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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反转魅力-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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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瑾元当初是在电影节上看的这部片子,当时他主演的电影也参加了竞赛单元,作为受邀嘉宾,他跟剧组一起走了红毯,一起看了一天的电影。
  《浮休》是他们那天看的最后一部电影,而那确是《浮休》的首映秀。
  程瑜安的右手边坐着李泽华,左手边则是女主林秀文。
  那时偌大的放映厅只听得见呼吸声,每一个人都把目光投到了大屏幕上,静心等待影片的开始。
  电影公司的动画结束后,监制、出品人的名字一一闪过。导演的名字消失后,用小篆书写的浮休拉开了电影的帷幕,白字、黑底。
  飘动的浮休二字下面有一行字:其生若浮,其死若休——庄子。安瑾元很喜欢这句话,很小的时候就挺喜欢的。
  然后所有字都化作一缕白烟散去,白烟飞速的旋转,周边的黑色背景也在化作黑点后旋转,黑白两种颜色最后凝聚成了一盘棋子。率先出现的是一支手,中指和食指间夹了一粒白子。手指修长,保养极好,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的倩倩素手,可是你却偏偏要在心中咬定这是一个男子,即使这个男子着红色。红色的衣袖上绣着复杂古老的图案,细细的金线显示出这个男子有着不凡的身份。
  一低沉的声音拉开了电影的声音之旅,这声音的主人应该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却不显老态:“安少,该你了。”
  安少。就是那个手很好看的红衣男人?好些人在心里冒出了这个想法。
  镜头缓缓移动,对准了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红衣黑发,洒脱随性,好一个邪魅男子。而他的眼睛却偏偏要清澈如鹿,让人顿时忘了刚刚心头上那邪魅男子的想法。程瑜安的亮相如同一剂□□,叫人上瘾了。
  “爷爷,你又取笑我。”
  分明是在故作委屈,可就是叫人生了怜意。安瑾元觉得在场好多人都中毒了,以她旁边这个花痴相的女人为例,两眼桃花,脖子伸长,恨不得扑上去把程瑜安抱在怀里好生安慰。不怪她,怪她入行浅,怪程瑜安毒性太强。
  这个生的格外好看的红衣男子,没有愧对他的皮囊,置身烟花巷柳之所,坐拥胭脂水粉,可见到他在繁华中流露出的悲楚,又叫人无条件地原谅了他。
  风中蓬草,起起伏伏。年轻男子在雨中的歇斯底里,众叛亲离后的笑容,虽有预料,但真正到来之时,还是叫人为之心悸。
  男子的红衣如血,烈酒顺着他的嘴角留下来,本来宽松的衣袍此刻贴在了身上,所有的气氛渲染都到位了,赚了不少片外人的眼泪。
  3D再真实,它也是虚拟的。
  安瑾元忆起了一个程瑜安,一个和片中人完美重叠的程瑜安。那是被他拒绝之后的程瑜安。最完美的演技,莫过于重复真实。安少是程瑜安在另外一个时空的名字。
  三分多钟,一首歌结束了,程瑜安不见了。
  顿了几秒,心里没了继续听歌的想法,安瑾元退出全屏,一条信息随即弹出来。
  来电程瑜安 x12
  短短的三分多钟里,兴许还没有这么久,程瑜安居然给他打了这么多的电话。取消掉一不小心被自己打开的免打扰模式,电话随即就打进来了。
  接通。
  程瑜安的脸再次浮现在屏幕上,不是复杂精致的礼物,或是灼烧的红色,也没有那气定神闲、洒脱自由的模样。再次出现的程瑜安穿着黑色背心,头发有些乱,额头还有汗水。
  “你还好好吧?没事吧?怎么半天不接我电话,是不是7。77卡机了,我本来也打算升到这个版本的,怎么这么不好用,试用版就可以这么不负责了吗。我要去投诉。”
  “刚刚开了免打扰模式。”
  “你在干什么?要开这个模式。”程瑜安的眼睛就像扫描器,把安瑾元扔进机器里,好好地扫了一下。扫后还觉得不够,于是又放回去,又扫了一次,只为了看看有没有违禁物品。
  “就我一个人。”安瑾元在想程瑜安是不是马上就要破门而入了。无需询问,程瑜安此刻肯定在门外,安瑾元按下开门健。
  程瑜安一副家居打扮地出现在了安瑾元面前,一双清澈的眸子四处寻找着什么。
  “真的就我一个人,她不在这。”
  “你刚刚在干什么?”
  “看电影。”说快了,覆水难收,安瑾元也不打算再解释。
  “看什么这么认真,难道是在看我的片子,让我猜猜,《浮休》?”
  安瑾元点点头。
  “真的?”毛孩子差点要蹦起来了,他只是挑了一部自我感觉演得最好的在说。
  “你找我干什么?”那一袭红衣的安少总是在心里闪过,安瑾元的语气在毫无察觉中放柔软了不少。
  “青衣公子,你还记得牡丹之约吗。”
  “你先回去换套衣服,我也要换套,门口见。”
  “我穿你的,我家好远,没力气。”程瑜安在光天化日之下耍起了无奈。
  两人对视,风云不变,安瑾元神色自若,未有涟漪。而程瑜安的嘴角越来越弯,露出的大白牙越来越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再一次,安瑾元领着程瑜安到了更衣室。
  “请叫我程大设计师,作为你今天的服装搭配指导,请务必乖乖听话。”不给安瑾元开口的机会,王婆卖瓜的程瑜安说到:“过几天你就得去录《反转魅力》了,你难道想穿着正装做那些挑战。趁今天,我给你开个小灶,包你考试过关,如果没过关,我就把自己屈身赔给你。”
  “请。”安瑾元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程瑜安向来走在时尚的前沿,虽说有时候他的时候,叫他不懂。是去年还是前年,程瑜安没刮腿毛,涂了一个果冻唇膏,顶着一头短发就穿了白色短礼裙,帮一歌手站台。
  “这里这么多种类的衣服,你怎么做到只看见那些死气沉沉地正装的。”一边挑衣服,程瑜安一边吐槽。准确而言,他挑的不是衣服,而是颜色,走马观花了好一会儿也没寻见,这颜色怎么这么难找。
  坐在沙发上的安瑾元坐等程瑜安的安排,一边看粉丝的留言,安瑾元一边虚心听讲,程瑜安的时尚小课堂已经开课几分钟了。时尚小课堂是安瑾元的说法,程瑜安对此的定义是反禁欲讲座。
  耶。薄荷绿。终于找到一件顺眼的绿色了。
  解决了这项重大工程,程瑜安没一会儿就挑选好了安瑾元今天的造型。
  “青色?”
  “不。这叫薄荷绿。”程瑜安贴心地纠正这个故意的错误。
  嘴唇蠕动了一下,安瑾元最终接过了衣服。抱着这堆东西,安瑾元去了更衣间。
  为什么考虑要这么周全,连就在家里做造型的可能都纳入了考虑范围。程瑜安在心里一阵吐槽。
  等到程瑜安换好衣服的时候,安瑾元也还没有出来。
  门打开了,两人眼中的对方都是变装后的。
  程瑜安眼里的安瑾元:干净利落的薄荷绿色西装,胸口露出一小节灰白的口袋巾,白色的圆领薄款毛衣和白色的运动鞋。清爽的海洋风。安瑾元难得没有带手表,左手带了蓝青和卡其相间的编制手环,搭扣是铁质的。
  安瑾元看到程瑜安的第一反应为,果然是红色。而他此刻的眼里的程瑜安:牡丹红的西装,一朵牡丹胸花,鞋子也是红色系的,除开打底的T恤和手上那中间突出一圈松绿色牛皮的黑褐色牛皮手镯,程瑜安可真从头红到脚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现在多么的如日中天。
  “红配绿后面是什么?”安瑾元问到。
  “红配绿,时尚新趋势。”
  安瑾元想引用一句李小龙的名言了:别欺负我读书少。
  “牡丹之约,不知青衣公子准备好没?”程瑜安开启本色出演模式。
  “还请安少带路。”心里又掠过了一个红色的身影。
  “实属荣幸,在下仰慕公子已久,此次能携手同游,实乃三生有幸。”
  “安少言重了,鄙人不过一介书生,穷酸。”人生如戏,程瑜安既有心如此,他安瑾元又何必扭扭捏捏。
  “何必如此诋毁自己,青衣的诗篇可谓家家争传。听说沈家小姐若是不读公子的诗篇,就无法入睡。”
  “许是鄙人才疏学浅,让沈小姐读后感到困意。我还记得安少上次出门的情景,好几个几个年轻姑娘晕倒。”虚实结合,安瑾元也会。
  “读心上人的诗篇岂会晕倒,坊间可是说公子已经下了聘礼。”
  “安少都说了,坊间传闻。”
  “世上没有空穴来风的事,青衣何必扭扭捏捏。”程瑜安大有关切安瑾元的意思,站在长辈的高度的关切。
  “花蕾初开,尚未结果。”
  “那就好。”程瑜安感慨一声,他的放松叫安瑾元都感受到了。
  “不知安少此话何解?”
  “青衣有所不知,家弟对足下心生情愫已久,让我想想,已有十二个年头。”
  十二年,从初中开始算吗。
  “还望安少告诉他,鄙人已经心有所属。”颇正气凛然。
  “家弟自幼就是一个倔脾气。据他而言,他尚且总角大小时就觉得公子与他人有异,只怪当时一黄口小儿,分不清情爱,得知兄台离开后,他才知道早对兄台生情了。”
  两人坐在凝聚了时下杰出的科技创新的跑车,说出的话却是文绉绉的,满嘴知乎所以。两人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两人两骑,马蹄声清脆,青石板路,赏牡丹之行。
  “全怪鄙人眼力不够,负了一颗心。有劳安少转告:得足下心,乃为我幸,缘浅至此,何必情深。”
  “青衣若是和沈家小姐结发,自此百年好合,家弟的情就断了。”程瑜安苦笑一声:“先入情阵者,终其一沉浮,到头来不过一句,负君千行泪。”
  安瑾元无言,默然以待。
  “叫青衣见笑话了。”
  “岂会,安少乃是性情中人。”
  王府到了。
  停好车,两人走进牡丹的世界。各色的牡丹一个方块一个方块地开着,最先叫人瞧见的是两块隐约有了混杂到一块的红牡丹田和绿牡丹田。
  安瑾元看了一眼两人的衣服,只是一眼。
  心里还回荡着程瑜安那句负君千行泪,安瑾元一步步走近牡丹花的世界,花浓叫人醉。
  “瑾元哥。”
  程瑜安拿着两双木鞋小跑到了他的跟前,他的笑容总是这么有感染力。
  “正宗荷兰木鞋,这没有其它的鞋子,别弄脏了鞋子。”程瑜安扬扬手里的木鞋,厚重的木鞋散发着清新的花香和泥土味。
  换上木鞋,没有运动鞋那般舒适。硬邦邦的木鞋打脚,有着倔强的线条。一双随地取材的木鞋,再铺上干草,就成了生长在潮湿寒冷的环境下的荷兰人必备,而现在却没有多少荷兰人穿它了。原本兴旺的木鞋制作业,成了夕阳产业。
  而他,什么时候会变成夕阳。
  觉宇宙之无穷,万物不过一蜉蝣,一瞬尔,倍生凄凉。
  “瑾元哥,你再往前走,就要被牡丹花淹没了。”
  程瑜安轻快明亮的语调响起,安瑾元立马止住脚步,蓝田玉已经被他压弯了枝干,又急忙往后退一步。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莫非是被万花迷了眼。”程瑜安是流动的红色,就连他这身红色西装,也不及他红。
  “想人。”
  “我吗?”
  “不是。”安瑾元一咬牙:“沈鹿琪。”
  “可真伤心。他们都说得手之后就不会珍惜了,要么,让瑾元哥也尝尝失去我的滋味。”
  难掩的凄凉。程瑜安的笑容找不出破绽,那种夹在自信之中的委屈,也真真切切地存在这。可是,安瑾元觉得,应该是直觉。
  午餐是一顿丰盛的洛阳菜,在牡丹花前进行,正好是那块分不清是红还是绿的牡丹花前。在望不见的地方,有一层无色的膜消减了正午太阳的强烈,这么大一块地方的全面覆盖,叫安瑾元有些好奇程瑜安的家产了。对于程家的财政情况,安瑾元不是很清楚,只是隐隐感觉得到两个字,世家。
  “要不要来点白兰地。”程瑜安手里拿着一个人头马的酒瓶。
  “好。”
  为安瑾元倒上一杯,程瑜安做出干杯的姿势。
  两人皆是一饮而尽,同时感受到了白兰地干邑的香甜。
  再次倒上,程瑜安晃晃酒杯,又是一饮而尽,像是一杯杯地在喝二锅头一样。“我们这算不算牛饮?”
  “瑜安。”
  “嗯,瑾元哥。”程瑜安为自个倒上了第三杯酒。
  “我跟沈鹿琪在一起了。”
  程瑜安不吭声,自顾自地喝酒,他知道安瑾元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打算结婚了。”
  “你确定和你走向教堂的人必须是她?”
  “她是最好的选择。”
  “祝你幸福。”程瑜安把高脚杯举起来,却不等安瑾元,就全喝了。
  该说什么?谢谢吗。安瑾元只默默地喝完了一杯白兰地,葡萄酒的香味在嘴里蔓延开,柔柔软软的香甜,不激烈。
  沉默像是章鱼的触角,朝着四周伸长、弯曲。美味二字的定义来自大脑,当你的大脑皮层告诉你这个不好吃的什么,再美味也成了索然无味。安瑾元和程瑜安在此刻只是进餐,单纯地满足生理上的饥饿感。
  让武则天也赞赏的牡丹宴,却让安瑾元吃得很不舒服,突然想喝酒,不是香槟,而是烈酒。让人送了一瓶伏特加上来,比起人头马那种法国干邑区产,原料为葡萄的v。s。o。p香槟。俄国产的伏特加,这种由马铃薯或是玉米小麦等蒸馏而成的烈酒,它用高浓度的酒精,黑云压城之势地侵占了安瑾元。不像v。s。o。p一样有着玫瑰、香草、紫罗兰的香味,伏特加只有浓烈的酒味,冲鼻,火一般的烧着。
  开瓶后,就是一杯杯地往高脚杯里倒。
  对于安瑾元的狂饮,程瑜安没有阻止,几杯香槟还让他醉不了,他的笑格外有深意,若是叫安瑾元看见了,准会说:不知道在打些什么鬼主意。
  “听闻公子武艺高超,不知能否指点在下一二。”程瑜安把手一拱,针锋相对的气氛席卷了饭桌。
  “鄙人不才,是安少指点才对。”安瑾元收下了程瑜安的战贴,这恰恰也是他此刻想要的。
  这样子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两人都脱下了木鞋,外套。相互鞠躬。摆好姿势。
  此次,率先发动进攻的人安瑾元,握手成拳。
  接连十几下快拳,都被程瑜安一一用手臂挡住了,小碎步,程瑜安往后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原地小跳着,安瑾元的呼吸声有点重了,而程瑜安却依旧是气定神闲的模样,把双手打开,扎了一个马腿,程瑜安弯弯伸直的手指,调侃的意味不容解释:e here ,baby。
  安瑾元眉头一紧,右腿用尽往后一蹬,瞄准程瑜安锁骨的下劈有着破竹之势。轻巧地化解,让安瑾元攒足了劲儿的一脚踢到了空气上,左右轮流的七八下直踢也被程瑜安用手挡住了,两人脚下的路线成半圆状,此刻,程瑜安处在了左边的位置。一横踢,却被程瑜安用双手按住,又是一个加大了力气的横踢,却依旧成了没有杀伤力的挠痒痒。接着程瑜安往下一蹲,安瑾元又浪费了踢出一脚的力气。两人的位置又有了九十度的旋转,成了一开始面对面的局面。
  依旧用脚,安瑾元的动作如同激荡的鼓点,气势十足,然而却被程瑜安摸准了节奏,每一次的鼓棒落脚点都被洞察了,程瑜安捉住安瑾元踢到了他胸前位置的右脚,一使劲,安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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