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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董事夫人被害事件 作者:(日)山村美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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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一个三岔路口拐弯的尽头,原警察畔津的家就在那儿。 

  畔津正在洗脚,好像刚从田间劳动归来。听说审判员和律师来访,深表敬意,连忙让座。 
  笛木说明了来意,立刻提问。 
  “你还记得那起案子吧?” 
  “记得很清楚。因为在自己工作的派出所直接管辖的区域内发生的杀人案件还是有印象的。” 
  他充满自信地回答。正因为是警官,才在五十多岁退休。他身体很健康,看样子再工作十年也不成问题。 
  “我记得,接到那家主人远山荣造先生的电话是夜里11点多了,听得出那声音很焦急。我马上骑自行车全速前往。那时我还绕着他的房屋转了一圈才进屋,我想看看房屋的周围是否有可疑的人。” 
  畔津被笛木一问,回忆着当时的情景,慢条斯理地说。 
  “从什么地方进去的?” 
  笛木相机提问,并记下要点。 
  “从后面转一圈。一看,檐下的套窗有一处半开着,我是从那里进去的。” 
  “你认为犯人也是从那儿出入的吗?” 
  “是的,门关得紧紧的,大概不会错。” 
  畔津—一忠实地作答。笛木完成了外围查访,又向核心逼近。 
  “进屋里的时候,首先看到了什么?” 
  “首先看到的是蚊帐。那里面躺着被害人。我环视了一下室内,想确认一下除凶器外,有没有加害人的遗留物品,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没认为是流窜犯干的吗?” 
  “那么想过。不过钱、物都没被拿走。” 
  “可是,流窜闯入的犯人,忽然对夫人起了邪念。但被害人被惊醒,犯人便慌忙刺去,什么也没拿就逃跑了,这也是可能的吧!” 
  “是的。马上想起了饭岛这个最大的嫌疑者哪!” 
  “室内陈设着什么家具?” 
  “因为是寝室,家具很少。有一个衣柜……啊,对啦,还有一张桌子。” 
  笛木不由得喜出望外。 
  “桌子,有桌子?什么样的……” 
  “是有张桌子,是张小学习桌。上面放着花瓶,花瓶里插着花。” 
  “什么花,还记得吗?” 
  “我想想……是夜来香。对,是夜来香。这花一天就凋萎,可是当时那花活生生的。我记得当时我还很可怜她,心想这是傍晚和孩子一起去近处的河滩采来的呀。哎,这与案情无关……” 
  笛木心想,自称真犯人的人很可能是真犯人,于是更加慎重。 
  “有没有起哄的人啦,看热闹的人啦到现场去看呢?” 
  “没有。只准家属到现场。我骑自行车急忙赶到,努力保夫护现场;随后本署的五名警官也坐警察的吉普车赶到现场,负责搜查和警戒,所以从大门看不到里边。” 
  “那么,知道那夜来香的只有被害人的家属和你们警官吗?” 
  “是呀。到了早晨,医生啦、新闻记者啦,全来了。把遗体运出解剖之后,好像邻近的人和亲属也来了。在那之前……可是,夜来香有什么重大意义吗?” 
  “这只不过是一点。夜来香插在枕边的事,当时的新闻报道和警察的案卷里均无记载。再有,花既然是白天枯萎,就不能认为是中午插在花瓶的。还有,运出遗体之后,花是在脚底下还是在枕边,也不明确。但是,真犯人出现了,说犯罪时,夜来香的花插在枕边。” 
  “那很重要。我再好好想一想。” 
  畔津闪烁着认真的目光,拼命地追忆着。 
  笛木利用沉默过程,也动脑筋想问题:莫非自称真犯人的认看到了被害人在近处草丛中采夜来香,才猜想那是插花?可是,那是危险的赌博。假如半路扔掉,就不会插在她的枕边了。他是不是听警察和新闻记者漫不经心地讲述过现场的情况呢? 
  正在寻思着,畔津开言道: 
  “早晨,把遗体运出之前,为了把室内弄得宽敞些,家属……其实只有死者的丈夫和婆婆,他俩收拾房间的时候,一定把已经凋萎的夜来香也扔掉了。这只有警察才看得见。看起来,那个人可真要成为真正犯人喽!那么,本应细致做调查的警察署也有责任哟!当然眼下还不能完全凭信。” 
  畔津咬了喷嘴唇。 
  “走,现在就去看一看受害人远山先生的房屋如何?离这儿很近。不错,现在不属远山先生所有,而是别人住着,不过……” 
  “远山先生后来怎么样了?” 
  “远山先生到大阪去了。传说在Q制钢厂有希望当经理。可是他偏偏抛弃那里的职务,转到了大阪。听说在那里经营一个像街道工厂似的小企业。现在成功了,发展成为相当大的公司了。那以后,老母移居大阪住了五六年,就一命呜呼了。把老人送到了家乡。真是郑重其事呀!” 
  在畔津陪同下去看,只见昔日的建筑物已被拆除,变成了现代的但又是简陋的房屋。 
  “要是在这附近一带采夜来香,能是哪一块地呢?” 
  随同来的美树子问畔津。 
  “是啊。过去,大分河的河滩上长满了夜来香,线路两旁的土堤上也开得相当多。近来因为用混凝土加固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有。” 
  说着,绕过建筑物的后面,再往前走,就听到了大河的流水声。 
  正如警察所说,壮观的堤坝筑起来了,但杂草丛生的空地却减少了。 
  尽管那样,仍有东一片西一片夜来香的花束,捧着黄绿色的花蕾恭候夜暮的降临。 
  笛木律师站在摆脱了都会噪音的夜来香开放的河滩上,蓦地一种罗曼蒂克般的心情油然而生,他真想永远和美树子这样默默相对…… 
    


  翌日,笛木乘飞机飞往大贩,去访问被害人的丈夫远山荣造。 
  荣造的住所建在大阪市大正区工厂街的一角,与公司毗邻。房屋样式平平常常,是热衷于工作的中小企业经理常有的住宅。 
  在房屋门口通报了来意,即刻走出一位年轻女子,说: 
  “父亲在公司呢,请到那里去找他吧。” 
  那女子长得很标致,但是却给人一种冷漠忧郁之感。从叫“父亲”来看,大概是当年才5岁的那个长女。也许是后妻生的姑娘?这就叫人一下子琢磨不透了。 
  如此堂堂公司经理的府上,竟俭朴得连女佣人也不雇,这令人略感意外。 
  来到公司,在经理办公室旁边的接待室候了好几分钟,远山才露面。笛木告知来意。远山一听,立刻面红耳赤,说: 
  “什么?找到了真犯人?岂有此理!好不容易忘却了,可经你那么一说,反而使我心烦意乱了!那件事已经了结啦。就拿公司来说,我甚至放弃上场公司的董事职务,跑到大阪来。若是继续住在大分,我一定要生活在痛苦的回忆之中,所以才下决心走了。听说真犯人露面了,就连死去的妻子也会闹糊涂的。我不想使女儿也感到不安和悲伤。请不要声张吧!” 
  远山仿佛受到相当大的冲击,放在安乐椅上的手在瑟瑟地抖动。 
  笛木感到事出所料。原认为告诉他找到了其犯人他会高兴的,想不到他反而很惊恐。不过,细想起来,作为被害人的家属,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心境吧。他在自思自叹:到了这么一把子年纪还没有成婚,生活经验,实在太少了。 
  远山未续弦,专心致力于工作,父女二人安静地住在这里。 

  笛木从经理室出来,暂时住在大阪旅馆。安顿后,与东京的事务所取得联系,然后笛木展开了旅馆准备的晚报,他不禁勃然大怒。 
  “真犯人是我,我20年前杀死了董事夫人”醒目的标题跃入眼帘。 
  笛木很注意尊重有关人员的意志,尽量不使它泄露到外部。 
  难道是大分县警察署泄露出去的?那也说不定。不过从本人申请采访时的勉强劲来看,倒也未必。 
  他觉得奇怪,便继续读报。 
  “这起案件的嫌疑者饭岛贡氏(当年25岁)否认罪状,但却被判处15年徒刑。服刑中继续喊冤叫屈并无反省之意,故未蒙特赦与假释之恩……” 
  报道在说了上述同情饭岛的事实后继续写道: 
  “最近,大皈的林进一氏(40岁)主动投案称:‘该案的真犯人就是我。’据该氏说:起初,无罪的饭岛被投入监狱,他得以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真是欣喜若狂。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念其家眷的苦痛,难忍良心的折磨,在朋友的护送下到东京新宿警察署自首。林进一氏被带到本署,受到了审讯。但是据估计,即使判明是真犯人,由于时效成立,也不会被起诉。” 
  ——其他报纸也都报道了大同小异的内容。 
  被他人抢了头功,笛木极为不快。 
  被那两个人捉弄了,被他们用做了查清时效的工具,可是竟然专程跑到九州来! 
  他觉得不能忽视无罪服刑之苦,受正义感的驱使,他才染指此案。他想:研究假案,可以使律师弄出点名堂来,因而表现得热情洋溢。 
  他指示临时雇用的律师和女事务员,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搜集公审记录和当时的报道,还亲自调查,已经作了大量记录。 
  但是,不通过自己就抢先发表,好端端的一件事竟被报道机关给弄糟了。身为律师,真是无地自容。 
  “这个案件应就此罢手,在旅馆里搜集的文件全都废掉!”他愤愤然,东京的岩本打来了电话。 
  “先生!看到报纸了吗?” 
  笛木对岩本那明显的毫不在意的语调特别生气。 
  “什么看没看的!为什么不与我商量就那么干?能利用我和利用我,在方便的时候愿怎么做就怎么做,岂有此理!” 
  他对电话筒大发雷霆。 
  “不是,不是那么回事。本想和先生商量后,如有可能,请先生陪同去自首。可是挂了两三次电话,说您出差。如果不快去自首,也许林也会变卦的。所以等先生回来后再去正式自首,只不过暂且向警察说了说。” 
  岩本悠然自得地回答。 
  “混话!自首还有什么正式和非正式的?事实上,天下都知道了!” 
  “啊,对不起。您不知道,我也为难哪。报社的人来了,电视台的人也来了。没法子,非让我参加今夜11时‘深夜演播室’的的演出不可,题目是《话题的焦点》。我是第一次上电视,心里扑通直跳哪。” 
  你以为他是满心羞愧地道歉吧?可是又漫不经心地叫你上贼船。笛木也觉得对这种人发脾气太无聊。 
  他无心观察“深夜演播室”的电视节目。但又放心不下,便坐在床上欣赏起电视里的半裸体舞。这时场面忽然一变,成了《话题的焦点》。 
  随着一对男女司仪轻盈有趣的主持词,映出影片特写:案件的当事人来演播室漫谈。 
  把刑事诉讼法错说成刑法,把时效的中断说成终止。还常出现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滑稽可笑的错误。不过对于案情的介绍一般人都能明白。 
  “那么现在就请自称真犯人的林进一出场吧。” 
  演播员的声音和模仿钢管乐的小号齐发。出场男人的后面,紧跟着的是岩本修。 
  两个演播员交替询问。林低着头,慢吞吞地回答。 
  “啊,介绍晚了。这位是陪同林先生自首的,请问尊姓大名,和林先生是什么关系?” 
  演播员伸过去麦克风。岩本喜形于色,圆脸上皱纹累累。 
  “我叫岩本修。和这位是朋友。说老实话,原想请律师笛木先生陪同自首,可……” 
  刚刚在电话里被暴跳如雷地训斥了一顿,现在又摇尾巴,先生长,先生短的。 
  像这样的狗杂种,真叫人啼笑皆非。 
  终于看得入迷了。纱面女郎取下乳罩,渐渐隐去,推出字幕,节目结束了。他没有得到任何新材料。 
  刚要睡觉,电话铃响了,是看过方才的电视的报社记者打来的。大概又是那个岩本告诉他我住在这个旅馆的。 
  因为出现了律师的名字,所以马上打来了电话。 
  “你支持那个人的背景是什么?”“我是好奇,请问审理杀人犯的法律时效是多少年”等等,简直是翻一下《六法全书》就会明白的普通常识,却被没完没了地纠缠了好长时间。他内心也不是没有反感,然而对方是报社的人,所以只好以礼相待。 
  刚刚放下听筒,别的报社又来电话。平素自命坚韧不拔的笛木,电话应接不暇,被搞得精疲力尽。 
  他第二天返回东京的事务所,周刊杂志的记者、广播电台的采访班子蜂拥而至。一周时间没处理法律事务所的工作,倒被“真犯人事件”闹得头昏脑胀。 
  真犯人事件使他静静地思索,夺走了宝贵的法律工作时间,颇令笛木怏怏不快。 
  但是应记者采访所说出的事实,无论哪家报纸大体上都忠实地刊载了,这倒令他高兴。 
  当记者们询问他的感想时,笛木说: 
  “时效的事不成问题。真犯人,应该自首。因为这是重大问题,所以我想亲自慎重地调查之后,妥善运筹。我已告诉要在查明之前等一下,可偏偏在去大分进行此案调查的期间发生了此事,真叫人为难。据我调查证实,林氏供出的二三事,非真犯人是不知道的。因此,现在可以认为林氏也许就是真犯人。假如是真的,林氏算做出了有勇气的行动,对无罪而服刑的饭岛来说,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他谈了上述的感想。 
  电视台屡次邀请他出演,他却一律拒绝。 
  拒绝的事也被报纸和电视台报道出来了。这与他迄今的发言相辉映,有很多人对笛木律师的谦虚人品抱有好感。 
  令人意外的是,从那以后,委托他辩护和前来商谈法律事宜的人突然猛增,件数超过平常的10倍。 
  笛木再一次为早已领教过的大规模的宣传威力惊愕不已。 
  说起大规模宣传的威力,岩本也信服,因为这使他一跃成为名人了。 
  他那嘻笑轻薄的态度惹人讨厌。但天生一副使对方心情愉快的明快性格,却成了满有人缘的原因。在他现在工作的食品店里,热闹非常,想亲眼看一下岩本,希望和他交谈三言两语的顾客,简直是拥挤不堪。 
  估计销售额超过平常的好几倍。 
    


  那天清晨,笛木哭丧着脸,瞪着报纸。 
  晨报上登有一组有关这起案件的特辑,而且末尾还登有大野教授的谈话。 
  “对自己的鉴定是自信的。我认为饭岛以外不会另有犯人。” 
  谈话的意思大致如上,寥寥数语。正因为是具有权威的大野教授,话虽少,却具有不容置疑的严肃性。 
  笛木想:如果林是真犯人,那么对作为惟一证据的血型判断就是错误的。 
  岁月流逝了二十多年的今天,难道教授还有如此断言的根据吗? 
  笛木马上给教授打电话求教。 
  “现在就要到大学去上班……”大野教授说了几句开场白后,对案件做了简要的说明。据他说,用ABC型鉴定嫌疑犯饭岛衬衣上粘的血迹和被害人寝具上粘的血迹,结果是B型,与被害人的血型、致;另外,用MN式进行分析也是Q,再进一步用FE式判定血型都与E一致。 
  含有这种血型B、M、O、E者,比例是千分之十五。以此为基础进行计算,衬衣上的血定为被害人的概率可达98。5%的高比率。 
  “20年前的鉴定,对数值还记得那么清楚啊!”笛木赞叹道。 
  “哪里,新闻记者来采访过,那时复习了一次。”大野教授说着,笑了。 
  笛木不快的心情这才有所缓和。他一抹欣慰的情感爬上心头,单刀直入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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