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称后+番外 作者:袖橘(起点2013-11-24完结)-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蹲墙角画圈:丫头,虽然我说了要你为本文、为作者我说一点好话,可你这样说我一点也不会觉得开心啊!
这次的节目中,我们首先要讲解的是关于您这个称呼。在本文中,按惯例使用了您作为敬语,但实际上,在唐朝时只有“你”,甚至还没有“您”这个字。
这个字的起源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说在金元时期,汉语和阿尔泰语发生融合,“你”字的读音产生了变化,后来于金元时期的曲和杂剧中出现了“您”这个新字。也有另一种说法是宋朝开始后,出现了“你们”这一说法,当时读作“你弭”,连读便形成了“您”这个新的读音。金人韩道昭编撰的《改并五音类聚四声篇》里曾提到了您字,注解为“您字,你也,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您”字还是作为俗语存在的,后被引用至戏文俚曲中,直到近代才升级为你的尊称,并进入书面语。
其次,“大人”、“老爷”这称呼的用法也是错误的。在唐朝时,“大人”作为一个口语词,通常只用来称呼父母,至于爷就更是父亲的口语,《木兰辞》中说“爷娘闻女来”这个爷就是父亲,亦写作耶,耶耶,就是唐朝人口语里的爸爸。所以如果在唐朝,这两个称呼都不是随便可以拿来用的。像文章里那样用作对别人的称呼,更是大错特错。
那么,这些称呼在唐朝应该用什么替代才是正确的呢?
第一种,可以是姓氏+官爵,比如令狐平、唐观、崔执等人,就可以用令狐长史、唐主簿这样的方式称呼,不必用官职全称,简称即可。
第二种,可以是姓氏+公,比如两人之间互相问候,“张公你好?”“王公,我挺好的。”之类的。
第三种,可以是姓氏+籍贯,比如萧瑀一族祖籍兰陵,就可以称对方萧兰陵什么的。
第四种,是姓氏+官名的别称,比如名气很大的狄仁杰,大家都称呼他狄阁老,阁老就是中书舍人、门下省的高官们的官职别称。
第五种,就是最常见的称呼对方的字。古代长辈唤小辈直接叫对方的名,同辈之间除特别亲近者外都互称彼此的字以示礼貌,身份或辈分较低的人称呼尊长只能叫对方的字。
对于口语中的尊称,可以用“君”、“卿”、“公”、“足下”之类的,如果关系亲近,可以称呼对方的排行。在唐诗里有很多这种例子,比如《送元二使安西》,这里就是称呼朋友为元二;《别董大》,是把朋友称作董大等等。
我们的祖先有这么多种敬语称呼的方式可以用,但作者还是偷懒的只用了后世古装剧里不分朝代用到烂的大人和老爷这种错误的称呼方式,对于这种不严谨的偷懒行为,我表示非常的不赞同,希望今天参加讲座的同学们,不要学她。
【墙角偷听的作者默默无语泪双流……
另外,在自称方面,作者也没有逃过犯错的定律。
比如李恪在见到李世民时,曾自称儿臣,不过在唐朝时,并没有这样的称呼,也就是说这个用法也是错误的。自谦的话,称为儿或者称呼自己的名字即可。比如李恪跟皇帝回话时可以这样说:“恪愚钝。”或“儿愚钝。”都可以。这种称呼自己名字的方式显得相当自谦,据《隋唐嘉话》里说,现在的皇帝李世民没做皇帝之前,跟自己手下的那些能人们说话都是这样自称“世民如何如何”的,于是“天下人心归焉”,取得了皇位。
自称为儿,这种说法是不分男女都可以用的,不过女性用时,不仅限于对着长辈,对着平辈,比如我对着李恪时,也可以自称儿。除了儿之外,还有奴,用法也是一样的,并不是只有女性才自称为“奴”,男性也可以自称为“阿奴”,这个称呼成为女性特有自称是宋朝以后的事情了。
另外,作者偶尔也有一些没用错的。
【作者闻言顿觉眼前一亮!
比如各家的奴婢,是不会自称为“奴婢”的,《花魁逆》里的下人们都是自称的名字,也不算错,另外还有“贱奴”,“婢子”之类的自称。至于其他的没有用错的,我就不特别点明了。
【作者挠墙:别这样啊!你要说出来啊亲!求好评啊亲!
说完了称呼,再说一说节日。
到目前为止,本文里已经经历了两个节日,并且马上要迎来第三个。
原本的墨池,曾经在七夕时被选做花魁,那时候我还没去,我们可以等故事进展到明年七夕时再说这个节日。
除夕因为作者的拖沓,到现在还没到,所以我们也可以等下次再讲。今天主要讲的,就是在本文中,有个很重要的剧情转折点——重阳节的那场菊宴。
重阳节正是从唐朝开始正式定为民间节日的,在这个日子,宫廷民间都会庆祝重阳节,所以李恪以此缘由设宴,是非常正常的。
不过,重阳这个节日可以上溯到先秦时期,最早是为了庆祝丰收,并以此祭祖。后来古人以六为阴,九为阳,九月九日,就成了重阳,又称重九。因谐音为久久,又有了祈祷老人长寿之寓意。
到重阳节时,人们喝菊花酒、佩戴茱萸,登高赏菊、饮酒作诗、祭祖、亲人相聚等。因有相聚的意味在内,所以诗中才特别为“遍插茱萸少一人”而感慨。
嗯,接下来我再检查一下看看作者还有没有犯别的错误……
【作者终于长身而立忍不住奔上讲台扯住主持人附耳一通嘀咕……我保证结局是HAPPYEND还不行么,莫迟同学你饶了我吧QVQ
……好了。(达成某种共识的主持人继续讲座)
虽然说,作者用了很无聊很没有价值的条件收买我,不过我觉得她真的是多此一举。我刚刚想说的是,如果作者没有犯别的错误,下一步我打算说说她注意到的特意避开犯错的地方的。
比如说奉茶。
唐朝初期贞观年间,茶可没像后世那样普及到一进门就有婢女奉上的程度,特别是在长安一带,接受的主要是北朝的饮食习惯传统,乳制品普及度比茶高多了。至于南方,江南士族里此时倒是也有茶,不过那茶的味道和样子,可和现在大不相同。主要是把新鲜茶叶做成茶饼,然后压碎烤干,喝的时候用这种茶叶,加上什么盐巴、葱姜、花椒、大枣、桂皮、橘皮、薄荷、奶制品、动物油脂……等等东西,按照口味任选调配一起煮,煮出来这一锅东西再倒进杯子里喝。
这种配方一直到后来陆羽横空出世才有所改变,不过我们这故事发展的时候,陆羽人还没出生,茶道还不盛行,自然而然的,本文中也就没有奉茶的段落了。不过话说回来,写来写去哪天作者头昏顺手写出个奉茶来也未可知,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再有就是关于李恪践踏稻田的事情。
李恪出去狩猎,是在九月九重阳之后,那个时候虽然已经是秋天,但是当时的地理位置是在湖北安陆,这个时节正是江南晚稻,也就是第二季水稻抽穗的时间,闯进出现了踩踏稻穗这种事是合理的。因此他犯的错误才显得尤为严重,遭到御史弹劾也就不稀奇了。
好了,作者的主要错误提了,特意小心避开犯错的地方也说了,今天我们的课程也要告一段落了,虽然作为主持人,我很希望和同学们再次见面,但是如果我频繁的出现,就说明作者这家伙又犯了不少错吧?
所以,我想我的舞台还是回到故事中吧,至于下期节目……谁知道呢?大概小心眼的作者看到我指出了她这么多错误,会不安排第三期讲座呢?
今天的讲座就到这里,希望能和大家下次见。
【……等下,我只是不想犯错,不是不想让莫迟同学你登场啊,你是女主角不登场故事要怎么继续啊……作者满脸是泪的被许风孙达杨乘等人拖走……
注:本篇资料部分参考自《唐朝穿越指南》一书,作者森林鹿。
番外四 没有莫迟的世界
更新时间2013…7…16 23:52:22 字数:2747
那天早上并没有什么奇特的现象发生,开始得和这世界上每一个平淡的早上一样。
他准时睁开眼睛,按部就班的洗漱、更衣,吃早餐,然后去上学。
站在拥挤的公车上,他暗暗计算着时间。大概三十分钟后,他会抵达学校,那时候萧莫迟应该已经坐在座位上,打开了课本,认真的温习着今天的功课了。
她总是最早也最准时到学校,开始上课前的这段时间里,或许会有同学找她借作业来抄,她就会以一种像是看到小孩子淘气一样的、无可奈何的淡笑着答应对方的请求,拿出自己写得工工整整堪称完美的作业本来。
他大概就会在那个时间抵达学校,然后就可以等着看她在课前作为风纪委员,尽职尽责的检查班里每一个同学的着装仪容时的模样。这是他每天最期待的一段时光,因为只有这时候,她的视线才会有一瞬间专注的聚焦在他的身上。
然而这一天,一贯最早、最准时出现在教室里的萧莫迟竟然没有出现,这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同学当中的话题。
“莫迟终于也迟到了吗?”有人笑着说。
“啊啊,这样的话,莫迟给人的感觉就人性化多了,不然的话,我总会觉得她不像是人类,反而像一台按时运行的机器人呢!”
“这种感觉我懂!也许今天生病不能来了?啊,可是这样一来今天没办法抄她的作业了,你的借我吧?”
他听着这些议论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心绪不宁。周围女生的叽叽喳喳,甚至让他觉得有些恼火。她们……她们并不是真的关心她,也一点都不了解她!
他和莫迟从小学起就是同学了,虽然彼此几乎没怎么交谈过,可他一直觉得自己非常了解她,因为他一直注视着她。
萧莫迟绝不会无缘无故的迟到,更不会因为生病就请假。
记得初三那一年,发烧烧得脸颊通红也依然坚持出现在学校里的莫迟,至今仍让他记忆犹新。那个瘦弱的身影,永远那样的倔强和坚强,绝不可能被轻易击垮。
“她不会无缘无故迟到的!”终于有一个声音这样说着,然而那个人却不是他。“萧莫迟会迟到,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说话的男生个性大胆,曾毫不掩饰的在同学中宣布自己喜欢莫迟。但莫迟却从没对他做出过任何回应,对他也和对其他人一般无二。
他感到有些惭愧,自己竟然连为她说句话都做不到。但是他无法开口,他既没有那种为她辩护的立场,更没有直接面对自己内心中不祥预感的勇气。
也许是那个男生的话说服了其他人,议论的声音消失了,教室里渐渐开始弥漫着一种不安的气氛,所有人都盯着门口,期待着下一秒钟,那个从不迟到的身影会和大家一样,狼狈的在开始上课的前一秒冲进教室的大门。
然而这种期待终于没有发生。当迟到的班主任老师一脸悲伤的站上讲台,他才知道,他那不祥的预感成真了。
“同学们,今天我迟到了。因为我们之中从不迟到的萧莫迟同学,再也不能来上课了。昨天夜里,在家中猝死。宣布噩耗的女老师才说了两句,就泪如雨下。
之后班里骤然响起的哭声,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他只觉得脑袋里无法接受这些讯息。
莫迟猝死在家里?不,那不能称之为她的家,她是没有家的,她只是借宿在亲戚家。那个老师眼中的宠儿是个孤儿,即使到现在,也没有什么人知道。
他还记得还是小学生的她,以怎样轻描淡写的语气向老师提起这件事,怎样面带笑容的说亲戚们都把她照顾的很好,只是都没有时间来参加家长会,希望老师可以理解。
老师当然接受了她的说法,事实上,萧莫迟也不需要有什么家长来参加所谓的家长会。她不像那时候的他,用老爸的话说,那时候的他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他之所以知道这件事,就是因为当时他正因为逃课,而被老师捉到办公室挨训。而后,他就看到自己曾经羡慕嫉妒过的那个好孩子萧莫迟,以一种像是在哭一样的微笑,对老师说了这些话。他也记得老师的表情是怎样充满了怜悯、心疼,以及无意碰到对方伤口的那种不自在。
然后萧莫迟冲老师笑了,有礼貌的鞠躬,离开了办公室。
趁着老师顾不上自己的时候,他追着莫迟跑了出去。那时候他很奇怪,自己那时候为什么会这么做。直到很多年以后,他才知道,其实那时候,小小的他,很想把自己并不强壮的肩膀,借给小小的她。
“我、我不会和别人说的。”他追到莫迟身后,扯住她的衣角,却在她回过头看向自己的时候,憋了半天,才挤出这句话。“就是,你家的事……”
她像是才意识到刚刚那些话被他听到一样,愣了一会儿,才道:“我无所谓的。”
“嗯?”他一时没回过神来。
“我无所谓。你喜欢对别人说的话就去说好了。”留下这句话,莫迟就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她无视了他的热情与善意,可他却从此对她迷恋得不可自拔。
从那时候开始,他总是下意识的注意那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觉得那样的她,特别让人心疼,特别可怜。
“你喜欢萧莫迟吧!”终于有一天,一个他已经忘记名字的男同学凑过来,神秘兮兮的问。
那是个和他关系不错的家伙,所以他犹豫了很久,还是点了点头。
谁知道那个男同学立刻大叫起来:“他喜欢萧莫迟!他承认了!羞羞脸!羞羞脸!”
一时间,班里起哄声一浪接一浪,他和莫迟,都成了同学之中的焦点。惹出这么大的乱子,他的心里惊慌失措,局促不安,他控制不住自己再次看向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莫迟的眼眶里有眼泪在打转。
但是,仅仅是打转而已,面对同学们纵无恶意却令人万分难堪的嘲笑,她终于还是没有哭出来。
在这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之后,这件事的热度终于退却。成绩优秀的萧莫迟,再次名列年级第一,不爱读书又淘气的他,成绩也照旧垫底。没有交集的他和她,终于不再惹人议论取笑。
没有人注意到,从那时开始,萧莫迟再也不肯和男生过多接触,也没有人注意到,从那个学期开始,不爱念书的他,开始努力学习。
曾经,他同情她的遭遇,想对她伸出援手,可却因为幼稚,带给她更大伤害。痛定思痛,他唯有默默凝视着她的身影,追随她的脚步,进入初中、高中,看着她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任那份原本懵懂的心意,在心里逐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即使他们之间这些年来依然不曾有过任何交集。
他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等到了,只要他可以和她考入同一所大学,他就去告白,到时候就不会有任何人会取笑他们之间的关系。他可以堂堂正正的对她说,从今以后,你的家就在我的怀抱里。
即使这段感情不被她接受,他觉得也没有关系。然而……他已经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没有谁会想到那位严谨古板的风纪委员会这样突然的、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班里为莫迟召开了追悼会,在追悼会上,那个声称喜欢莫迟的男生不顾老师在场,嚎啕大哭,不知感动了班里多少同学。
他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着转,却没有流泪。
那时候的她没有哭,所以现在的他也不会哭。他会代替她,把她喜欢的事情继续做下去。他会做一个历史学家,他还记得她最喜欢历史,不是吗?
历史是被时间制作出来的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