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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19 佛跳墙-第3章

小说: 119 佛跳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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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用的这是什么牌子洗发水?”晚潮吸了吸鼻子,“柠檬味,再土也没有了。” 
      “谢晚潮!”荆昭突然忍不住咆哮,“你能不能安静一会儿?”到底她知不知道自己是谁,一个不速之客,居然一整个晚上在这里评头论尾的说八卦,真是笑话,他高兴用什么牌子洗发水,他心里想着谁,又关她什么事? 
      “唔。”晚潮骤然闭上嘴。只不过随口开几句玩笑而已,他干吗气成那样? 
      浴室里的气氛,骤然沉寂下来。 
      荆昭把她的长发冲洗干净,用大毛巾包起来,两个人都不开口,只有嘀嗒嘀嗒的水滴声。他出了浴室,套上衬衫,又回头看看浴室里满地的水,只得折回来一把从躺椅上抱起晚潮,走进客厅,把她放在沙发上。 
      她乖乖地没有挣扎,可是身子绷得很紧,一张小脸被纱布遮去一大半,因为过敏而红肿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线。不知怎么的,他心里忽地一软。要是她有地方可以投奔,有人可以依赖,怎么会巴巴地跟他来这里?他一个大男人,这种时候欺负她,可真不算本事。  

    晚潮窝进沙发里,自尊心很受了一点伤,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种时候拂袖而去实在是太吃亏了。耳边听见他的脚步声走进去又走出来,吹风机呜呜地响起来,他开始站在她身边,替她吹干头发。
    荆昭有一搭没一搭地一手梳着她的长发,一手拿着风筒,空气里弥漫着她发间的清香,和两个人之间僵硬的沉默。
    “吹干了。”他的声音放软了,可是晚潮没有回答。
    荆昭有点隐约的后悔,他脾气最近实在太差,尤其是,她总是让他无端端地想起钟采。
    “时间差不多了,纱布刚好也有点湿,应该再换一次药。”他自说自话地收拾好毛巾和吹风机,把药和纱布拿过来。
    “哦。”晚潮提醒自己不要再跟他套近乎,这个荆昭喜怒无常,还是闪远一点比较好。万一他真的恼火起来把她扫地出门,事情就悲惨了。
    “你先躺平一点。”荆昭解开她脸上的药纱,仔细看了看,“还好,红肿已经褪了一大半。”
    晚潮睁开眼睛,先看见头顶上柔和的灯光,那么亮那么的温暖。呵,总算知道“能看见”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了。转头看见旁边的荆昭,他正在专心致志地用棉签浸药油,他……他的脸……怎么回事,怎么会变得这么干净清爽。
    “你刮了胡子?”
    “你说什么?”荆昭没听清,抬起头问。
    “没,没什么。”晚潮尴尬地笑了笑,又忘了,跟他是不能随便八卦的。但是真的有点意外,他比她第一眼看见的要年轻,头发湿湿的,套着件白衬衫,略有点瘦削的脸,还真是好看。
    “说真的,今天刚一见你的时候,感觉就只有两个字,落魄。”晚潮看着他,“还好还好,现在总算养眼多了。”
    荆昭装作没听见。现在的女人啊……
    晚潮刚要说话,他“啪”的一声打开旁边一具方型仪器,柔和的淡紫色光线罩上她的脸,“这是什么?”她吓一跳,本能地用手挡住眼睛。
    “紫外线灯,我特地从诊所带回来的。”他拉下她的手,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怕成那个样子!不过是消炎杀菌而已。”
    “用这个照一照,就可以了?不会发炎,不会留疤?”晚潮十分怀疑。
    “烫伤到了这种程度,要完全不见疤痕,是不大可能的事。”荆昭一贯的客观,一贯的诚实。
    “啊?”晚潮瞪大眼,“那怎么办?”
    荆昭用消毒棉签替她轻轻拭去伤口渗出的积液,再搽上药油,他手上的力道巧妙,晚潮几乎不觉得痛。耳边听见他说:“现在是尽量做好保养功夫,尽可能减少对伤口的刺激,还要避免灰尘和脏东西渗进去,所以要做减压包扎。等伤口初步愈合之后,如果因为皮肤承受张力而增生、隆起、变形,只怕就需要做一个Z字整形,拆线后再贴上硅胶,保证它生长得平滑。如果这样还是不行,就只能试试小针注射荷尔蒙,或者激光磨平——不过,我看用不着这么麻烦,你的烫伤,还没严重到那个地步。”
    “哦……”晚潮已经被吓住了。他已经尽量说得平和,可是这些繁琐的程序,还是超乎她的想象。
    “那么,我要怎么做?”她问。
    “听我的就好。”荆昭一笑。
    晚潮心里不经意打了一个突,他居然,还会笑?而且他笑起来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有种难得一见的倜傥。
    这实在不像她下午看见的那个荆昭。在这个繁忙纷沓的都会里,一个靠三流诊所维持生计的落魄男人,他怎么会有这样的笑容?
    “你……你从前……”晚潮几乎没问出口,他应该是有点过去的吧?怕是就只有倚马斜桥,满楼红袖招那样的画面里,才配有他刚才那样的一笑;这样的一个男人,是什么缘故,才让他失去锋芒混迹在市井人群里?
    可是幸好,她及时把到了嘴边的话咽回肚子里。这种问题,实在太唐突,她谢晚潮虽说八卦了一点,可是八卦的很有骨气,人家都说了,不需要她那么多话,还惹他干吗?道不同不相为谋。
    荆昭换好了药,帮她重新包扎过,寂静里听见“咕噜”一声响。他有点尴尬地按了按自己的胃,却听见晚潮十分合时宜地大声宣布:“我饿了。”
    是啊,从下午到现在,已经有六七个钟头,还什么都没吃过,他在诊所一直忙,她在旁边一直等。
    “我去煮个面。”他再次拉开了冰箱,里面除了冰饮料、啤酒,就只剩一个蔫掉的胡萝卜和几颗蛋。看样子,也只能煮泡面了,又快又方便,五分钟就可以吃下肚。
    晚潮在沙发上跷着脚,厨房里飘出的香味传过来,她吸了吸鼻子,“巧面馆香菇炖鸡面。”
    荆昭正好端着面碗从厨房走出来,“这个你也闻得出来?”他吃了这么多年泡面,还是没什么长进,泡面会有什么味道?还不都一样,味精盐料加上防腐剂。
    “这算是夜宵?”晚潮接过他递过来的筷子,埋头在面碗上,开始吃他煮的面,“呵,好烫!面都煮得太软了……汤又不够多,这样口味会比较咸,面又不够清爽。”
    荆昭闷头吃自己那碗,打定主意,不跟她计较。女人嘛,有什么办法。
    “咦,这还有……什么东西,荷包蛋?”晚潮的筷子戳了戳碗里那颗蛋,不敢置信,“这蛋是你煮的?真厉害,怎么煮成这样。拿去钻石店测一测硬度指数,跟纯美方钻有得一拼。”
    荆昭有点食不下咽。太难伺候了吧,她!有得吃,有得住,还得寸进尺,好心帮她加个荷包蛋,还被抨击得一无是处。
    “好,吃完了。”晚潮一边搁下碗,一边满足地叹口气,摸了摸肚子,“这下舒服多了。”
    荆昭忍不住目瞪口呆。他的面都还剩一半呢,晚潮一边吃一边数落,居然已经吃了个碗底朝天——真亏她还面不改色地把这碗面贬得一钱不值。
    “那颗纯美方钻呢?”他探头过去找了找,“吃了?”
    “不然怎么办?镶在戒指上戴着?”晚潮抱着他的抱枕,窝进沙发里,她真是快要爱上荆昭这只沙发了,“有什么办法,特殊时期,总不能太挑剔。”
    荆昭迷惑地看着她,到底怎么回事,这到底是谁的房子谁的沙发,好端端的,他怎么就成了她的通房大丫头! 

    两天了。   
  晚潮百无聊赖地对着电视。看不见,但是那些千篇一律的电视剧跟广告,用听的也就够了,几乎听见上一句,她就可以答出下一句。   
  现在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间屋子,从沙发到客房,直走七步,然后右拐;洗手间在左边,顺着墙走到拐弯处就是;厨房在客厅对面,是磨砂玻璃门,有一只冷冰冰的门把手。   
  荆劭一定很懒。因为她常常踩到不明物品,譬如报纸、拖鞋、空啤酒罐之类。   
  还有那个厨房!如果是她有这么大一间厨房,一定用温暖明亮的西班牙彩砖,不上漆的木拉门,米黄色复古罩子的低吊灯,门上的把手要套上手缝的纯棉布套子……不是她意见多,荆劭这个人,唉,实在一点生活情趣都没有。几点睡几点起床,跟闹钟一样,一天三餐,除了泡面就是罐头,惟一做过的一次汤,居然也是超市有卖的速食紫菜汤,水烧开倒进去就OK的那一种。   
  一定要找出一样优点的话,大概就只剩他那双手。他换药包扎的功夫实在是有一套,老实说,总听别人形容外伤换药是如何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为什么她一点都没感觉?甚至还很期待每天的换药时间呢。   
  可以让眼睛看见黑暗之外的其他东西,比如他乱糟糟的房子,他客厅那扇正对着露台的落地窗,比如他那种专注的眼神……真的,从来没见过那样的一种专注。就好像那一刻,他眼底就只有她的脸,周围就算天塌了地震了,也不会打扰他的专注。   
  这样想的话,还真有点浪漫的说!晚潮闷声笑起来,其实荆劭看的,只不过是她脸上的烫伤,那些一串串的大泡小泡……呵呵。 
          

  脸上的烫伤,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一定很难看。   
  门口传来脚步声,从电梯那边一直走到门口,停了下来,然后是翻钥匙的声音。晚潮从沙发里站了起来,精神为之一振,荆劭那家伙回来了,他还真准时。   
  也许是这屋子太静太寂寥,她格外地期待荆劭的脚步声。虽然他呆板无趣兼脾气暴躁,但嘴笨好欺负,哪一次斗嘴他斗赢过她了?了不起就是朝她咆哮一句“谢晚潮”,这招已经完全不管用。   
  跟他斗几句嘴开几句玩笑,这屋子里才有点人气,不然总觉得这里过分的大过分的安静。现在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看见荆劭,他一脸萎靡不振未老先衰的模样,一个大活人每天在这种环境呆久了,也迟早变成木乃伊。   
  其实荆劭这种人,真不难相处,嘴硬心软,最好对付。   
  门开了,荆劭进来了。   
  可是,今天有点反常啊……那家伙进了门,踢掉鞋子就往自己房里走,连个招呼也不打。   
  “喂!”晚潮没好气地叫住他,“我站在这里笑脸迎人,你没看到?”   
  “我累了。”荆劭自顾自地一头栽倒在床上,外套都没脱,脸朝下,懒得翻过来。傍晚时候来了好几拨病人,叫他跟竹青两个人忙得人仰马翻,其中一个食物中毒吐了一地,竹青跳出去有八丈远,他只得一个人冲洗地板忙了半夜。   
  晚潮站在他门口,怎么累成这个样子?真惨。可是同情归同情,还是有必要提醒他一下下:“喂,你先别睡啊,我还没洗头没换药。”声音小小的,十分讪讪然。也知道不好意思,可是有什么办法,只能指望他了。   
  “唔。”荆劭沉沉地答应了一声,想睁开眼,可是沉重的身体不听使唤,一整天脚不沾地忙下来,每根骨头都是酸的,胃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可是实在没有精神去煮面。   
  先睡一下,就一下,待会儿就起来,帮门口那个麻烦精洗头换药煮宵夜。   
  晚潮呆呆地站在他门口侧耳细听,这家伙,睡得还真快!呼吸已经慢慢匀停下来,就只差打呼说梦话了。寂静里又听见他肚子咕噜一声。不会吧?她不禁失笑,这样饿着肚子,都睡得着?不过就是开间小诊所嘛,搞得好像天天去打仗,筋疲力尽地回来。   
  唉,无聊,无聊透顶。   
  她两只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踱回客厅,总得找点事情来做吧,睡觉?都睡了一整个下午。看电视?只能听,没意思……忽然脑子里灵光一现,有了。她就有个办法,能叫荆劭他自己乖乖地从床上爬起来,而且包管没有半句怨言,哈,哈!   
  蹑手蹑脚地转身,顺着墙壁摸进他厨房。这间厨房完全资源浪费,形同虚设,四孔嵌入式电子灶,只怕还没用过几次,惟一的用途就是烧开水,煮泡面。流理台上的油盐酱醋还勉强齐全,不过其中好几瓶都还没开封,不知道他当初都买来干吗。   
  晚潮在流理台上摸了摸,手指碰到一个圆的瓶子,这什么?拧开盖子闻了一下味道,呵呵,真看不出这家伙还蛮有料的,居然还存着一瓶经典的四川郫县红油辣椒酱。这可是好东西……冰箱里只剩两条小黄瓜和中午剩下的外卖盒饭,没关系,一样可以好好利用。   
  荆劭在床上翻了一个身。   
  困得要死,想接着再睡,可是隐隐约约,一股香气传了过来,在他鼻尖绕来绕去,空虚的胃大声呻吟起来,强迫他从睡梦中爬了出来。   
  没开灯,是幻觉吧,什么东西,香成这样?三更半夜饥肠辘辘,谁家这个时候煮东西,害得他连个安稳觉都睡不成。   
  “荆劭!”客厅的灯亮了,传来晚潮带着笑的清脆声音。她就总有办法在他心情最恶劣的时候来惹毛他!荆劭终于捧着头坐了起来,再也受不了了,他发誓,这次发毒誓马上就给她拆纱布,一定要痛下决心赶她出门!   
  “谢晚潮……”他忍着一肚子火走出卧房,就算赶不走她,至少也要教会她半夜三更的适当保持安静吧。可是,一踏出房门,他的一双眼睛差点没弹出几公分来——那、那是什么?!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凭空冒出一盘炒饭来!   
  没错,炒饭。满满一大盘,五颜六色,雪白米饭浸满了红色辣椒汁,配上金黄灿灿的炒蛋,鲜嫩的火腿丁,翠绿黄瓜丁,再加上一点点青葱和星星点点的辣椒籽……油亮诱人,那种扑鼻的香气,简直钻到人的骨子里。   
  晚潮就悠哉地坐在那盘炒饭对面,手里捧杯热茶,神定气闲地等着他自投罗网。   
  荆劭傻眼三分钟,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是——你做的?”什么叫做奇迹,这就算是吧,他就算看见一只狗在天上飞,感觉也不过如此,一个纱布蒙着眼走路都要靠两手摸的人,居然有本事做出这样一盘无敌炒饭来!  

    “当然就是我,不然还有谁?”晚潮一哂,“就算看不见,应付一个火腿蛋炒饭,还是没问题的……不管怎么说,我也是名震江湖的枫台路食神。”   
  “什么……路食神?”他咽下一口口水,没听清。   
  “枫、台、路。”她受到了侮辱,“这一带很有名的大市场,你都没听说过?”   
  “哦!”他差点没笑出来,真亏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市场!那是大妈大婶们提着菜篮子聚集的地盘,她原来在那里闯天下。   
  晚潮恨恨地把勺子塞进他手里。这家伙,胆敢露出那样一脸嗤之以鼻的笑容!如果不是待会儿还用得着他,她一定把这盘炒饭扣到他脸上。   
  荆劭低头尝了一口。有道是,士可杀不可辱,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这炒饭,实在是太好吃了。   
  从第一口炒饭送进嘴里开始,他基本上就没有闲工夫去说话了。香辣,浓郁,米饭的香甜细腻,配上炒蛋火腿的鲜香滋味,简直是一口接一口地欲罢不能啊。   
  荆劭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这么狼吞虎咽地吃饭了。以前进出过那么多酒店,吃过那么多精致的食物,还真没有哪一次,让他吃得这么过瘾。要是以后说起来,他荆劭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居然是一盘家常的辣椒火腿蛋炒饭,那真是丢脸丢大了,晚节不保。   
  “我猜,你睡醒那会儿,还在打主意要赶我走吧。”晚潮耐心地等他吃得差不多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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