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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1314 十三党+十四党-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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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脸皮厚的人要用脸皮厚的方法,我偏头躲过他的吻,着急道:“那个,偷情后会有孩子的,我现在这样的情况可不好解释。”孙风启都已经死了,我找谁来当这孩子的爹啊?
  胤祯不以为意:“不是有避子汤么,你怕什么?”
  “避子汤伤身体!”这避子汤有些像现代的避孕药,哥哥如果不想让某个妃嫔怀上龙种,就会在宠幸完她们后赐她们喝避子汤以打掉孩子。
  “虽是药三分毒,但避子汤性效温和,也没听有多大坏处。”宫里有避子汤的秘方,虽然药材昂贵且配制过程复杂,但副作用很小,喝五、六年后照样能生出健康的宝宝。
  我急得尖叫:“可是它有时会失效啊!”世事难以两全其美,避子汤虽然不伤身体,可效果却不怎么好,据说当初康熙嫌良妃身份低,不愿意让她生阿哥,所以是赏了避子汤的,但是那一回汤药没有发生作用,这才有了胤禩,有了后来精彩的九龙夺嫡。
  胤祯显然也想到了胤禩的事,兴致一下就降了下来,郁闷地说:“哎,真麻烦!”抓抓头,我刚松一口气,就见他又贼兮兮地凑进身来,“这样吧,我就亲亲你,这总行了吧?”
  激烈的吻如暴雨般降下,我手忙脚乱地推他:“亲也不行,你别耍流氓!你别乱来……现在可是夏天!”这么热的天,穿的都是低领,那些吻痕根本就遮不住,要是让人看到了不是闯大祸了吗?!
  胤祯邪恶地笑:“哈哈,夏天怎么了,我亲下面点就行!”大手一拉,衣襟整个儿散开了。“喂,你别……你停下来!见鬼,你在亲我哪里!”胤祯在我胸前缠绵不已,我面红耳赤外加语无伦次,“你放开我,你……你……再不放我喊人了!”多年习武把胤祯练地跟豹子一样壮,我怎么都推不动他。
  “呵呵,你喊啊,我才不怕。”我的威胁毫无用处,胤祯吃准了我不敢张扬,更加变本加厉起来,“上下地落黄泉,只有有你陪着我就行!”他居然扯开了我的衬裙!我的天!
  我真急了:“胤祯,这不是闹着玩的,我不想被浸猪笼!”可是——毫无用处。胤祯盯着我的裸体,目光痴迷:“你放心,一切交给我就好,你只要,相信我……”
  我已然在他的注视中羞愧失措,恨不得钻到地洞里去,不自觉地因紧张而颤抖起来,身体起了正常地生理反应。相信他……哥哥似乎说过,世界上最不能相信的,就是热恋时男人的保证。

第七十七章 爱子切

  虽然胤祯色迷迷的表情使他的保证很没说服力,可是他的确信守了承诺。他在最后关头忍住了欲望,用热得发烫的唇吻遍我的每一寸肌肤,但终究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胤祯说,他不会伤害我,他要等到我嫁给他的那天再占有我,然后让我光明正大地为他生孩子。我在感动于他的痴情之余,只觉得深深的无奈。因为自此以后胤祯把跟我赤裸相对当成了生活的最大乐趣,隔三岔五地就把我放倒在床上吻个天昏地暗,除了不越过最后的雷池其他夫妻间该做的事他都做过了。我很清楚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擦枪走火,可是我已经劝无可劝,唯一解决的法子就是尽量不要和胤祯单独呆在一起。但是,即使我小心再小心,胤祯还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机会与我独处,我的不安在他的激烈攻势下一天天剧烈起来。
  哥哥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求助对象,可是哪怕是他也对胤祯无可奈何。他警告过胤祯,可是胤祯死不承认,而且历史上并没有关于胤祯在这段时间内派外差或者圈禁的记载,所以哥哥既不能把他放到天涯,也不能把他拴在咫尺,他所能提出的唯一建设性意见就是让我出京避风头。但是弘历是我的命,他还未满一岁,我又怎能舍得这么早就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如此,便只能忐忑不安地在京里呆下去,勉力说服自己胤祯不会得寸进尺。
  不过,这段时间朝堂上腥风血雨,哥哥忙得脚不点地,事实上他也没有多少精力来管我的事。二废太子就像是一颗引爆的原子弹,炸晕了众多朝廷命官,一大批与太子结党会饮的官员遭到残酷的政治打击,重则绞杀,轻则幽禁。喊冤的,求情的,哭丧的,暗地里泼脏水的,骂娘的……众多的声音使康熙五十一年的下半年喧闹不堪,新闻一个接着一个,闹剧一场接着一场,金銮殿成了清朝最大的戏台,皇贵胄们演得卖力,老百姓看得高兴,最开心的要数茶馆里无所事事的茶客们,紫禁城里那点事,随便拿出一件来就能聊上一天,用来打发时间再好不过,正如市井民谣里所唱的:“东家升官,西家砍了头,凭他富贵荣华,荣华尽散,我自一壶浊酒笑看风云议风流……”
  朝堂上乱朝堂的,我这边也没闲着。九月初一,孙风启的死讯到京,给出的理由是“操劳过度,重病不治”。理所应当地,我作为未亡人为夫披麻,可是跪在灵牌前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哭不出来。我与孙风启满打满算也只做了十个半月的夫妻,这其中还有半年多相距万里,我们连话都没过几句,更谈不上有感情。孙风启对我来说基本就跟个陌生人一样,所以他的死只让我感到惆怅与内疚,却绝不可能让我觉得哀伤。
  相比较之下,孙道常为他父亲流露出的悲伤就要诚挚地多了,他的眼睛每天都哭得红红的,像一只小兔子一般一动不动地跪在棺材前默默抽泣。我很为他的孝心感动,无意间待他比以前亲厚不少。实话,因为是继子,也因为我不喜欢他软弱的性格,一直以来都把照顾孙道常当作是我的责任,从来没有从感情的角度去关心过他。因为道义上我应该让他吃饱穿暖所以我让他吃饱穿暖,因为道义上我应该让他受良好的教育所以我送他入京城最好的学堂,表面上看来无微不至,实际却与真正的母爱谬之千里。大抵以前我在孙道常眼里是个不带感情的“严母”,所以当我突然转变态度时他很是受宠若惊,结结巴巴地说谢谢,哆哆嗦嗦地给我磕头,那一声以往得费好大劲才能勉强喊出口的“额娘”也逐渐变地顺耳起来。有谁说过,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往往只要你向前跨出一步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我深以为然。
  我想,既然我让孙道常失去了父亲,那我就该学着做一个好母亲。也许,后妈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难当。
  提到孙道常,就不免想到我的弘历。俗话生恩不及养恩,历史上乾隆对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至孝,曾耗费三千两黄金为其建造“金发塔”,专门供奉钮祜禄氏梳头时掉落的头发。但是,他并不知道我是他的生母,将来他肯不肯认我尚且是个问题,更别说我死时他为我披麻戴孝了。我并不算贪心,所求的不过是一句额娘,可即便是如此,很有可能还是奢望。
  八月十三弘历满月,胤禛为他办了隆重的满月酒,弘历开心地窝在纽轱辘氏怀里,挥舞着两只肉肉的小手乐地合不拢嘴。他一点也不怕生,不管谁抱都朝你灿烂地笑,对我更是友好——也许母子之间真的会有然的感应,弘历特别喜欢粘着我,他最爱玩我的头发,也喜欢我身上亮晶晶的耳环手镯。为了迎合他这种嗜好,从来不喜欢佩带首饰的我开始认真地打扮起来,逛饰品店也渐渐地成了习惯。胤祯自说自话地把我的转变解释为“女为悦己者容”,自是欣喜不己,送来许多首饰,令我哭笑不得。
  雍亲王府子嗣不旺,长子、次子都意外夭折,因此弘历虽然是四阿哥,实际前头只有弘时一个哥哥。弘时刚愎自用、狂妄自大,胤禛早已对其失望,是以对弘历倍加关注,无论丫鬟还是奶娘人数都大大超过了同龄阿哥的配给,起居饮食也亲自过问,尚在襁褓的弘历俨然已是雍亲王府中最受宠的孩子。另外,哥哥也丝毫不吝啬他的宠爱,屡次问起弘历的情况,关照胤禛势必要教养好这个孩子。
  可以说,乾隆从出生起就注定了他的不同。
  但是,弘历的智力发育并没有像传说中那样早,他只不过是个刚满周岁的孩子,既没有表现地特别聪颖,也没有表现地特别笨拙,无论是走路还是说话都不见得比同龄人学得快。抓周时,弘历也并不像许多清穿小说里写的那样抓住装了所有东西的盘子表示“志在天下”,而是品位低俗地选择了女人用的胭脂水粉,那代表他以后将会成为一个喜欢拈花惹草的花花公子。我联想到历史上乾隆风流成性、到处留情的传言忍俊不禁,暗想这抓周还是挺有准头的,可是显然其他人就没我这么好心情了。胤禛的脸比平常更冷了几分,几乎要结出冰渣子来,气得一句话也不肯说;那拉氏尴尬地打圆场,使劲说抓周做不得数,事例是她某个亲戚的孩子小时候也抓了胭脂,后来却当了大将军,比其他抓了刀剑的孩子更有出息。那拉氏由此推论,觉得弘历将来定会是个有前途的孩子。而素荷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弘历身上,自是对抓周的结果失望不已,不住地埋怨孩子没听她的话去抓笔砚。她甚至怯生生地问那拉氏是不是能让弘历再抓一次,被那拉氏宽慰了好久才使她的情绪略微好转起来。
  因为我的刻意接近,我与钮祜禄素荷的关系一直很好,可是说实话,把弘历交给她养我是很不放心的。素荷太紧张这个孩子,天还没冷就里三层外三层地往他身上套衣服,惟恐他得感冒,外头只要有一丝风,她也绝不会允许奶妈抱弘历出门,因为害怕他会受风着凉。日子一长,弘历的抵抗力在素荷不得章法的疼爱下越来越弱,脸色远没有小他一个月的同父弟弟弘昼好。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屡次给素荷提出意见,她表面上虽然赞同,实际上却丝毫没有尝试过改进,仍然我行我素地对弘历保护过度。我担心自己的儿子,一气之下干脆建议哥哥让那拉氏代养弘历。在满清皇族,地位高的女人抱养妾室所生的孩子是很常见的事,当初胤禛的抱养除了孝懿仁皇后佟佳氏的刻意警告外,其生母德妃的份位低下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哥哥二话不说,马上以体恤那拉氏痛失长子弘晖、后继无人为由命养育弘历。旨意传到雍亲王府,那拉氏感激非常,素荷痛哭流涕。初时我还内疚自己断了素荷与弘历亲近的机会,可是转念一想,她亲生的女儿早就埋在了地下,如今这个儿子实际还是我送给她的,要是认真算起来,她欠我的远比我欠她的多,如此,便也坦然了。
  事实证明,把弘历交给那拉氏抚养是我辈子做过的最英明的决定。那拉氏在教育孩子方面很有一套,既贴心地知冷知热,又绝不会用溺爱惯坏孩子。而且对她来说,弘历是她蒙受圣宠的证明,哥哥之前从来没有干涉过孙子辈的抚养问题,作为唯一一个由皇帝亲口指定的抱养人,那拉氏觉得十分荣幸,对弘历也更加上心。她没有了儿子,全心全意地把所有母爱都投注到弘历身上,凡事都为他仔细考量,再加上经验丰富,即使是我这个血脉相连的生母,自问也做不到像她这样好。
  可怜下父母心,我想,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我有的,我都希望能给弘历最好。我不在乎他是否能君临下,也不在乎他是不是会流芳百世,作为一个母亲,我只希望我的孩子无病无灾,平安喜乐。

第七十八章 彻骨寒

  我将一匹新织的轻丝绸缎握在手中,一寸一寸抚摸过去,默默地感受它如水般光滑绵软的质感。阳光透过窗纸散在缎上,令它泛出柔和温暖的异彩,真是——“太漂亮了!”
  恩吉雅微笑着摇头:“这不算什么,我跟我到里屋来,保证能让你大开眼界!”
  “是吗?”我好奇地跟了上去,却发现所谓的里屋竟然是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摆设也简单的很,只有一床一椅,恩吉雅把门一关,眼前就是一片黑暗。
  “要干什么?”
  我楞住了。手中的丝绸流光闪烁,绿莹莹的色彩染亮了周遭漆黑的空气,使整个房间都如同梦幻般不真实起来。这种感觉,很像我在现代时看过的幻灯片,那用科技制造出令人惊叹的美丽。
  那种美,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
  “这是……荧光材料吗?”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匹绸缎,不由联想起荧光笔、荧光粉等一系列类似的东西。我一直以为它们是工业革命之后才出现,难道早在清朝时就已经有了吗?”
  恩吉雅疑惑地反问:“什么荧光材料?你在说什么?”
  “呃……我是说,这匹缎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发光呢?”
  “我也不清楚。” 恩吉雅不以为意地笑,小心地摸摸绸缎,道,“管这个做什么,反正它很漂亮,不是吗?”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清朝子基本上都是如此。她们往往没有什么好奇心,也不喜欢追根究底,到手的东西只求能用就好,很少会去想它们为什么能被样使用。比如西洋来的万花筒,我五岁的妹妹拿到手的第一天就把它拆地七零八落想看看里面是不是住着“神仙”,可是这里的成年人虽然爱不释手地日日把玩,却从未思考过它究竟有何原理,她们甚至连向西洋工匠请教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对她们来,只要知道透过万花筒能看到奇妙的景色就足够了。
  哈佛大学校长陆登庭说:“如果没有好奇心和纯粹的求知欲为动力,就不可能产生那些对人类和社会具有巨大价值的发明创造。”没有探究的意识,或许这就是国人在清朝中后期在科技创新上惨败的原因。
  “你真的要把这匹缎子送给我吗?”这东西的产量想必不会很高,一看就价值连城,恩吉雅也喜欢地很,那她干嘛不自己留着,非要送给我呢?
  恩吉雅的目光终于从绸缎上转了回来,冲我笑道:“不是我送你的,是我们爷送给人的。这种缎子叫流光缎,是杭州炫彩坊的祖传秘宝,即使在晚上也能发出美丽的光泽。不过,它的织造极为复杂,往往十年才织地出一匹,千金难求。这一匹是今年完成的新货,爷花了好大的劲才得来,自然,是要送给你的……”
  原来是胤祯……虽然知道恩吉雅不在意胤祯喜欢我,但是跟她讨论这种事还是让我觉得很尴尬:“这东西太贵重,我不能收。”大名鼎鼎的流光缎我也曾有耳闻。江南是风流才子云集之地,人人皆以锦缎赠佳人为最佳韵事,不仅能博红颜一笑,传扬出去还能成全自己知雅弄趣的美名,所以,为了这种能在黑夜中散发出璀璨光华的绸缎,不知道有多少子争破了头,流光缎的身价也一涨再涨,它何止是千金难求,哪怕是无价之宝也不为过。
  恩吉雅叹了叹:“爷就是怕你不肯收才托我来送的,你若推辞就是为难我了。”这么多年过去,恩吉雅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不知世事的小孩,她处事得体,进退有度,大度良善,把十四嫡福晋的职责履行地很好,连哥哥都称赞她是皇子福晋的优秀典范。
  “可是,情债难偿,他要的我给不了,所以我不愿再承他的情。”我跟胤祯之间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帐,我只知道自己欠他的越来越多,却难以改变。话已经说到尽头,可是我每退一尺,胤祯就会进一丈,这段感情已经对我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可是我实在找不出办法来了结它。
  “难道你有其他喜欢的人?”恩吉雅迟疑一下,最终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疑惑,“爷或许是身在局中看不清,我冷眼看着,总觉得你似乎是另有心上人,否则绝不会般拒绝他。”
  旁观者清,最终,还是恩吉雅看地最清楚。
  我叹气道:“我也不瞒你,我心里的确有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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