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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作者:miss_苏(红袖vip2014.01.07正文完结)-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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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楼大厅里人头熙熙攘攘的,穿黑色丝质高档套裙的迎宾小姐都没工夫搭理沫蝉。谁让沫蝉就格子衬衫牛仔裤,一看就不像有钱买得起高档墓地的那种,顶多也就是进来看看热闹的。

  不过这样反倒让沫蝉更自在,可以看到更多东西。比如沫蝉站在沙盘前,就再次被这间公司的一条新的“奇思妙想”给吓着了:原来该公司正在勾画一个“伟大的构想”,要将手中的一块墓地建设成媲美故宫一样的古典皇家园林建筑——当然,这说的是地面以上;而地面以下,依旧还是墓地。

  沫蝉想象了一下,如果这片“古典皇家园林”建成之后,将是怎么样的壮丽——估计直接走在那片土地上,地砖缝儿里就能无时差地钻出成群结队的鬼魂来,倒是比北京故宫传说中游荡在东西六宫里的鬼魂数量还壮观。

  饶是沫蝉,这一刻都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心说这主意真有创意,虽说是有环保的价值,能够兼顾墓地与珍惜土地的双重目的,不过也真是太挑战胆量了。

  不管这奇思妙想,目下有没有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过这case倒是让沫蝉小小见识到了这间殡葬公司的胆识和气魄——试想那位鬼媒婆方婆,真的有能耐驾驭这样的公司,想出这样具有前卫风格的想法么?

  想到这里沫蝉便笑了:她得到她想要的第一个答案了。

  ——这殡葬公司的背后,另有高人。那个方婆,不过是被推到台前来的傀儡。

  否则以方婆的气质和智慧,沫蝉还真不敢给她戴太高的帽子;如今知道还有大Boss,她就放心了。

  。

  沫蝉在方婆的殡葬公司兜了个圈子回到家,天大黑了,没想到一进巷子口,又看见那又大又拉风的one-77停在那。沫蝉走过去敲车窗,“你家小爷嘱咐你,趁晚也到我家楼下来点个卯?”

  最近各个社区都流行治安巡管员的点卯制度,于是沿街能看见好几间商铺的玻璃大门上,贴着的标识除了原有的神马“wifi免费”、“冷气开放”等之外,还多了一个“治安巡管员点卯处”。沫蝉这一乐,就把这个也溜达出来了。

  春衫冷也瞄见了路边那小旅店大门上的标识,就也乐了,“沫蝉姑娘是明白人。”

  沫蝉这回没急着走,明白就算着急走也得被春衫冷给拉回来,索性主动再多聊十块钱的,“春哥,给我讲讲春夏秋冬。”

  。

  春衫冷没想到沫蝉冷不丁抛出这个话题来,有点结舌,“春,什么春夏秋冬?沫蝉姑娘考我自然课啊?一年四季吗?”

  沫蝉乐了,伸手拍春衫冷肩头,“春哥好会呆萌哦~~春是春衫冷的春,夏是夏莫邪的夏;秋神马的我还不知道,不过我想到某棵红彤彤的小禾苗……”

  沫蝉眼神微微一寒,“冬,是冬绿蚁的冬。”

  春衫冷笑不出来了,心下暗自向眼前这位挑起大拇指。他相信肯定从没有人主动向她提起这些过,可是这位自己就是想到了。就连红禾的姓氏,都没猜错。

  既然她都猜到了,他要是还不说,那日后就该得罪这位准主母了。春衫冷便乖巧一笑,“姑娘上车呗,坐着听,仔细站久了脚疼。”

  “嗯。”沫蝉利索地上车。明白这事情涉及青岩狼族的秘密,这车子怕是有额外的加装,能隔音保密的。沫蝉坐好了才说,“说吧。”

  春衫冷正色起来,这样看起来也是翩翩佳公子。

  “如人类的皇朝一样,狼族既然有狼王,自然也有辅佐狼王的文武将相。春夏秋冬四姓便是狼族的四大家族。除了沫蝉姑娘所知的:夏为狼族正朔,是狼族的王族之外,春秋冬三家也在狼族各司其事,代代传承。”

  沫蝉点头,“先说你吧:春。”

  “正如小的在主上身边伺候,春家实是掌管禁卫,或者可笼统说为武将。若狼族有战事,我春家公狼身先士卒。”

  “冬呢?我很好奇绿蚁所出身的家族,在狼族里承担什么角色。”

  春衫冷了解地一笑,心说:乃们是情敌嘛!

  “绿蚁姑娘之所以能被认定是巫女舞雩的转世,并非无因。甚至不仅仅是因为绿蚁姑娘的相貌酷似舞雩当年,还因为冬家的司职——冬家是狼族的巫师!巫女舞雩转世在狼族的巫师之家,这自然是最为名正言顺的,沫蝉姑娘说是吧?”

  沫蝉都微微一震。原来是这样,怪不得……

  沫蝉悄然勾起手指,“冬家,对于狼族来说,地位很重要吧?或者说,对于你们小爷来说,是很特别的存在吧?”

  “自然。”春衫冷心底又幽幽地赞叹了声,沫蝉姑娘果然与众不同地剔透聪明,“虽然王族看似首领,巫师要俯拜称臣,但是巫师因为通天,所以代表的是上天的意志,所以王也要尊重。甚至,王冠便是巫师代表上天加冕……若巫师不服王命,王也将很为难。”

  春衫冷说着,小心觑着沫蝉神色。

  沫蝉便懂了,颔首微笑,“所以对于你们小爷来说,迎娶冬家的大小姐作为王后,是巩固王权的最佳选择。如果她同时还能是巫女舞雩的转世,那就更完美了。”

  春衫冷小心回应,“从客观上看起来,的确是这样的。”

  沫蝉尽量不动声色地微笑,藏住勾紧的手指,“嗯,我知道了。那么继续说说秋家吧。红禾的名字让我想到秋天成熟的禾苗,他就是秋家的吧?那秋家其他人呢?”

  。

  春衫冷说到秋家,却微微皱了皱眉。说绿蚁的时候都没为难,却到秋家这儿有些不知该怎么说了。

  沫蝉扭头盯他一眼,“那我先猜猜:既然你们春家是将,那么一定该有相:那么秋家就应该是相之家族,是文臣。可是我怎么就看见一个小红?还是个脑子比较容易被门板拍的那种……不是很像相之家族出来的子弟哎。”

  春衫冷听见沫蝉这么形容红禾,忍不住扑哧一乐,“不是我瞒着姑娘,而是我也不太好说。正如姑娘所说,秋家就是文臣家族,是辅佐主上执政的。只不过秋家人都被打散了,小的也不知道他们家人都被主上给派到哪里去了。”

  春衫冷在灯影里调皮地勾了勾唇,“小红是秋家最笨的一个,不代表秋家全门。想来秋家会以这小子为全门共同耻辱。”

  “噗……”沫蝉笑出来,认真想想却摇头,“不,实则我们这样说不对。红禾在《红绣》做得很好,可说精明,他表面的秀逗也未必都是真的。我只是很喜欢他的秀逗,所以他就用那副样子来朝着我罢了。”

  先时没意识到红禾的重要,但是后来许多事情都是绕着《红绣》杂志在打转,沫蝉便猛地明白,红禾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秀逗了。

  春衫冷便也笑了,“姑娘心思剔透。”便不肯再多说。

  沫蝉晚上又睡不着,起身抱着大靠垫,勾着手指。仿佛自己给自己使绊子,像是周伯通的左右互搏:她是有点难过了,明白莫邪是真的不能跟绿蚁解除婚约的。订了那么多年的亲,要是忽然说退就退了,冬家肯定造反;不利于狼族内部团结还不说,要是冬家再弄出个说莫邪的王位不是上天承认神马的,那就糟了……

  所以上回莫邪才说,这件事要从长计议。以他那老妖怪的生命来说,也许这“从长”要长到百年以上去,反正她一个凡人是等不到了。

  想着便惆怅,不过心上却也是清明——知道这个缘由就好了,即便他真的不会与绿蚁解除婚约,那她也不会怪他。

  他的世界,与她的世界,毕竟还是不同。她不会以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

  只是如果真的这样,还要不要继续爱他?明知道那是一条没有结果的路,还要一直走下去么?

  还有,她要重新掂量绿蚁的分量了。虽然春衫冷说,冬家目下掌握巫师之能的人是绿蚁的老祖母,还没轮到绿蚁,她的咒术还没学到几成——但是却也是说,她早晚有一天会学会,甚至现在就已经有几成咒术了吧?

  对付绿蚁,看来更难了。她从前那么自信满满,如今看来有点自以为是了。

  沫蝉抱着大靠垫,愁得肠子都打了结。幸好这垫子上,仿佛印着莫邪从前的气息,才能让她心安些许。

  心中还有辗转不去的一件事:她究竟该到哪里去,帮小富找她的刘郎?

  鉴于从小睡觉就不安稳,今晚上又这么多心灵负担,沫蝉本已做好了睡不好的准备——可是说也奇怪,兴许负负得正吧,她接下来的时间反倒睡得黑甜黑甜的。睡梦里她自己都高兴地搂紧了怀里的大靠垫,心说一定都是这垫子的功劳,上头有他的气息啊。

  再多忧虑,只一缕他的气息,便能心安。啧,她在梦里后槽牙忽地疼,暗自骂自己:夏沫蝉,小心对他,切莫走火入魔。否则将来他若真的不能与绿蚁解除婚约,她方能狠得下心,转身离去。

  ---

  【袁盈的变化,其实前头老早就有了,乃们忘了咩?马上第二更就来。】



 16、无脸人①:面纱将启(3更2)

  翌日上班,公司果然都轰动了,《探秘》上下各个部门都过来跟沫蝉神神秘秘地探听,说昨晚接她下班的高富帅是谁呀。

  沫蝉有苦说不出,只能勉强解释,“其实就是普通朋友,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可是越这么说,大家笑得反倒越诡异。这类的说辞,一般达到的效果都是越描越黑。就连纨素都开玩笑说,“原本我还以为你跟琉森有什么呢,看来原来是另有所爱。”

  没想到春衫冷的粗线还有这个作用——沫蝉吐了口气,终于乐了。没跟纨素成为情敌,这感觉好多了。前边已经有袁盈、绿蚁了,她真不想再失去纨素这个朋友。

  《红绣》那边的同事却对此颇多微词。因为美树夜宴那晚,《红绣》那边的人都看见那辆车子出现过,而且是拉着绿蚁的,司机是绿蚁的未婚夫——所以他们就说这个来接沫蝉的,根本不是什么真的高帅富,有可能只是人家绿蚁未婚夫的司机。

  夏沫蝉这么让男朋友来公司这炫耀,是虚荣心作祟呢。自己男朋友就是个当司机的,还怎么好意思开着别人的车来公司得瑟啊?

  《红绣》杂志的人有这个反应,沫蝉倒是并不意外。《红绣》跟《探秘》不同,如今虽然都系出同门,但是刊物性质和办刊宗旨都迥异:《红绣》是当红的时尚类杂志,办公室里连倒垃圾的阿姨都能对名牌如数家珍,《红绣》的那些编辑记者们就更是天天不穿名牌、嘴上不提几个时尚词儿就能死似的,于是在他们眼里,任何的屌丝打肿脸充胖子都是不能被允许的事儿,他们自己却忘了,他们自己也是屌丝大军中的一员……

  纨素过来安慰沫蝉,“别受他们影响。是他们自己的价值观有问题,我们没必要削足适履。生活是我们自己的。业”

  沫蝉淡定地笑,“纨素你知道国外时尚类杂志的人,是怎么看咱们中国国内的时尚类杂志的么?”

  纨素就笑了,“当然想啊。提到时尚类杂志,我就牙根痒痒。”

  沫蝉点头,“他们说:这些中国的同行拿着平均3000块左右的月薪,却要指导读者如何购买和驾驭奢侈大牌……所以做得总是不伦不类。”

  “哈哈,沫蝉你呀……嗯,怪不得赵赵有本小说叫《穿‘动物园’的女编辑》呢。我开始看题目还没看懂,以为是说披着兽皮的人呢……”

  纨素笑得趴在沫蝉肩上都起不来了,“看来我白操心了,他们想要伤到你,段位还差得远。沫蝉你平素看着那么安静的小姑娘,一旦呲起牙来,咬人一口就是最狠的。”

  沫蝉脸红,“你当我是狗呀?也穿‘动物园’的?”

  纨素耸肩,“是狼。”

  沫蝉怔了怔,心下不由流淌过不足为人道的柔软。原来她骨子里也有狼性哦?真好。

  。

  沫蝉下班后去看胡梦蝶。沫蝉回来,胡梦蝶像是找回了主心骨一样,便要求出院。沫蝉去帮她收拾东西去。

  在病房门口遇见莫言。

  一身黑的男子,立在医院白花花的灯影里,那目光落在她面上,既冰冷又火烫。沫蝉知道躲不过,便主动含笑打招呼,“哈喽。正愁上哪儿雇个苦力,好帮咱们小蝴蝶大小姐扛她满满的两个大箱子呢,没想到英雄早已埋伏好了等这救美。”

  “哼。你太厚脸皮了。”他却口出冷语,“就你,还算得上‘美’么?”

  好吧,她忍……沫蝉努力地笑,“你整错了,我说小蝴蝶呢。我肯定不算美,她却绝对算。”

  莫言还没完,走过来上上下下打量她,“切莫说你与舞雩相比,就是跟绿蚁相比——你都差了太远!”

  这句话真的伤到沫蝉了,她攥紧指尖儿,高高仰起下巴,“是么?那我真要替你叫屈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状元二爷您,怎么压根儿就入不了这么一个普通的女人的眼?”

  “夏沫蝉,你找死!”莫言被激怒。

  “嗯哼,我就是找死怎么啦?你敢杀了我吗?还没王法了呢还!”沫蝉懒得搭理他,直接一句把他秒了,伸手将他推到一边去,直接进门去找胡梦蝶去。

  背后,那又吃醋又暴怒又渴望温柔又无可奈何地可怜公狼,脑子里百般想象如何亲手活活掐死那该死的女人,可惜事实上只能立在原地瞪了瞪眼睛。

  。

  “你确定你真的能出院么?”

  其实沫蝉对胡梦蝶还有诸多的不放心。胡梦蝶身上虽然没什么伤,但是她真正的伤是在心上——她是被吓着了。在医院里好歹还有医生护士,还有警方的便衣保护着,一旦出院了若是再遇见什么给刺激着了可怎么好?

  “沫蝉我自己也还是害怕。”胡梦蝶握着沫蝉的手,“可是我总不能在医院里躲一辈子是不是?我还有那么多签好的通告,不能违约的,否则我赔不起钱,更惹不起那些制作人和老板。所以我必须得出院了。”

  沫蝉抚着胡梦蝶原来戴着钻石手钏的手腕,“小蝴蝶,其实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袁家干的?他们曾经那么恨你。”

  胡梦蝶苦笑,“可是我们没有证据啊。抢走手链的人,也许根本就不是活人啊!”

  就算沫蝉能想出各种理由来安慰胡梦蝶,可是她自己先前早看见过没有脸的小富,于是便也猜测那个无脸的男人也许真的不是个活人……沫蝉握拳,“小蝴蝶我得给你找个保镖!”

  胡梦蝶笑得更苦,“有什么用呢?如果真的遇见鬼,你真指望保镖的三拳两脚,能把鬼给打跑?它们是阿飘啊,拳头打不着,枪弹都不管用的!”

  “……总会有办法的。”沫蝉想到狼族,开始在脑子里扒拉着想该去找哪头狼。眼睛下意识转向门外。

  胡梦蝶便脸红起来,“沫蝉,除非,除非是,莫言。”

  。

  胡梦蝶的经纪人和助理去帮胡梦蝶办理出院手续,沫蝉自己在走廊里游荡。她明白,莫言当然是最好的人选,只是她不想去求莫言。莫言当日跟她表白,她既然不能回应,便不应该再亏欠莫言的。

  她想来想去,想到春衫冷头上去。既然他自己都说了,春家的公狼是当武将的,虽然那小子看起来嘻嘻哈哈的,不过说不定真的能保护得了胡梦蝶。她有把握能说服春衫冷和莫邪,她只是没把握能说服胡梦蝶。毕竟胡梦蝶的一颗心,始终都放在莫言那呢。

  沫蝉想得太入神,一头撞到迎面走来的人身上。沫蝉赶紧抬头道歉,却撞进江远枫清宁的眼。

  “远枫?”沫蝉打招呼,“你又值夜班?”

  “不是。”江远枫笑得有点不好意思,“我知道胡梦蝶今晚出院,而你一定会来。”

  “哦。”气氛有点尴尬,沫蝉迟疑着寻找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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