑下,一些高官把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搬到政治生活中来。充分利用公共权力出卖党和国家的利益,大肆获取不义之财。而在交换过程中,他们都不一定亲自出马,只要一个电话,一张白条,就会获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巨额资金。
既然当官的有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也就难怪许多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钻了。当然,官员贪赃枉法不是没有风险,因为近几年每年都有高官被查处,不仅丢了官,甚至断了性命。但是中国当官的利润太丰厚了,太诱惑人了,这也是慕绥新等贪赃枉法的高官“前赴后继”的重要原因。
中国官员与发达国家的官员构成不同,发达国家的官员一般是解决了物质生活后,才走上仕途的。他们许多人当官后的收入,甚至低于当官前。因此,他们从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更高的欲望——他人认同感、自己的成就感。而在利益方面,他们一般没有利润的期望值,也就不大可能从职务中捞取利益。如果为了钱他们没有必要当这个比自己原来收入还低的官。与之不同的是,中国的官员大多是从基层做起,是职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这就决定了他们基本上是一穷二白走入仕途。因此,他们把人生的所有期望值——他人的认同感、自己的成就感、生活的富足感都寄托在仕途上了。如果“当官不捞钱”就意味着“退了没本钱”。为此,他们在职期间甘愿冒些风险。诚如马克思说的那样: 当利润达到300%时,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而当官几乎用不着什么投资,仅凭手中的权力就可获取无本暴利时,在一些贪官眼里这个风险值得一冒,所以即使杀头也在所不惜了。
其实相对于商人的投资冒险,官员的风险系数是比较低的。首先,凡是当官的都有一顶红“乌纱帽”。这个“红顶子”不仅是他们捞取钱财的资本,也是逃避监督、检查、免于制裁的“护身符”。官越大,其案件查处的阻力就越大,相对而言保险系数就越大。大贪官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就曾毫不掩饰地说过: 官做到我这个级别,就很少有人敢查了。其二,当前高官贪污受贿已不是个别现象,而真正查实的比例并不高。受贿几十万元的原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捕后就曾叫板说:“我想现在的领导干部,谁也不敢保证说自己没有经济问题。”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贪官的风险系数,就干部总数而言,不到2%;就单个人而言,按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的研究,其判刑坐牢的比率也不超过6%。其三,经过这些年反腐败斗争的“磨炼”,一些腐败分子也从中汲取了许多教训,手法越来越高明,行为越来越诡秘,查处越来越困难。即便东窗事发,他们也能推的就推,能赖的就赖,最后只能落得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纵使你从其家中搜出千万不明资产,最后也只能是判5年、10年了事。从这个角度讲,“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几乎成了大贪官的避难所,免死牌。
2001年8月5日,新华通讯社记者刘欣欣、张非非在新华社第249期《国内动态》清样上,又从“带病提拔酿恶果”的新角度,对慕绥新腐败案进行了调查与反思。新华社沈阳讯,最近召开的辽宁省委员会对慕绥新腐败案件进行反思和剖析,许多省委委员和与会干部对慕绥新的使用问题提出疑问和批评,认为这是用人腐败的一个典型。为此,记者采访了慕绥新曾担任过职务的多个部门和单位,发现慕绥新多年前就是一个专权乱用、贪图享乐、口碑不好的人,但是10多年间,却屡屡被“带病”提拔。慕绥新的升官之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值得深思的一些问题。
历史在这里沉思(4)
今年58岁的慕绥新,1970年清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辽宁海城县当技术员,1984年开始担任海城县副县长、县长,1987年从海城调入鞍山担任市长助理。
1988年1月鞍山市换届选举中,慕绥新被辽宁省委确定为副市长候选人,很多人认为他没什么政绩却架子挺大,处事简单粗暴,最终得票没过半数而落选。人代会虽然没有通过,但他仍然被很快提拔。两个月后,慕绥新被提拔为省体改委副主任。一年以后,慕又被调到省劳动局任副局长,1990年接任局长职务。1993年他再次被重用,担任省建设厅厅长职务。
1993年初,辽宁省人大举行换届选举,慕绥新又被提名为副省长候选人,由于他威信不高,再一次因得票不过半数而落选。次年,慕被提拔为省长助理。1996年经省长提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命慕绥新为辽宁省副省长。一年以后,又被任命为沈阳市市长,直到2000年辞去市长职务。
省建设厅常务副厅长郎某某说,慕绥新两年换一个地方,他在鞍山连副市长都没有选上,为什么提拔到省体改委任职?而他在体改委没有什么政绩,却提拔到劳动局当“一把手”?最后,三跳两跳当厅长、副省长、沈阳市长。一句话: 上边有“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慕绥新的许多问题,并非今天才暴露。在其被提拔使用的过程中,省委和干部管理部门就经常听到不同意见,在他所担任过职务的单位和地区,对他的非议也较多,但是省委与有关部门未给予足够重视。
慕绥新被“带病”提拔的一步步轨迹,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教训: 一是选干部必须德才兼备,慕绥新缺少的正是“德”这一条。据当时任鞍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现为辽宁省政府秘书长的董伟介绍,慕绥新作风飘浮,喜欢摆谱。他到省里工作以后,经常回老家鞍山,每次回去都要告诉这个告诉那个,市里要请他吃饭,吃完饭还要跳舞。他生活不检点,10多年前就开始与现任妻子平晓芳来往,到省里工作后,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开车回来与她见面,见面地点则是由个体大款提供的宾馆酒店。郎某某介绍说,慕一到省建设厅就换车,先是凯迪拉克,由于中纪委查超标车;又换成了沃尔沃,还是超标;最后换成奥迪。为了堵人嘴,一下子又买了3台“现代”轿车,每名副厅长一部。而在过去副厅长是没有专车的。在工作作风上,慕是典型地胆大妄为、专横跋扈、不讲民主、不讲组织原则。据沈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迎初介绍,慕是个典型的“三不讲”干部,2000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自己不学,就靠个庞大的陪读班子,他在党校院里住,这班人就在党校外租两套房子,替他“捉刀”,连学习都造假。
二是提拔起来的干部,要真正“管”起来。辽宁省委老书记郭峰说,对于慕绥新省委是敢用了,而没有管,甚至说基本没有管。记者了解到,慕到沈阳后位高权重,天马行空,根本不把市委放在眼里,市委开常委会他经常借故不到会,有时有不同意见,在会上就拍桌子发脾气,最后发展到市政府基本不在市委的领导制约之下。慕绥新随心所欲、其前妻办公司,搞投资、插手沈阳市市政工程,其女儿大办广告公司,变相捞钱洗钱。省委在听群众反映之后,先后几次找他谈话,他仍然瞒天过海,当面撒谎。
三是一些党员不讲实话。谁都知道慕绥新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谁都不说。据郭峰介绍,1994年省委准备提拔慕当省长助理,当时省委组织部组成4人考核小组,找一些厅局长了解情况。当时谈话的同志90%说的都是慕的好话,谈的都是慕的优点,考核组最后的考核结论是慕有才能、有魄力、敢闯敢干,可以重用。这次考核对慕以后的被重用起了关键作用,但现在看来考核的结果并不真实。
慕绥新“落马”后,一些当初在考核慕时谈过话的人说:“上面就是要重用他,大家心照不宣,还能说啥?”原省劳动局长董旭说,弄不好你这边刚说的话,马上就反映到被考核人那里,所以大家只能说些模棱两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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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处理好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两次参加选举,两次没有被通过的慕绥新丝毫未受影响,每次都在落选后,照升不误。曾做过多年组织人事工作的省委委员刘连生说,既然两次都没选上就说明有问题,至少威信不高,老百姓不认可,但是为什么非提不可呢?原省体改委主任张堤说,主要原因还是慕是组织内定的副市长、副省长,没选上也得用。
五是后备干部有没有终身制的问题。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有效的淘汰机制,拉帮结伙,培植亲信的现象经常出现。刘连生说,现在干部一旦被纳入组织视野,除非出大事出意外,否则就得一路升上去。一些干部说,慕绥新1987年还是个县长,到1993年短短的6年,没有什么政绩,就连升四级当副省长,从升迁的轨迹可以看出,他实际上是被特殊“培养”的人物,否则慕绥新绝不会升得这么快?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8月5日新华通讯社国内动态清样上批示: 锦涛、健行、庆红同志: 对慕绥新的问题,可否作点专题研究,我一直主张案子要查,但更重要的要从中总结教训,以儆效尤。
8月7日,中办主任曾庆红批示: 可否,由中纪委、中组部和辽宁省委(包括沈阳市委)组织专人,遵江总书记批示剖析慕绥新问题总结教训,以儆效尤。妥否,请锦涛、健行同志批示。8月7日胡锦涛批示: 赞成。8月7日尉健行批示: 同意庆红意见。
中国这么多高级领导人,在同一天时间内,针对同一个人的问题,作出了一致意见的批示,这在国内并不多见。由此可见,中央对待惩治腐败的决心以及重在总结教训,以儆效尤的决心。
2002年除夕之夜的钟声敲响时,慕绥新已病入膏肓,食道里长满了癌细胞,只能吃流食,平晓芳见他太可怜,就捏了几个饺子煮熟端给他。好久没有闻到饭香的慕绥新,一口把饺子吞下去,结果饺子卡在嗓子眼,脸立刻憋得青紫。平晓芳来不及喊护士,便用手把饺子从嘴里抠出来。平晓芳难过地哭了。然而,就在这时,慕绥新写了《我的罪行与反思》。尊敬的丽英书记并呈中纪委、党中央:
今年3月21日,刘丽英书记代表中纪委,对我宣布了实行立案调查和“两规”措施,这对我产生了极大的震动和巨大的压力。当时,我也曾闪现过诸如“生理上患了癌症,政治上又被宣判了死刑”的消极情绪。但是,在中纪委办案人员的帮助启发下,在因党多年教育而产生的对党的深厚感情和不可动摇的信念的基础上,经过必须直面人生的痛苦思想斗争,特别是丽英书记宣布对我要“边办案边治疗,办案服从治疗”,这使我非常感动,从而下决心用自己最后的生命向党表达一份真诚。
我的罪行事实的基本情况是: 自1994年担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期间起,至2000年12月辞去沈阳市市长职务止,尤其是1997年至2000年这4年在沈阳任职期间,共收受各类人员送钱、送物合计千万余元(因对部分物品估计不准,自己只能拢出个大数),涉及人员180余人,这些钱物基本上是借春节、出国出境、党校学习、有病住院,或者在办公室汇报工作之机送我的,大多数在此之前都在诸如工程项目、优惠政策、财政拨款的审批以及协调贷款、干部使用等方面求我帮过忙。前妻贾桂娥打着我的旗号参与经济活动,大肆敛财,女儿、女婿打着我的招牌,违纪违法办公司方面,我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想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深刻教训作为反面教材,为党分忧,警示后人。
回顾反思,我正是在以下几个方面脱离了正确轨道,从而跌入罪恶深渊。
一、 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
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对个人而言,既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也可腐化堕落,遗臭万年!我却忘记了自己在就任沈阳市市长的人代会上“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我的权力异化为个人权力,使自己变成了“一手红、一手黑”,一方面为老百姓办事,一方面在背地里搞腐败的两面派。结果经济工作没有抓上去,却抓出了我这个腐败分子!因此,不听党的话,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这是我走向反面的根本政治原因,也是我最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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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私心膨胀、贪欲不止
刚做领导干部时,自己还比较谨慎,但随着职务的不断上升,追求生活享受,追求生活现代化,追求生活质量等错误思想也在急剧发展,使我最初接收同志的礼物觉得理亏、心虚,到一次接收十万美元而心安理得,从一个60年代大学毕业分配到工厂接受再教育的穷工人,到现在身价千万的腐败分子,在回顾反思这些变化时,确实有些后怕甚至心惊肉跳!
我本人经常以特殊党员自居,基本脱离组织生活和组织监督,即使有也是形式,这是我离经叛道、蜕化变质的重要组织原因。
关于我本人的问题,辽宁省委闻世震书记在沈阳市“三讲”期间,曾找我谈过,要求我讲清家属参加经济活动和孩子办企业问题。中纪委刘丽英副书记在2000年12月19日,在沈阳找我谈话时提醒我。但是,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就在中纪委对我初核、调查的2000年7月,我在北京301医院住院期间,仍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各种礼金、贿赂100余万元!这些事实说明,我犯错误很重要的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
三、 “人情往来”掩盖着权钱交易
在我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类各级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类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受之。在这次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人送钱送物都和我用职权为他们单位或个人办事有关,即在进行权钱交易。我真诚地希望全党同志能从我的反思中吸取教训,不走弯路,为党和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
最后,我真诚地感谢中纪委专案组同志们对我的帮助、教育。
祝愿亲爱的党永远朝气蓬勃,人民的伟大事业如日中天!2002年3月2日,慕绥新走了,虽然这一天早晚会来,但平晓芳还是无法承受这天塌下来般的打击。她发疯般地奔跑着、哭着,腿一发软,摔断了脚踝骨,顿时昏死过去。
慕绥新走了,但是他在临走之前为所有的党员干部留下了忏悔录和反思。他能够在癌症晚期,癌细胞爬满呼吸道,连喘气都困难,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