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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快穿之攻略男主手札 作者:小虾霸(晋江2015-02-05完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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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系统顿了顿,【就要靠你自己去悟了。】
  “……”宋姣躺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心情很是烦躁,悟?悟他二大爷啊。
  “对了,你知道李倾朝最后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么?”
  【应该是他的本名其实叫李朝初。】
  “不是这一句,下面一句。”她想不懂他那句我会来找你,怎么找?他又不是神仙……想到神仙,她猛地一愣,李倾朝的意思该不会是……
  【应该是他会自杀下黄泉陪你吧。】系统的声音没有一点感情,没头没脑来了一句。【这也算是他的报应。】
  宋姣正想开口说话,系统却抢在她前面出声,【宿主请注意,脑……灵魂与新寄体融合完毕,可以试着活动活动手脚。】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字数有点少,因为下面会放第二世前世番外,所以第三世的剧情就没和第二世的剧情连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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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9 章第二世番外

  沙场征战、硝烟纷扰,这是个不和平的年代。
  李朝初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和父母走散的,等回过神来的时候,身边只有姐姐宋姣一个人。初发现父母不见的时候,他赖在地上不走嚎啕大哭,宋姣蹲在他面前,略粗糙的手紧紧地牵着他的小手。
  “朝初,不哭,你还有姐姐,姐姐会永远陪在你的身边。”
  宋姣其实不是他的亲姐姐,听母亲说,是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从稻草堆里面捡回来的,所以她和他姓氏不一样,他姓李,而她姓宋。
  宋姣年岁虽小,可心智却很成熟,且机灵活波,即便这是硝烟四起的战乱时代,她带着李朝初虽说活的不富裕,却也是健康安稳。那时李朝初觉得宋姣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只要有她在,那么发生什么事他也不怕,因为宋姣会为他撑起一片天。
  父母还在的时候,他曾无意间听母亲无意间提起过,希望以后他能够嫁给宋姣。
  看着身旁紧紧拉着自己手的少女,六岁的李朝初微微红了脸颊,如果……如果长大以后能够嫁给宋姣,他觉得,那真是极好的。
  可是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风顺,李朝初七岁那年,说好永远陪在他身边的姐姐不见了,他不过去在街上看到一个耍猴戏的,停下来看了看,待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身边游走的都是他不认识的陌生人,而宋姣的身影,早已不见。
  这种情形就像回到了那年和父母突然走散的场景,只不过这次走散是他视为天视为地的姐姐。
  他很害怕,不过他相信,只要他在原地等着,宋姣就一定会回来找他,因为宋姣说过,她会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她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地离开他的。
  可是他等了好久,从天亮等到天黑,从天黑等到天亮,宋姣都没有出现,最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和宋姣差不多年岁的少女,那少女身着粉色长裙,干净清新,不像他一般,浑身污垢肮脏地不得了。少女的笑颜如花,明明才是四月,日光很是微弱,可她身后却跟着两个侍从为她打着纸伞,就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般。
  她朝他伸出手,白皙细嫩的掌心里静静躺着一颗包裹精美的糖。
  她对他说:“跟我走好不好?”
  他说:“我在等我姐姐。”
  她说:“你姐姐不会回来了,可是以后,我可以做你姐姐,永远陪伴在你身边。”
  李朝初举目四望,四周都是陌生的容颜,并没有他熟悉的那个人,他的眸光暗了暗,抬手拿起来她手上的那颗包装精美的糖。
  侍从牵着他的手,那少女略略侧过头看他,勾着唇浅浅微笑,“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你可以叫我主人或者……公主。”
  后来李朝初才知道,那个少女是倾国的公主,且很可能是倾国未来的女王。
  他安静地站在她的身边,听着她的侍从问她,为什么要捡回一个脏兮兮的叫花子。
  她俏丽的眼眸笑得弯弯,摸着他洗干净毛茸茸的发,轻笑道:“你没有发现他长得很美吗?才七岁便有此容貌,长大之后,即便不倾国也能倾城了。用美貌来诱/惑我未来的绊脚石,难道不是很好么?”
  侍从没有说话,她的手自他发滑下,挑起他的下巴,触及到他那双如小鹿一般惶恐不安的双眸,唇角的笑意不变:“你叫什么名字?”
  李朝初咬了咬唇,“我叫……我叫李朝初。”
  “李朝初?”她重复着他的名字,复而一声轻笑,“这名字真难听,我来为你想想,有什么名字适合你。”她盯着李朝初漆黑如墨的眸子,脑袋歪了歪,“不如叫倾朝吧,倾遍朝野,为我所用。”
  自从以后,他便不再叫李朝初,而是叫李倾朝。
  即便知道她将她捡回来只是因为他的样貌,只不过是用做以后她称霸天下的垫脚石,他仍然甘之如殆为她付出,因为,她是他最无助时候拉他的那个人,没有人愿意对他伸出手,只有她。
  后来的后来,他是她最得力的棋子,用美色惑大公主,使其不务政事,留连于美色之间,最后倾国先皇对其彻底失望,剥除其长公主身份,将二公主也就是李倾朝主人宋凌烟立为长公主,不久后登基。
  宋凌烟登基后不久,与倾国相邻的大姝挑起战事,届时倾国军队还不够强大,宋凌烟将李倾朝作为礼物送去大姝,希望大姝能停下战事,大姝允。
  大姝女王将李倾朝立为妃,合房那晚,李朝初将大姝女王毒害,逃出大姝。
  为逃避大姝士兵追杀,他放弃行走大道,复而走通往倾国的沙漠之路。
  还未翻过沙漠一半,他便因伤势过重晕了过去,再次醒来时,便看见面前一笑得灿烂的脸,见他苏醒,她脸上的笑意更加浓,“朝初,你醒了,姐姐总算找到你了!”
  他有一时间的发愣,看着那张陌生的脸庞,以及她脸上那灿烂地不像话地笑颜,淡定地将其推开,冷冷道:“我不认识你。”
  那姑娘身形一僵,忽然叹了口气,笑:“认不出来也不怪你,毕竟都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从松了松衣襟,掏出挂在脖颈上的半块佛牌,又探了探身子,想要解李倾朝的衣襟,李倾朝略略侧了侧身,一脸防备地看着她。
  她登时有些尴尬,却也没有继续去解他的衣襟,轻声解释:“你别怕,我不过想翻出你身上的佛牌,你还记得么,当年战事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养父养母将佛牌分成两半,一半给我,一半给你,说以后这是我们的订婚信物呢……还有你眼角的泪痣……”瞧着他没有一点表情的脸,宋姣缩了缩肩,试探性地问:“朝初,你该不会都忘了吧?姐姐我你也记不得了?”
  李朝初冷淡地瞥了她一眼,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却因伤势过重,一下子又狼狈地跌倒。宋姣眼疾手快地扶住他,急急道:“不记得就算了,以后可以慢慢想嘛,不用那么急的……”
  “我叫李倾朝,不是什么朝初,也没有什么姐姐。”眸光落到她紧紧扶着他的手,如寒冰一般,宋姣又缩了缩脖子,却还是不把手放开,抬起眼看着他,轻声道:“你那时候还小,把一切都忘了都没关系,我们两个人,只要我一个人还记着就行了。”
  “松手。”
  “朝初……”
  他看着她略黑的脸,心中徒然生出一种厌恶的情绪,他咬了咬牙关,猛地踢了宋姣一脚,宋姣吃痛,不由松开手,往后面退了好几步。
  “脏,别碰我。”他的语气很是恶劣,狠狠地盯了宋姣一眼后,他擦了擦嘴角渗出的血,慢吞吞地朝前方走去。可惜没走两步,他又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映入眼帘的还是那个女人那张略黑的脸,瞧见他醒来,她略略往后挪了挪,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李倾朝看着她身上穿的衣裳,布料光滑如丝,看起来是极其名贵,他抿了抿唇,心道刚才自己太冲动了,既然这个女人如此讨好他,为何他不利用她来离开这个沙漠?
  他张了张嘴,却因为喉咙嘶哑,只发出一黯哑的音节,宋姣看了看他,连忙起身,问:“朝……”哽了哽,生生将即将出口的“初”咽了下去,道:“你是不是渴了,我去给你倒水。”
  说着,她急匆匆转身,走出帐篷。李倾朝躺在床上,听见了从帐篷外传进来的声音,有男人在问那个女人。
  “姣姐,那个男人是谁?竟敢那么嚣张,要不要小的给他点颜色瞧瞧?”
  “不用了。”他听见那女人的声音里还带着些笑意,“他是我弟弟,你莫乱来,伤了他我可不会对你客气。”
  “姣姐,你该不会对他有意思吧?”
  “莫乱说。”
  帐外传来嘻嘻的笑声,李倾朝漆黑如墨的眼暗了暗,眸中的厌色更加浓烈,救他,呵,说什么姐姐,还不是看上了他的美色?
  宋姣端着水从外面走了进来,李倾朝侧着脸看她,眸中的劣色少了不少。
  “水来了。”她对他笑了笑,跪坐在临时打好的床铺旁边。李倾朝抬眼看她,忽然对她勾了勾唇角,“抱歉,刚刚我的态度太差了……”
  宋姣一愣,没有想到他的态度竟然转变的如此之快,不由有些受宠若惊,连忙道:“没事没事,我不介意的。”
  “因为在沙漠,我这几天又不断被人追杀,对人防心很重。”他垂了垂眼帘,“初见到你时,以为你是要杀我的人。”
  听到他说有人要杀他,宋姣一颗心不由提了起来,连忙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人要杀你?”
  “我被人卖到一大户人家做杂工,那家女主人看中了我,非要把我纳为妾,我不依,便逃了出来,那个女主人便派人来抓我。”李倾朝面不改色地说着谎,“那个女主人是那种得不到就要毁掉的人,所以如果被她的人抓到……那我便必死无疑了。”
  说罢,没有血色的唇抿了抿,衬着苍白的脸,说不出的凄楚可怜。即便这话漏洞万出,可宋姣压根没有多想,傻乎乎地相信了,她叹了口气,道:“那你现在岂不是无家可归了?”
  她希望他说是,那样她就能带着他,保护着他。
  可是他没有说是,他说,“我在倾国还有一个亲戚,姑娘,你可不可以行行好,带我穿过沙漠,到倾国寻我亲戚?”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0 章 第二世番外

  
  宋姣有些失望,“好啊。”想想又有些不甘,她寻找了那么多年,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却要把他拱手送走,她实在是舍不得,便问,“那亲戚对你好不好?”
  “很好。”
  宋姣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可她还是不死心,又问:“我有很多的钱,可以养你一辈子,让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你愿不愿意跟着我?”
  “对不起。”李倾朝想都没想便拒绝了,“我只想投靠我的亲戚。”
  宋姣又叹了口气,无奈妥协:“好。”
  因李倾朝的伤,宋姣决定让商队停下来几日,让李倾朝养养伤,再继续前进。
  夜晚,繁星点缀在夜空中,没有毒辣日头的沙漠在此刻看起来也有那么几分可爱。
  宋姣的商队围成一个圈生起篝火,篝火上烤着牛羊。他们是大型的丝绸商队,食物和水都带的很充实。李倾朝在帐篷里面睡着了,宋姣不忍心打扰他,想他的胃口不大,又不喜欢这种和群众呆在一起,便没有叫他起来。
  商队众人围在一起大朵快颐,一上了年纪的中年女人嘴里叼着羊肉,抬眼望向宋姣,问:“姣姐,你真的打算不去大姝,而转道去倾国?”
  宋姣的年龄其实比中年女人小,却因为她带队久,经验又多,商队里不论老少,称她均为姣姐。起初听到比她年纪大大的称呼她为姣姐,她总有种奇异的违和感,可被人叫多了也就习惯了。她看了眼中年女人,十分斯文地抿了口酒,笑:“是啊,倾朝他有亲戚在倾国,先送他去他亲戚那儿,咱们再去大姝。”
  “姣姐。”那中年女人皱了皱眉头,“为了一个男人,这样不妥吧。”
  宋姣抿了抿嘴,偏褐色的瞳仁紧了紧,一抹坚决浮上她偏向温柔的脸庞:“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在我眼里,他比这个商队还要重要。”
  “既然姣姐下定了决心,那我也无话可说。”中年女人叹了口气,默默啃着羊肉,不再作声。
  “大家不必担心,这单你们该赚到的,一分都不会少给你们。”宋姣用小刀戳了戳羊腿上的肉,确认熟了之后,切下一块放到碗里,再细心地用盖子盖好,放到一边,她估摸着不出一会儿李朝初就应该醒了,他今天下午没有吃东西,这会儿该饿了。
  “姣姐办事,我们放心。”有女人笑,还有男人起哄,“姣姐对那小子这般好,我们这群得不到垂青的单身男人可是嫉妒地很呢。”
  宋姣笑,“别闹了,他是我弟。”
  “说是弟,可还不是没有血缘关系?”又有一汉子大声调笑道,“依我看,姣姐你就直接对他霸王硬上弓得了,男人都喜欢这样,到时候上了,姣姐你有能力,又有钱,还怕那小子不跟你?”
  “别开这种荤玩笑。”宋姣喝了口气,略黑的面上染上晕色,她看了看众人,说出了近日来做好的决定。“对了,我觉决定跑完这单后,便洗手不干了。”
  众人大惊,对于他们来说,宋姣就是他们的摇钱树,宋姣若是不干了,那他们还干什么挣钱?
  “姣姐,为什么突然做出这个决定?”一女人问。
  宋姣垂了垂眼,“好不容易找到了朝初,我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她要去他亲戚家,我从此便呆在倾城了,尽管他现在不记得我,可我想只要我够努力,他一定能记起我的。”
  “唉!”有人叹了口气,“姣姐你何必如此麻烦,直接把他绑着霸王硬上弓让他跟着我们商队就成了,何必为了他放弃商队啊?这就跟为了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不妥啊不妥。”
  “我心意已决。”话语顿了顿,“我不停地在各个国家穿梭漂泊,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他,如今将他找到了,我的心愿也就完成了,对于我来说,继续漂泊已经没了任何意义,现在我只想安定下来,和他在一起度过余生。”
  篝火前众人静默。
  宋姣端起放在旁边装着羊肉的碗,又提起壶酒,缓缓起身,“你们跟我那么多年,经验也积累地差不多了,我相信,即便没有我,商队在你们手里一样能走得很顺畅。”
  她一手端酒,一手端碗,慢吞吞朝帐篷里走去,身后安静一片,只听见柴禾“噼里啪啦”爆炸的声音。
  她撩开帐篷,正好对上李倾朝的眸光,他的眸子漆黑如墨,很是好看。
  宋姣垂了垂眼帘,在临时搭建好的床铺前坐下,柔声道,“醒来了?我给你准备了食物呢,还给你带来了美酒,你伤势好的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酒了。”
  李倾朝没有说话,定定的看着她的脸,她的眼眸笑得弯弯,略黑的脸庞上全是温柔的神色。她与宋凌烟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宋凌烟万人高高捧在手上,视为星辰,眉宇间全是傲气,不把天下人看在眼里。保养地极好,面色细腻白润,几乎看不出来毛孔。而面前这个女人,兴许是因为常年奔走在烈日下,性子又是大大咧咧的,保养肌肤什么的怕是都不知道,面庞比寻常人要黑了不少,还干燥粗糙,看起来明明年岁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了不少细纹。
  眉宇间的温柔让她看起来像老好人,扔到人群中就找不到的老好人。
  “你不必对我那么好的。”他看着她,淡淡出声。
  宋姣咬了咬唇,知道刚刚和商队人的对话,他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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