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一江烟月-情迷他乡(早期强强文,欧洲背景伪现实文) >

第34章

一江烟月-情迷他乡(早期强强文,欧洲背景伪现实文)-第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几个狼狈逃开的女孩子,林峰忍不住好笑,反手握住杜青染的手:“青,你的怜香惜玉都跑哪去了?”
  “怜香惜玉?我还想人来可怜可怜我呢……”
  “又挨爷爷训了?”
  杜青染不置可否──从回来起他就三天两头挨训,偏偏还只有听着,心里不窝火才怪。
  原本就不在控制以内的东西,多说无宜,林峰放开杜青染的手,转了话题:“呆会儿我们再去那家火锅,他们不是要开到晚上两点?”
  杜青染笑了:“妈的,你是中了哪门子邪,还就和那家火锅店不死不休了?”
  那家的火锅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奈何他们两个都经不得辣。
  两个人正说着话,一个男人跟在服务生后边走了过来,杜青染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随即露出惊讶之色。

番外 探病2
  来者是跟杜青染打小一起长大的老朋友。
  原来杜青染回来的消息前些天就传开了,他几个狐朋狗友一合计,杜家老爷子的医院就在两条街外,附近入得了眼的酒吧只此一家,估计会在这儿逮着他,干脆来了个守株待‘杜’──他们倒真挑对了地方,林峰几乎天天在这儿等杜青染。
  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再加上莉莉安的有意宣传,杜青染为了个男人放弃一切远走他乡这件事早已经在圈子里面传了个谣言满天,就连这个男人是莉莉安的独生儿子这种情报都已经不再新鲜。至于“谣言”的听众们,什么反应的都有,有暗自看杜家笑话的,有感叹杜家家门不幸的,更有认为杜青染污染了空气的……杜青染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回来后一直乖乖地守着他爷爷,没有多生枝节去联络他以前的狐朋狗友,没想到他不找人,自是有人来找他。
  杜青染是在这个城市长大的,在这个城市里边,他旧日的那些朋友当然远远不只今天到场的这几位,今天能够站到这里,无论是真的接受了同性恋,还是仅仅出于对林峰的好奇,都说明仍旧把他杜青染当成朋友。
  既然是朋友,杜青染觉得实在没必要隐隐藏藏,何况他和林峰的关系,也没啥见不得光的,所以介绍林峰的时候,他只大大方方简简单单地用了几个字:“Jason,我们家里那位。”
  几个公子哥俱是一愣神,在他们想来,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杜青染满可以含含糊糊地用个“朋友”一语代过,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干脆。几个人当即竖起大姆指:“小染,服你了!”
  进到包房里边,换林峰演主角了。
  几爷子本来没安好心,一心想要灌醉他,没想到啤酒红酒白酒喝了一大堆后,林峰左一杯右一杯还是跟个没事人一样把酒当成水来喝,划拳更是赢多输少,杜青染又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大家越看越心惊,终于放弃了不良企图。
  酒肉朋友酒肉朋友,林峰先是凭着他的天生海量,给了大家一个下马威,又因为有个富有的老妈,没人会对他生出轻贱之心,更兼妙语连珠,就此赢得了几位大少爷的认可──酒精是最好的关系增进催化剂,短短一个小时,他已经和这几个公子哥称兄道弟了。
  气氛因为酒精的原因,一片大好。
  “小染,你带了个酒仙回来啊……”这次聚会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大杨”喝得满脸通红,吐着酒气问杜青染,看样子已经有了五六分醉意。
  “是不是酒仙不知道,反正我没见他喝醉过。”
  大杨听得连连咂舌:“不得了,我们先还以为是个长得比娘们儿还要娘们儿的小白脸……眼镜碎了一地啊,没想到还是个中国通,连拳都划得那么地道……”
  ──“比娘们儿还要娘们儿”?开玩笑,天底下的娘们儿要都象林峰一样,估计这个世界就该男人回家生孩子奶孩子了!
  说起划拳,其实林峰并不熟悉,不过他那么聪明的一个人精,划拳这种比拼应急反应的小游戏,他要输了才是怪事。
  所以杜青染只斜了大杨一眼,笑了笑没作声。因为要开车,他今天喝得很少,靠在沙发上远远观战,一派神清气爽。
  一样神清气爽的,还有坐在他旁边的周晓。这位周公子先天喝不得酒,为了免于出丑只敢端杯啤酒做做样子,这时候冲杜青染笑得颇有深意:“古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今有杜小染离乡背井只为一个蓝颜……值得么?”
  “值不值得的,没计算过,也没法计算,只晓得没他在身边,活着没啥乐趣……”
  他话没说完,旁边半醉的大杨插嘴问:“跟个男人在一起,上床一摸,两个都五大三粗硬梆梆的,有啥乐趣?”
  杜青染一口酒几乎喷出,差点笑岔气:“所以说你只能当个直男。人和人不同,你觉得跟个男人在一起没趣,我却觉得跟个女人在一起累得慌。”
  大杨用他被酒精泡得不太灵光的脑子想了想:“有点道理,就象现在,这里边全是公的,连只母老鼠都没有,还是很好玩……”
  周晓杜青染哭笑不得:两者能比嘛!
  周晓一推大杨的肩:“你一边凉快去,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多嘴。”
  又转头与杜青染继续讨论老话题:“不过,两个男的在一起,能过一辈子?”
  并没有“一边凉快去”的大杨一伸手,捂住周晓的额头,居然说了句很有哲理的话:“晓晓你没发烧吧?找个女的,就能过一辈子?你让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喝西北风去?”
  周晓手一扬,打掉他的手,笑着对杜青染道:“小染你失踪几年,你不晓得这小子最近为了离婚都快破产了。”
  杜青染听得微微一愣。
  大杨跟他同岁,上次回国的时候,听说他快结婚了,对方也是圈子里边的一位大小姐,大家觉得蛮般配。没想到这才两三年功夫,就要离婚了。
  大杨听了周晓的话,闷闷不乐地起身回到林峰那边继续拼酒,这边周晓向杜青染细细道来。
  原来他们虽说是政治婚姻,两个人倒也不全是为了利益才走到一起的,相互看得顺眼不说,多多少少还投入了一些感情进去。只是结婚一年后,女方就对大杨的花天酒地忍无可忍,不顾多方劝说,提出离婚。
  站在大杨的立场,他觉得不可理喻,男人嘛,尤其是他这种有权有钱有家世的男人,谁不逢场作作戏?难道真要他守着一个女人过完一辈子?而女方态度却非常坚决,对前来劝说的三姑六婆讲得斩钉截铁:“我不要跟任何人分享老公,找不到一个专一的,就算下半辈子一个人过,也认了!”
  现在两个人分居快两年了,离婚官司仍在进行中。
  简单八卦完大杨的故事,周晓用胳膊撞撞杜青染:“夫妻间有婚姻的约束,关系总要稳定得多,两个男的……我听说GAY的圈子乱得很,性乱,爱滋,性格也不互补,感情很难长久……你想清楚了?”
  杜青染心头一动:这个晓晓怎么会这么清楚?
  他下意识地打量了周晓一眼,没有感受到同类气息──局外人常常很奇怪GAY为啥能够很容易地分辨出同类,以为他们间有什么暗语,其实答案很简单:正常男人,不会对另一个同性感兴趣,对方长得再帅,至多下意识地打量一眼,然后漠然地转开眼睛;GAY却不同,他们看到帅哥时,就象看到了漂亮异性(或者说就象看到了食物的苍蝇?),难免惊艳。那种眼神,是同类的话,一下子就可以识别出来。
  这个周晓,显然没有那种眼神。
  略略想了想,杜青染很难得地讲了老实话:“其实我不太清楚GAY的圈子,在国外的几年,我一次也没有去过GAY吧。虽然也认识几个GAY,但大家都是朋友……至于你说的问题,我想跟GAY没有必然联系,性乱的不只是GAY,而长不长久的,谁也不敢保证,合则聚不合则散,活得也很自在,没啥不好。”
  “倒也是。”沉默了好一会儿,周晓才缓缓吐出这么一句。然后他突然狡猾地眨起眼睛,把嘴凑到杜青染耳边小声说道,“你多久没碰女人了?要不要哥哥帮你挑两个,品质保证,而且保证不让‘你家那位’发现。”
  杜青染哈哈大笑。
  周晓用胳膊蹭蹭他:“你得了吧。我还不晓得你,出国前女人一大堆,现在看样子变成男女通吃了,男孩我弄不来,女人嘛……”
  看他越说越离谱,杜青染止住笑,指指正在跟大杨划拳的林峰:“看到没有,本少爷现在有家有口,不跟你们鬼混了。”
  周晓一脸愕然地呆看了杜青染好一阵子,然后猛地坍塌到沙发上,用手搂住杜青染肩头对着另外几个大叫:“乱套了乱套了,就连从来没有节操的杜大少都变得三贞九烈了!”
  一直在那边拼酒胡闹的林峰听了他的话转头一看,立马跑过来打落他揽在杜青染肩上的手:“喂喂,男男授受不清你知不知道?你们几个该不是想要灌醉我,然后趁机对我家小染欲行不轨吧?”
  ……
  一片死寂。然后……包括杜青染在内,满屋子笑倒。

番外 探病3
  雨下到后半夜停了,清晨打开窗,空气中多了种雨过天晴的草木清香。
  这套位于市中区的高层公寓,是七年前杜青染大学毕业时杜妈送他的,当然也不是杜妈妈自己掏的钱,从名义上来说,是杜青染那个靠着杜家搞房地产发了家的二舅送给外侄的毕业礼物,就算是撞到纪委枪眼上大概也能够顺利过关。当年这个地段就是有名的高价区,这几年房价疯涨,他这套长期空置的一百六十个平方的公寓早已经炒成天价。
  不知情的人可能会以为市中区车流人流量大,环境肯定不理想,殊不知这里遍布商务大厦,居民住宅很少,下班后人流剧减,加上历界父母官的面子公程,比起郊区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反倒更能闻到花香听到鸟语。
  杜青染起床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先到阳台上看了看半阴不明的天,这才挪到浴室稍稍整理一番后,进了厨房手脚麻利地煮咖啡,准备动手做西式早餐。
  对,没必要怀疑,地点确实是在厨房,杜大少确实是在做早餐。
  这些年每年他和林峰都有四五个月的时间是在酒店度过了,早餐好办,叫客房服务就是了。但是总还是有半年的时间是住在家里,虽然这个“家”,可能是在加州在佛州在亚利桑那州甚至是在夏威夷。他们没有莉莉安的财势,两个人的职业也容不得家里多出个外人来,是以一直过的是“二人世界”。其它家事还好办,打扫可以请钟点工,衣服可以送洗衣店,午餐晚餐自然是上餐厅,可这个早餐,就麻烦了。
  鉴于两人都有晨间做床上运动的良好习惯,等到起床的时候,大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胸,然后是沐浴洗漱整理穿衣,再开车上餐厅,林峰的饿功又委实了得,坚决不吃快餐店的垃圾食物,进了餐厅自然又是一番点菜和等待,等到食物终于入口的时候,杜青染都开始默背起“粒粒皆辛苦”了……
  在有过无数次被饿得两眼昏花的经历之后,杜青染终于大彻大悟:难怪那么懒的丹尼都会做早饭,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真理啊!杜公子就此下厨。没想到杜少爷不下厨则已,一下厨则是一鸣惊人,很快摸索出了一条杜氏家庭早餐速战速决法──牛奶鸡蛋面包培根,霹霹啪啪十五分钟,搞定。后来更是再接再励,居然做得出几道简单的西式菜肴,诸如牛排烤鱼之类,味道也还勉强入得口。
  回来之后,刚开始杜青染怀念中式早点,林峰也是尝新鲜,两个人头几天都在外边吃,把个包子油条大饼烧麦吃了个遍。几天以后,杜青染就发现林峰不行了,吃得越来越少,胃口越来越差,于是不声不响的,杜氏早餐店重新挂牌营业。
  很多国人无法理解,觉得中国菜式花样百出,怎么也比西餐好吃啊。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大多数人的口味都是后天养成的,从小吃到大的东西,总是更有吸引力,所以才有“妈妈的饭菜最好吃”一说。杜青染从小中餐西餐浙菜川菜广东菜吃了一肚子,并不怎么挑食,但是林峰不一样,一个星期不吃西餐就受不了,难怪当年只在中国呆了一年就跑回美国了。偏偏他自己不会做饭(那个拿来骗杜帅哥的烧烤除外),杜公子嘴里不说心里还是会担心,只得放下身段贤淑一回。
  看杜帅哥做饭极有意思,他从来不穿围裙,一身米色睡衣裤在厨房里边飘来荡去,快捷中透着潇洒利落,早已经成为林峰眼里的每日一景。
  今天也是如此。林峰淋浴完毕,三两下擦干水渍套上浴衣,忙不迭地跑进厨房观看帅哥下厨,用林峰的话说,是给他“亲爱的青”以心理支持。
  杜青染这时刚往家用咖啡机里加完水和咖啡,按下“Start”按钮,这边林峰一进来就打开冰箱拿出牛奶倒上满满一大杯,递到正在拿培根的杜青染面前。杜青染手上沾了油腻,索性就着他的手一口气喝下大半杯,然后用手肘推开他,开始做饭。
  林峰拿了牛奶重新把杯子灌满,一边慢慢喝着冰牛奶,一边倚到门楣上看他做早餐。
  料理台边的杜青染先把四根培根放进特制的塑料盘子里边,这种盘子中有一道一道的沟槽,便于滤去烤培根时流出来的油脂。在往培根上边盖上一层纸巾后,杜青染把盘子放进微波炉里设好时间。
  然后回转身打燃炉子,平底锅里放上一块黄油,油开始融化后把火力拧到中档,待黄油刚刚化开,马上打两个鸡蛋进锅。接着取过几片面包片抹上黄油,放进炉子下的烤箱里边,站直身体,把剩下的培根封好口放回冰箱。
  鸡蛋这时刚好煎到六分熟,取出放进盘子里,然后又躬身从下边烤箱里取出已经烤成金黄色透着黄油香味的面包片,紧跟着又是两个鸡蛋进锅。
  门边的林峰眼见到杜青染这时有了空档,连忙上前再次把牛奶递到他面前,杜青染自然又是咕咚咚地喝下半杯,正好,叮的一声,微波炉里的培根时间到了。
  先拿走浸满油渍的纸巾扔掉,再小心翼翼地端出盘子,四根培根酥酥脆脆地横在盘中──可以毫无愧色的说,杜氏培根比国内好些星级酒店的培根都要好,估计是口味不同的原因,国内大厨做出来的培根不是过了头有股子焦味,就是火候未到,失了脆香。
  取走培根倒掉盘中剩下的油,那边炉子上的鸡蛋也煎好了,再从冰箱里拿出从超市买来的水果拼盘,倒上两杯刚煮好的咖啡,不多不少,十五分钟,两份高蛋白营养搭配合理的早餐端上桌来。
  如果稍稍留意一点的话,还会发现整个流程杜公子都是拿捏得分毫不差,真真是半分多余力气都不肯花。而从头到尾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一个静静的看,另一个手脚不停的做,原本应该让人觉得不太协调的场景,却有种天衣无缝般的默契流淌在其间。
  一直等到在餐桌边坐定,杜青染才开口问林峰:“昨晚上你喝了那么多酒,头痛不痛?”
  “有点,不严重。”
  哪里有千杯不醉的人,虽说林峰酒量很好,划拳的时候又是赢多输少,毕竟是以一敌三,别人看不出来,听他说到“男男授受不亲”的时候,杜青染就知道他已经有了几分酒意──林峰爱胡说八道不假,却仅限于好朋友之间,如果不是酒精的作用,很难想象他会跟刚刚认识的人开那种玩笑,所以那之后杜青染就找了个借口坚决的告辞了。
  杜青染也清楚林峰没有大碍(早晨在床上的时候精神那么好,要有大碍才是怪事),刚把注意力重新转移到餐盘上,门铃响了。
  来的是两个年轻女孩,一个二十出头,另一个才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6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