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猎魔人-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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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不知道的是命运是非常有趣的,上天既然给了我这个天赋以及能力,就一定会让我遇到能展现这个天赋的舞台,这也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道理,只不过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还是那话,这个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
听到我的保证后,单前辈松了口气,继续说道:“第二种拥有无色灵魂之力的家伙往往亦正亦邪,这类家伙只要你不招惹到它们,它们绝对不会来打扰你正常的生活。
我这辈子没有遇到过拥有这类灵魂之力的家伙,所以,无法给你准确的答案,你只要记住,遇到拥有这类颜色的灵力的家伙,躲着走就可以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无色的怎么看啊?”我有些迷茫,“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即便是无色,也能看到大概的轮廓的。”单前辈给出了他的答案。
我猛的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单前辈开始说起我的灵力了,“贾树,你的灵力是金色的,就是我要说的第三种灵魂之力的颜色。
要么你是带着几辈子的修行投胎转世,要么你是带着某种使命降生的,可能是佛童,也可能是道童,更有可能是罗汉或者是被贬的神仙。具体是哪种,我说不准,但我能确定的就是在你身上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你躲都躲不开。这也是你的宿命!”
擦,这老家伙简直神了,通过颜色就能判断出这么多的事情出来。的确我打小就遇到很多常人一辈子都遇不到的事情,可我从来没往这个方面想过,今天被他这么一说,我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尼玛,早怎么没认识你呢?
看到我惊愕的表情后,单前辈知道全部被他说中了,但随后却叹了口气:“往往拥有你这种颜色灵力的孩子都会选择寺庙或者道观清修,但我看你应该还是在这俗世中徘徊,因此我才特别担心你的安危。”
听到此处,我貌似有些感动,更有一些淡淡的忧伤,好吧,这老爷子真特么说到我心里去了,同时,他也是真的很关心我的安危。
“你要知道,我刚刚提到的这三种灵力都是没有上限的。换句话说,就是你的灵力能够无限大,因为这种金色的灵力是仙家才能够拥有的,后天是根本培养不出来的。
许多得道的高僧终其一生也只能达到淡黄色的程度,而你一个刚入这行的娃娃就已经是金黄色的了,这既是幸运又是不幸。”
“为什么?”我问道,单前辈想了一会儿,貌似他也不好解释为什么。想好了以后对我说道:“幸运很好理解,就是你所拥有的灵力,是我们这行人都梦寐以求的,也许我们带着每一世的修为投胎转世若干次,才能拥有你这种颜色的灵力;但说到不幸,应该就是你背负了太多的宿命,很多宿命是你无法逃脱的,你只能一个人去面对。”
老爷子说完,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当中,难道我真的背负如此多的宿命吗?年少的轻狂,老三的离世,楠楠的背叛,三年的颓废,山哥的教导,自我的救赎,曹哥的偶遇,黄大仙的出现,四姑的包容,邋遢道人的言传身教,我的大脑好乱,真的好乱!
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疲劳过度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宾馆的床上,区别就是这床铺很硬,一躺上去就知道绝对不是高档的宾馆,而是普通的小旅店。之所以这么清楚是因为在我颓废的三年里,我几乎每晚都跟不同的女人在这种地方鬼混。
别把我想的太高大,我也是人,我也有七情六yu,我也有过不去的坎儿。我深知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坎儿就是感情问题,也许我跟老三一个操行,都过不了感情这一关吧,这也间接的证明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
就在我沉浸在回忆的时候,克丽丝大声喊道“他醒了!”随后,老曹,老于还有单前辈以及小乐都围了过来。
“我这是怎么了?”我打算挪动一下身体,却感觉浑身上下没有不疼的地方,次奥!
“贾树,你该好好的休息了,这样下去你身体会吃不消的。”说话的是单前辈,貌似他已经给我把过脉了,因为此刻我看到了他将自己的手指搭在我的手腕上,所以我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到底出什么事儿了,老弟?”曹哥很关心的冲我问道,我看了看曹哥,努力回想着刚刚的事情,我只知道自己当时大脑很乱,余下的事情就不记得了。
看着我迷茫的眼神,克丽丝冲我问道:“当时你浑身被金黄色的灵气包裹着,随后你就昏倒了,吓死我们了。”
“老贾,你这样不好,克丽丝都急哭了。”这印度阿三说完,我扭过头看了眼克丽丝,果然从她的脸上还能看到眼泪流过的痕迹。
“真够傻逼的!”小乐嘟囔了一句后,将一碗豆浆递了过来,“赶紧先喝点东西,随后好好睡一觉,等你醒了再说。”
小乐的举动让我知道了这货绝对是外冷内热的家伙,这种人比较好对付,也很容易成为知心的朋友。我用另一只手接过对方递来的豆浆,一饮而尽。
“没什么大碍,就是急火攻心外加疲劳过度,休息几天就没事儿了。”单前辈收回给我诊脉的手指头,朝大家说道。
“老贾,我们就在隔壁,你要是有事儿就敲墙。”老于这货绝对没少在这种小旅店过夜,否则丫怎么知道这种旅店的墙壁都是用板子兼并上的,而且完全不隔音呢?
看着大家离去的身影,我感觉心里暖暖的,有朋友真好,至少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声问候,一句祝福,都会让我心头感觉很热乎。
但我不知道,这里面的某些人,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不在人世了,而有的人更是成为了我的死敌,当真是世事难料啊。
好吧,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by加菲猫我昏昏沉沉的睡了很久,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期间我也醒过几次,不过是被尿憋醒的,匆匆的上了趟卫生间,继续睡,我真的累了。
敲了敲墙壁,等了一会儿,克丽丝独自来到我的房间。
“好些了吗?”克丽丝来到我的床边,撩开我的头发,将她的手放在我的额头量了量体温,发现并不是很热以后,随即问道。
我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一点多了,貌似我睡了好久啊。不过现在感觉身体状态非常的好,即使面对一只老虎,我也有把握能几拳将它打死。
“老于他们呢?”曹哥我是不指望了,绝对是开出租车去了,但我很奇怪老于和单前辈没有过来。
“单前辈和小乐出去办点事情,早晨就会回来。曹哥去开出租车去了,老于去订票去了。”克丽丝坐在我床边,很温柔的对我说道。
我很享受这种美女相伴的感觉,至少此刻克丽丝让我远离了空虚寂寞冷,“给我讲一讲灵力颜色的事情吧,如果你不困的话。”
我相信克丽丝绝对知道这个答案,果不其然,对方给我掖了掖被子,开口说道:“单前辈给你讲到哪儿了?”
果然是读心者,我刚一回忆早晨单前辈对我说的那些话的时候,克丽丝就全看出来了。我努力的将对方跟我讲的回忆了一遍,随后盯着克丽丝,等她继续讲诉。
“哦,已经讲完最高等的灵力颜色了。那我就讲一讲其他灵力的颜色都意味着什么吧。”也许是旅店的供暖不好,克丽丝将自己的双腿放到了被窝内,枕在我的旁边,开始给我耐心的讲解这其中的重点事宜。
看着我坏坏的笑容,克丽丝绝对知道我再想些什么,“我在夏威夷长大的,不习惯东北的气候,太冷了。没办法,只好借你的被窝取取暖咯。”说完,这小丫头冲我摊开了双手,做出一个无奈的动作,真的很自然,好美。
“灵力的颜色分为几千种之多,单单是我的粉色,就可以分为粉红、粉蓝、粉黄、粉绿等等好多,我的是水粉色。
而且根据颜色可以马上判断出来灵力的大小,越是鲜艳的颜色,灵力越小,但能力却越大,也就是说能力跟灵力颜色的鲜艳程度是成正比关系的。
例如,于洪权的灵力是深灰色,那么他的灵力就比我的高,至于具体是如何排列的,我忘了,等你学习的时候,会有人告诉你的。”
“谢谢!”我衷心的感谢着克丽丝的回答。
“你很喜欢我吗?”克丽丝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来,搞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我当时的确有了一种想要跟她结婚、成家的冲动,从零六年到现在,五年了,我真的有些疲倦了。只是我不知道我对克丽丝的是好感多一些,还是淡淡的喜欢多一些。
因为没有答案,我只能看着对方傻笑,也许这样更好。
“贾树,你蛮奇怪的,知道吗?”克丽丝歪着小脑袋对我说道,“我哪里奇怪?”对方跟我接触的时间太短,即便如老曹,也不能用奇怪来形容我,更何况是克丽丝呢。
“在龙眼山上,你明知道打不过人家,还要冲上去帮老曹;在派出所内,你为了心中的正义而跟人家叫嚣;在大厦的顶楼,你用那么恶心的办法能打败凌空派的掌教,而且事后还让单前辈对你赞赏有加。
我真的说不好,你这人明明胆小,有些时候又会做出一些胆大包天的事情来;明明自己很想吃我豆腐,却要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来维护我的利益;明明可以答应单前辈做他的高徒,却要跟人家战斗到底,你好拧巴啊!”克丽丝一点遮羞布都没有给我保留,全特么说在我的要害部位。
“如果你让我抱着你睡一宿,我就给你答案,如何?”我深信:不要脸是不要脸者的通行证,禽兽不如是禽兽不如者的墓志铭!
“成交!但必须保持目前的状态,如果敢有过分的举动,当心我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好吧,难怪克丽丝答应的如此爽快,人家绝对是有恃无恐。
我笑了笑,好歹目的达到了,今夜可以睡个好觉咯,想到此处我开口说道:“我的答案就是人本来就是矛盾的混合体!ok,睡觉。”
第三百八十四章 彼此慰藉
“你也太狡猾了吧。”克丽丝笑着对我说道,
“好了,答应就要做到,现在乖乖的陪我睡觉吧。”我坏笑着冲克丽丝说道。
“今天发生太多的事情了,我一点都不困,你要是困的话,就先睡好了,我允许你抱着我,如何?”额,这也叫太多事情了,特么我每天都是这样度过的,要是像她这样的话,估计我早就脑死亡了。
“你经常这样跟女孩子搭讪吗?”这丫头估计是脑袋锈道了,在国内,如果男女能睡在一张床上,基本该干的事情都干了,可惜克丽丝的思维是西化的。
“至少我不会上来就让对方陪我睡觉的。如果我要是那么做的话,相信对方会一巴掌把我扇得找不到北的。”我的回答让克丽丝感到非常开心,至少她允许我将自己的手放在她的腰间。
“说说你是如何勾搭女孩子的。”克丽丝绝对是没事儿闲的,这种秘籍能拿出来说吗,更何况我还要利用自己多年总结的经验征服对方呢。
于是,我用力的抱了抱对方的小蛮腰,装作打了个哈欠说道:“我抱着你睡了啊,答应我,不许跑。”说到最后一个跑字的时候,我特意拉了个长音,然后装作睡着的样子。
我知道对方此刻一定在凝视着我,但我什么都不可以去想,毕竟我面对的是一个读心者,一旦被丫发现我内心的小秘密可就不好玩了。
喵了个咪的,由于大脑一片空白,也就是什么都没合计,一会儿的工夫,我就进入的梦乡,等我睁开双眼的时候,我发现克丽丝正躺在我的臂弯里甜甜的睡着呢。
看着熟睡中的克丽丝,让我想起了颓废时结识的第一个女人。我清楚的记得我跟那个女人是在qq聊天上认识的。
那会儿的我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半年的时间内,体重从一百六十斤骤减到八十多斤,我的脑海里全是楠楠的身影,挥之不去,每天除了喝大量的水以外,基本就是自己跟自己较劲,完全不知道自己还活着。
我在q上拼命的加陌生人发泄,然后再将对方拉黑,周而复始,直到遇见了那个叫琳的女人。
她跟其他与我聊天的女人一样,都属于闲的发慌的类型。在此奉劝那些打算通过网络和微信约炮的男人,洗洗睡吧,真正的白富美根本不缺爷们,更不会把时间浪费在网络和微信上,所以,我的总结就是:网络自古无娇娘,残花败柳一行行,偶尔也有鸳鸯配,不过野鸡找**!很好,很押韵。
几句无关痛痒的聊天后,琳开始给我讲诉起她的故事,她有一个嗜赌如命的老公外加一对不靠谱的公婆。每当她老公赌钱输了以后,就会拿她们俩的孩子撒气,而每次琳都会护着孩子,结果那些拳打脚踢就都落在她的身上。
我问她为什么不选择离婚,然后重新开始,她竟然回答我离婚以后谁来养活她。我很鄙视这样的女人,她把自己未来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
哪怕她说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或者说她还深爱着自己的男人,又或者说她还没有下定决心,还在犹豫中,我都会理解的,偏偏是这个答案,我真的无法接受。
就在我准备将她拉黑的时候,她发来了视频请求。好吧,我手贱,点开了视频窗口。
当我看到对方被揍得发青的眼圈,以及裂开的嘴唇的时候,我心软了。于是我耐着性子听她讲了整整一宿,期间,我陪她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咒骂那个滚蛋男人。然后在我们下线的时候,彼此留了对方的电话号码。
第二天睡醒的时候,已然是下午,我给对方去了个电话,本就是想安慰安慰她,哪儿成想接通的那一刹那,她哭着告诉我,刚刚她老公回家问她要钱,她说钱都要留给孩子补课呢,结果又被她老公一顿暴揍。
安慰了她能有半个多钟头,最后我打算约她出来,因为我的手机快没电了。
看到她的时候,我知道她电话里说的都是真的,脸上的手印还依稀可以看到,不过,她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才出门的,至少她穿的衣服很干净,而且还喷了香水。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保养的还是很好的,就是个子不高,顶多也就一米五五的样子,皮肤很白,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是她们村里当时最漂亮的姑娘,对方是下了很大的聘礼才将自己娶过来的。
我大概猜到了其中的原因,这丫头绝对是那种偏僻地方的孩子,而男方是市里的,为了能够跳出她所居住的地方,她选择了用婚姻来交换。知道归知道,但我绝对不会说破,这也是我常跟读者说的那句谨言慎行。
我简单的用望气术看了看她的未来,发现前途还有一丝希望,而且时间不会很久,因此放下心来,开始听她继续跟我诉苦我陪她在护城河转了一圈又一圈,听她将内心积压多年的怨恨全部发泄出来。那会儿应该是秋末冬初了吧,天黑的早,别的我都忘了,我只记得劝了她一下午,直到最后我希望她能振作起来,哪怕是为了孩子。
她很吃惊的看着我,然后给自己的婆婆去了个电话,说晚些回去,让婆婆帮忙接孩子放学。再然后她就拉着我的手开始寻找着什么。
那会儿我很单纯,因为我只谈过一次恋爱,还被人家伤得体无完肤,所以,琳的行为让我很是诧异。
当来到最近的某家旅店的时候,我才知道对方的想法。说实话,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