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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树上的悬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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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看来,这多半是个谬误,不过那些日子──出于各自的原因,莲子和林黛都没有过多地难为我,使得我在极其兴奋之中度过了差不多8个月梦幻般的幸福时光。但随后问题便接踵而来。自然,一切仍由林黛而起──突然有一天,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她一下子就移情别恋,看上了Q·华盛顿。
    实际上,林黛那天晚上精心的梳理已经使我生出某种不祥的预感。当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拔下一根多余的眉毛时,我忽然就意识到──或许她已经厌倦了与我的乏味生活,又要去寻求新的刺激。可即便想到了这儿,也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仅凭瞬间的闪念去制止她,我还是刮了胡子,换了身衣服,陪着她去了希尔顿。必须承认的是,林黛总能出人意料──我实在想象不出她居然会对一个非洲老黑心生爱慕。
    说起来,Q·华盛顿我只在那个该死的“派对”上见过一次,除了牙齿雪白浑身漆黑一团,我的记忆里再无其他……哦,也不是──这老兄拉开林黛的车门时,还看见他的一对比女人还撅的屁股。
    其实,那晚鬼子多得是,不乏美男,亚利安人斯拉夫人蓝眼睛的绿眼睛的什么样儿的都有,不知怎么,林黛偏偏喜欢这匹黑马。令我恼火的是,实际上还是我把他介绍给林黛的。
    当时,大厅里正在播放施特劳斯的“狩猎波尔卡”,欢快的音乐中不时夹带的噼啪枪声令我感到一阵阵莫名其妙的兴奋。在一棵巨大的盆栽植物跟前,我端着一杯颜色红得令人生疑的樱桃汁,跟这个身上散发着一股怪异的香水味儿但却会说中文的黑家伙聊着天儿,而林黛则夸张地伸直一只胳膊,攥着一个黑头发的意大利或者西班牙老头儿的手,上下摇摆着跳一种类似奥地利或者爱尔兰的民间舞蹈。
    一曲终了。就在下一首舞曲开始前,林黛正要投向一个皮肤白皙看上去像是个法国小子的怀抱时,我的嫉妒心发作了,招手把她喊过来,结果遭了灾。
    听说Q·华盛顿的国家在赤道上,而且他的令尊大人是个酋长,林黛忽然就来了兴趣,开始了没完没了地询问。她先是打听,他在老家是不是也头戴羽毛,浑身上下涂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和泥巴,拿着一支长矛追逐斑马或者牛羚。接着又问他是不是可以随意地在一棵椰子树底下和部族里的任何一个黑女人做爱……
    在此之前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黑人,不知道除了乔丹之外还有很多黑人同样是有魅力的。当Q·华盛顿不时地伸出粉红色的手掌,用流利的汉语跟林黛侃起自己如何如何在英国一所私立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这位黑家伙的两片厚厚的嘴唇里吐出来的很多东西都让林黛颇有新鲜感,她非常好奇,不知道这位会讲中国话但却莫名其妙带着河南口音的伙计是如何在非洲草原与欧洲城堡之间平衡自己。而Q·华盛顿紧绷在雪白衬衣里的发达的黑色胸肌,更让她受到前所未有的诱惑,她没有掩饰自己──我看得清清楚楚──当她眯着好看的双眼注视他时,显然已经在琢磨如果跟那家伙上床,自己会有什么样儿的感受。
    林黛真那么干了。在停车场,她勉强地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去酒吧,不等我表态,随即又替我做了回答,“算了,”她对Q·华盛顿说,“别强人所难了……”就这样,两人极不自然地冲我笑了笑,上车走了。
    那晚我没回双榆树,在一家饭馆喝了多半瓶二锅头后,晕头转向地去了东直门外一个洗浴中心。我的一只脚刚伸进冷清的大堂,莲子就打来第十八次电话,手机在我的腰带上不停地震动着,我的眼前不断闪现着她那焦虑万分的样子,可我还是没有理会她,依旧冲那个看上去像是老板娘的女人笑了笑,点着随时会血管破裂的头表示愿意接受“全方位”的服务。
    不记得那一夜究竟是怎么过的,只记得从桑拿房出来就吐了,一个瘦小的男孩儿不停地为我捶着后背……哦,还有……在一间昏暗的按摩室里,差不多把我揉搓散了架之后,那身材高大的姑娘递给我一只安全套。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别墅。刚一进卧室,就闻到Q·华盛顿留下的那股怪异的香水味儿。林黛还在酣睡,留着口水的脸上弥漫着性满足后的笑意。不过她很快便被一阵稀里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所惊醒。厌恶地朝她望了一眼,我摔烂了卧室里那对价格不菲的“波西米亚”花瓶,飞身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抻出一只冻得比石头还硬的肉鸡疯狂地剁了起来。
    我后来得知,就在我歇斯底里的那一刻,虽然认定我安然无恙,可因为不敢说出我的去处,被逼无奈的表姐夫只得陪着一夜没睡的莲子踏进交通队的大门。而在我举刀奔向林黛之时,他正硬着头皮向一个值班警察打听,是否有一辆车牌号为多少多少的黑色丰田吉普夜里出了事故。
    “你在干嘛?”
    当我念念有词地再一次将那把脊背很厚的大砍刀高高地举过头顶之时,餐厅传来林黛的严厉质问。我杀气腾腾,但她并没有被吓倒,估计是想起我不过是一个在大街上捡来的穷小子,口气里透着一股主子的威严。


尽管已经疯狂
    我被林黛彻底激怒了,二话不说,提着刀冲到她的跟前,就像对待那只冻鸡一样,只不过没有把她放到案板上,我直接把她掀翻在地,跟着就举起了刀,在一阵变了声的怪叫中狠狠地砍下了她那颗美丽的头颅。
    一刹那,献血喷涌而出,一直射向五米之外雪白的墙上,而她没了头的躯体,却仍在我的膝盖底下挣扎了好一通儿,一只手竟然抓下我胸脯上的一块肉。
    ……噢,不,不不,这不是真的,所说的一切只是我一瞬间的想象。尽管已经疯狂,可我并没有那么做,当时我的确砍下了一只脑袋,但不是林黛,而是那只冻鸡。
    就算是这样,那狠狠的一刀还是起了作用,林黛的气焰当即就熄灭了,随之被一阵可怜的惊恐所替代──我握着刀一直走到她的眼前,把锋利的刀刃横在她细细的脖子跟前说:
    “没什么,不过是把它剁成肉泥给你熬鸡蓉粥喝!”
    在大约三十秒的时间里,我拼命克制着割断她喉咙的念头。我真地被林黛的冷静所折服,面对失控的我,她也曾惊恐,可片刻便恢复了镇定,神情凝重地问:
    “怎么?你真的以为……”
    林黛没有把话说完,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打算说什么──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辩解自己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是要提醒我她从来就没有对我有过什么承诺。
    我当时总算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干蠢事,只是疯狂地劈烂了餐厅里一只据称是清代黄花梨圈椅,开开窗户把那些昂贵得跟金子差不多的扶手、腿儿、横牚一件件扔到了花园里,随后冲出大门。
    在其后的三天里,一想起林黛和那该死的Q·华盛顿在一起我就心如刀割。但意识到自己也不是他妈的什么好鸟之后,我还是决定妥协,于是便忍气吞声地再次来到别墅。
    可以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窝囊最愤怒的时候。我当时做得真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甚至还在街上从一个小女孩儿手里买了一朵玫瑰花,可下了车,走到别墅跟前,却发现里边早已人去楼空,大门上的电子锁也被更改了密码。
    就在我沮丧地准备离开时,住在林黛隔壁的那个韩国女人金太太牵着只不及猫大的小狗回来了,她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喊住了我,说是林黛留下了一封信。我从她白胖的小手里接过一只信封,打开一看,一张漂亮的信纸上歪歪扭扭地只写着一行字:
    “你已经得到不少,就别再找我了!”
    我一下就发了疯!在一片小狗的狂吠及夹杂着叽里咕噜的韩国话的阻劝声中,先是砸碎了大门的密码键盘,跟着一连捣毁了别墅的八扇窗户,当摔倒在地的金太太爬起来逃走之后,我又连根拔起路边一行刚刚栽下去的价格不菲的法国小树,还揍了最先跑来制止我的一个整整高我一头的保安。
    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赔偿别墅的密码锁和窗户,以及那些名贵的小树和那倒霉保安的四颗门牙花去了将近五万。不光如此,虽然莲子和表姐夫四处托人营救,可我还是在肮脏的拘留所呆了整整15天。
    如同被林黛撞倒的那天一样,走出拘留所的那个早上,天空同样下着毛毛细雨,只是比那天寒冷的多,就在踌躇之际,忽然看见莲子浑身透湿地站在马路对面。当后来我决定杀掉莲子时,眼前曾经浮现出那一刻的情景,不过那只是一时的彷徨,我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主意。
    “回家吧。”莲子说。
    打这个时候算起,我和莲子一起度过了将近两个月无言的日子。
    从表面上看,除了再次分室而居、相互之间一句话不说,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莲子每日照例早早起床,为我做好了早饭再去上班。她仍然隔三差五地出差,为了区区两千块钱的工资傻乎乎地奔向全国各地。而我呢,一天到晚只干一件事,那就是寻找林黛。
    我其实非常茫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尽管理智已经告诉我,与林黛之间的一切已经结束,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一想起林黛此刻可能正与那个肌肉发达的黑家伙颠鸾倒凤就恨不得抹脖子。
    为此,我欲罢不能。那段时间,我过得相当辛苦,跑遍了整个三里屯和后海的所有酒吧,以及全北京将近七百多家夜总会与歌舞厅。有一回,打听到她去了青岛避暑,我立即坐飞机追了去,我在那座海滨饭店前整整转了26个小时,因为饥饿和劳累,最后竟然昏倒在沙滩上。
    那些日子真是惨透了。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性生活,除了某天晚上跑到龙潭湖一个漆黑的角落,在一个从网上约来的难看女孩儿身上乱摸了一通,那方面的事几乎等于零。终于,我按耐不住身体的欲望,一个星期天的黎明,我赤身冲进莲子的屋子,像野兽一般地扑向还在睡梦之中的莲子。她没有拒绝我,而且还以一次次的高潮。
    其实,我这人并非天生歹毒,更不是一点儿人味儿都没有。天快亮的某一刻,我打算认命,后来莲子把两碗大米粥摆到桌子上时,我终于开了口。我愧疚地向莲子承认错误,告诉她我决定彻底放弃林黛,从此与她好好生活。我很激动,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时候莲子惨白的脸。
    当我舀了一勺粥,已经放到嘴边一刹那,莲子突然一巴掌打掉我手中的饭勺,跟着便是一通歇斯底里、撕心裂肺的号啕大哭。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我的一切都是那么离谱儿,那么不可思议。
    从莲子哽哽咽咽泣不成声的话语中,我惊诧地得知──我刚刚与死神擦肩而过──她居然打算跟我同归于尽,并且真刀真枪地在粥里放了足够毒死500只老鼠的耗子药。我当时惊骇得出了一身冷汗,简直难以相信她说的是真的,直到跟着她去了厨房,看着她把一包已经打开并所剩无几的白色颗粒倒进了垃圾桶。
    意识到可能会被谋杀或者成为荒唐而又愚蠢的莲子的殉葬品,我不由一阵颤栗。我知道绝不能束手待毙,必须想办法拯救自己。其实最初我并没有打算杀莲子,要知道──不管是什么人,要做出杀人的决定绝非轻而易举,况且我这样一个并非天性歹毒的普通之人。其实,我最初的打算只是逃走──撬开莲子箱子上那把牢固的大锁拿回我的存折逃走,逃得远远儿的,最南的三亚最北的漠河我都考虑过,甚至还考虑过去新疆西藏,总之我要逃得远远儿的,让莲子根本找不到。
    我心里很清楚,不这样就无法摆脱莲子。只要不离开北京,她总会找到我,也许三个月,也许三年,不管多长时间,我终究不能逃出她的手心儿。
    一想起这些我便十分恐惧,总是担心哪天正在逛商场,突然就有一把尖刀插入后背;或者更惨──就像电视里曾经播过的,作为一个可恶的负心人,某天被人泼了一脸硫酸,而后人不人鬼不鬼地度过余生。
    为此,我查看了地图,分别在中俄与中尼边境发现了叫“乌图布拉克”和“巴巴扎东”的两座小镇。我准备在二者中选其一,开着我的巡洋舰去那种香格里拉一般的地方住他几年。我认定,怀揣大把钞票的我可以找一个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或野性十足的藏族女孩儿陪伴,那种日子必定十分惬意。
    我至今还在后悔,为什么没有真的那么做。如果我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在某个早上收拾东西踏上征程,其后的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一定是这样,别的就不提了──起码我不会定下杀掉莲子和林黛的计划。
    可是,该死的我几天之后又改了主意。唉,想起这一点,我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懊悔。不过我这种踌躇你多半也能理解──想归想,真要是付诸行动,背井离乡,抛弃自己从小熟悉的生活环境孤身前往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就算那里真是他妈的香格里拉,真有什么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或野性十足的藏族女孩儿,也着实难以下定决心。
    就这样,我哪儿也没去,无奈地在恐惧中度过了一段吃不敢吃,睡不敢睡的日子。与我相反的是,莲子似乎渐渐忘记了自己是个杀人未遂犯,没事儿人似的,照样跟我过着与真正的两口子别无二致的生活。我简直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某天,她居然跟我谈婚论嫁,还说要买房子,并且真事儿一般地带我去了双安商场旁边一座即将竣工的商品房小区。
    “我说……”当我对此表示质疑时,她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是个傻子还是怎么着?你难道打算在这间小房子里住一辈子吗?”


杀了她的念头
    在一个头戴安全帽的售楼小姐的带领下,我跟着莲子踩着裸露着水泥、还没有安装上扶手的楼梯参观了整幢楼房。在工地上,她询问着心不在焉的我──同样的格局,同样的面积,同样的朝向,到底是选择门前有一小块属于自己的草坪的一层呢,还是选择带露台的顶层。那一刻,她一点儿也不知道我正在琢磨什么,真难以想象,如果知道我当时正盼望刚刚从她头上掠过的那根粗大的钢铁横梁突然从塔吊上脱落,把她砸成一摊烂泥,她会作何反应。
    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毫无心肝的男人。虽然那天在最后一刻莲子终止了对我的谋杀,但我却无法原谅她。意识到自己很难摆脱这个疯狂的女人,杀了她的念头便一直缠绕着我。之所以没有下手,是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天衣无缝的机会,或者说找不到一个百分之百,万无一失的保险方法。我们就这么“相安无事”地过着日子,似乎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直到有一天深夜,被一阵锲而不舍的敲门声所惊醒。
    我必须说明,在那天打开房门之前,我这辈子还从未那么吃惊过。那一刻,昏暗的楼道里站着一个憔悴的女人,拖着一只箱子,衣衫不整头发蓬乱,一张脸但凡再瘦一点儿,那就是骷髅了。当然,也搭上我睡得迷迷瞪瞪,看了她好半天却仍然不知道这位是谁,最终还是听见那熟悉而又幽幽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才把林黛给认了出来。
    “对不起,我能在‘你们’这儿睡一晚上吗?”她问。
    唉,很多事真是无法预料,就像无法预料到一直躲着我的林黛会深更半夜突然来访一样,我根本预料不到短短半年的工夫,林黛便会从一个百万富婆一下子落魄到连个睡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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