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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记忆碎片 :让我们歌唱八十年代!-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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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见到三儿的时候,是经俺们班郭子介绍而认识的,而化工厂那桩事儿早就不了了之,这愈发印证了那帮江湖好汉也多是虎头蛇尾。
  郭子尽管是学生,但他爸是某集团军空降师师长,指挥得动千军万马,没人不敢不给他面子。郭子特崇拜俺的学习成绩,尤其是数学,几乎所有考试全是满分。一个民族的崛起靠的是实力,俺也是。知识改变命运,俺就是。
  俺不知道说这种事儿是荣耀还是耻辱,反正在郭子的隆重推出后,三儿就拿俺当兄弟了。
  三儿一家兄弟四个,全属于在街面上混的人。他自己开了个饭馆,但二十年前的中国饭馆也就是卖个炒饼蒸饺鸡蛋汤之流,没多大出息。他家二哥就在俺们学校食堂当伙夫,经他介绍,从此俺都是在二哥的窗口排队买饭,往饭盆里扣得特多,有时候给一毛还找三毛。
  很明显,他们家扬名立万靠的不是一手粗糙的做饭手艺,而是全靠刀口舔血打拼出来,以及仗义疏财买来的面子。
  等俺高中毕业的时候,三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这个婚礼对俺刺激良深,一是他的新娘无比漂亮,刚引进了一条冰淇淋生产线日进斗金,等俺上大学后看到周晓文拍的《最后的疯狂》,发现刘小宁演的警察特像三儿,而金莉莉演的罪犯情妇特像三儿他媳妇,为什么鲜花都要往最牛的粪上插呢?打死俺也想不明白。二是婚宴上有许多有头有脸的人,这些人却又以能参加三儿的婚礼感到有头脸,不少警察还说“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找我”这样的话,俺知道了什么叫官匪一家,知道了那些流氓恶势力为什么铲除起来就那么难。

  多少人在追寻那解不开的问题

  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好好一个有痔青年,非要跟这么一帮二流子混在一起。俺也说不大清楚,还是让俺回忆一下俺这一生的第一次喝醉。
  那是俺的十七岁生日,此前除了爸妈,还真没人注意到俺这条生命的存在,但这个生日大不同。郭子、三儿等人撺掇着要给俺过一个生日。
  俺所在的高中是一所全国重点,把学生奔着全方位人才来培养,所以学校还有好几百亩地,里面种着各种各样的蔬菜,这使得俺的生日宴会不至于花太多的钱且品种繁多。俺用六块钱买了四瓶高粱酒,其余的就不用俺掏腰包了。
  三儿搬来一个煤油炉负责炒菜,他的手艺应付一帮肚里没油水的学生绰绰有余;胖葫芦负责去农场的拖拉机库房偷柴油,结果被看门狗堵了半天;教历史的石老师最遭人恨,所以他家的鸡难以幸免,那只宁鸣而生不默而死的鸡被活活拧断了脖子,王二哥还特周到地把褪掉的鸡毛扔到女生宿舍的垃圾口免得被追到自家头上;郭子从父亲那里顺来老部下孝敬的飞龙肉,用空罐头瓶装着,于是整个宴会显得荤素搭配得当,天上的飞龙地上的驴,好吃啊。
  “还记得我们偷偷摸摸学抽烟,那年我们十七岁。”马兆骏的十七岁太秀气了。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摸到了女孩的手。三儿带来了两个姑娘,不是学生,羽绒服鲜亮,高跟鞋尖翘,头发波浪,嘴唇鲜红,比班上的刻苦女生诱惑多了。她们伸出涂着指甲油的手,与俺这个寿星佬握了一下。俺把进入青春期后学到的词与现实中的首次触觉联系在了一起——柔软滑腻。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知道了我不孤单。全学校的有名架友来了好几个,校外的混子也有,他们都对俺说着特仗义的话,让俺觉得这个集体像个大家庭。
  在俺的十七岁,俺第一次感觉到我不好惹。宴会的声音吵得隔壁班男生过来抗议,三儿把挂在床架上的军用挎包砸到桌子上,里面是一枚投掷手榴弹(这是当年架友们的常备装束):“今天是我兄弟生日,别他妈让我不痛快!”敌人退去,俺觉得自己变得顶天立地。
  那四瓶高粱酒早就满足不了那么一大帮酒风浩荡的人,后来谁又去买了酒,不知道;买了多少,不知道。俺只记得一个念头,喝这么多,吐这么多,第二天,还能不能醒来继续活着?
  我们为什么要像蝗虫一样扎堆在一起?
  郑钧唱道:“我们活着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办法就只为逃避孤单。”做男人,挺不好。只有自己为自己喝彩只有自己为自己悲哀这种境况,是成年之后的绝望。而青春啊青春,要的就是一群人走在大街上谁都不吝的那种意气风发的感觉,而一个人走路总不自在。
  参照古印度的种族制度,我们将学校里的学生分成四个等级:
  那种朋友遍及校内外的老架友属于头等婆罗门,他们已经金盆洗手,但名声无人不晓,所以根本无架可打,他们只是在校门口不花一分钱地打台球,部分荷尔蒙分泌旺盛并有路子搞到避孕用品的人已经开始了战战兢兢的性体验,但他们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处理各种江湖纠纷。
  那种混得不太好的老架友属于刹帝利,他们的资历很老,所以在战斗中不会吃太多亏,也会有老战友帮忙,但他们太过崇尚暴力,不知道嘴皮子比拳头更管用的道理,所以经常惹一些根本没必要惹的麻烦。他们的智商不太高,许多人到最后考不上大学。
  那种空有一把蛮力气的低年级架友属于吠舍,他们的主要能力是记得住前两个等级的大哥的模样和名号,并恭恭敬敬地打招呼;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随时听候调遣出兵作战,并以大哥叫上他为荣;他们的美好前景是等大哥毕业后他们能转入上一个等级,只要惹的祸不至于被学校开除。
  那种不敢打架的学生属于首陀罗。由于是重点中学,所以他们最后考一所光祖耀宗的大学一般没问题,但他们除了呱呱叫的成绩外一无可取之处,他们的饭盆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征用,最后还不给洗涮一下;他们的牙膏经常一进水房就要被挤掉大半袋;他们的睡眠经常要被高等级的人破坏;他们的女朋友多半不是很漂亮,还戴着眼镜。
  如果你在食堂排到了前头,那么你认识的所有架友都要让你带饭,后面的人敢怒不敢言;如果有个不着四六的傻蛋在楼道里斜楞你一眼,你马上可以招来一帮人给他一个教育;如果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碰巧你的兄弟也喜欢,两人就互相推让,最后那个女孩变成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你终于知道姑娘这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利……
  他们说我们是一群狼,在无知的岁月中迷失。
  “义气”是那个年代对一个男人的最高褒赏,宛如现在的“品位”、“优雅”、“格调”之类。
  有一次,三儿的大哥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商量向另一个团伙复仇的事儿,俺们作为学界代表,也列席在三儿的饭馆里。原来四儿被那个团伙欺负了,气不过,要找他们去拼命。
  “让我去。”老大用些许哭腔说,“四儿,你比我年轻,能多伺候咱爸妈几年。”然后平静地喝下一杯酒。
  四儿哭得跟只迷途羔羊一样。
  俺的眼圈也当场发红,心中充溢着一种为了兄弟间的情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豪情与柔情。一个男人,如果他的生命中没有经历这种场面,没有说过听过这样的话,还叫男人吗?
  事实上后来那场架打得并不大,彼此伤亡不重,公安也没管,并且也没让俺们这些学生参加。但打成什么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顿酒喝得让你那么动感情,那么人间自有真情在。
  大学毕业时,俺回母校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路过三儿老婆的冰淇淋店,进去看了看。她已经生了孩子,曾经漂亮的脸蛋不再饱满,曾经娇柔的嗓子变得沙哑。聊起故人故事,她说,三儿正在乡下贩梨,早就不打架了。兄弟四个的生意不好也不坏,最近刚为钱上的事儿吵了架。
  俺坐在那里,吃了一个三嫂给俺的蛋卷冰淇淋,心里有些堵得慌。原来我们为之动情为之动刀子的所谓义气,竟那么禁不起人性的推敲,那么禁不起日子的锤打。
  这种幻灭感让俺无比沮丧。

  没有人要和你玩平等的游戏

  俺的架龄,往短了说也有五六年;俺认识的架友,往少了说也有五六十个。根据不完全统计,关于打架这件事儿,说的比打的多,架友们在一起,多是回忆与憧憬,真刀真枪搏杀的时候其实很少。而在能说起的故事中,牛逼的比傻逼的多,大家津津乐道的多是战功彪炳的事迹,例如两肋插刀,例如临危不惧,例如以少胜多,例如横扫千军。
  全是胜利的故事和勇敢的尊严,胜利的另一方跑哪儿去了?这就像俺看过的一个社会调
  查,说百分之六十的男人有婚外情,而承认红杏出墙的女人只有百分之六。可怜这百分之六的女人,得承担那么多男人的爱怜。
  道理要讲给能认错的人听,大架也要找敢认输的人打。而我们,怎么会承认自己见死不救临阵脱逃奴颜婢膝落井下石呢?即使真的发生过,只要不提起,便已经全忘记。
  再提一次尼古拉斯·凯奇演的《战地情人》(5)。意大利兵占领了希腊,去一个小岛上受降,当地居民却让他们滚,说拒绝向曾在阿尔巴尼亚战胜过的敌人投降,意大利兵无奈,只好找来德国人帮忙。他们住下后也没得到什么好脸色,当地居民动不动就念叨八千希腊人勇斗一万四千名意大利兵的事迹,意大利人只是憨笑,还得陪两句:“是的,要没有德国人帮忙,俺们就被你们赶到海里去了。”他妈的哪有一点儿占领军的派头?!
  但是俺喜欢这帮意大利人。是他们,被英雄打趴下却懂得欣赏英雄的人们,才让英雄成为英雄。
  而在架圈,是没有英雄的,因为永远没有狗熊那一方。
  这是俺后来退出架圈的主要原因,因为你拼杀半天,人家照样肉烂嘴不烂;而你也慢慢发现,拼杀半天,还不如吹半天牛更能搏得江湖上的尊重和名声。
  所以,俺以后也改练嘴了,包括练笔头,来写这个《关于打架的记忆碎片》。
  高三那一年,发生了一次很惨烈的架事。
  老纪是俺们那一届有名的架友,身体结实,勇猛值钱。但事实上到高三的时候已经无架可打,因为大伙都已自然晋升入婆罗门这一等级。老纪一把子力气没地儿施展,闲得蛋疼,就谈起了恋爱。他是很会玩儿的人,俺第一次见到安全套外的避孕工具就是在他那里,新潮。
  一次课间操期间,一个女生塞给他一个纸条,这个动作落到了班主任眼里,为保证那个纸条不再落到班主任手里,老纪将沾染了女孩香气的纸条吞咽入肚,复慨而慷。这一举动导致他被学校开除,从俺们这所重点中学转到三中。
  这一波折使得老纪很是郁闷,隔三差五来母校拉人喝酒。某一天子夜时分,他与另两个人在当地“白鹿酒家”喝酒,与邻桌发生口角,肺部被捅数刀。
  老纪还跟没事人一样,想骑车回母校睡一觉。到得学校,被保卫科老师拦住,这时的他已经神志恍惚,伤口处不再流血,而是开始冒气沫。
  幸亏被人拦住,并送到医院。按他的如意算盘,倘找床睡去,恐怕就不会再醒。
  俺这一夜未被惊动,次日惊闻噩耗,赶赴医院。见到让俺脊梁发麻的伤口和血衣,这才知道,真正的架,俺们是根本打不起的。
  老纪是家里老四,三个哥哥都是淳朴贫穷的农民,对此事措手不及。俺见到了老纪的家人,想他们肯定不知道老纪在学校玩得那么疯。而老纪用那么坚强粗硬的外壳,也就是为了包住内心脆弱得不敢让人触及的一角吧。可惜我们都玩过火了。
  俺痛心地跟老纪说了一番义正词严的话,老纪这时已经到了一说话就喷血的地步,但眼睛还会流泪。他就流了。
  凶手是当地公安局长的儿子,此案最后不了了之。老纪痛定思痛,用一个月养好了伤,用三个月奋发学习,考入辽宁大学法律系,准备用法律来匡抚正义。
  六年后,老纪来俺单位找俺,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名人民法官。饭后他要了杯水吃药,俺好奇地研究了一下,是治疗性病用的。
  老纪出事儿的当天,一帮老架友全都摩拳擦掌,纷纷谴责歹徒暴行,设计复仇方案,并报请三儿等社会贤达得知。三儿也义愤填膺,慷慨陈辞了一番,并说了一番怎么为兄弟出气的好听话。
  然后均不了了之。
  其实像俺们跟三儿这种关系,根本不能深究。三儿曾经向俺借过十五块钱,说买皮鞋差这么些钱。俺愤然解囊,复慨而慷,捐出了一个月的生活费。
  三儿后来再不提还钱的事儿,并且据说他“借”过很多架友的钱。而俺呢,一面心中暗自肉疼,一面对外吹嘘跟三儿是如何哥们,吹得连俺自己个儿都信以为真,引以为豪,并将与三儿的友谊保持到大学毕业。
  现在想来,俺们在三儿的眼中,也不过是一个活期存折而已。对于他们来说,义气就是利用。
  亏得这种马仔生涯结束得早。
  一个人贱不可怕,可怕的是贱而不自知。再说一件糗事儿。俺毕业没多久,在单位的澡堂里洗澡,忽听到总编辑洪亮的声音叫俺的名字,然后看到他老人家向俺招手。俺巴巴地过去,总编辑将一块毛巾甩给俺,然后豪爽地扭了扭肩,示意俺给他搓背。
  搓着总编辑白而不嫩的肉体,你知道俺心中是什么感觉?
  居然是得意,甚至感激。
  你想想啊,那年分来那么多大学生,而澡堂里那么多鲜活肉体,人家老总为什么能独独叫上俺呢?荣幸啊,荣幸啊。
  现在写起这件事儿,俺的脸依然绿了。
  贱,是适用范围最广的汉字,深深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
  人之初,性本贱;
  贱可贱,非常贱;
  天行贱,君子当自贱不息。(6)

  西风在东方唱着悲伤的歌曲

  当你与你相知的哥们在一起,当你与你心爱的姑娘在一起,你会经常发现你说出的话其实就是他正要说的,也会发现你对他说的话其实也是对你自己个儿说的。于是你和他就慢慢变成了一对闷葫芦。
  俺对病床上的老纪说的那番话,其实也是说给俺自己听的。于是俺也幡然醒悟,用老纪的鲜血换得了俺的洗心革面,最终得以考入大学,避免了成为黑社会马仔的命运,从而荣幸
  地沦为单位的马仔。
  上大学之后,打架变得越来越不好玩。因为大系打小系,高年级打低年级,本科生打研究生,还没出手,就高下已判,就跟中国乒乓球队似的,名曰比赛,其实就是领奖前活动一下身子骨。是个人都觉得挺没劲的,偏偏有人还就好这一口。
  一个人在自己人生的重要关头,往往是完全不由自己做主的,比如你考什么样的大学,学什么样的专业。俺当年就误以为“广播电视”属于那种电器维修专业,从而学了报纸,让另一个成绩不如俺的高中同学如今在央视整天胡说八道的。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你即将投身的那个集体的打架实力更是不可把握。天可怜见,俺考上的新闻系当时是学校的第一大系,人多,流氓多,加之新闻本身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专业,闲人多,很快就挣得了打遍全校无敌手的名声,所以俺上大学期间没受什么欺负,反倒欺负了别人几把。而那些天生异禀却不幸降生在一个小系的好汉,就只能看着一帮狐假虎威的杂碎充大尾巴鹰。俺都替他们委屈得慌。
  大树底下好乘凉,系里也多了一些动不动就嚷嚷“新闻系的人你也敢动,打丫的”之类的螃蟹在校内横冲直撞,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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