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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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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大部分情窦初开男生的情敌,恋爱使人冲动,冲动就是魔鬼。所以凡人门总是看到校草吃肉,却没看到校草挨揍。
    第二天,花斐君惯例一样先收拾完了书包,站在操场上等着花逸和莫尧,校门口走来几个相对于他来说属于膀大腰圆的小流氓,推搡着把他带走。
    花逸和莫尧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花斐君的身影。
    因为春妮儿,花逸怄气几天都没搭理过花斐君,这会他先走了,无非也是嫌弃自己矫情而已。
    他推着莫尧,“快走吧咱,我叔肯定先走了。”
    莫尧踹了花逸的书包一脚:“你说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啊,为了个小丫头片子,你叔你都不要了,你个六亲不认的白眼狼。”
    “你才白眼狼!”两人你一脚我一脚的踹上了回家的羊肠小道。
    忽见前面一群人,像是正围着一个人打,花逸抓着莫尧的袖子:“咱绕路吧,前方有事故,群殴了,刀枪棍棒都是不长眼睛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莫尧觉得,花逸真不是条汉子!他的想法是对的,花逸还是个孩子,不是汉子,汉子所指的是他和花斐君这种已经开过花的,哦,也就是梦遗过的,这是长大了的标志,是男人的体现。
    “等等,花逸,我怎么觉得,地上躺着那人,眼熟呢?”
    “什么眼熟脚熟的,我小叔说过,隔岸观火不可打草惊蛇,假痴不癫还是走为上计,走吧。”
    “你叔还有这文化呢?靠!你叔!花逸!挨打那人就你叔!”
    挨打那人,确实是花斐君,他侧卧在地上抱着头,被人踩的踹的灰头土脸,瘦弱而单薄的肩膀显得单薄无助。
    “靠!敢动老子的人,你们活拧歪了!”莫尧大吼一声,甩开书包就冲了上去。
    一群彪悍的小流氓停下脚,看着莫尧从地上操起半块砖头风风火火的奔过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花斐君从地上抬起头,眼角青紫,口水掺着鲜血顺着嘴角留在地面,光是看着都让人揪心。
    花逸看着莫尧冲上去,自己若是不冲,显得很没义气,于是也甩开书包,往上冲。
    花斐君的拳头攥紧了松开,再攥紧,费力的从地上撑起来,对着花逸大喊:“快跑!回家!”
    花逸怔住,不知道该往前往后,往前是敌人,往后是背叛,作为一个男人,人生第一个艰难的抉择,到来了!


☆、018:为君冲动为君汹涌2 ☆
    小流氓和小地痞有一个通性,就是面对强大的敌人时会作鸟兽散,瞬间无影踪,除非有高额的报酬,才能勉强的支撑发软的双腿双手站在那里做摆设。而当面对弱小的敌人时,他们所体现的通性是极其小人的,起哄,嘲笑,揶揄,越战越勇,觉得自己的形象异常的高大威猛,就算他身高只有一米四,也会有两米的错觉。
    这些个小人们,在看到了势单力薄的花斐君团伙之后,信心倍争,决定连这俩赌枪口的一起收拾。
    花逸还在踌躇,上还是不上,冲还是不冲。
    事实不饶人就像岁月不饶人一样,还没等他定出一个结论,对方就已经定出了结论,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冲上来个人一脚将他踹翻。
    悲催的是,这个人的身高体重已经到达了花逸所能鼓舞自己去反抗的顶点,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敢反抗,更悲催的是,他不在莫尧的拯救范围内。
    人性本来是懦弱的,但是总有那么一件倒霉的事或者有一个倒霉的人,会催化这种懦弱,使之变为勇气,所以我们常常所说的勇气可嘉,那是因为与别人的懦弱做了对比,什么是勇气,勇气就是个屁,放出响来就是勇气。
    单单是花斐君一个人挨揍时,他是懦弱的,但是有人竟然触及了他的底线,那么他就必须展现一下自己的勇气,争取也可以做到勇气可嘉,他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指着那个踹了一脚花逸的人:“你***敢踹我侄子,老子要你命!”
    正在一旁和几个小人厮杀的莫尧也突然跟打了鸡血似的,举着手里已经沾了血的半块砖头,吼着:“你***赶踹老子的侄子,老子也要你命!”
    花逸已经无暇顾及莫尧竟然也称自己为侄子,只能捂着肚子非常痛苦的喊了一声“小叔。”
    花斐君脑袋里空白一片,只想到了这个:花逸肯定很疼!
    你让老子的人疼,老子就让你全家人疼。
    他突然发了疯一样,在草丛里摸出一块圆咕隆咚的类似鹅软石的石块,现在他已经没有时间去分析这块石头是什么品种会带来怎样的危害,而圆润的棱角又是否具有砖头那样的杀伤力,他眼里只有三个字:杀无赦。
    见人就疯狂的砸,哪疼砸哪,砸脸,砸脑袋,砸胳膊肘,砸膝盖,就算暂时失去理智,他也还是可以掌握一点常识,克刚的是柔啊,往肉上砸肯定不顶事,就得往硬的地方砸。
    从这一件事上可以充分的说明,真正聪明的人,即使陷入困境,也要比一般人聪明。
    董存瑞,个不高,关键能顶炸/药包。当敌人抱着同归于尽的心里出现时,你最好选择逃跑,不然就是那个被炸的碉堡。
    当敌人由弱小转为强大之后,小人们终于选择了作鸟兽散。
    整个过程里,花斐君满身是伤,莫尧满身是伤,唯独花逸被踹在肚子上一脚之后躺在地上又被在脸上踹了一脚,流了鼻血,使之看起来也是个重要伤员。
    花逸说:“小叔,你怎么看起来像要死了。”
    花斐君的手还在抖,抖着抖着,“啪”的给了花逸一耳光,声色俱厉的训斥道:“让你跑,你没听见吗!”


☆、019:谁家少年浓如油画 ☆
    无论是刚刚的英勇还是现在这一巴掌,都太够让花逸刮目相看了。从小到大,别说动手,就是骂,花斐君也不曾骂过自己半句。
    花逸捂着半边脸,有些委屈,“疼。”
    花斐君眼里的戾气最终遇到了强大的花逸,也作鸟兽散,取而代之的是心疼,是不忍,是薄薄的雾气,他扔掉手里的石头,转身捡起三个被扔在地上的书包,用衣襟蹭掉手心掺着血丝的灰土,将花逸搂进了怀里,拍拍他的肩:“回家吧。”
    他和花逸走在前,莫尧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跟在他们身后。
    夕阳落山了,只有一道诡异的橘红荡在天边还未散尽,羊肠小路两旁蒿草丛生,乌鸦从头顶飞过,发出撕破喉咙的低鸣声。
    莫尧快走了几步,从花斐君的肩头上扯下那三个书包,甩在自己的肩上。
    很多年以后,莫尧趴在带着消毒水味道的窗棂上,看着夕阳回忆着当时那一幕,真是好看的像油画一样,天空与大地竟被回忆渲染成了五颜六色,连他和花斐君的脸也是红绿青蓝紫,那时年少,不懂何为哀愁,也不懂何为悲凉,现在想想,他们两个人走在自己面前的背影,便是他此生最大的悲凉。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岁月可以回溯,他宁愿抛弃之后所有幸福的时间,只为可以停留在那个下午,那个生死与共的时刻。
    三个人没有直接回家,不回家的原因很简单,这么狼狈的模样回去肯定少不了一顿询问,闹不好还得挨顿胖揍。
    今天已经挨了太多的揍,想到还要继续挨,三个人都略有惶恐。
    花逸坐在浅河河畔的一块大石上,裤角被花斐君挽起,脚丫在水里一荡一荡。自从那次落水事件以后,花逸从此再也不肯下河,能在这荡水,已经是最大的限度。
    花斐君先洗干净了自己的手,然后蘸着水将花逸的脸洗了干净,才开始处理自己身上的伤。
    能洗掉的只有泥灰和血迹,伤口和爱情一样,是掩藏不住的。
    有时爱情就像这样一场搏斗,你可以扔掉有关爱人的物品,覆盖有关爱情的气息,可是你受伤的眼睛受伤的心,在外人眼里,那都跟明镜一样。
    莫尧帮着拍掉花斐君身上的灰尘,在他身上来回摸了摸,说:“你有没有哪特别疼啊,别骨折了什么的,那可得上医院,别耽误了。”
    “家穷,骨折不起。”他淡淡的回应,抬眼看着莫尧的脸上也好几道小口,青的青,紫的紫,叹了口气:“他小,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遇见这样的事不知道躲吗?你倒是拉着他往别的地方跑啊,傻逼呵呵都跑来和我挨揍干什么?他们揍完了不就走了?这回好了,这事儿指不定得纠缠到什么时候。”他气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发现屁股也疼的要命。
    莫尧捡起一块小石子甩进河里,打起3个水瓢,“啧啧,才三个,我小时候打过15个,风光一时啊。”
    他又捡起一块,侧身一甩,这次打了7个。他用言传身教告诉了我们,知识这种东西,要温故而知新,再好的技能不常练习,也会荒废。
    在他能打出12个水瓢并且没有什么进展之后,叹了口气:“君子,你拿我当兄弟看吗?”
    “不拿我能让你跑吗?”
    “你既然拿我当兄弟,我能跑吗?兄弟是什么,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能叫兄弟吗?有肉一起吃,有揍也得一起挨,就算打不过,我不是也得替你分担几脚吗?这事要是换做你,你看见我挨揍,你能领着花逸跑吗?”
    花斐君瞅瞅他,冷淡的说:“想什么美事呢你,我肯定领着花逸跑啊。”
    “靠,你们叔侄俩,真是一家人!”
    “废话,本来就是一家人。”
    花逸坐在石头上,半天都没说话,他深深的陷在自责之中,莫尧那一个外人都能为了花斐君奋起而攻之,自己却像个缩头乌龟一样,没义气,胆小鬼,娘们唧唧,简直就是小人。如果下次花斐君再挨揍,他肯定也玩了命往上冲。
    不对,这出发点就是错误的,他怎么能期盼着他小叔再一次挨揍,这岂止是小人,简直就是狼心狗肺啊。
    “唉,我长的太矮了,什么时候能像你们俩那么高啊。”他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向另外两个人看过去。
    花斐君抿抿嘴,心里也跟着犯嘀咕,想说这几年但凡算得上有营养的东西都给了花逸吃,就算不长个,也该长点肉,他怎么就能将那些东西消化的一干二净,啥啥不剩呢。
    莫尧瞅瞅他,又瞅瞅花斐君,安慰道:“没事啊花逸,你这身高就跟你那智商一样,发育迟缓,但是发育迟缓不代表不发育,你将来准能是大个。你看你爸花斐海和你叔花斐君,都不矮,你再看你妈,在咱梨花寨的女人里数一数二的高个了,所谓爹矬矬一个,妈矬矬一窝,以你妈的身高分析,再加上你们花家传统优势,你矮不了,再等等吧。”
    花逸觉得他说的道理的,可是又不太得意莫尧这人,尤其是他刚刚的英勇彰显了自己的小人,所以就更不得意,他追问花斐君,“是这样的吗?小叔?”
    花斐君点点头:“嗯,你还小,长个的日子在后面。”
    花斐君这样一说,他就心甘情愿的相信了。
    不是不长,是时候未到。
    夜晚睡觉的时候,花逸躺在藤床上,一直往花斐君的怀里拱,可怜兮兮的说:“小叔,可真疼啊。”
    花斐君浑身没有一个好地方,被他顶的龇牙咧嘴,还得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安慰:“没事没事,睡一觉就好了,乖啊花逸,别拱了。”


☆、020:已见未来许多年1 ☆
    经历这件事之后,花逸便再也不喜欢春妮儿,每个男人都不喜欢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女人,尤其是当这个麻烦令你既惧怕又忌讳。
    春妮儿固然好,但是天下何处无芳草,简直就是芳草碧连天,所以在一顿苦苦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决定放弃对春妮儿的思恋。
    他放弃的很快很好,大概只用了一夜的时间。
    花斐君说他对春妮儿的爱恋只是误入歧途,不是真爱,由此看来,果然不是真爱。
    他用这一夜思考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至少对于他是很重的,就是花斐君和春妮儿掉进水里,他先救谁。
    临近睡着的一刻,他得出了答案,他可能谁也救不了,他怕水。
    但是假如花斐君和春妮儿同时中了鹤顶红,解药只有一粒,那么他是愿意给花斐君的。
    花斐君被花逸供着,疼了一晚上,早上起来依旧被供着,依旧疼着。不过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花逸真是拱了自己很多年。
    当然未来还是要拱很多年。
    莫尧骨折了。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花逸显得有些兴奋,“小叔,我还没见过骨折什么样,真想去瞅瞅啊。”
    “你别幸灾乐祸。”
    “啊。”
    骨折算是大事,可是也不算大事。如果是右手就是大事,可是左手就不是大事,所以莫尧打着石膏回到学校的时候有些抑郁,他左手骨折,这就代表着他既要忍受病痛还要写作业,两全其忍,上天真***没有好生之德。
    放学时花斐君帮他背着书包,他笑的像中了彩票。花逸戳着他的石膏,“不疼吗?”
    “不疼呢,我就是没觉得疼呢,可能太多地方疼了,不知道哪疼了,要不是回家我妈看出来我手肘有点变形,估计以后我就残疾了。”
    “你真乐观。”花斐君悠悠的开口。
    “还行还行,老师不都这么教导的吗?要积极,要向上,要阳光,要健康。”
    花逸乐了:“你也就只有这四样了!”
    “我觉得我还有高大和帅气,而且很讲义气。”
    花斐君也笑了:“看来只有这7样,再多都难为你了。”
    莫尧觉得,他们俩似乎说的对,不过这不要紧,真正的男人一般是不在乎自己拥有什么的,在乎的是自己要去拥有什么。
    由于莫尧骨折,他们的三人团伙就失去了主要战斗力,几次看见那些寻仇而来的小地痞,他们都落荒而逃,因为花斐君说过,隔观火不可打草惊蛇,假痴不癫还是走为上计,现在他们实行的是最后一条,走为上计。
    君子不吃眼前亏啊,这里只有三个少年,不是超人蜘蛛侠和蝙蝠侠,英雄主义等同于傻逼主义,所以逃跑是最明智的选择。
    可是不能一辈子逃跑,最主要是要根除这种祸患。
    花逸不太苟同两人的想法,一来他们和春妮儿已经彻底决裂,二来一旦失去了敌人的追杀,他就无法实现英勇现身保护花斐君一回这样的想法。
    他的提案被否决,花斐君是这样说的:“拉倒吧,你去了就是送死。”


☆、021:已见未来许多年2 ☆
    他们决定,找春妮儿谈谈。或者说,他们决定和春妮儿谈判。
    春妮儿到底叫什么?难道真的会有人姓春而且还叫妮儿吗?也许世上有此雷同,但也纯属巧合。春妮儿就是一股炮灰,炮灰是不需要有身份证的,只需要有个艺名。
    春妮儿其实还是爱着花斐君的,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好的,其实她完全可以爱莫尧,因为他也很帅,可是莫尧似乎是个很热情的人,女神不喜欢别人轻易的对自己热乎,一般她们只倾心于冷漠那个,那才有征服的块感。
    “如果你对我不满,可以冲着我一个人来,别牵连我的侄子和朋友。”
    花斐君说这些话的时候,目光直视着春妮儿,虽然没有任何表情,但是此时无情胜有情。
    春妮儿的惷心开始荡漾了,这可真***男人啊,为了朋友和亲人挺身而出的男人才是真的男人啊!
    “你看,我朋友的手已经骨折,我会为此内疚一辈子,你希望我一辈子都活在自责中吗?你肯定希望我快乐的,爱一个人,都是希望他过的幸福过的快乐的,春妮儿,你希望我幸福快乐吗?”
    春妮儿捣蒜似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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