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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重生之孟洛+番外 作者:枫香桦锦(起点2013-01-31vip完结)-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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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一个想念充斥了孟洛的心里,孟洛便开始了运作挑起大楚和蒙古的计划,得知大楚和蒙古真正开战之后,孟洛呆了很久,平福不管不顾地拉着孟洛骑着马奔向了战争的沙场,孟洛就那样远远地看着大楚和蒙古在交战,满天飘散的都是血腥的味道,孟洛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战争,她看到一个又一个人的倒下去,脸色越来越惨白,战争,就是那样的残酷,在战场上,注定了不能和平,注定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郡主,奴才知道你虽然很聪明,可你太善良了,有很多东西你都可以想得到,但对于你的敌人,你太仁慈了。虽然你教童颜他们几个要狠,但其实就连你自己都不够狠。”平福站在孟洛的身后,不管孟洛的脸色变得有多难看,就那么一字一句地说着,他已经很久没有唤孟洛郡主了。
  “其实如果可以,奴才也想尽自己的能力将郡主好好地护着,不让郡主见到那么多的人情冷暖,看到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可是奴才没本事,奴才除了有一身的武力,奴才没办法斗得过齐王他们,所以郡主,奴才只能选择让郡主更清楚地面对这些人,因为只有郡主你真正的面对了,以后郡主就不会再顾忌人命,下不了手,杀人!”平福说到最后那两个字,全身拼发出了杀气,杀人,杀人呐!
  孟洛就那样看着那样的场面,是啊,杀人,她本就是为了报仇而努力的,她又怎么可能不杀手,只是到目前为止,她没有真正的杀过一个人而已,当有一天,她和齐王他们,如同这战场上的大楚军与蒙古军那样的对立时,注定的不是她死就是齐王他们死,就算她愿意放过齐王他们,可他们会放过她吗?不会,就在她没有任何威胁的时候,他们都不曾放过她,如果他们看到了长大的她,又怎么会放过她?如果只有杀人,只有心狠她才能活下去,那么杀了那些挡了她的路人,又有什么不能。
  紧紧地握住拳手,孟洛语气冰冷地道:“平福,把你的刀给我。”
  平福一怔,终还是从腰中抽出一把弯刀,孟洛拿过,一步一步地走向战场,平福就那样一直地看着,而没有阻止。
  站在了两军交战的前面,孟洛的手还在颤抖,直到有一个蒙古人注意到她,突然一阵冷笑,冲着孟洛砍来,孟洛一开始还在一味地躲闪着,可蒙古人是打定主意要她的命,那狰狞的脸,在孟洛的脑海中映出了齐王的样子,一瞬间,齐王和叶氏在诚王府床上,齐王亲口说出,孟伊默是被他下毒所杀,齐王逼着她喝下毒药,她将手伸向毒蛇,她为了活着而点燃了那洒满酒的酒楼……所有所有的场景就像放电影一样从她的脑海中飞过,从一开始她只想好好地活下去而已,可就这样的一个愿望都不被他们所容下,既然他们容不下她那微薄的愿望,那她便要开始毁掉他们的愿望,为那个视她如珠如宝的父亲报仇。“父王!”
  孟洛大喊一声,手中的弯刀刺进了那个蒙古人的心脏,血溅了她一脸都是,可此时的孟洛,心中再无半点杀人的惧怕。
  平福的心一跳,在看孟洛出刀的一刻,他知道自家的小主人已经变得不同了。
  “你是哪里来的小姑娘,战场是你来的地方吗?快把刀放下,回去。”孟洛刺中那个蒙古人心脏的时候,有其他蒙古人看到同伴被孟洛所杀,扬着刀朝孟洛冲来,孟洛毕竟还小,虽然从小习武,但她的体力又如何比得上成年的男人,察觉有人要朝她进攻时,抽出刀要转刺,但却听到那个蒙古人一身惨叫,然后倒下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在那蒙古人的旁边,嘶哑的声音冲着孟洛说,显然刚刚砍杀上蒙古人的是他。
  看到这个少年,不知道为什么孟洛会觉得一阵眼熟,又看到有蒙古裘击而来,手中的弯刀刺过去,没了惧意,孟洛平日里的苦练武功可是显示出来了,她练了五年了,还不知道自己的武功是个什么水准呢,平福平贵他们总说不错,她可不信他们那些奉承的话,拿这些蒙古兵练练手没什么不好。
  少年也在这起会儿砍下了好几个蒙古人,回头看到孟洛身手,满是惊奇的,搭着手摸摸孟洛的头,冰冻的脸勾起一抹笑容,“小姑娘的身手不错,不过你还太小,这个战场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孟洛怔怔地看向他,自从孟伊默过世之后,已经很多年没人摸过她的头了,这个感觉让她很怀念,再看少年那冰着的一张脸时,孟洛突然发现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他眼熟了,这不是那个镇国公世子萧什么苍吗?“镇国公世子?”
  不太确实地一唤,少年惊愣地看向孟洛,“你竟然知道我是谁!”
  没想到真的是他,孟洛耸耸肩,一脚踢在那个攻向她的蒙古兵,然后撒腿就跑,“不跟你们玩了,再见!”少年想追,可这会儿他在战场,他刚刚一再解决了几个蒙古兵,那是引起蒙古兵的愤怒,一个个不要命的朝他冲来,他的身上也被砍了好几刀,幸亏旁边的大楚兵发觉他的不对,连忙帮忙分散对抗,待他松口气时,早已没了孟洛的身影,他也失血过多,晕了过去。
  遇到镇国公世子冲淡了孟洛因为杀人而留在心中最后一丝阴沉,可是,当她一身血淋淋的出现在独一城城主府时,可是着实把一干独一城的干将和能吏都唬了一跳,胡生跳出来颤抖地指着孟洛的身上的血道:“小城主,你身上那是什么血啊?”
  “人血,我刚刚去杀人了。”孟洛说得很平静,可听在这一干人耳朵时那却是惊涛骇浪啊,尤其是几个书生,看向孟洛的眼神完全变了,有不可置信,更多的是恐惧,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杀人了,孟洛注意到几个书生的眼神,平日里,他们看她时有不屑,有高傲,却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有恐惧,原来,杀人跟不杀人之间的区别,真的很大。
  “今天你们过来,是有什么事吗?”人血粘在身上不舒服,孟洛只想着去洗个澡换身衣服。胡生颤抖地双手奉上一面书,“小城主,这是这三天来征召到的参军人数。”
  孟洛拿过,翻了翻问,总共有多少人?
  “有两千。”战战兢兢地回答,孟洛不耐烦看他们那样儿,挥手道:“行了,没什么事你就先下去吧,童颜老苗混江龙你们几个等等,我有事跟你们说。”
  除了被孟洛指名的人,其他几个书生都是逃一般的走了。孟洛把那本子丢给平福,冲着童颜几个说,我先去洗个澡,一会再跟你们说事。
  三人都表示没意思,他们跟那几个书生可不一样,杀人的事儿他们干多了,对于孟洛杀人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只是看了看一直跟在孟洛身后的平福,有平福这样的武林高手在,还用孟洛亲自动手去杀人吗?难不成,是平福逼着孟洛去杀的?
  一想到这个可能,三人看平福的眼神那就更不同了,本以为孟洛肯定能镇得住平福的,没想到孟洛竟然会他逼着去干杀人的事,平福,太可怕了。不自觉得挪离了平福更远的距离,他们现在可都不是平福的对手,还是离他远点安全点吧。
  平福对他们的动作那是一清二楚,只不过他也知道这三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了,连个眼神都懒得给。
  没一会儿孟洛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出来了,天蓝色的衣服穿着她的身上,怎么看怎么可爱,也不知道平福怎么狠得下心让孟洛去杀人!无声地控诉目光扫过平福,却在平福转向他们时,迅速地避开了。平福冷哼一声,一群胆小如鼠的家伙,他又不会吃人,用得着那么怕他吗?
  “我想问问你们,以前的时候,蒙古跟大楚开战,你们有没有趁机打劫些什么?”孟洛很直接地问,三人一同摇头,老苗道:“小城主,这大楚跟蒙古可都不是好惹的,我们哪里有那个胆子敢去打劫他们的东西。”才说完就被孟洛一个眼神砸中了,“难怪你们当初会落得当强盗都一日三餐不济的状况,实在是好好发财的机会你们都不懂得把握。”
  一脸无药可救地扫过三人,着实把三人给咽了顿,混江龙道:“小城主,这哪里能怪我们,大楚跟蒙古运送各种物资的时候,那可都是有重兵押送的,就我们各自几百的人,就是三个人的加上那也不够他们塞牙缝,我们又不是傻的,否则怎么会去送死,再怎么三餐不济,也不如小命重要啊!”某人的控诉在孟洛犀利的目光下,声音越来越小,孟洛吼道:“我有叫你们去打劫他们的物资吗?活人你们动不了,难不成死人你还动不了?”
  “那个,阿洛,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两军交战,人死了那什么刀啊枪的,衣服的,总不会还要吧,你们带着那两千人,就去候着他们打,一旦他们鸣金收鼓,那就把那些刀啊枪的铠甲的全都扒下来,就是这么回事。”一语毕,包括平福在内那都是一副下巴脱臼的样儿,老苗混江龙童颜三个强盗头子反省,他们作为强盗是在不够格的很,看看人孟洛,这才是真正的强盗啊!
  “小姐,这样不太好吧?”平福提意思,孟洛回他一句,有什么不好的?
  “小姐,两军撤退之后,他们还会派人来打扫战场的,如果他们发现我们收走了刀枪铠甲,那不是给我们独一城惹祸吗?”
  孟洛笑得很邪恶,“他们要是不派人来扫扫战场,我还不太敢收走刀枪铠甲呢,你想想啊,这大楚和蒙古军的人,他们能知道哪个先到的战争打扫的不?只要我们收走刀枪之后,把他们各方的尸体各送到他们对方的军营去,你说,这要是他们看到只穿内衣的尸体,会不会都憋了一肚子的火?”
  平福现在是不知道要怎么说了,他家小主子这栽脏嫁祸的本事是越来越损,越来越高明了,他突然同情起大楚军和蒙古军来了。
  “我啊,不仅要大发战争财,我还要把他们之间的仇弄得越来越深,最好是每一个大楚军的人一说起蒙古人就咬牙切齿,同样蒙古人对大楚的人也是,来个不死不休,那就更好了。”孟洛很邪恶地说,这一刻,老苗混江龙都打了个冷颤,他们当了那么多年的强盗,从来没有遇到像孟洛这样的人,幸亏当初他们很明智地选择跟孟洛混了,若不然他们也许被孟洛算计死了,还不知道是孟洛做的。
  只有童颜听完孟洛的话表现地很兴奋,“阿洛,扒死人东西我最在行了,这件事我保证给你办好!”
  老苗混江龙瞪大着眼睛看向童颜,扒死人的东西她最在行,童颜是常做这件事的人?一个十四岁的小丫头啊,真是看不出来!

  第二十四章三年(一)

  空旷的一片土地上,穿着同样服饰的男男女女围着一个擂台,在那上面,一男一女正找得激烈,突然间,那女子集全力于拳中,正面向那男子攻去,男子双手掌心照向女子,结结实实地挡下那女子的一拳,当下倒退数步才站稳,下面如雷般的喝彩声响起。而那女子一跃而起,三腿连环向男子踢去,男子躲无可躲之处,又无法抵挡,当下被那女子踢落擂台,“好!”众人连忙为那女子大声喝彩,“童将军好样的,今年又是我们军队第一。”
  擂台上的女子听到赞叹声,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甩过及腰的发丝,拍拍手,而下座中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女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宣布,“今年的武艺比赛到此结束,我们独一城今年的冠军还是童颜。”
  “好!”不管是男的女的,都连忙为台上的女子鼓掌喝彩,这是独一城独有的一样活动,从独一城成立军队的第二年起,每一年的独一城的军队,都会进行一次武艺比赛,凡是能入前十名者,都将得到独一城的重用,而冠军嘛,将会得到五十两银子的奖励!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哦!
  而这一次的冠军依然是童颜,她自武艺比赛兴办起,每一年都稳坐冠军的宝座,实在是让人又羡慕又佩服。
  走来宣布的结果的正是孟洛,三年的时间,她已经长成了一个青春少女,十二岁的她,长长的睫毛,浓浓黑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嘴角间那若隐若现的梨涡,更为她添了几分媚惑,还好她留了长长的流海,盖住了她那半张脸,这才没有因为这张脸而引起太大的祸事。
  而在这三年来,孟洛在成长,童颜在成长,独一城也在不断的壮大,大楚和蒙古一直在交战,打得不相上下,给了独一城足够的时间成长。孟洛一面扩大军队的建设,一面引通独一城的商道;对内在的独一城,更是不遗余力地大兴教育,奖励独一城发明各种工艺制作,尤其成立了一个研究坊,吸收了各种各样的能工巧匠,发明研究出了琉璃,那样透明精致的琉璃,第一次震憾了把它们研究出来的工人。而后孟洛开始将琉璃卖往大楚蒙古高丽,自琉璃出世之后,孟洛是大赚特赚了不少,也因为琉璃的出世,让许多各地的商人开始往独一成涌来,也达成了孟洛想要推动独一城经济发展的目的,因为众所周知,独一城是制作琉璃出产的地方。
  钱有了,路通了,孟洛更是大力引进各地流民,这三年来,因为大楚与蒙古交战,不少百姓流离失所,孟洛让人四处宣传独一城的好处,流民纷纷往独一城涌来,用了三年的时间,独一城足足来了有十万人之多!是当初独一城人口的十倍!随着人口的增长,孟洛愣是把原来已经足以跟京城相比的独一城扩大了一部,现在在乃在不断地吸纳人口中。所以到了如今,独一城已再没有了昔日的破旧冷清,街道上的繁华盛于任何一座城池。
  而这时的大楚和蒙古已经完全注意志了独一城,两军自半年前起休战,一拔又一拔的人混入独一城打探消息,最重要是要弄清楚,究竟是谁有如此大的本事,竟然将被称为死城的独一城给救回来了,还弄出了琉璃这样精贵的东西来。
  孟洛让独一城的人众口一词地老实说,独一城的城主是个女孩,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她敢保证,不管是蒙古还是大楚,绝对没有一个人会信这样的话,人呐,有时候听了真话也是不会信的,毕竟他们绝对不会相信,一个女孩子会有如此大的本事。
  “在想什么呢?”童颜发觉孟洛又出神了,连忙推了推她。
  孟洛笑着对她说,“在想独一城啊,没想到短短的三年,独一城有了十万人口,我们的军队也扩张到了五万人。现在就算是要跟蒙古和大楚对打,我心里也有点底了。”
  说到军队的人数,童颜也是很兴奋的,“是啊是啊,五万人,五万人呢,要不是你想到女子也可能参军,也许我们还没有那么多的人呢,最重要的还是,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女子的军队也不比任何一个男人差。”
  “你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你可也是女人,统领独一城所有兵马的大将军。”
  孟洛背着双手往下走,是啊,她还做了一样让所有男人都不敢相信的事,让女子从军,想到她刚提成这个想法时,胡生那些老书生气得涨红的脸,事过了三年,孟洛还是想笑,其实她没想过要改变这个时代的规则,只是独一城的人太少,她只能发展一切可以发展的力量,也包括让女子从军,让她们和男人一样能够保卫独一城。
  本来她以为一开始可能连一个参军的女子都不会有呢,却没想到,童颜跑到了那些女子之中,不知道说了什么,几乎所有没有孩子的青年女子都跑过来了,一个个争着跟孟洛说,她们要参军,她们也要一起出力保护独一城。
  那第一批进来的女军有四百个人,如今在孟洛和童颜的训练之下,已经可以独挡一面,甚至训练新加入的女兵,今日的独一城,总共军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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