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捡个总裁生包子 >

第1章

捡个总裁生包子-第1章

小说: 捡个总裁生包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捡个总裁生包子
作者:捕快A

==================

  ☆、田大壮

  太阳一点点地出来,被千万条云雾的丝缕拉扯着,终于还是挣出了头,光耀耀地照在大地上,照在这深山山坳里的人家。
  田大壮早就起来了,并且已经干了不少活儿,这时估摸是吃了饭出门的时候了,便抱了柴火填入炉膛,生了火起来,又往锅里掺入凉水。
  田大壮干惯了活儿,手脚十分麻利,等锅里的水煮得大沸的时候,他已经调好了一大碗灰面疙瘩。
  水一开,他便用一个铁勺子将灰面疙瘩沿着碗沿儿一勺一勺均匀地剔下来,只见灵巧的手腕翻飞,手法十分熟练。
  眼瞧着那面疙瘩就如同标准作业的螺栓一般粗细长短地落下锅去,随着锅里冒咕嘟热气的水跳跃着翻滚着,宛如一条条调皮的小鱼。
  不一会儿,田大壮就煮好了一大锅面疙瘩汤,他手持一把竹抓篱往锅里捞,手起抓篱落,面疙瘩像下雨一般均匀地落在三个碗里,其中,两个是蓝底粗瓷的中型碗,一个是小汤盆般的灰底粗瓷大碗,除了碗的大小不同之外,还有一个区别,中型碗里是没放佐料的,而大碗里挑了一勺子红辣椒,衬得白生生的面疙瘩红白相间色泽鲜艳而诱人食欲。
  田大壮将那两碗无盐无味的面疙瘩插上筷子,端到一张靠墙的桌子上,低声地说:“爸,妈,吃饭了。”
  靠墙的一侧并列摆着一对遗像。一副遗像是个中年男人,黧黑消瘦,正是电视里常见的淳朴农民的形象,也是田大壮记忆里一成不变的爹的模样,爹死了五六年了,相片都已经泛了黄,相架的木框也很陈旧,便显得另一副新崭崭地,简直不像是死人的遗像了。
  另一副遗像则是田大壮的娘的,和田大壮的爹的典型农民形象不同,他娘长着一副十分漂亮而温婉的江南美人的模样,根本不像个农妇,而且,她也确实没干过农妇的活儿,她生田大壮的时候落下了病根,一点辛劳也受不得,顶多靠在炕上给爷儿两个补补衣裳,就是这点活儿,当年田大壮的爹都不许她干,等到田大壮他爹过世,她却又躺倒了,再也没能起来。
  田大壮小时候身体也不好,猫儿一般又瘦又小,故而才得了“大壮”这个名字,原是他爹的的美好愿望,可惜,他爹劳碌了一辈子,没看到儿子如今这身强力壮的棒小伙儿的模样就去了。
  田大壮常常疑心他爹是累死的,因为那时候他一个小孩儿肩不能挑手不能扛,只知道张嘴嗷嗷叫着吵吃的,而他娘又是个病歪歪的,只求不躺下生病就要念菩萨保佑了,哪里还叫她干什么活儿。所以,这穷山恶水的小村庄里,田大壮他爹是主外又主内,一个人挑起了养活三张嘴的重任,能不累吗?能不早死吗?偏他爹还挑得乐呵呵的,心甘情愿的。
  好在他爹死了之后,田大壮是喝凉水也见长,本来一个麻杆儿一般的身体就像是抽杆儿一般地长,一直抽到一米八多,十七八岁的时候简直瘦得吓人,只见骨头不见肉地,好在,慢慢地养了起来,成了现在这么高大魁梧的一个棒小伙子。
  所以说,人都是逼出来的,环境造就人啊。
  田大壮他爹在的时候,顶多叫儿子割割猪草喂喂猪,而现在的田大壮呢,为了生活绞尽脑汁,而且无师自通,木工、泥水工等到样样都会了,就在去年,田大壮一个人烧瓦烧砖,砍树刨木头加固房梁做家具,居然将这破烂陈旧的祖屋里里外外翻新成了青瓦红砖的大瓦房,叫村里的人都啧啧赞叹不已。
  田大壮的娘是上个月才没的,不过从她病得瘫在床上到咽气的那一天,却花了足足五年时间,叫田大壮忙完了外面忙屋里,从庄稼地到照顾病母,生生从一个荏弱的少年成长为现在这样强壮而无所不能的青年。
  再怎么累,再怎么辛苦,田大壮也认了,谁叫他仅有这么一个亲人呢?
  可是现在,连这唯一的亲人也走了,同时还带走了屋里仅剩下的一点人气。田大壮茫然四顾自己家的五间大瓦房和宽敞的小院,只觉得冷冷清清地,连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都格外清晰。
  田大壮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讨个媳妇了。
  有了媳妇,就有了说话的人,而且,男的女的在一起滚了被窝,三年五载地,就能生一窝小崽子出来,还愁这五间大瓦房冷冷清清没人住吗?
  其实,田大壮满可以像别家的后生一样,长大成人了就出去务工,去城里的建筑工地挑沙土盖房子挣工资,怎么也比在田地里刨土坷垃强,可是,田大壮的想法不同,一来,他长到现在的二十二岁,连这山外面是怎么个情形都不知道,本能地不想改变现状,二来,他是个光身,一旦走了,这房子就没人住了,好不容易花了许多心血翻新得跟全新的一样的大瓦房还没怎么住就落到别人手里了,能叫人甘心吗?
  所以,田大壮不想出去打工,只想守着爹娘留下来的这点房子田地过日子。
  而且,他自忖凭着自己的一身本领,一定能把日子过得红火起来。
  田大壮连汤带水地喝完了一整碗面疙瘩,因为又烫又辣,他的鼻尖上都冒了汗,摸着饱饱的肚子,觉得痛快极了,且不忙涮洗锅灶和碗筷。他走进里屋,从墙上搬下一块活动的砖,摸出一个铁皮盒子,开始数起了盒子里的钞票。
  数了两遍,零零碎碎地加起来,大约是两万一千零伍佰多。
  这就是田大壮的全部家当了。
  有点少。
  特别是这些年来,娶媳妇的费用水涨船高,没个五六万聘金哪行,再加上办婚礼的钱,至少得十万块。
  不过,田大壮琢磨着,到了后年这会儿,差不多就够了。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孝,不过田大壮的娘去了,倒真是省了不少,一来少花了许多看病吃药的钱,二来省了照料她的时间,田大壮就能干更多的活儿,挣更多的钱了。
  其实,娶媳妇不是非要花十万块那么多,有便宜的,甚至有倒贴的,不过,那样的女人据说都是去外面捞钱被人家玩烂了的,田大壮别说看不上了,就是偶然在村里遇上,他老远就避开来,即便是看一眼都替她们难为情。当然地,他要娶的女人,必须是黄花大姑娘,认真过日子的那一种类型。
  早饭后,田大壮盘算了一下今天的安排,现在是初冬的季节,庄稼地里已经没什么搞头了,不过,趁着动物还没有完全冬眠,倒是可以去林子和山上看看,能不能逮些个兔子野鸡啥的,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搞到什么大点的野物。
  这么一想,他就马上开始忙活开了,又去放农具的杂物间里翻找了几个捕兽夹子出来,打算去挖陷阱逮猎物。
  要是运气好,逮住大的猎物,是很有搞头的。比如上次用落入陷阱后叫田大壮抓住的一头小野猪就很不错,连皮带肉足有快两百斤肉,除了打了牙祭开了荤还挂起来风干弄成腊肉过了个肥年,剥下来的皮子也没扔,等开春的时候卖给了镇子上来的收杂物的商人,又小赚了一笔。关键是,野猪是自己踩上兽夹的,等他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拿石头砸死就往回搬,半点也不费力气,相当于在路上捡了钱夹子了。
  不过野猪这玩意儿可不好逮,大的野猪三四百斤,普通的兽夹子怕要挣脱,而且,野猪警惕性高,嗅觉灵敏,嗅到人或者猎犬的气味就不敢来了,这一天,田大壮为了布这兽夹子花了不少功夫,直忙了大半个下午才弄得妥妥帖帖,临走时还把干树枝点燃了熏了熏,掩盖掉他自己身上的人的味道,如此,才好叫野猪放心大胆地步入“死亡”地带。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求收藏求留言,作者君有了动力的话,也许会有二更三更掉落的哟O(∩_∩)O哈哈~

  ☆、捡来的人

  设置兽夹大约三日后,田大壮估摸着怎么都该有点收获了,便打算今天去看看。
  出门的时候,田大壮背了个背篓,手里还拿着一卷麻绳,想着小个的猎物比如野鸡野兔果子狸之类的就丢篓里背回来,若是大个的比如野猪之流背篓里装不下,麻绳就派上用场了,捆得紧紧地好用绳子拖回去,一般农户常用的草绳就不行了,地上摩几下就断了。
  一想着野猪,田大壮顿感舌头下面津津地口水直冒,好久没吃过新鲜猪肉了,想着都馋。
  若说吃肉,鸡肉鱼肉,全不如猪肉好吃,特别是烧得晶晶亮的红烧肉,或是熏烤得焦黑的农家腊肉,又或者是裹了面粉下到油锅里的酥炸肉条,都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们的最爱。可惜,“卖油的娘子水梳头”,即便是养猪的人家,也不是常常能吃到猪肉的。能大快朵颐的时候往往是快要过年的那会儿,那叫“杀年猪”,从杀猪那一天开始,先喝猪肚汤,渐次是大块耳朵肉,总之,此后天天饭桌上都能见荤腥了,农户人图啥呢,不就图一家子能吃得上饱饭,过年有肉吃嘛?故而过年那一个月一般庄户人家都是喜气洋洋,辛劳了一整年的回报算是来了。
  可是,田大壮家里今年没养猪。
  一般来说,农村家家户户都养猪,就以为杀猪吃肉是常事,而实际上呢,一般农户家里,一年也就养一两头猪,虽然农户家家都短不了米糠、杂粮,和大叶子菜等,且乡村山野好打猪草,不缺猪的吃食,但是,养猪实在是太麻烦了。从小猪喂起,要花一整年时间,一天三顿都得给猪准备饲料,猪草、米糠、红薯啥的都要煮食,别人家家里人多倒是顺手就做了,田大壮家拢共就他一个劳力,床上还瘫着一个娘,吃饭还要靠喂,喂完了还有许多的麻烦事,田大壮怎么还腾得出精力来喂猪?
  想到今年的年猪都没着落,田大壮有些发愁,也是辛苦了一整年啊,到了年末居然连猪肉都吃不上。不过,田大壮又宽慰自己说,反正现在家里就他一个光杆司令,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也就不需要像别家一般,炫耀似地将年猪杀了,在院子里屋檐下挂一整排香肠腊肉了。实在要是想弄点猪肉来解解馋,就上镇上割几斤回来也是一样的。
  不过,想到要花辛辛苦苦攒下的钞票去镇上买肉吃,田大壮有点心疼,觉得还是捡来的野猪好啊,不需要花精力,只要它踩上兽夹或是掉进陷阱就好,不过,野猪比饲养的家猪聪明多了,田大壮自学会使用兽夹捕猎野物以来总共也就捕着了那么一头,而且是个小的,不过两百斤。不过,要真是几百斤重量的公野猪,即便踩了兽夹了,恐怕也逮不住。那玩意儿挣扎起来的阵仗吓人得很,就算是田大壮这样的个头力气,都难以制服。
  田大壮就盘算开了,听村里有经验的老人说过,大田村外的林子里野猪不少,到了冬天,凭着雪上的猪脚印最好猎捕,不过,猎捕和守株待兔等着野猪踩兽夹不同,那等于是主动出击、和凶狠的野猪面对面了,必须要有□□猎犬护身,不然很容易受伤,甚至把小命弄丢了。不过,田大壮脑子灵活胆子大,根本没放在心上,他只是在盘算投入产出比:买猎|枪猎犬的钱和买半边猪的价钱差不多,而猪肉吃了就没了,猎|枪猎犬则是可以反复使用反复捕杀野物的,他便决定了,明天早起去镇上买把趁手的猎|枪,再物色一条合适的猎犬。不过,现在嘛,先去看看已经布好的兽夹子陷阱里有没有傻不愣登掉进去的猎物。
  今天的“猎物”还真有。
  而且,虽然没有野猪那样几百斤的规模,却比野鸡野兔大多了,一百来斤呢。
  田大壮摸着下巴,俯视着趴在地上的倒霉催了的“猎物”,苦笑着说:“喂,你长没长眼睛啊,这么大个兽夹子你要踩上去?还左右脚都踩上了,害我白花了功夫!”
  田大壮为了捕捉野猪,特意选了这么个少有人走、野猪却爱出没的荒寂道路来布下兽夹子,而且是连续的夹子,就怕野猪万一个头大了,一只夹子未必能夹得住。没想到这么慎密的布置,没猎着野猪,却猎着了一个大活人!而且,这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只脚踩上兽夹被夹得血淋淋地也不知道吸取教训的,另外一只脚却又凑上。
  两只脚鲜血淋漓地一边挂着一只兽夹,倒是对称了,看得田大壮哭笑不得。
  田大壮以为这人是疼晕了过去,便蹲下来推他的肩膀,一边推一边喊:“喂,醒醒!喂,你醒醒!”
  见他没反应,田大壮不明所以地说:“不会吧,难道疼死了?”便使劲将他翻了过来,一探鼻息,倒是还有气,没死。
  这人一露出脸来,叫田大壮都愣了一下神。
  这人也长得太好看了一点!
  尽管他的脸色十分苍白,可是,完美而俊朗的面部轮廓,还有搭配着的高挺的鼻梁,红润而漂亮的唇形都是一万个人里面也难得见到一个的,是绝对的美男子。而此时,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看不出眼睛的大小和形状,可是,田大壮从他那优美的长眼线能看出来,这人的眼睛一定也长得很好看。此时,黑黑的睫毛垂盖下来,遮住他眼脸下的淡青色,越发显出几分脆弱的美来。
  不过,光是这样打动不了田大壮,他的第一直觉还是想要溜之大吉,毕竟这人是踩着他布的兽夹才倒在这里的,醒了来万一赖上他了可怎么办?
  而伺候了病母五年的田大壮深深知道,现在的医院,那是宰人没商量,医药费就是个无底洞,这人还晕迷着,去了医院先要做一堆检查,每一项都是几百块,还没救命呢就要先花掉几千块的检查费用,田大壮哪里舍得呢?不如丢下这人走了算了,反正捕兽夹上又没有刻上他田大壮的大名,谁知道是他田大壮布下的呢?再说了,捕兽夹是田大壮布下的不假,又没有拉着这人的手逼着他走这条道,他自己好死不死地踩上了怪谁呢?怪他自己倒霉好了。
  可是,才迈开了步子迟疑地走了两步路的田大壮忽然又停了下来,转身回到这人的身边,叹了口气,说:“唉,算了算了,就算被你讹上我也不能就这么走了。不过,你小子可要有点良心,别看我心善就赖着我要医药费啊,我顶多赔你两只脚的医药费。”
  原来,田大壮从小被他娘教导得好,做人要有担当,刚才转身要走的那一刻,心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般,一个说,丢下他,走人,不管!另一个则说:走不得!这个人昏迷不醒,要是就这么走了,这人脚上的血没准会引来比野猪更凶残的猛兽。万一这人因此丢了小命,田大壮不是就罪过大了吗?
  所以,田大壮实在是抵挡不住良心的催促,又回转了来,并将本来满打满算背猎物回家的竹篓等物都丢了,好腾出手脚来搬这倒霉家伙。
  田大壮自认晦气地蹲下身,将这人的手脚扯在背上,随即发现这人个子也很高,仅仅比自己矮一点点,也是一米八多的高个儿。
  好在不算太重,田大壮一咬牙一挺身也就把他背了起来,又托了托他的屁股,把姿势调整得更利于走路,这才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十来里路开外的自己家走去。
  田大壮想,回去就赶紧地给这人把捕兽夹去掉,再用伤药把脚包扎一下,看看养几天能不能好,实在不行再往医院里送。
  可是,这人一直昏迷不醒,而且,像得了软骨病一般,全身无力地俯在田大壮的背上,脑袋就耷拉在田大壮的脸颊边,随着田大壮走路的颠簸,脑袋也跟着一晃一晃。
  田大壮觉出不对劲来了。
  这人要只是被兽夹子夹了那么两下,就是流血就是疼也是有限的,按说这会儿又搬又背地,这人就算晕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