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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你的盛夏,我的光年+番外 作者:李小渔(晋江2014-06-05完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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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笙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大概是因为模特的身材更丰满一些,胸口的尺寸稍微做大的一点点,其余的地方到是恰到好处,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肩膀上那块狰狞的疤痕。安笙侧着身子,轻轻抚摸着那块疤痕。
  “穿上这个吧!”安小茹拿出一件粉色的獭兔毛披肩,“我是环保主义者,所以皮草都是人造毛仿造的,你不会介意吧?”
  安笙摇摇头,“不会,我从来不穿皮草。”
  走出化妆师,卓煦晨被眼前绝美的女子惊呆了,早知道她很漂亮,却不知道她美丽至斯,看惯了她素面朝天的样子,如今浓妆艳抹,让卓煦晨的脑袋里蓦然冒出一句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大约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吧。
  有一瞬间,他心想,如果这是他们的婚礼该多好!让这个美丽的女人永远成为他的,今生今世,生生世世。
  安笙不安地问,“很奇怪吗。”
  “没有,很美!”真的很美,美得让卓煦晨觉得遗憾,如果没有那块疤,如果没有那些残忍的过去,如果他们没有分开过,该多好!
  巴克斯城堡,淮江各界的精英齐聚一堂,最后登场的是寰宇国际大中华区总裁卓煦晨,陪在他身侧的女子却不是传说中的未婚妻,而是一个极尽妍丽的美丽女子。
  安笙挽着卓煦晨,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她还是不习惯穿高跟鞋。
  卓煦晨握住她的手,耳语道,“别紧张,有我在。”
  安笙死鸭子嘴硬,“我才没紧张。”
  Victor端着香槟,目光已经黏在两人身上足足两分钟了,宁凯恩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Victor,你在看什么?”
  “她、她就是Elvis在酒吧里强吻的那个姑娘!”Victor指着两个人,语无伦次。
  “哇哦!的确是个难得的美人,我要是Elvis,也会情不自禁的。”
  “Kane,Victor。”卓煦晨打了个招呼,拉开安笙挽着他的手握在手心里,“我们去打个招呼。”
  安笙皮笑肉不笑,“我能不去吗?”
  “不能。”
  “Elvis,这位小姐是?”宁凯恩收起脸上吊儿郎当的笑容,拉起安笙的手,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很高兴见到你,我叫宁凯恩。”
  卓煦晨一把拍开他的咸猪手,“把你的猪手拿开。”
  “我们又见面了!”Victor端着香槟走过来,“还记得吗?那天在Reborn,我们跳过舞。”
  “哦,原来是你啊!”安笙想起来,原来这个人就是那天晚上在酒吧遇到的老外。
  卓煦晨咳了一声,伸手揽住安笙的腰将她拉向自己,“介绍一下,夏安笙,我的女伴。”
  “夏,”宁凯恩若有所思,“是Summer的意思么?”
  “原来你就是Summer小姐。”Victor恍然大悟,“难怪那天Elvis一见到你,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眼神都快把我杀死了。”
  卓煦晨咬牙笑着,“Victor,你最近中文学的真不错啊!”
  “过奖过奖。”
  李多萌拉着卓亦蘩过来打招呼,见到安笙不免意外,“安笙,你怎么在这里?而且还跟大老板在一起?”李多萌的眼睛瞪得像乒乓球似的。
  卓亦蘩把她捞进怀里,“就你个笨蛋还蒙在谷里,你天天念叨的安笙就是你心心念念想见的,你大老板的初恋女朋友!”
  “可是,她不是……”
  “死”字还没说出口,卓亦蘩便一把捂住李多萌的嘴巴,“你不是说肚子饿了吗?去吃点心吧!”
  “我现在不饿。”李多萌一脸忧伤地看着安笙,“安笙啊!安笙!你骗的我好苦的。”
  “行了行了,别演了。”卓煦晨笑道,“安排的不错,今天记你一功。”
  与会的大多是些商业名流,还有一些是这些年风头正劲当红明星,其中就有李多萌的偶像汤俊希,她忙着要签名怠慢了自家老公,以至于卓亦蘩一整天脸都是黑的。
  安笙注意到一些人异样的目光,这让她觉得很不自在,卓煦晨寸步不离地拥着她,在她耳边安慰道,“别在意,他们是被你的美貌惊呆了。”
  “骗人,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没骗你,整个会场里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和你相提并论。”
  “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的话信不得。”
  “情人?”卓煦晨眼睛一亮,“你这是给我名分吗?”
  “你!”
  “好啦!肚子饿不饿?我们去吃点东西。”
  站了半天,安笙的脚已经快要断掉了,卓煦晨和宁凯恩打了个招呼,拉着安笙走出城堡,“你辛苦啦!把高跟鞋脱了,我背你。”
  “不用。”
  “谭怀亚说的真没错,盛夏你就是个别扭狂。”卓煦晨弯腰抱起安笙。
  “你放我下来,裙子那么短,我要走光了。”
  “放心,我会很小心的。”
  两人坐到车上,卓煦晨脱了西装,“接下来我们去哪?现在是下午三点,今天,我们还剩下九个小时,不如去兜风。”
  “我有一个想去的地方。”
  “哪里?”
  “墓地。”
  安锦和安盛夏之墓。
        
chapter 34(修)
  安笙找来墓地管理员,把尘封十年的墓穴打开,新来的小管理员有些不情愿,毕竟这下面埋着的是一坛骨灰,不管为何原因开墓,都是对死者的打搅。
  “没关系,这个是我的墓。”
  小管理员吓得面色死灰。
  “我买给自己的,现在是个衣冠冢。”
  墓穴打开了,里面放着一只铁盒,外层的漆锈掉了一部分,大部分还算保存完好,安笙把它取出来打开,里面用塑料袋包着一个大信封。安笙打开信封,从里面掏出一叠照片,一些已经受潮泛黄,还有一些黏在一起,如果撕开画面就会受到损毁。
  “这就是我葬在这里的东西,曾经的自己。”安笙一张一张翻看着那些完好的照片。“你看,好多都坏掉了。”
  卓煦晨拿过她手中的照片,他当然记得,这是那一年,安笙还是盛夏的时候,她去杭州学画时他送给她的,一台拍立得和100张相纸。
  “你还给我的99张。”安笙端着盒子,笑中带泪,“那天你走后我哭了,可我庆幸你什么都不知道,如果那时候你知道是你妈妈把我推下楼梯孩子才死掉的,如果你知道你妈妈害叶子受伤害我哥坐牢,那样你也许就真的被我毁了,你会和你妈翻脸,也不肯去上大学,大概会带着我躲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那就不会有现在的你,我们贫困潦倒,为了活下去而挣扎,这些年无数次回想过去,却一次都没后悔自己的选择,卓煦晨,或许你的生命中本就不该有我。”
  “你觉得我会感激的选择?感激你为我着想吗?”卓煦晨伸手抹去安笙眼角的泪,语气并不激烈,也并非质问,“你知道为什么我只还给你99张照片吗?因为第100张是我们的合影,这些年我一直随身带着,别说什么你会毁了我,我的生命里不该有你这种傻话,我不认同也不承认。”
  “我说过,我过不了自己这道坎,我妈的死其实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无法原谅自己。”
  卓煦晨紧紧抱住安笙,生怕下一秒她就会消失不见,“你不用原谅自己,也不用原谅我,如果你不能接受我,那我们就保持现状,如果、如果有一天你要结婚,”卓煦晨的心沉到谷底,“那我就会永远离开。”
  安笙抱紧卓煦晨,把脸埋在他胸前,不会有那样的如果,就是他不回来,她也决定这一生都不再去爱谁,就这样孤独一生,大约是最好的结局。
  “盛夏,你知道吗?你隔壁那块墓地我早就买下了,那时候我想着,既然活着不能在一起,那么死了我一定要埋在你身边。”
  安笙抱着他,贴着他坚毅的胸膛,耳边是铿锵有力的心跳声。
  “卓煦晨,你已经有未婚妻了,她很爱你,比我更爱你。”
  “可我爱你。”
  “卓煦晨,我需要时间,不知道要多久,可我会试着走出来,走出夏安笙的保护色,找回属于安盛夏的过去。”
  每一年夏季风暴来临之前,淮江总是出奇的宁静,阳光璀璨,碧空如洗。
  著名八卦杂志西红柿周刊大费周章,用了整整一个版面报道寰宇国际周年会的主角——大中华区总裁和他的神秘女伴。
  “卓先生,这篇报道您还满意吗?”说话的叫林波澜,西红柿周刊王牌记者,资深狗仔,除此之外她还是李多萌大学同寝四年的死党兼室友。
  卓煦晨和安笙的照片占据了整个娱乐版头版,正面高清特写,两人的表情亲昵而自然,执手相携的一对璧人。“林记者,谢谢你,希望我们接下来合作愉快。”
  送走林波澜,卓煦晨躺在沙发上小憩,这些天他为了西城新寰大厦的奠基仪式忙的焦头烂额,已经连续一周没有睡上一个安稳觉,再过三个月,“时光年轮”正式开放,他可以向公司申请一个长假,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和安笙培养培养感情。
  十年的伤痕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愈合,他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卓煦晨掏出手机,给安笙发微信,“今天在忙什麽?”
  很快收到回复,“今天店里不忙,我在画画。”
  嘴角的笑容不可抑止的扬起,“那我下班去接你,我们一起吃完饭好不好?”
  过了两分钟仍没有回复,卓煦晨沉不住气想再发一条,手机再次响起,“我去你公司找你吧,你好好工作,不许开小差。”
  卓煦晨握着手机狠狠地亲了一口,如果不是李多萌在外面,他简直要情不自己地欢呼了,卓煦晨拍拍自己的脸,正襟危坐,“萌萌,你进来一下。”
  李多萌正对着镜子专心致志的夹睫毛,听到大老板召唤,慌忙丢了家伙冲进办公室,“卓总,有什么吩咐?”
  “公司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馆子?推荐几个,要有情调的。”
  李多萌眼前一亮,“卓总,你是要跟安笙一起吃饭吧?”
  这家伙鬼精鬼精的,什么事都瞒不过她,卓煦晨微笑着点头,“嗯,所以你知道什么样的馆子最适合对吧?”
  “下什么馆子?”大老板真是太不懂浪漫,“卓总,想要和安笙重温旧梦,当然是两个人一起买菜,然后手牵手回家,一起下厨,吃饱喝足坐在沙发上看个爱情文艺片之类的。”她和她们家卓亦蘩就是这么干的,不过看的不是爱情文艺片,而是恐怖片。
  “好主意。”
  下班以后,卓煦晨给安笙打了个电话,两人在停车场见面,然后开车去了市中心的家乐福,今天是周五,超市里人满为患,好心情的两人推着购物车,悠闲地挑挑拣拣,一般是卓煦晨把菜丢到车里,安笙拿起来检查,然后在丢回到货架上。
  “喂,我拿下来你再丢回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买完菜?”卓煦晨抗议。
  安笙扬了扬刚从车里捞出来的大白萝卜,“你看你挑的,这萝卜马上就要坏掉了,卓公子,你回国之后没自己买过菜吧,超市里的菜到下午都不新鲜啦!”
  “你有多久没有叫过我卓公子啦?”卓煦晨凑到安笙耳边,“好怀念!”
  安笙别过脸假装没听见,“这个上海青还可以,我们早就不在超市买菜了,家里的菜都是少琪种的,新鲜又环保,不打农药无公害无污染。”
  一听到白少琪的名字,卓煦晨的笑容僵在脸上。
  安笙指指不远处的货架,“卓公子,不如我们晚上吃火锅吧,这样就不用做饭了。”
  “听你的。”看在那声“卓公子”的份上,就不跟她计较了。
  买完菜,两人拎着量大塑料袋底料和食材有说有笑地往停车场走,装的满满的塑料袋两个人一人一边,分担这甜蜜的重量。
  “停车场要出示小票的。”卓煦晨把塑料袋放在地上,掏出钱包找小票,“我刚刚凡在钱包里的,怎么不见了?”
  话音刚落,一个身影从他面前掠过,伸手抢过钱包拔腿就跑,卓煦晨刚想去追,忽然觉得腕间一痛,手腕竟然被抢匪划出一道五厘米左右的伤口,霎时间流血不止。
  “你受伤了。”安笙惊慌失措。
  “不用怕,只是皮肉伤。”卓煦晨安慰她,对着赶过来的保安说道,“麻烦您帮我报警。”
  安笙从书包里翻出一片卫生棉,手忙脚乱地拆开包在卓煦晨手腕的伤口上。
  卓煦晨哭笑不得,“盛夏,你能不能换个东西给我包扎?”
  “都这时候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安笙小心翼翼地护着他的伤口,“是不是很痛?我们马上去医院。”
  “不痛,一定都不痛。”比起失去你的的痛苦,这点痛根本不算什么。
  “还嘴硬,我开车,我们去医院。”
  在医院处理好伤口,医生开了几副外伤药,嘱咐卓煦晨按时换药,最近尽量不要沾水,以免伤口发炎。从医院里出来,天已经黑了,安笙看了看表,七点,她给谭怀亚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很吵,她吼了半天谭怀亚也没听见,酒吧忙成这个样子,估计今晚他们俩不会回小白楼住了。
  “肚子饿不饿?我们吃饭去吧。”卓煦晨若无其事地笑着,用那只没受伤的手牵起安笙。
  “你今天就老老实实的呆着,家务我来做。”
  回到卓煦晨的公寓,安笙系上围裙忙里忙外开始洗菜烧水,卓煦晨坐在沙发上,无比满足地欣赏着安笙忙碌的背影,他期待这一天已经太久了,以至于这一天真的到来,他却觉得象是在梦里。
  一双温柔的手臂从背后环住安笙的腰,“别闹,忙着呢!”
  “不要。”卓煦晨难得撒娇,把下巴靠在安笙的肩窝里,像小猫一样蹭了蹭。
  安笙啼笑皆非,转过身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是卓煦晨吗?确定不是在医院里被人掉包了?还是说,你伤的不是手腕是脑袋?”
  “你要不要亲自检查一下?”卓煦晨凑到安笙耳边暧昧道。
  “我警告你,不要再闹了。”安笙故作严肃,“不然我就不管你自己回家了。”
  “知道啦知道啦,老婆大人饶命。”卓煦晨立马求饶,双手一拢将安笙拉向自己,趁机偷了一个吻才心满意足的回客厅继续看电视。
  市台正在播放一条新闻,“今日市中心发生多起抢劫伤人事故,犯罪分子在实施抢劫的瞬间会划伤被害人的手腕,在被害人受伤无法追击的瞬间逃走,事发地点多为停车场和步行街,周围的闭路电视记录下犯罪嫌疑人外貌特征,希望市民踊跃举报,警民合力早日将不法分子捉拿归案。”
  “吃饭了。”安笙把洗好的生菜端到客厅,看到电视屏幕上的大特写时手一抖,生菜盆掉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怎么了?”
  “那个人,”安笙指着屏幕上被阴影切割的模糊不清的脸,即使这样她仍然一眼就可以认出他。
  “盛夏,你怎么了?”
  “他就是十年前那天晚上,袭击我和叶子的人,我记得他,下巴上有条疤,脖子有点歪,一定是他,一定是他。”
  “盛夏,”卓煦晨捧着安笙的脸让她看着自己的眼睛,“别怕,有我在,他不会再伤害你了。”
  “他也伤害了你,”安笙低下头,轻轻抚摸着卓煦晨的伤口,“一定要抓到他,我要送他去坐牢,给你和叶子报仇。”
  “好,一定会抓到他。”
  公寓是开放式的,客厅和卧室相连,黑白为主色调的装潢让房子显得格外空旷,午夜醒来,一眼就可以望到沙发和家庭影院,孤单的餐桌和茶几,这一年,卓煦晨就一个人生活在这里,每天一回到家就面对着单调的家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入睡,应该很孤单。
  安笙翻了个身面向卓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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