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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三国寻娇-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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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我们就有戏可以看咯!”贾诩恭敬的道:“主公谋略出众,我等不及也!” 
  这招明显和沈鹰对付孙坚的,是同出一策。要是孙坚知道这个阴谋的话,一定会坐卧不安了。此时也正应了那句老话,匹夫无罪,怀壁其罪之说了。 
  曹操制定了方案后,立即派出了董昭秘密出使洛阳,随行之人带上了无数的珠宝之物,准备来一次大贿赂了。曹操也确实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这个领域里,也确实有独到见解和看法。这次只要事情谈拢了,中原大地的烽烟又要燃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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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这个古老的城市,此时也洋溢出一片生机了。袁绍在军事上虽然没有什么建树,但其手下的文臣之中,仍然还是有一些内政高手的。在过去这几年,袁绍也没有经过什么大的军事行动,国库之中也可算是充盈十足了。本有称帝之心的他,因一直无玉玺在手,固迟迟犹豫不决。 
  有心无力的他,终于得到了机会。沈鹰交给太史慈和陈宫的任务,在两人密议之后,早就派出了王杰出使洛阳了。王杰到达洛阳后,并没有直接和袁绍碰面。而是以金钱收买了许攸,等为首的袁家谋士,同时又送出了无数珠宝给袁绍大妻严氏。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连几天的朝议上,众谋士都在有意无意的提到了孙坚的不是。这样以来自然是抓到了袁绍的痛处,让他狠的牙痒痒的。 
  就在袁绍心痒之际,曹操密使董昭进了洛阳。许攸此人不但贪财,也是一个绝对的小人,同时他又跟曹操有朋友之谊。董昭要见袁绍,自然是非找此人不可了。那天许攸正在内屋,把玩着一具汉白玉雕刻的玉马。“老爷门外有人求见,说是故人来访。”许府总管在屋外喊道,许攸依依不舍的放下了玉马,不耐的道:“叫他在大厅等候,说我就来。” 
  许攸把玉马放在了一个秘密的隔室后,方才整好衣冠出来了。许攸傲慢的来到大厅之中,看都没看来人一眼,道:“那个找我,报上名号来,否则请恕不接待。”董昭当下气的牙痒痒的,冷哼一声道:“子远莫非是官做的大了,连故人都不识了,那请恕打扰之罪,告辞!”董昭豪不客气的挥了挥手,举步就要往外走。 
  许攸这时才发现是董昭,忙尴尬的拉着要走的董昭,道:“公仁,折煞我也!还望误怪,你不是现在在盟德手下公干吗?怎么会跑到了洛阳来了,莫非是又想投靠袁公不成。”董昭冷笑道:“你许子远是官越做越大,可惜的是见识是越来越少了。我董公仁又岂会是吃回头草的人,今日此来乃是奉曹将军之令,前来与你家袁公送礼来的。”原来当年董昭在袁绍手下做过事,后来因得不到重用,才借故离开了,但北方名士到多与其相熟。 
  许攸一楞,心中坦然道:看来这曹孟德是想借他人之手,来除了自己的障碍了,只是不知道这次的敌人是谁了。许攸此人,纵有千般不是,但其智谋是无人可否认的。 
  “哦!董公仁送礼,恐怕是不安好心的吧!”许攸明白了心中的筹码后,自然又恢复了一向的傲慢。董昭一听这话,心中就明白自己的主动权已经失去了,但也对许攸的急智,多了一份敬服。董昭面带笑容的道:“许子远之才,的确让人佩服。但这次我前来一是来恭贺袁公受封洛阳王,二是奉我家主公之令,前来拜访你这个老朋友的。” 
  许攸也是老与世故之人,岂是那么容易就上套的,狡黠一笑道:“曹孟德走的好棋啊!你这封恭贺的赞词一呈上,我还真怕我家主公,会发雷霆之怒。到时候烽火恐怕又要再起了,你这分明是离间啊!”董昭对许攸能看清这些,豪不为意,因为他有更好的办法对付他。当下也不再说公事,而是漫不经声的道:“最近我家主公,得到一件上古宝物,赤金博山炉鼎,据说是当年黄帝的御用之物,此炉奇特,只需要放入沉香点燃后,房屋里到处都是飘荡的香味,常常闻此香味,当可延年益寿。我家主公甚爱之,可是他因想念你这个老朋友,故特意拖我送给你。” 
  “来人啊!把礼物呈上。”董昭看着满眼冒光的许攸,一声长喝。许攸在礼物的诱惑下,很快就答应了带董昭去秘密面见一次袁绍,谈一些具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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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二十六年(公元197年)二月,江东大将军府,沈鹰兴奋的抱着一个刚出身的女婴,仰天一声长喝,“我沈鹰有后了!”刚出生的女婴在沈鹰的长啸声中,竟然咯咯的笑了起来。这一着着实让沈鹰吃惊,当下就兴奋道:“不愧是我沈鹰的的女儿,以后你就叫沈茜,字承依。” 
  文姬在旁接过孩子,喃喃道:“夫君取的名字很有气魄,以后小茜儿可要努力了,要不然可有人会失望咯!”众女兴奋的围成了一团,看着可爱的承依,心中都涌起了一份母爱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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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二章 鼎盛建邺~
 
  公元200年除夕,(注:因三国后期的纪元年,实在有些混乱,因此以后就以公元某某年来叙写。)经过几年安定的发展,江东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建邺这个江东重镇。户口到达了有史以来最高峰,真的有冠盖满京华之说了。现在建邺最繁华的街道,却是秦淮学宫夫子街。这里不但文风鼎盛,就连勾栏妓寨也是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各个角落之间。这一着到是沈鹰没有料到的,不过这也是正常之事。学宫本来就是沈鹰按后世著名秦淮之地构造的,现在风花雪月之事的盛起,也只不过是比历史早一点罢了。 
  除夕之夜沈鹰是和家人一起度过的,一家十几口,也算是一个大家庭了。以后的人口恐怕还会更多,现在文姬也已经有身孕六个多月了,甄宓也怀上了。沈鹰的大女儿沈茜都三岁了,走起路摇摇摆摆的,逗的全家人直想发笑。但那奶声奶气的声音,更是让人忍禁不住的想大笑。“父王抱!”沈茜最喜欢缠着沈鹰了,这也是沈鹰平时的功劳,经常会讲一些小故事给她听,沈茜虽然不甚了解,但仍然是听的津津有味。“夫君现在可是我们小茜眼中最好的父亲了,一天不见就说要父王。”刁蝉幽幽的说道,那眼神充满了关爱和慈祥。 
  沈鹰抱着沈茜,在她那可爱的脸蛋上一亲,笑道:“茜儿真乖,父亲没有白疼你。”沈茜伸出那柔嫩的小手,轻拉着沈鹰的下额长出的短须,笑呵呵道:“父王的胡须好好玩。” 
  一家其乐融融,这不就是沈鹰向往的家吗?江东不止沈鹰一家和睦,还有赵云此时也在逗着怀抱中的儿子,赵云的儿子也有一岁多了,取名字赵广。还是沈鹰替他取的,这名字含义是要赵云的儿子,将来也能像汉武帝时的李广将军一样,做一个绝代名将。 
  “夫君,广儿真像你,长的天庭饱满的,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潘芸此时再也没有了蛮女的骄横,取代的是贤妻的形象。赵云伸出左手,轻轻的把妻子搂在怀中,自豪的说道:“我赵云的儿子,自然是不会差到那去,当然这都是因为我还有一个好妻子。”潘芸幸福的靠在赵云怀中,甜蜜的笑了。 
  郭嘉这个江东第一军师,此时在家可是苦不堪言。他那个妻子,完全是一个女人中的女人,但又才华出众,让郭嘉这个军事家,也不得不佩服她在文学上的水平。郭嘉娶妻开始是出于政治联姻,其妻子是江东望族朱家之人,也是朱家这代主人的女儿,从小聪明伶俐,好学。但有每每有奇怪的想法,搞的整个家族不得安宁,朱家上下都暗地里称她为小魔女。 
  江东要想得到完善的发展,自然是少不了那些大家族的支持,而要想得到他们最大的支持和信任。莫过与政治联姻了,而选中郭嘉的不是沈鹰,而是朱家的小魔女,朱绮。郭嘉是江东除了沈鹰之外最有名的人,最主要的是他没有娶妻。而朱绮的思想真的很独到,那就是他的男人必须只能娶她一人,不准娶妾,否则她就不嫁。 
  郭嘉文质彬彬,醉心与军事的领域,对女人到也没什么太大的欲望,这样的人跟朱绮还真的是绝配了。朱绮主张丈夫要对妻子平等,不喜欢摆大男人主义,郭嘉这人在战场上是个无敌之人,可是到家还真的比较柔和,或许这就是人生的一个平衡点吧!朱绮虽然刁蛮,但也还是知书答礼的,尤其是在和郭嘉结婚之后,只是偶尔的耍一些脾气,让郭嘉苦笑不得。 
  自从前年元宵之际,沈鹰号召以花灯庆祝时,花灯就在江东盛起了。一连几年的元宵花灯盛会,吸引了天下文人墨客,今年的花灯盛会,将会更加的壮观。沈鹰为了宣扬江东的文风,特意派手下的几大谋士,出了一些对子出来,挂在花灯夜会上。只要对的出,将会得到大学士的封赏,成为江东的文学巨头。大学士是沈鹰特意为有才学的人弄的一个封号,只要有了这个封号,可以得到一定的薪水,也可以得到官府一定范围的照顾,对将来入仕会得到很大的作用。 
  大学士这个封号一出,让天下文人,人人争先,都以得到这个封号为荣耀。今年的元宵将近,各地蜂拥而进的文人,更是不少。长江北暗的码头,两个儒衫打扮的年轻人,焦急的在码头等待着船只。“小姐,我们这次偷溜出来,要是被大帅知道,一定会打死奴婢的。”身穿儒衫,做男子打扮的女子,出口的确是女子口音,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闭嘴啦!叫我少爷。早知道你这么罗嗦,我才不带你出来呢?”那个被称着小姐的人,瞪了那自称奴婢一眼的人,整了整衣冠,见没人注意方才放心下来。“少爷,人家不敢了。”那丫鬟控制着嗓音道,听起来虽然有点娘娘腔,但也显的有点男人的味道了。 
  “这才是我的好哥们,我可是早听说江东的花灯闻名,这次好不容易跑出来,当然要来看一下了。”那小姐也学做男人的声音,陶醉的道。“少爷,可是这江东毕竟是敌人的地盘,要是我们的身份被暴露的话,我们就惨了。”那丫鬟明显还有点害怕。 
  那少爷拿扇子拍了她一下,道:“小春你现在的胆子,怎么这么小了。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我们的身份,记住你是我的书童,吴春。本少爷就叫吴尚,可别叫错啦!” 
  “是吴公子,我叫吴春,我记住了。”那丫鬟正经的道,说到最后不由的笑了出来。吴尚不由嗔道:“死丫头,不准笑。再笑看我不把你丢下江去。”吴春故做害怕的样子,道:“吴公子你饶了小人吧!我再也不敢了。”她们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在没人的时候,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到也不觉的寂寞。 
  “公子船来了。”吴尚忙和吴春登上了船,很快码头上的人都上了船,客船扬帆而起,向对岸的京口码头驶去了。 
  “夫君,今夜是元宵花会,我们想上街去看看,不知道你有空没。”邹敏在吃饭时,对沈鹰道。众女都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沈鹰看着大家期待的神情,点了点头道:“好!今晚大家都去,但有一个要求,为了不在拥挤的街上惹人注意。我建议大家都穿男装,你们说好不好,不过文姬和小宓就不要换装了。” 
  赵雨欢喜的道:“好啊!那样一定很好玩的。”众女都觉的蛮有新意的,又觉的挺新鲜。自然是表示愿意了,沈鹰的想法也是有道理的,毕竟众女都是国色天香的美人,平时见一个都难的,要是一下子出现十几个,那还不在大街上引起轰动,到时候色狼的眼睛都盯着揩油,沈鹰还不妒忌的咬牙吗? 
  建邺大街上,车马如云,各种奇形怪状花灯,显示出了独特高超的艺术,也显示了华夏明族的辉煌。沈鹰一众,人人打扮的文质彬彬,一副芊芊学子的装扮,显的文雅中带着一丝秀气。沈鹰一行出游,负责护卫的自然是潘璋和凌统二人,两人带着一百多侍卫,便服打扮,游走在四周,时刻做出警戒。 
  潘璋到是混在沈鹰身边,看着夫人们一个个男人的装备,在惊讶之余,又不得不佩服其沈鹰的高超。“鹰少,你还真是厉害,连出游都搞的这么精彩神秘,小弟实在是佩服之极。”潘璋一脸仰慕的神情,那副小人般的嘴脸,立即引来了沈鹰的一脚。“哎哟!”潘璋吃惊的一声狂叫,立即引来了四周目光。小乔称机又补上了一脚,一手拉着他的耳朵道:“你再叫,看我今天不拉下你的猪耳朵。” 
  潘璋立即求饶道:“嫂子,你就饶了我这可怜的人吧!我上有老,下有小,把我打惨了,我家人怎么活啊!”那声泪并下的神情,让众女不由婉而。小乔娇羞道:“小璋不准再说,你要再说,看我不去跟陆家妹子说去,看她还理不理你。”潘璋这下可没则了,当下低声告饶道:“嫂子,您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我来世为你做牛做马还不行吗?”潘璋从小跟沈鹰一起长大,和文姬和大小乔认识的时间也长,彼此之间多少也少了一些隔膜,多了一份难言的友情。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灯树千光照。明月逐人来。游妓皆穠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几个结伴闲游的学子,看着花灯上的诗词,大声的朗读起来了。 
  风花雪月自古就是学子口中的常话,越有才华的人,对这越有感悟。看着百姓的安详,生活的安逸,沈鹰也觉的很满足。“夫君,我有点累了,找个地方坐一下吧!”文姬在走了一段路,挺着个大肚子,自然会感觉到了累。 
  “前面的醉鲜楼,茶和糕点都做的不错,我们就到那去坐一下。”沈鹰扶着文姬,温柔的道。 
 
 
 
  
 ~第一百六十三章 安南将军~
 
  千门开锁万灯明,正月中旬动地京。三百内人连袖舞,一进天上著词声。“少爷没想到建邺竟然如此繁华,真的是让人惊叹啊!”吴春惊讶的道,一路上他们主仆两人兴奋的在大街小巷中穿梭着。对这独特的江南景观,赞不决口。时而流连与小吃摊上,时而摆弄着那些美丽的花灯,像只快乐蝴蝶,不知道劳累。“我们去那坐一会吧!”吴尚拍了一下大腿,感觉到了一些酸麻,看来他们是走了一天了。吴春兴奋的道:“少爷那我们去前面那家酒楼好好吃一顿,我也快饿死了。”吴尚哼道:“你就知道吃,小心把你吃成一个大胖子。看你以后还嫁不嫁的出去。” 
  “少爷,要死啦!人家才不会像你那样,为了看一个大将军,而痴迷的跑到江东来。”吴春的话刚完,吴尚就在她身上捏了起来,“看你还敢再说。”吴春一边逃避着,一边软声道:“少爷我不敢了,你饶了我吧!”吴尚脸上飘起一朵红云,嗔道:“你个死丫头,真不害羞,那样的话都能说的出口。”吴春娇笑着跑开了,“少爷我们就在这家酒楼吃饭吧!”吴尚抬头看着招牌一眼,念道:“醉仙楼,好名字,我们就去这家吃。” 
  两人大踏步的走进了酒家的二楼,在靠街的窗户边坐了下来。“小二,把你们最好的菜上几盘上来,再来一壶好酒。”吴尚尽显豪气之风,那清脆的声音顿时响遍整个酒楼之中。这声喊声,却引起了隔壁雅座里的沈鹰众人。雅座里的窗户这时被推开了一点,赵雨探出脑袋盯了一下,道:“浩天哥哥,没想到建邺竟然还有如此女子,真的是让人惊讶啊!” 
  要不是身边坐着的妻子都是女扮男装,沈鹰还真会听不出那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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