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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综]一日一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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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天堂还衬脸色正常之际回家过,目睹那个前几年便得了消息,父母的老来子司徒贺。粉嫩嫩的小孩儿人小鬼大的朗读诗书,模样煞是俊俏,长大必定颠倒众生,这不,那边唤作醒秋的婢女,一边给司徒贺换衣服一边感叹着呢。任天堂做足哥哥的派头,天南地北的给弟弟讲故事,都是些他的经历,听得小孩眼睛闪亮亮,踌躇满志说长大要想哥哥一样当大当家。听闻司徒贺的豪言壮语,两老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他们可不想再有个终日见不着的孩儿。
  
  身体逐渐变差,双腿不灵活,任天堂索性只安然在寒伶殿,晨间起来找仲天比武,其后跟李盈昊玥讲讲各地风光,之后多半一个人静待着,玩儿百玩不厌的井字过三关,要个谁经过见着,多半抽搐嘴角离开。自然,病发的时候,总是满手鲜血,一次次熬过,任天堂总打趣自己,像个凶杀现场的嫌疑人。
  
  一时间往后堆积,任天堂病发时出血量越发大,每到此时,他便打发所有人,痛苦低鸣,浑浑噩噩好几日,传唤人更衣时才见人,那时,便是病发后了。他说,病发太丑,怕他人见着做噩梦。
  
  深深凹陷的床板,凌乱破碎的帐幔,暗红以及艳红交织的床单,口中手中干涸的血迹,诉说着主人的痛,以及坚韧。
  
  仲天是最清楚被他多打造武器所伤,痛苦怕是将整个人投入地壳岩浆中亦不会那么剧烈。仲天不明白,有什么理由,促使司徒奉剑忍耐到现在,真的是妈妈的话?昊玥问司徒奉剑痛不痛,司徒奉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痛,痛得想一刀结束生命,只是,我娘说过,再艰难也必须活着,哈哈……不懂司徒奉剑,为什么还能笑得出。
  
  发觉的时候,仲天惊觉,对这个死忍的少年,留意太多。
  
  生在皇家,却一直被养在偏远的寒伶殿,因母后的话,李盈一直孤独的呆着。第一个将她孤独拉出的是那笑时有个小酒窝的可爱哥哥,李盈称呼他为奉剑哥哥。随后,在他引领下,李盈认识了昊玥,认识了昊玥的师父仲天,生命随即变得不一样起来。特别是,跟已是大将军的昊玥相恋之后,母后给她们赐婚了。这一切都是此刻床榻上奄奄一息的人赐予的,他手中若新伤般的长线划痕刺痛了李盈的眼,“奉剑哥哥,对不起。”
  
  “公主记住…你没有对我不起,你要谨记,乖~”
  
  “恩。”李盈终究忍不住眼泪,昊玥和仲天都说过,奉剑哥哥时日无多……昊玥见状,抱着泪如雨下的未婚妻,让她靠在自己肩头,尽情的宣泄感情。
  
  “仲天啊”,听闻点名,仲天对视床榻上之人,“如果你真是那火王的话,能不能让我的软剑跟我转世?”
  
  啊喂,你究竟对那软剑有多大的偏执!昊玥默默地吐槽。
  
  ******
  
  【三个月后长安】
  
  那个总白痴笑着的少年终究离开人世。
  
  在那之前,觉醒的仲天将软剑封印在少年体内,完成少年的遗愿。
  
  觉醒后,婳琤、昊玥忘却前尘,恢复消逝前的性子,唯有仲天,牢记下那个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少年。
  
  尚轩说,他是千湄,是不是说,下个轮回,成功觉醒的话,他能…成为永不分离的同伴?
                          
作者有话要说:《火王》
唐朝那卷大致就是长不大男扮女装的先知奉剑,跟神匠仲天相爱,两人前世为神,奉剑前世追逐仲天,这世算是得偿所愿。几位神是否觉醒牵扯创世神的生命,力量用光就完蛋,以至于某个尊创世神为王,忠心耿耿的神帝昀设计陷害所有即将觉醒的其他神。包括奉剑(千湄)、仲天、昊玥、婳琤(李盈)、优河(这货很餐具,他爱的那个不爱他,最后一个神居然弄到死翘翘了)。
最终帝昀成功,唐朝卷完,众神转生全军覆灭。皇家的李盈被太子合谋假传圣旨杀掉,与深爱的昊玥一同死,被镇压在陵墓中。奉剑身上有伤,治疗失败,优河想杀仲天,三人爱恨纠葛最终死亡。
创世神,最终耗费最后的力量,想让仲天成为真神,失去奉剑的仲天想灭世,却在最后发现,本该形神俱灭的奉剑转生成限制少年……
【抠鼻】以上就是火王我略写火王的故事。
嘛,基本上,任天堂那货是不会爱上仲天的。
【有兴趣的可看百度资料:】
火王》是台湾漫画家游素兰的代表作,故事承接着《倾国怨伶》,以火神仲天和奉剑(司命运的千湄的转生)为主,讲述七神由远古转生至今世的前因后果,以及各自的归宿。
    以火王命名的神仲天掌管的是世间的火焰,可他本人却向寒冰一样冷淡…… 
  在遥远的远古时代,神氐尚轩创造了世界,并把自然界的各种元素分给六位神来管理和象征,其中,水是婳琤,雷是昊玥,他们和尚轩之间的恩怨纠缠是倾国的主题。象征着风的千湄是一个外形上看只有13、14岁的小孩,在诸神之间他看来是最柔弱的,他有着金黄柔亮的长发和美丽的眼睛,然而对于他而言,眼睛只是装饰品,他所感知的一切都是由心眼而得,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成为最为敏感的神。因为人眼是会欺骗的,而心眼不会。 
  在远古时代;以尚轩为首的神氐过着平和的“同伴”生涯;他们彼此的关系如同兄弟姊妹;有时又如亲密情侣;只有仲天游离在群体之外。一心想了解仲天;为他分忧的千湄苦苦地跟在他的身后;却得不到他的一次回顾……
    当尚轩的力量以不足以控制宇宙时;由于离心的作用诸神逐渐消失,孤独的仲天想一个人度过最后的时间,但千湄还是找到了他,并在悲痛中注视着仲天在火焰中逐渐化为乌有…… 
  唐朝,转世的仲天受尚轩委托;走上了寻找同伴的征途,其间路遇安平爵抢亲。他救下了那个被叫做奉剑的女子,一瞬间只觉得冥冥中的牵引。起先他以为奉剑是婳琤的转世,但由于尚轩说过,婳琤将转世于皇家,所以又觉得不象……在他决定逃避之前,便已经动情,于是在茫茫人海中,他认为终于找到值得永生永世珍爱的世间女子。
    后面证实司徒奉剑其为永远长不大的男子。



Harry Potter【一】

  这次,任天堂不是个婴儿,却是个孤儿。孤儿院的生活绝然说不上好,也差不到哪去。
  
  日子还是这么过,任天堂练功之余,会一丝不苟地完成分派给孤儿的小任务。院长虽不喜欢任天堂,却很满意他的劳作结果,给的食物比其他的孩子也就多些。
  
  任天堂新的同房,是一个性格乖张的孩子,总用阴森森的眼神盯视他人,就任天堂所知,此毛孩子是个总是被欺负的主。在任天堂眼中,新室友是个怪癖的孩子,在孩子眼中,。整天盘坐在床上摆姿势的任天堂更怪异。两个人算是奇怪到一起去了,才会被编入一个房间,是整个孤儿院最差的房间。
  
  虽说同房,任天堂倒没有此毛孩子交流过,任天堂时间多半花在又一次重新练功,以…压制旧病,不给于任何复发机会。作为司徒奉剑的梦醒时,左手掌多出的一道红痕,倒也没对清醒的任天堂造成多大影响,反倒是此刻梦中,红痕带给任天堂上一个梦遗下的痛苦,同时携带的便是先知的能力。
  
  两人相敬如冰地处了四个月,任天堂才知先知能力还在,却受制约,不能知天下事,怪异地只可预知一些新室友的动静。只要任天堂的室友汤姆即将去做不好的小动静,任天堂必然第一时间知道。
  
  “哈哈,汤姆,你是准备操纵刀具攻击卡瑟吗?”
  
  名为汤姆的小孩转过身,第N次阴森森地盯着那个总是在他动手前就知道一切动向的科威尔,沉默地折返,“你怎么知道的?”
  
  “做梦的时候看见的。”预知不就是做白日梦吗,哈哈!
  
  “……”汤姆额间青筋浮动。
  
  练功的日子总是过的特别快,在任天堂确认三年内伤口不会影响他时,闲不下来的小子便不再一有时间就孜孜不倦,相反开始偷溜出孤儿院游览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在没有足够的财力之前,任天堂也只小范围的游览,每天必定回孤儿院蹭饭吃。现在的英国并不比二十一世纪,经济大萧条,穷人家的孩子没饭吃,背包客要生存太难。
  
  逛完预定地区的任天堂翻进孤儿院,发现汤姆正冷凝着那张精致的小脸,口中发出嘶嘶声,神色认真地跟一条花纹不少的蛇交流。
  
  “哇,好厉害,汤姆你居然能跟蛇说话,好神奇。”
  
  专心交流的汤姆被吓一跳,目睹蹲在墙壁上颤抖着,跳下来后恢复正常的奇怪室友,危险的眯起那双过分漂亮的大眼,“我还能让它咬死你。”
  
  “你快说吧快说。”
  
  “……什么?”
  
  “我好跟着学,哈哈……”任天堂抓抓脸,果然是好方法。
  
  “……”小汤姆嘴角几不可见的小抽一下,扭头,带着小蛇离开这个白痴。
  
  接下来的日子,汤姆终于知道,被人‘关注’比被人殴打更…恐怖。无论吃饭、干活、睡觉还是…洗澡,一张笑得过分白痴的脸总会第一时间出现,并死缠烂打地要求学习…蛇语。命令小蛇去咬他吧,那货轻而易举地将蛇抓在手中把玩;让群蛇围剿吧,那货轻松地跳到墙根上,比猴子还顺溜;爆发还不能完全掌控的力量攻击他,那货却操纵同样地力量挡下攻击……汤姆很忧郁,嘴角都能抽成中风症状了。
  
  “隔壁有位置。”
  “哎呀,分半坐感情会更好,快吃吧,我分你一点,哈哈。”
  “……”压根不能将人挤下凳子的汤姆,只能愤怒地瞪了眼白痴,狠狠地吃掉对方放进他碟子的食物。
  
  “把东西还给我。”
  “那个,汤姆你身板小,会被扫帚压成矮子的,还是我来清洁吧,哈哈。”
  “……”你才身板小!汤姆阴沉着一张白嫩嫩的小脸发誓,日后不比那货高,他就不叫汤姆?里德尔!
  
  “从我的床上滚下去!”
  “哈哈,汤姆你太冰,我太热,一起睡正好互补。”
  “……”汤姆挣脱不开,憋闷地被某个不要脸货色抱着睡。
  
  “给我滚出去!!”
  “哈哈,一起洗省水又省时间,要我帮你吗?”
  “……不用!”汤姆咬牙切齿地别过脸,自己洗自己,无视某个脸皮比孤儿院铁门还厚的货色。
  
  如此半年,神也顶遭不住,更何况,我们倒霉的汤姆小哥只是个八岁的孩子,最终他答应教没脸没皮的货色蛇语。汤姆小哥暗暗决定,有机会一定灭掉这货不解释。一个教,一个钻研,时间过得快,任天堂学习能力强,对上蛇语,也得花费好几年才完全掌握,蛇语是门相当难学的语言学。
  
  学习之余,任天堂亦不忘钻研那份烂熟于心的软件简谱,隔段时间,任天堂会从手掌的红痕中抽出跟着红痕走的软剑练习。有年寒冬,因学习忘记时间的任天堂发过病一次,彻夜外出。那次汤姆难得问起任天堂,任天堂倒是很老实地告诉汤姆,他旧病复发,热得难受一晚上滚雪地去了,对此,汤姆眸色微动,没有评价。
  
  几年时间,少不得那些个找汤姆麻烦的小鬼,幸而在任天堂的武力震慑下,一个个不再敢乱来,反倒让院长惦记上‘屡教不改、恶意滋事’的任天堂。
  
  1938年,两封来自霍格华兹的入学通知书分别到了汤姆和任天堂手中,凝望天边那只飞得摇摇摆摆的猫头鹰,任天堂想,猫头鹰其实也有恐高症吧(= =|||)!观察那封信良久,抓抓脸,任天堂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世界。这是一个小男孩凭借‘爱和正义’的力量打败附身魔王的故事,任天堂记得大致这样。那么,他们大概是名不见经传的路人甲吧(啊喂汤姆是路人甲的话哈利就是普通小鬼头了)。
  
  “哈哈,原来我也只是十一岁。”
  “……”以为这货盯着信想那么久能说出点建设性话题的汤姆直觉自己脑残了。
  
  来接他们的是未来的校长,此刻的变形课教师,阿不思?邓布利多。这是个慈祥的老人家,只不过,任天堂感觉…邓布利多给他种说不上来是个啥的压迫感。那时他不知道,这种压迫感,在任天堂日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会变得逐渐清晰。
  
  带齐新购入的东西,从霍格华兹特快下来,一帮新生跟着领路人坐上了摇曳的…船,任天堂此生除了恐高,晕那个船才是个惨剧。那马赛克物哟,一开始便正中对坐的汤姆,若不是自学过书籍内的‘清理一新’,汤姆小哥只怕早把人给分尸了,其后那一坨坨地马赛克物与水共舞去……同一条船山的人,扭头的扭头,捂鼻子的捂鼻子,汤姆他不认识这货。
  
  分院之时,在特快上看过新书籍的汤姆不意外自己会被分入斯莱特林,心想,这下终于不用看见某个白痴。还没得意多久,脸色铁青的汤姆清晰地听见,那顶肮脏的白痴帽子高声道:“科威尔?诺顿,斯莱特林。”
  
  啊喂这货哪里像个斯莱特林了!
  
                          
作者有话要说:【抠鼻】任天堂这货只看过《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于是他不认识伏地魔的本来是个啥。
是男人就该一起洗澡一起睡觉【流鼻血】。。。。



Harry Potter【二】

  无论汤姆抑或任天堂,都很快地进入学习状态,‘幸运’的是两人分在同一个寝室。任天堂也依旧死皮赖脸的遗弃自己的床,跑到汤姆那里蹭,习惯是很难改掉的,无论对谁,汤姆不是也没有拒绝。
  
  魔法世界的一切对任天堂皆是无比新鲜,除却上课,任天堂基本泡在图书馆,翻阅各种书籍,进入孜孜不倦状态,哪怕走路手里亦捧着一本书,吸收那些他从没见识过的事物。直至眼睛不舒服,任天堂这才放下书,“规定是路人”地跑进禁林,里面各种让他心花怒放的动植物,让任天堂开阔眼界,而且禁林是个练武的好地方,掌握软剑之余,巨怪是好对手。
  
  若不是汤姆明令禁止将‘奇怪的东西’带回寝室,任天堂绝对会将那些他感兴趣又没有研究透彻的生物一一带回去,可见,汤姆很有先见之明,或者说,被恶心多次养成告诫习惯。
  
  一年时间过去,汤姆迎刃有余地游走在贵族间,魅力指数命中一年级到三年级的女生学姐,加之成绩优秀,列位第一,那些个小姐们多半芳心暗许。任天堂则是半数时间都是一个人呆着,手里拿着书,眼睛不知何时因为近视而戴上一副土里土气的眼镜,只要不出声,那便是个文雅的学子,但一旦说话,方圆三里,无不抽搐。
  
  入学时虽说黑灯瞎火,可那些来自传统巫师家庭的小贵族精得跟什么似的,如何会认不出科威尔?诺顿那个马赛克一路的的家伙,更枉论科威尔是个走路都拿着书不放的书呆子,一个最出格的斯莱特林,所有人都对这毫无贵族修养的货色敬而远之。只有汤姆依旧每日跟任天堂一道吃三餐。
  
  这也并不是说任天堂没人喜欢,这货这次有张雌雄莫辨的俊美无俦的脸蛋,蛊惑着各院男女,加之成绩优异,可惜…他本人‘太古怪’,绝对能将所有人爱恋的苗头掐灭在内心。谁受得了一个整天灰头土脸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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