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农家寡妇 作者:暮烟秋雨(晋江vip2013-04-22完结,穿越,种田) >

第26章

农家寡妇 作者:暮烟秋雨(晋江vip2013-04-22完结,穿越,种田)-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家嫂子看着碗里的肥肠,道:“倒没什么说处,就是觉得它脏。”
  
  程曼柔笑了。“这有什么脏的,它不就跟猪肉,猪内脏一个样吗?反正都是猪身上的。”
  
  林家嫂子也笑了。“倒也是。”
  
  说着,夹起肥肠吃了起来。嚼了几口,林家嫂子“哎呀”一声。“还真是挺好吃的啊!”
  
  程曼柔回道:“那你多吃点。”
  
  饭食过后,程曼柔拿着她洗净的一些猪大肠一起去了林家,在林家坐了坐,回到李家之后,又洗刷了锅碗瓢盆,就带着大宝小宝回去了。
  
  在沈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他们一家四口才回了镇上。明日大宝就正式进私塾,程曼柔拿出前几天缝好的小书包,里面只装了本《三字经》。
  
  大宝背在身上,似模似样的显摆,羡慕的小宝也嚷嚷着要。程曼柔只好劝道:“等你上学的时候在给你缝,缝个比哥哥还好看的。”
  
  小宝这才写了心思。
  
  第二天,大宝背着小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程曼柔两口子就准备好家伙要正式开张。又过了两日,沈记面馆正式开张。
  
  开张第一日,拉面价格减半,许多老顾客听说之后纷纷前来。有些特别喜爱这个味道的顾客还感叹道:“不过才几天没吃到,我就想的跟什么似的。”
  
  拉面馆的生意并未因换了地方而萧条,老顾客引领新顾客,生意蒸蒸日上,财源广进。程曼柔夫妻二人每天数着银子,乐得开花。
  
  待生意上了正轨,两个手里也有了闲钱,夫妻二人就去了一趟京城。因为他们听说京城里有一位治疗不孕不育的大夫,据说这位大夫医术了得,已经治愈了好些对夫妻,圆了他们的想要孩子的梦。
  
  只是那位大夫脾气有些古怪,如果他不想给某人治病,就是你倾家荡产,花费千金万银,他也不会给你治。当然,如果有人去求诊,他恰好心情好,还是要收钱的。
  
  程曼柔听说之后,忍不住心里腹诽。武侠小说中不常见到这样的怪医吗,但是人家心情好的时候都不收钱的啊!看来,人果然还是现实的!
  
  他们的运气是极好的,虽然求诊时人很多,可他们还是顺利的见到了怪医。怪医给他们夫妻二人都诊了脉,然后说了一通让人似懂非懂的话,说如果想要治愈的话,最好是针灸。最后大笔一挥,还写了一章方子,让沈烨磊照方子服药,慢慢调理。
  
  无奈,他们只得住了下来。幸好怪医医馆在经常郊外,地方也大,他们就在这里一边帮忙做些伙计,补偿住宿费,一边看病。不然,就他们带来的这些钱,只怕住不了几晚客栈。
  
  好不容易来一趟京城,他们自然要好好看看京城是啥模样的,说不定这辈子也就这么一次机会呢!于是,趁着空闲的时候,两人坐了马车进了城。
  
  京城果然繁华,商铺林立,车水马龙,让人眼花缭乱,可比他们那乡下小地方繁华多了。这里的人差距太大,有穿着锦衣华服的贵人,也有穿着破烂的乞丐,当然也少不了他们这样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不过就是到处看了看,两人也不舍得花钱,日头要落山的时候,他们便回去了。金碧辉煌的皇宫他们是没见到,那代表至高无上皇权的地方距离他们太远,还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最重要。
  
  这一趟也算不虚此行,至少他们见识了京城的繁华,放在他们那小乡村里,他们也称得上有见识的人。
  
  在怪医那里针灸了一个多月,怪医才言道,针灸可以停了,以后只要按时照方吃药,好生调养,过个一年半载的说不定真的能如愿以偿。
  
  奉上诊金,再三拜谢之后,夫妻二人登上了回途。
  




44

44、更新 。。。 
 
 
  程曼柔夫妻二人回到家乡才知晓了一件大事:沈玉莲定亲了!
  
  相问之下才知道;沈玉莲定亲的对象是离村子有五六里路远的于家村的于大山。于大山是种庄稼的一把好手,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他,人倒是有些本事。
  
  于大山人如其名;长得魁梧壮实,方方正正的脸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实人,只是五官不怎么精致;说白一点就是有点丑;要不然凭他种庄稼的本事;这附近的人家还不都想把姑娘嫁给他。
  
  沈玉莲和于大山同岁;经媒人介绍,家中同意,两人相过一次亲。于大山觉得沈玉莲温婉可人,正是他想要的贤妻良母型的女人。沈玉莲则主要是听说他人老实,又有本事,遂,未见面之前便存了些心思。当见到本人,看到他有些羞涩的模样,虽然人长得不俊,可心里还算满意。于是,两人就定了亲,两家结成秦晋之好,过了年,等到春暖花开之时就成亲。
  
  对于这门亲事,程曼柔没有发言权,倒是夜深人静,她同沈烨磊两人独处时才细细问明了于大山这人,才知晓这些。沈烨磊也正因为知道于大山这人的为人和本事,所以当听说这件事的时候才没有说话。即便他提了也是没用的,这个时代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作为哥哥根本不好说什么,而且玉莲也相中了人家。
  
  她本意是想着让玉莲去拉面馆帮忙的,不过既然玉莲定了亲,就要在家里绣嫁妆,要出门就不方便了。
  
  拉面馆生意已经上了正轨,品牌也打出去了,附近几个镇子上的人也有尝过他们馆里面,都说味道不错。她便想着再开一家分店,就开到附近的镇子上去,如果经营的照样好,那么就继续扩大规模。只是这样一来,难免就要把手里的方子传给别人。其实,真的传出去倒也没什么,只是这方子要传也要先传到可信谨慎的人手中。他们身边不乏亲人,但能让程曼柔信得过的就只有沈玉莲。
  
  细细同沈烨磊说了这件事,沈烨磊还是第一次听到妻子说要开分店的事,思量了半晌才道:“这个主意是不错,只是咱们手里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只怕要等个半年才行。”
  
  程曼柔道:“我也就是有这么一个想法,并不是要立刻实行。咱们的面馆总归是小了点,收益有限,难道你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咱们沈记拉面,咱也当个扬名天下的名人。”
  
  沈烨磊嗤笑一声:“你还想当名人?心倒是不小!”
  
  程曼柔不服气地说:“谁不想杨名?端看有没有那个本事。咱们有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虽然不一定能达到这个目标,但只要努力,总是会到某个程度,反正不会是咱们现在这个小面馆的。等有了钱,我们就买一处大院子,把爹娘都接过去,好好供大宝和小宝上学。过个一年半载,等你的病好了,我们再生个孩子,最好一男一女,好事成双。”还要好好奉养李老爹。只是这话程曼柔并没有说出来。
  
  男人比女人更有凌云壮志。听了程曼柔的话,沈烨磊也觉得心中豁然开朗,面前勾勒出程曼柔畅想的画面。人这一世,总不能庸庸碌碌的过完一生,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得不说,妻子的这个设想正符合他。他自己的本事自己知道,他也没有多么宏伟壮阔的目标,给自己确定一个能够达到的目标,为之努力。不缺钱,不缺物,家庭和睦,幸福美满,正是他所想要的。
  
  心里有些激动,他问妻子道:“过上三个月,咱们去到邻近的小雪镇上去瞧瞧怎么样?”
  
  他这是同意了?程曼柔转头看到丈夫有些激动的神色,知道她刚才的话勾起了一个男人藏在心底的某些东西,笑了笑,到:“行啊!”
  
  沈烨磊得到答案,立刻在接上程曼柔之前的话,道:“我记得小雪镇东六街是最热闹的地方,我们到时候就把面馆开到那里,那里人多,肯定能赚钱。等在小雪镇赚了钱,我们就到县城去,县城里更热闹,富裕的人也多,生意肯定更好。”
  
  程曼柔道:“嗯,所以咱们要好好商量一下。”
  
  沈烨磊点头如捣蒜,然后夫妻二人叽叽咕咕商量起来。
  
  既然打算开分店,肯定就要招几个徒弟。以前王员外想要买他们手中的方子,他们拒绝,是因为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打出名声。此刻则不一样,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他们沈记拉面,喜欢他们的拉面。那么再招徒弟也就没什么了。招了徒弟,他们就是师傅,师傅传授徒弟天经地义,他们就是鼻祖。
  
  徒弟不是那么好找的,至少也要有愿意前来拜师的。
  
  沈烨磊说想把拉面的活计教给他大哥沈洪涛,等他们去开分店的时候就让沈洪涛一家管理现在镇子上这家拉面馆。
  
  程曼柔有些不愿意,倒不是沈洪涛有什么,而是她不喜杨氏。杨氏太势力,总是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让人不胜其烦。除了沈洪涛,也就她娘家大哥还好些,可是她娘家大哥同样有一个让她不喜的大嫂,哪边她都不满意。其实,她更愿意收几个徒弟。
  
  罢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给沈洪涛也行,他的兄弟总是要照顾的。
  
  这事便这么定下来了。第二天程曼柔先带着大宝小宝两个回了镇上,俩孩子这些日子都住在沈家,大宝也没去上学 ,耽搁了这么些日子,再不回去可就跟不上课业了。沈烨磊则去了沈洪涛家,找他大哥商量拉面伙计的事情去了。
  
  程曼柔回了镇上,先送大宝去上学,然后才和小宝一起回去。开了店门,让小宝自个儿坐在店里吃饭的桌子旁呆着,她则活好面,烧了热水。
  
  不久就有客人上门,程曼柔让小宝坐在离她不远处,以便能随时看到他,生怕他又像上次那样稍不留意就跑出去了。
  
  走了几拨客人,都快到晌午了,沈烨磊才赶了回来,他忙接替了程曼柔的伙计。程曼柔摘了围裙,抱起昏昏欲睡地小宝回了后院。
  
  每到了中午歇晌的时间,小宝就困得不行,总要歇上一觉。小孩子就是这般,睡眠时间长。自从拉面馆开了张,几乎每天都是这样,天微微亮就要起床,没有人帮他们看孩子,小宝醒来的时候要不自己在屋里玩,要不就在店里坐着看着他们忙碌。小孩子哪里能坐得了多长时间,厌烦了就容易往外跑,还好他们和这附近的几家铺子的老板都很要好,也有几家同他们一样带着孩子一起住在自家后院,程曼柔有时就把小宝送到他们那里玩,或者把别人家的孩子接来他们家玩。
  
  哄睡了小宝,程曼柔锁了屋门,又回到铺子里。一边忙着收拾碗筷,一边问沈烨磊:“大哥怎么说,他来不来?”
  
  沈烨磊拍打着面团,头也不回的道:“还不知道呢,我去的时候大哥没在家,只大嫂在。我把话留给大嫂了,让她告诉大哥,我看大嫂的样子倒十分希望大哥能来。”
  
  程曼柔瘪瘪嘴,不以为然道:“那当然了,有一家店管着,自然比去做那累死人的粗活强多了。大嫂是个会算计的人,你只要提了,不用多说她也一定会劝着大哥来的。”
  
  沈烨磊笑笑,他也知道大嫂的为人,只是他是弟弟,杨氏是嫂嫂,他不便多说什么。
  
  下午大宝下学回来,小宝也睡醒了,兄弟俩就一起玩到了一处。一会子两兄弟跑来说他们饿了,程曼柔只好下了一碗面让两人共吃一碗。小宝年纪小,饭量也不大,吃一些也就饱了,而且还拿不稳筷子,吃得总是不如掉得多。大宝作为哥哥,担负起照顾弟弟的重任,自己吃几口,便喂小宝几口。一碗面小宝吃得不过尔尔,几乎都是大宝吃掉的。吃过面,大宝就去写大字、背书,小宝则跟在他们夫妻身边。
  
  等日头西落的时候,程曼柔夫妻关了店门,也没做饭,就下了三碗热腾腾地拉面,解决晚饭。大宝食量比同龄孩子大,个子也比同龄孩子高一些,下午的时候吃过一碗面,如果晚上不再来一碗的话,只怕就要饿醒了。
  
  晚饭过后,程曼柔听大宝背书,检查他写的大字。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供一个孩子读书真的不容易。不说每年的束修,就是这笔墨纸砚也绝对是项不小的花费。大宝还是比较懂事的,练字的时候经常在院子里的地上,也因此他们小院里有一块地方的泥土都是松的。
  
  大宝要上学,沈烨磊要吃药,还要存钱准备开分店,其实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不过,程曼柔却觉得这种日子很幸福。她和沈烨磊都不是好吃懒做的人,只要他们勤奋,总能靠着这双手过上富裕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小雨想准备写新文了,大家觉得红楼同人怎么样?




45

45、更新 。。。 
 
 
  一天;拉面馆迎来一位不速之客,这位不速之客正是沈烨磊的大姐沈玉蓉。
  
  程曼柔嫁到沈家也有一年多了,沈家三女两子她比较熟悉的也只有沈洪涛和沈玉莲;不管是大伯子还是小姑子都是容易相处的人,可是对于沈家其他两个出嫁的女儿,她便不怎么熟悉了。
  
  她嫁到沈家一年多;也只见过沈烨磊两个姐姐几面罢了;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两个姐姐回娘家略微说过几句话。沈烨磊的大姐夫家在赵家庄;离她们村子有二三十里地。程曼柔之所以不大喜欢这位大姐是因为这位大姐看她的眼神总带着审视,仿佛在专研她有多少身价,值多少钱银子。
  
  沈烨磊他二姐沈玉华倒是嫁得很近,按理说既然离娘家近该常常回来才是。可是二姐跟嫁的稍远些的大姐都鲜少回娘家一趟,大姐是因为嫁的远了些,而二姐则是因为二姐夫。
  
  二姐老实,二姐夫则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喜欢说一不二。尤其喜欢喝个小酒,醉了就喜欢耍酒疯,有时还因此打过二姐。他说不许二姐回娘家,二姐便也因此不敢回。
  
  沈玉蓉到拉面馆正是最忙乱的时候,铺子里客人不少,她和沈烨磊堪堪忙得过来,也就没机会招待这位大姐。
  
  这位大姐倒也不客气,相互打过招呼后,就自动自发的帮着招呼客人。
  
  等过了客流高峰期,程曼柔笑着上前,接过沈玉蓉手中收拾的碗筷,道:“我来吧,大姐,你坐下歇歇。”
  
  接过碗筷,一边往水盆的方向走,程曼柔一边问:“大姐,你吃饭了没?你先歇歇,回头我炒两个菜,今儿就在这里吃吧。”
  
  把碗筷放入水盆,程曼柔起身对正把面团放起来的沈烨磊喊道:“要不咱今儿就关门吧,大姐好不容易来一次,咱们好好招待招待。一会你去买点儿肉,王秃子这会子应该还在集市上还没走,你快点去,他家卖的肉好。”
  
  沈烨磊答应着:“成,我这就去。”又问沈玉蓉:“大姐,你今儿怎么想起到镇上来了?有什么事吗?”
  
  沈玉蓉忙摆着手道:“我哪有什么事啊!不就是在家里闲得无聊,想起来你们在镇上开了这么一间铺子,就来逛逛。你们也别麻烦了,我就是来看看,也没啥事!你们别搞得像招待久不见了的亲戚似的,有点剩饭剩菜让我填饱肚子就行了。”
  
  这时 ,沈烨磊已经摘了围裙,洗掉手上的面粉,听了沈玉蓉这话,不赞同道:“那怎么行,大姐好不容易来一次,我也不能用剩饭剩菜招待你。”又对正在擦桌子的程曼柔嘱咐道:“你先在这里陪着大姐,我去去就来。”
  
  而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