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猫现代 日子-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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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策那时候也郁闷,他是想填得高精尖一点,比如说去研究个炮弹导弹原子弹之类的,在父母威逼利诱下,他还是妥协半步,填了XX医科大,总之是不能遂了老师们的意的。
而公孙家上溯三代专业研究历史的。
而公孙策这个人从本质上分析,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学历史的样子。
于是,公孙策学了医,所以,公孙策在医科大继续着他辉煌的业绩,但是,在捉弄老师的恶趣味里,公孙策终于意识到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以他的修为,有些教授是问不倒的。
如果考入医科大能称为一个转折的话,公孙策人生的第二个转折是他遇到一个叫王凛的人。
公孙策秉承了家族遗传的通病,严谨!严谨到哪种程度呢?
一个医生要对付一个不听话的病人会用什么办法呢?
放任自流?好言相劝?严词厉色?
这些都不是公孙策的范儿。
公孙策是务实派,他不过是把学校、医院、B市图书馆所有有关关节炎、风湿、类风湿等等等等之类的书籍分批量运到病房,坐在床边,娓娓动听的一一讲解,并且通常能够做到图文并茂、引经据典,力求从横向、纵向、立体、宏观、微观各个方面向病人展示不把伤养好的后遗症是多么的可怕!
这就是公孙策的严谨!
当然,可以忽略他严谨时那副道貌岸然的表情。
同病房但凡还能动弹的病人一见公孙策笑眯眯的抱着一摞厚书出现,就立即所鸟兽散,速度之快绝非常人所能及,而那个动不了的,自然继续上免费医学课。
很不幸,那个被强迫上了半个月课的就是王凛。
王凛是在行动中伤了膝盖,用公孙后来阴森森的总结那就是一个“怎么也好不了的位置”。他哪有那个耐心养上个百十来天?刚刚能下地活动,就琢磨着开溜,哪知会遇上这么一个大妈级别的小子。
带着个眼镜,文质彬彬的一张小白脸,一笑就把眼睛眯得弯起来,跟个大姑娘似的,无害吧?铁定无害!
王凛自认阅人无数,但,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啊!王大队长还是在阴沟里翻了船。
就这么个无害的小子愣是把他在病床上留了二十天!所以,在以后的岁月里,每每在公孙策貌似无害的笑弯了眼睛的时候,王凛就习惯性的戒备心起。
在那不堪回首的二十天里,王凛软硬皆施,但公孙策就能不愠不火的继续自己的讲课大业。
你说他脸皮厚吧,后来给他说媳妇的时候,那张脸红得跟抹了红墨水似的,栽到他手里,王凛咬牙,忍了!
但这么一个事儿妈最终入了王凛的眼,是因为当时医院发生的一起谋杀案。
那会儿社会治安还好,刑事案件并不多发,但凡发了,基本上就是大案了,所以,第二十天头午,公孙还在神采奕奕的讲课,就有同事冲进来,拖走了王凛。原因是医院一个病人死在抢救室,病人家属认为病人身体一向很好,怀疑是谋杀,所以报警,所以,最直接的结果,王凛得救了。
案件一筹莫展,从医疗记录等等各个方面看,病患自半月前感冒生病到后来抢救,从尸检报告分析,无懈可击,院方不认为是谋杀,更不认为凶手是本医院的人,家属不依不饶,警方夹在当间儿,左右为难。
这时候,拜这么多年穷追猛打戏弄老师所赐,公孙策从脑海里继续的各种各样有用没用的知识里抽出了一条,扶着眼镜来到王凛面前,王凛下意识的就想扭头跑,可见,那时候公孙策是给王凛造成了多大的心理阴影。
公孙策只说了一句话,确切的说是两个词:医科大,尸检。
王凛于是茅塞顿开。
医科大是什么地方,教授专家们群英荟萃,几个白花花的脑袋一凑,半天就给出了结论,人是死于“氟尿嘧啶”中毒。
王凛有点蒙,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眼镜后头那双眼睛又笑得弯了起来,极为专业又严谨的要拉王凛去图书馆借书给他详解“氟尿嘧啶”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王凛彻底服了,再三保证案子一破,他立马回医院继续听他讲课。
公孙策这才满意的扶着镜框,看似不经意的指着尸体说:这种药一般医生开不出来,治疗癌症专用药,而且一次也开不出那么大的剂量。
王凛于是又一瘸一拐、兴高采烈的回去破案去了。
后来,案子破了,王凛也没回医院,还有更重要的案子等着他去办。
再后来,一个跟王凛一样穿着警服的人来学校,先后会见了公孙策的若干任课教授、辅导员、系主任乃至校长。
再再后来,到公孙策彻底毕业的时候,王凛挂着一脸“你小子终于落到我手上”的得意笑容站在校门口等着他。
公孙策那时候终于知道有一句话叫“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但依旧很淡定的跟着这个人上了吉普车,开始了自己越来越悲催的人生。
所以,一天正式医生都没来得及干的公孙成为了一名警察。
公孙策人生的第三次转折,是在王凛把他从鉴定科调到预审科之后的事。
公孙策混进警察队伍后,过得很滋润。
就是因为他过得太滋润了,身为大队长的王凛看不下去了!
干法医实在是浪费了他的口才以及那张厚脸皮,尤为受不了的是这个人在解剖尸体前会先盯着自己膝盖看半天,笑得眼睛弯弯的,笑得他汗毛倒立。
基于以上两点,王凛大手一挥,公孙策就卷着铺盖搬去了预审科。
预审是个斗智斗勇的活儿,一般人干不来。
公孙策是一般人吗?
答案是显然的。
于是年纪轻轻的公孙策跟着老预审们审了几个案子之后,总结出一条万能定律,正所谓: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那会儿审案哪有什么关注犯罪心理之类的说法,完全是警察与罪犯双方智慧的直接碰撞,什么都是现发掘的。
公孙策绝对是将这战术发挥到了极致,眼镜片后头那双眼睛时不时的对着犯罪分子弯出一个优美的弧度,这往往就意味着此人不出一个小时就会被PK掉。
年轻人比较容易骄傲,何况公孙策这个祸害了无数人民教师的人。所以,俗套的,公孙策骄傲了,不但骄傲了,还激进了。
王凛铁青着一张脸,把笔录扔到他面前的时候,公孙策没有了当初上车时候的那份淡定。这个时候,跳出来拯救他的是王凛手下一内勤。
说他是来拯救公孙策的,倒真是没错。
为什么呢?
因为他就叫包拯。
包拯是学中文的,初入警队时还带着一身书卷气,跟着王凛干了两年后,王凛觉得自己对不住人家父母,愣是把一个四平八稳的小伙子给带成了火药桶,所以,在包拯当警察的第三个年头,王凛下了狠心,把他调内勤了。
包拯指着笔录,用他念莎士比□诗的浑厚嗓音和公孙策说:你也别找了,就这儿,漏洞这在儿,你想想怎么堵住他。
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公孙策不止一次的感叹,什么叫命定?包拯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要自己给他解决问题的口气,所以这之后的近二十年,他始终在给包拯解决问题,各式各样的。
这就是公孙策的第三次转折,从一个滋润的法医沦落为了预审员,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当他还是预审员的时候,他认识了包拯,从包拯还是一个小内勤的时候,他就开始了给他解决问题的日子。
拜包拯所赐,每每在王凛抱着“看你再怎么办”的心态看笑话时,公孙策蕴藏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次次升级爆发。
那时候问刑警队里谁收拾烂摊子功夫最了得?
答案:公孙策!
这人长相无害,性格不愠不火,给谁见第一面都不会设防,有些不长记性的见上十面八面,被他阴了十次八次的都不带设防的,说明什么?
他肚子里乘满了油,溜滑!
王凛看着这一黑一白两张脸,觉得把这两个人放一块儿很不错,前提是不能把他俩放自己跟前儿。
整日介守着一只一丁点亏都不吃没事儿琢磨着怎么报复的狐狸和一只看似无害实则贻害无穷的老虎,任谁都觉得恕�
于是,包拯调去行动队当队长,公孙策顺理成章的从预审科调到了行动队当副队长。
副队长是干什么的呢?
说白了就是管着全队上下吃喝拉撒睡的。
问题是,公孙策这个副队长除了管着吃喝拉撒睡,时不时还会被大队长或者队长揪出去救场,谁让他长了个记忆力惊人、存储量惊人的脑袋,守着个移动的百科全书不用?
除非王凛和包拯是傻子!
所以,等公孙策发现自己的生存环境每况愈下的时候,他已经是刑警支队的秘书处处长了,再干上十几年,他就该退休颐养天年了,在政委退休之后,他也名副其实的变成了支队老妈子了。
可是,时间就是有趣的东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真正解决问题的成了包拯,而公孙策成了那个把问题撩出来的。
俗话说的好,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公孙策没事的时候,喜欢捧着茶,对着自己窗台上的一盆文竹、一盆水仙念叨,看起来修身养性的很。
公孙策是个修身养性的人么?
有时候也许真的是,但那个时候的到来可能还要等上十来年。
他念叨什么呢?
简单,历数被王凛挖到警队之后的血泪史,那两盆花得承载了他多少怨念!
难得和包拯喝酒的时候,包拯会很憨厚的跟他说,“这是你头二十年活得太嚣张了,没给自己积德!”
对包拯,他存着一份惺惺相惜,更多却是敬佩。
对王凛?公孙策有的是敬重。
当然这是往崇高里说的,往狐狸本性里说,姜还是老的辣,惹他?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买卖。
如果说这么多年,有什么遗憾的话,公孙策会很幽怨,那就是他唯一的一个病人还是留下了后遗症。如果王凛这时候恰好在场,那么这就是他唯一觉得愧对公孙策的时候。
有时候,公孙策就想如果自己死了,就在墓碑上刻上“他的一生充满了转折”这句话,以祭奠他自打遇到王凛之后的悲催人生。
小剧场:
若干年前的某一天午饭,包队长突然发现公孙副队长没有戴眼镜,于是奇怪地问:你眼镜呢?
众队员围观……
某副队长从容不迫排除万难,从N多双筷子中间夹到那块肉,送到嘴里,答:碎了。
某队长:什么时候?
某副队长:半个月了?”
某队长:……你这半个月都没带眼镜?
某副队长白眼:……
某队长同情:那你个大近视是怎么过得?赶紧再去配副吧。
某副队长继续白眼:谁说我是近视的?
某队长:那远视也不好过啊!
某副队长:谁说我是远视的?
某队长:……那你戴着眼镜干什么?
某副队长:掩藏我锐利的目光
众恶寒……
某队长按捺,无果,大吼:公孙策,你以后再戴眼睛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
送给腹黑大叔控的猫~~~
话说,正文卡了,就出个不负责任的番外吧,权且一笑~~
79(更完)
在同一个时间、空间范围内,所有的事情都是会联系到一起的,这就是哲学里说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原理。
王朝看着兄弟们把葛杰礼请上车,看着还挂在东天的大太阳,就有种吐出一口浊气的痛快感!他很想对着太阳嚎一嗓子,因为压在他们这些人心上的那个案子总算有了点线索,这无异于一针兴奋剂。
看着葛杰礼神色仓皇中依旧保持了他对警察的不屑与抵触,王朝脸色就不怎么好看,虽说能把人带回去了,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证据,这又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啊!
张龙喝了口咖啡,皱眉,把杯子推出去:“丫头,再加一包!”
孟雨打着呵欠翻白眼:“头,这已经放了两包了,你想几天不睡觉啊?”这么说着,依旧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速溶咖啡加进去,拧上杯盖,使劲晃了晃,把杯子送还原位,问:“头,袭警案怎么样了?我听他们说被害人都是小白的亲友。是冲着他来的么?不应该啊,他才参加工作几天!”
“跟小白没关系,是他那个朋友,就是前段时间被通报停职的那个,诶,说起来,这小子有种啊,你知道俩人,撩翻了多少个对手?”张龙目光终于从材料中拉了出来。
“再有种怎么样,还不是躺在医院里!”孟雨不以为然:“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应该逞英雄!保护好自己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张龙憨厚的笑了两声,道:“说当然容易了!他们俩愣是放到了六个人!怎么样?”
漂亮的杏眼瞪了瞪,孟雨撇嘴,还真是挺厉害的。“那这案子就能结了吧,人不是都逮回来了么!”
“那么容易?让我们出马干什么?”张龙顺着嘴就吹。
孟雨继续撇嘴,她那个老爸自己还不知道么,“爱兵要深”四个字难道是白念叨了这么多年么。
“这几个归案的不过是喽啰,又是伤又是案的,还不知道到底给谁卖的命,背后主使倒是个精明的!”张龙挫着牙哼了声。
孟雨心里不痛快,问:“不会又是个雷郁都吧?”
“呸呸呸!快摸木头!说什么丧气话!”张龙把材料整理好,想了一会儿,道:“孟雨没事吧?”
“啊?没什么事,林琦审完送看守所了,没我什么事了,王队让我回家补觉呢!”孟雨两眼放光,甜兮兮的笑:“头,是不是要带我出去转转啊?”
“医院,去不去啊?”
“当然!”孟雨笑嘻嘻:“头儿,把我转外勤吧!”
“你回家补觉吧!”张龙面不改色,走人。
“哎,头儿,等等我!”
白玉堂站在父亲身后,他只要稍稍一垂眸,就能看到父亲花白的头发,只要再稍稍迈前半步,就能感受到父亲的颤抖,鼻子突然酸了酸,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双手已经扶住了父亲的肩膀。
“爸,大哥情况不是很坏,你放心。”白玉堂突然觉得白锦堂这么一伤,仿佛就是为了给他创造一个缓和他所有交恶的关系的机会。
面对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老奸巨猾的老爷子,他有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担当感,他很想告诉他,现在,你已经可以放心看着你儿子来处理这些。
可是,只有一句安慰的话,其余的,他说不出口。
老爷子点着头,早已经从心痛难当中冷静下来,但是小儿子就这么站在他身后,用多少年来少有的和声细语,少有的亲密和自己交流,心痛之余还是有点欣慰感的,但是,这种事不是他一个不怎么热衷人际交往的孩子能处理好的。
老爷子,默默注视着大儿子几分钟,出了病房,沉着声吩咐:“联系秦教授,请最好的脑科专家,还有,跟何医生打声招呼,让肖潇下午带芸生去一趟。”
秘书小墉低声答应着,立即掏出手机做到一边联系人。
抱着手臂倚在门口墙边的白玉堂不由翘起好看的唇,一个苦涩的笑容少见的浮现在脸上,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处理得了的。
心里,很空,白玉堂扭过头,走廊尽头有着上午艳阳初照的青涩和明媚,他,很想念一种安心的感觉。
是眼花?
电梯间那里,很突兀的就拐出了那个身影,尽管是坐在轮椅上,却让他觉得他倒像是《大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