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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你的身体,我做主+番外 作者:白久丸子(晋江2013-10-22完结,灵魂转换)-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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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房子破旧得让人有种立刻会倒塌的错觉,周围只有杂草丛生,其余皆是一片荒废。
  这样一个地方,怎么看都不像是偌大的云烟楼的一处,倒像贫民村的环境,只是没有刺鼻的味道而已。
  
  严华微微皱眉,抬脚朝房屋走去,锦瑟连忙跟在他身后,右手下意识的扯住他的衣袖。
  推开门,里面倒不如外面一般残破,只是轻俭了些,却很干净,每一处都擦的亮堂堂的。
  
  “渺渺?”严华唤道。
  
  “严公子?你来啦!”唤作渺渺的女子从另一个房间跑出来。
  
  锦瑟从严华背后探出头一看,这女子左脸有一道从额角到嘴角的疤痕,看起来有些骇人,右脸很白净,依稀能看出是个清秀丽人。
  
  渺渺看到他身后的女子,心下一惊,有些拘谨的低下头,擦擦手,僵在原地。
  
  严华上前,拉住她有些冰凉的双手,眉眼间全是怜意,“渺渺,不用这么拘谨,放松些。”
  
  她却将头垂得更低了,抽出手,小声的说了句:“我去沏壶茶来。”
  
  说完,便转身跑了出去。
  
  锦瑟傻了,这什么情况啊,怎么就这么跑了。
  
  严华紧紧盯着她的背影,轻叹了口气,只挥手叫锦瑟一起坐在一旁。
  
  没过多久,渺渺再次出现,两手分别端着一杯茶,双眼半阖。
  
  她将两杯茶放在俩人手边,偷偷瞧了眼那个在严华身边的女子,觉得嘴里,喉咙里,心里全是苦的。
  
  这位小姐应该是他心爱之人吧,不然为何每次瞧她总带着些宠溺。那位小姐可真好看,娇小可爱,眉眼展开,看起来很活泼的样子。
  
  是啊,她还妄想什么呢,女子最重要的两样,她毁了其一,还做着个艺怜,这样的她,怎么配得上这么一个优秀的男子。
  
  严华转眼看她时,刚好看到她低下头那瞬间,眼角闪烁的晶莹。顾不得锦瑟在旁,拉着她的手便跑了出去。
  
  到了外面,严华急忙开口解释:“渺渺,你不要误会了,锦瑟只是我的妹妹。”她还是低着头,没反应,严华只好接着问道:“渺渺,没事吧?”
  
  渺渺连忙抬头,笑了笑,“没事,我能有什么事呢。”
  
  严华看着她尽力扬起的嘴角,更是心疼,“渺渺,你不要这么坚强,我不是说了吗,有什么困难跟我说,你……你是在没必要自己一个人硬撑。”
  
  说到最后,严华双眼有些酸涩,喉咙被什么堵住了似的。
  
  她就是太坚强了,坚强到哪怕受了多大的委屈也不愿和任何人说,永远扬着张笑脸,然后无所谓的说我没事。
  
  他却比任何人都清楚,只要她说没事就一定有事,她一皱眉肯定是难受,她抿嘴肯定是有话想说,她微笑就一定是在掩饰些什么。
  
  她就是这么一个令人心疼的女子,坚强,独立却又自卑……每次来找她时总会发现她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衬得左脸的疤更加骇人。
  
  但是,他一点都不介意,他喜欢的是她整个人,可是,她遭遇到了太多祸事,已经将她的自信和骄傲完全打碎,如今的她只有自卑了,她怕生,但还是要为了生计去青楼弹琴,只换来几个铜板,但是,每次她拿着几个铜板总是会露出一脸满足的笑容,哪怕是一个,她也能拿着高兴好几天。
  
  他想要接她走,给她更好的生活,她却不愿,她总是说没关系,太麻烦了,却不知道,对于他来说,只要是她,就不是麻烦。
  
  这样一个固执又坚强的人儿,他实在拿她没办法,哪怕与她相处了一年了,她还是会拿这个接口阻拦他的一切好意。
  
  所以,他才会带锦瑟来,锦瑟从小就是个鬼灵精,性子活泼,如果是她,应该能让渺渺开朗起来,哪怕是一点也好。
  
  “渺渺,搬到我府里来吧。”严华将她垂到脸颊旁的青丝往后拨弄,帮她勾在耳后。
  
  “不用了……无功不受禄……我……”渺渺脸颊一红,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染上些红晕,像极了清晨的朝霞。
  
  “那么,给我唱《点绛唇》吧。”严华打断她说到一半的话,嘴角含笑,“这样,就不是无功不受禄了。”
  
  渺渺呆愣了几秒,也不是矫情之人,只好点头,轻启粉嫩的唇瓣:
  
  “金兽添香,小楼犹伴丝丝雨。
  几番闲叙,
  何处闻筝曲?
  薄雾迷离,犹记初相遇。
  情丝许,尽惹愁绪,
  方觉良人去。
  ………………”
  
  这其实只是首诗,是她一年前写的,然后编了曲唱了出来,那日,恰巧被他听到,至此,成了他念念不忘的挚爱,每日都要她唱给他听。
  
  严华看着她认真歌唱的侧脸,心里流过一道暖流,她的声音很好听,柔和婉转,不似出谷黄莺,不也若江南女子的娇娇弱弱,就这么听着,仿佛时间都静止了一般,只剩下她的袅袅余音。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了整整两个小时!!!!肩膀都酸了TAT最近这几天天天对着电脑码字,右肩膀酸痛好几天了TAT
  
  不知亲们觉得华二哥性格怎样,说实话,咱真的写不好这种温润性格的银TAT本来华二哥原定性格是风流倜傥的。
  
  还有,名字,哈哈哈 华二哥是严华=烟花  哈哈哈哈 因为咱码字实在太慢了,再加上周一到周五大多都在上学,所以,改为周六周日日更,不然,咱累得个半死,还没几个人留言,实在太亏了 哈哈哈!
  
  对了!!PS一个,文中的诗转自百度ID为:一点相思怎堪离 的原创诗啊!超有才华啊!




☆、第十二章 渺渺

  十二章渺渺
  
  锦瑟久久不见俩人进来,就和揽月二人在人屋里也不大好意思,倒是头一次觉得有些拘谨,忍不住打开门,想问问他们聊好了没。
  
  刚一拉开门,锦瑟被眼前的情景雷成焦了,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眼前的俩人正嘴对着嘴,严华俯下身,双手捧着渺渺的脸,双眼紧闭,而渺渺显然没料到他这样做,两眼瞪得老大,两手揪着衣领,心里怦怦跳着。
  
  脑子一片空白,总觉得有什么炸开了一般。
  
  锦瑟尴尬得缩缩脖子,整个身子缩回门内,然后把门关上,但耐不住好奇,又留了条缝,像个老太太佝偻着身子,睁大眼睛看着两人,一眨也不眨。
  
  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华二哥这么强势,恩,回去跟元宵说去,他一定很开心。
  
  严华就这么贴着她的唇,不动作,好一会儿才放开,但是,手却依旧捧着她的脸。他眼里闪过一丝受伤,猛地将她揽到怀里,用了十足的力气。
  
  “渺渺,我喜欢你啊。”严华将脸贴到她脖子里,声音带着些委屈的颤抖。
  
  渺渺双眼淌下泪,摇摇头,“严公子,你不必内疚,我这脸,不关你的事。我也……不需要你因为愧疚而强迫自己。”
  
  听到这话,锦瑟双眼瞪得如铜铃般大,这是说她脸上的那么一条大疤就因为华二哥?这到底怎么回事?
  
  严华不语,只把她搂得更紧,好久之后再沙哑着嗓子说道:“渺渺,我是真的喜欢你!不是内疚,也不是因为责任。”
  
  他板正她的脸,让她双眼直视自己的眼,神色严肃,“渺渺,你就给我个机会吧,我是真的想疼你,宠你,一年了,你就没打算尝试着对我敞开心扉吗?”
  
  渺渺摇摇头,她多想答应他啊,可是,她怎么配?她这么一个人,那配得上他这么好的男子,且不说这张脸毁了,经历了那么多,她也不想再理会这些了,只要能好好活着就是她毕生最大的愿望了。
  
  锦瑟在里面看得急得跳脚,但这件事也不是她一个外人能插手的。
  
  揽月见自家小姐急得差点跳起来了,连忙按住她的肩膀,生怕她急性子一来,就跑出去打扰了人家。
  
  “小姐,你淡定些,你还不相信二皇子吗?!”
  
  锦瑟咬牙,她就是不相信华二哥能搞定啊,这货压根不了解女子的心思,一旦碰了壁就会马上松口,找自己的错去。
  
  果然,严华苦涩一笑,松开她,“渺渺不愿意,我也不好强迫了。”
  
  锦瑟在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拉开门,风风火火的冲了出去,拉起渺渺的手说道:“渺渺,你就答应了华二哥吧,你不知道他有多喜欢你,每次写信里面讲的都是你,睡着了说梦话也喊着你的名字,想你想的茶不思饭不想的,老是跟我说要娶你回去给我当二嫂呢。”
  
  锦瑟从小每当闯祸了就会撒谎推给严霄,这功力自然不浅,一番话说得慷慨淋漓,完全把严华生生说成了个思春的待字闺中的小姐。
  
  虽说,这番话说的真假难分,但仔细想想漏洞很多,一是严华压根是偷偷跑了出去,哪会写什么信。二是人家才刚回来,怎么你就知道说梦话会喊渺渺的名字了?!三是严华骨子里是个十分遵守规矩的翩翩公子,又怎么会拿没成形的事到处说啊!
  
  不过,显然渺渺是信了,满眼都是不可置信,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她本就对他有感情的,但是碍于心里的自卑和自闭,不愿相信任何人,听到锦瑟这么说,心中自然感动,又忆起这一年来他对自己的关心,实在没办法继续拒绝他。
  
  她就这么扑进他的怀里,将从小到大受的苦全发泄了出来,哭声越来越大。
  
  严华拍着她的背,他想,就让她好好哭一次吧,哭够了,也该轻松些。难为她一个女子抗了这么久,要是没遇到他,该是过着怎样的日子啊。
  
  回到屋里,锦瑟瞧她两眼哭得红肿,但是眉眼的忧愁却散乱了去,华二哥更是温柔体贴,一会儿给她揉揉眼,一会儿给她端茶让她润润嗓子。
  
  锦瑟撇嘴,什么呀,这是在她面前秀恩爱么,要不是自己,他们指不定又要熬上多久。还有,都是一个爹娘生的,为什么华二哥就那么温柔,臭元宵就那么恶劣,真是不公平。
  
  “华二哥,你不是要告诉我这两年去干什么了吗?!”锦瑟眼红了,瞧不下去了,这丫现在第一次觉得好想臭元宵,不然,自己一个孤家寡人在两个刚确定了心意的人面前太受刺激了。
  
  严华喂着渺渺喝下茶,还细心地帮她嘴角擦了擦才回过头理睬锦瑟,笑得一脸春风得意。
  
  锦瑟踢了一脚他的小腿,让他赶紧的,不许刺激她。
  
  然后严霄开始讲述着两年来自己遇到的事,好的,怀的,如何遇上渺渺的,又如何爱上她的。
  
  锦瑟听得津津有味,觉得这可以写出来做戏本子了。
  
  原来,严华跑出去还是皇后怂恿的,锦瑟觉得今天牙都要咬酸了,怪不得那两年任姨看上去一点也不担心。
  
  他先去了水城,遇上了些土匪,近几年水城土匪□,见人就抢。幸而严华从小习武,才避开了这起祸事。却不想,正准备连夜离开时,被那几人记恨在心,使了下三滥的迷药,掳走了去。
  
  再醒来时,就睁眼看到了一旁浑身鲜血的渺渺,身上绑了好几条麻绳,紧到几乎勒进了肉里。
  
  后来几日的相处,才知道渺渺这是被亲生父母卖到了这里,这些土匪却不侮辱了她的清白,只每日心情不爽时拿着鞭子狠狠抽几下,成了任人发泄的工具。
  
  严华被下了药,浑身无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弱女子在自己眼前被打的鲜血直溅。三日后,严华强行破了药力,带着渺渺冲了出去,却在最后关头,渺渺为了替他挡土匪的鞭子,被毁了脸。
  
  那时还要严重些,鞭子是从额角抽到脖子上的,一条血痕纵横在她的脸上。严华看得胆战惊心,不欲与他们多纠缠,抱着渺渺就允许了轻功逃了,他带着她去找了神医,也只医好了一半,因为脸上的肉太嫩,疤痕就这么留下来了。
  
  刚开始,严华确实只是内疚的,为了责任也要娶了她。哪想到,渺渺根本不愿领他的情。后来,两人出了山,严华买下了个四合院,想要让她住进去,好好待她。
  
  渺渺只说不想麻烦他,便去做了艺怜,虽然弹得一手好琴,但那种地方,终究还是要看容貌的,她脸上一条骇人的疤,谁敢接近她啊。
  
  因此,弹琴时就要蒙上脸,坐在最远的地方,就像自娱自乐一般。青楼里的那些个光彩照人的姑娘常常辱骂她,就连打杂的小哥也总会对她拳打脚踢,严华每次去探望时,她也不会说,只说自己过得很好,让他不用担心。
  
  后来,严华有一日提前了些时间去,刚好撞见有个厨房的打下手的男人,把她推在地上,又踢又骂,她却睁着眼,眼里很平静,像感觉不到痛似的,任他下狠手,也不抵抗。
  
  严华心里一痛,连忙上前踢翻了男人,抱着她娇弱的身子,找了个大夫来。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就吓了一跳,她的身体没有一处肌肤是好的,旧伤舔新伤。而她却为了省钱,没有买药,只去偷了壶酒,将酒涂抹在伤口上。这酒烈得很,再加上天气炎热,伤口受了刺激全烂了。
  
  此后的一年,便是严华精心照顾她,却被她所吸引,因她的经历疼惜她,忍不住想将她捧在手心里来疼爱。
  
  但是,她显然不大相信人了,依然坚持做一名艺怜,不接受他的好意,他没法,只能任由她,但还是暗中对云烟楼的幕后人使了压力,让他们好生照料着,为了不让她看出来,只能安排她住在这么一出残破的地方,只是,好歹屋内是干净整洁的。
  
  渺渺只比锦瑟大一岁,却没有锦瑟幸运,十六年来没受过一点疼爱,爹不疼娘不爱,甚至被卖给了土匪。
  
  双亲只疼爱弟弟,就连她的亲妹妹,也是在她面前被她爹活生生打死的,只因他说家中口粮不够,怕饿着了弟弟。
  
  后来,为了向土匪换粮食,她也被卖了,遭受了整整一年的毒打,不分昼夜,身上全是鞭痕,直至遇到严华,解救了她。
  
  锦瑟听完后,心里被什么堵住了似的,也产生了浓浓的羞愧。她被众人娇宠着长大,还总是不听话,惹得父母生气。她的一生可以说顺风顺水,比起渺渺姐,她凭什么还如此任性?!
  
  她不过是仗着家里人的疼爱,她第一次如此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恶劣。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性格是不会变的,毕竟是多年娇惯出来的小性子,性格一变,咱们元宵宵喜欢谁去啊 哈哈哈 没几章
  
  就要换灵魂了 好期待元宵吃了我们锦瑟啊!
  




☆、第十三章 吃豆腐(标题引狼)

  十三章吃豆腐
  
  皇上、皇后失踪了!
  
  宫里人个个惊慌失措,屁股着火了一般乱窜。
  
  皇上和皇后失踪了,三皇子大怒,就在御书房火冒三丈,发誓定要皇上,皇后好看。
  
  宫女太监哭丧着脸,平日瞧三皇子和颜悦色的,看起来温润有礼,但是,一生起气来比皇上还要恐怖!而且,那番话他们听得可是胆颤惊心,只能捂着耳朵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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