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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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李经理的办公室里看到了毛小雨,愣了下惊喜道:“小雨姐,你也在啊!”
“我来有些事,听说你要过来,就在这儿等你了。”
明雁露出感激的笑容,毛小雨满意地笑着,看了看坐在他身边的李经理。
“今天让你过来,是有个好消息。”
明雁睁大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元酿能主剧,是因为他毕竟冠军。我们虽然不是冠军,但也可以上剧。我们台下个季度的一部校园剧,定了你做男二号。主题曲呢,也由你来唱。”
明雁听到这话喜不自禁,仿佛都不会说话了,只是傻笑着看着李经理。
“瞧把这孩子喜得!”李经理哈哈笑:“之前你一直在训练,苦了你了,下周起,公司专门给你配了车和司机,小雨依然是你的助理!”
“我……我。”明雁站起来,实在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最后朝李经理鞠了一躬。他连忙也站起来,扶住明雁:“你这孩子,这是做什么呢,这是你应得的,公司对你期望很大的。”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你好好演戏、好好唱歌,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回报!”
“我一定好好努力!”明雁红着眼圈道。
李经理这才满意道:“具体事宜,小雨会慢慢和你说。”
“谢谢李经理,这些日子我还是会继续好好训练的,好好练演技。”
说完与毛小雨一起离开,明雁语气放松了不少:“小雨姐,我真是太惊喜了,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李经理为你这部剧可出了不少力,之前只让你演男三的。下周你还要去试个镜,不过只是过场,你放心。”
“我放心,有小雨姐,我样样放心。”
毛小雨开心地笑,点了点明雁的脑袋:“就你嘴甜。好了,我还有些其他事,你先自己打车回去,今天训练就到这儿吧。下周公司给你配车,你就不用再自己打车了,也安全些。”
“我知道,小雨姐,那我先回去了。”
毛小雨笑着和他挥手。
明雁笑着看毛小雨先离开,她打开伞走进漫天的大雨中。直到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明雁脸上的表情才一分又一分地冷了下来。
原来这就是演戏。
那么他宁愿与何元这样的人做朋友。
原来大多数时候,你笑的时候,并不代表你真的在笑。你哭的时候,也不代表你真的在哭。
明雁很想冲进雨中,狠狠地淋个够。却又想到自己如今的身份,终究只能打电话叫了出租车,待车来了之后。他靠在车后座,通过水汽看着窗外发呆。
三年前家中出事的时候他就该意识到这个世界的真实。市井中多的是斤斤计较与小心思,但人们大多还是纯善的。
爬得越高,才发现高处的世界才是真正伪善。
这是他入行一年来,所上的真正意义上的第一课。
明雁知道,他真的,真的还有很远的一段路要走。
他可以现在就停止,但他不愿意。
他一定,一定要爬到最高处。
☆、二十六
回到租屋,外面的雨还在下。明雁也不记得这是这个夏天的第几场阵雨,但他想他会永远记得今天的这场雨。
他冲了个热水澡,出来时,打开电视,正好在播娱乐新闻。他丢开遥控器,去倒水喝,背对着电视刚喝了口水,听到主持人说:“今天最重磅的新闻无异于我们的杨浅紫杨影后呢!订婚啦!大家都很好奇吧?一起来看详细情况!”
“噗——”明雁口中的水直接喷了出来,他赶紧擦着嘴回头看电视,几个月不见,宁休订婚了?
可待他回头时,看到的画面中,杨浅紫的确承认了订婚,只是订婚的对象不是宁休,而是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圈外人士。
明雁傻了,他没再继续看电视,而是火速打开电脑,他知道这时候网上肯定有许多猜测分析帖,可不要小瞧这些八卦帖子,往往真相就掩藏其中。明雁就经常上去看别人是怎么骂自己的,能改则改,不关自己事的便看看一笑而过。
一看论坛,果然被杨浅紫霸屏。无数分析帖,大致看了遍,明雁已知道杨浅紫的未婚夫是某位地产大亨的独子,据说家资无数。明雁看得眉毛都皱了起来,不懂杨浅紫怎么想。据他那天去何元家的所见所闻,便可得知宁休家一定不简单,杨浅紫与宁休谈恋爱这么久居然不知道?居然放下这条大鱼,找小虾?
尤其在他看到那位大亨独子的照片时,他默默地拿起水杯多喝了几口水,也许杨浅紫是真爱吧。
能够放着那么帅那么有气质那么优秀性格又那么好还那么有钱的宁休不要,却选择了这个空有一点钱长相极其恐怖的人,一定是真爱。
明雁今天本来极其低落的心情,因为这么一个惊天大八卦,奇异地被治愈了。他抓着手机,反复犹豫是否需要安慰宁休。毕竟在偷听到他们吵架的那晚,他可以看出,宁休是爱杨浅紫的吧。可是想到两人交情也不过如此,尤其最近几个月,何元不闹腾着要见他了,他也没了使用价值,他们更加没有一点交集。
念及此处,明雁还是放下了手机。
而此时,宁休与何临轩一起喝酒。
“杨浅紫那娘们儿眼光还真不怎么样。”
“我和她和平分手已很久了,你别说那么难听。”
“什么才叫难听?骂爹骂娘才叫难听吧?我膈应她,真想给她使绊子,要不是你拦着,我早使了。”
宁休喝了口酒:“她跟我六年,给我的是她最好的时光,女人的青春都短暂,好聚好散。”
“我说你不是傻吧?她跟你之后得了多少好处,你没数?”
宁休笑了笑,懒得再说话,虽然他也的确觉得杨浅紫眼光出了问题。何临轩还在喋喋不休,宁休的电话突然响,他拿起一看,扔给何临轩:“你儿子。”
“我不接,你的电话,别说跟我在一块儿,这儿子跟我老子似的天天管着我。”
宁休滑开手机:“元元?”
“小叔叔,我爸爸今天去找你了吗?”
“没有啊。”宁休最终还是站在了自家兄弟这面。
“哦。”何元语气中满满的失落:“小叔叔,你什么时候再带明雁来我家玩?”
“他这几个月很忙,等他忙过了好不好?”
“好几个月前你就说他忙,我生日那天你还说他忙,你天天说他忙,是不是其实你跟他说了,他不愿意来找我玩,不愿意和我做朋友?”
“怎么会,你生日哪天他祝你生日快乐了吧?他很喜欢你,他亲口和我说的,只是他工作真的很忙。”
“真的吗?”
“真的,等他忙过了,我就带他找你玩。”
“好吧。那我爸爸如果去找你了,小叔叔你要告诉我。”
“好——”
宁休挂了电话,何临轩“哼”了声:“你跟这小子倒好得很,他就听你话。”
“谁让你这爸爸这么不负责?”
“他如今迷那个明雁迷得很,当真那么忙?带去家里玩玩能占用多少时间?”
“你当人家是你?那孩子不容易,就比元元大一个月,都已经独自一个人在娱乐圈打拼了。”
何临轩想了想,如果何元一个人会是什么场景,别说打拼娱乐圈了,出个门估计都能迷路,点头道:“是挺厉害,人家这孩子怎么教育的,怎么我家这个就跟个小宝宝似的。都怨我妈,宠得厉害,还有宋姨!还有你!”
“好了好了,这个问题打住。”
“既然元元喜欢,那孩子,能帮就帮吧,这么小岁数,不容易。”
宁休点点头,心中想的却是,也得人家领情才是。宁休看得出来,明雁其实是个十分独立的人,很有想法,这样性格的人,怎么能够忍受别人给予过多的帮助。或者说,他其实很享受孤独获得的过程。这样性格的人终将会成大事,只是挫折也多,因他不愿求助于人,样样只靠自己。更直接点说,他只相信自己。
一周之后,明雁去试镜,这几天,他已得知自己即将要演的电视剧是根据这几年十分火的一本小说改编的——《早爱你好》,明雁特地买了这本书来看,从校园至职场。他要饰演的是男主角从小的邻居,与大部分狗血的言情小说一样,他也爱上了女主角,但女主角只爱男主角。
明雁从小到大基本就没看过言情小说,即便看,也是《呼啸山庄》、《简爱》那类,因此他倒看得津津有味,觉得书里面男男女女爱得那样有些不可思议,居然还有自杀。小说并不太长,明雁很快就看完了,随后便是仔细研究了一遍他那个角色。这样还不够,又翻出宁休十年前演的一部爱情电影,他恰好演的也是一个高中生,虽然性格和明雁要饰演的并不相同,但看一看,总归只有好处。
明雁连着在家琢磨了两天,第三天跟毛小雨一起去见那位导演。
到达工作室外面,才知道原来过来试镜的人还是挺多的,大约五六个,基本都是些新人,因为明雁几乎不认识。他们倒是认识明雁,见他进来了纷纷朝他笑了笑,明雁自然也有礼貌地笑着与他们打了招呼。他挑了个位子坐下,毛小雨出去找工作人员,他拿出手机心不在焉地看着。正看着,旁边有个影子,他抬头一看,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长得十分漂亮,跟个精灵似的。
不过明雁也没有太惊讶,毕竟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美人。
“你今天来试哪个角色?”那个男孩子是混血的长相,脸十分小,真正的巴掌脸,身上衣服十分普通。明雁之前过了几年的苦日子,看得出来他身上穿的就是地毯上随处可见的T恤衫。但最要命的是,即便这样,这个男孩子还是十分漂亮,就是说出的话有点唐突,这样的问题本就不适合现在拿来问。
明雁想了想,说道:“我还不清楚。”
“哦,我是来试付旭文的。”他居然相信了,还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要试的角色说了出来。
明雁心中一跳,他今天来试的也是付旭文。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毛小雨早说了试镜只是过场,他现在有些可怜眼前的男孩子,恐怕要空来一场了。
“我叫安歌。”他见明雁不说话,便自报家门。明雁正要说话,他立刻笑道:“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明雁嘛!”
看到他的笑容,明雁终于有些傻了起来,他的瞳孔本就不是中国人的深褐色,偏灰蓝□□,眼睫毛十分长,笑起来,明雁都能看到他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颤动,看得明雁好想伸手去摸一摸,并且他的右脸颊还刚好有一个小酒窝。
“你是觉得我太好看,看傻了吗?”安歌又开口说。
“……”
“很多人都这样。所有人都说我就应该做明星的!”安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明雁心想,好一个单纯的孩子。
两人没能够再说多久,便有工作人员过来叫他们按顺序进去试镜,安歌是第一个进去的。他进去后,在座的有人问明雁:“那个小神经病是不是跟你说他就应该做明星?”
“啊?”
“那就是个神经病,想出名想疯了,也不瞧瞧自己什么样儿!”
明雁笑了笑,没接话。
所以这个世界是靠实力说话的,一年前的自己能被林雪旭与元酿欺负,如今这个孩子也能被所有人嘲笑。一年来,他虽说也只不过前进了一小步,至少,在这里的这些人是不会再欺负自己。
他默默地握紧双手。
安歌很快出来了,如明雁所料,一脸难过,甚至没有与任何一个人打招呼便离开了这里。
其他人哄笑:“也不知道谁引荐过来的,自取其辱嘛不是?”
“这个圈子里好看的多了去了,就他?”
倒是明雁记住了安歌那副表情。《早爱你好》他一共看了三遍,付旭文的性格他再熟悉不过了,说实话付旭文的性格与他一点儿也不符,书中这个人依赖性太强。而刚刚那瞬间,他突然发现那个安歌十分符合付旭文的性格,尤其脸上的那副难过的表情,像极了付旭文表白失败之后一人在倾盆大雨中慢走时的描述。像到让明雁觉得,仿佛下一秒,安歌会跟付旭文一样,晕倒在地。
但是明雁早不是当初那个会让出晋级机会的他了,这些也只是想想而已,更何况安歌只不过是一个说了几句话的陌生人。
☆、二十七
明雁是最后一个试镜的,进去后,他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个人,乔文。他就与其他几位导演坐在一处,见他进来,看了他一眼。
明雁收回眼神,先作了自我介绍,导演也有数,便指了个片段让他演。校园剧其实都不太难演,尤其又是电视剧,对于演技的要求与电影并不同。明雁领悟能力一向不错,何况原作又看了三遍,因此还算不错的完成了那段表演。
几位导演都赞不错,其中一位女导演笑道:“乔文是这次林枫的扮演者,你们私下可以多交流感情。”
明雁笑着应道:“谢谢刘导,我会多向乔文学习的。”
林枫是男主,原来男一号是他。
乔文这个人,明雁其实与他并不熟,比赛时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十句,对他的性格也不太了解。只从比赛过程中看得出来,是个性格蛮活泼的人。
但此刻他坐在象征着一定权威的位子上,明明所处水平位置比明雁低,却能让所有人感觉到他在不屑地打量明雁。
明雁心知乔文一定不喜欢自己,他自己也觉得对不住乔文,便没有在意。笑着任他打量。
过了十几秒,乔文才缓缓开口:“哪里,互相学习罢了。”只是语气十分勉强。
在场诸人,应该都知道他们之间那点“恩怨”,却依然言笑晏晏,仿佛都未察觉到空气中那丝不对劲。
试镜过后,几个角色其实已经基本确定下来,那位刘导演提出大家一起吃个晚餐。明雁入行以来,顶多拍拍广告与杂志硬照,做做访谈,或者与比赛时成员一起开演唱会,还真的没有过这样参加饭局的经验。
此时毛小雨也已陪在他身边,在他背后悄悄戳了戳他,明雁笑道:“好啊刘导,正求之不得呢!”
饭局在一个超星酒店的包厢内,明星惊讶于剧组的有钱度,但脸上并未表露出来。饭局包括明雁、乔文在内都在席,毛小雨将明雁送到后便先行离开了。饭局之上,总离不开一个酒字,其实明雁是能喝酒的,但他偏爱青梅酒,或者配着姜丝煮过的黄酒。
白酒也能喝一些,面对每个人的劝酒,作为小小新人,明雁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咽。饭局中途时,明雁再也喝不下去,胃都快撑了,他告了声罪,转身往洗手间走。乔文放下手中的酒杯,抬头看了眼包厢的门,随即很快换上笑容,转身与他人聊起来。
明雁走出包厢便松了口气,在里面始终在笑。比起胃,更累的是他的脸部肌肉。他慢吞吞地走到洗手间,放水洗手,差一点就要惯性把脸往水里埋,他低着头有些呆愣地看着被水流过的他的手指,听到身后开门与关门声,心想是有人进来了,并未在意。
直到一只手摸上他的后背,他身子一抖,迅速抬头,眼前的镜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陌生男人,他皱眉伸手拉开那个男人的手:“先生认错人了吧?”
“没有认错。”那个男人也不生气,又将手伸来要摸明雁的脸。
明雁避开,站到门旁边,要出去。那个男人先一步大步上前,挡在了门前。
“这位先生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那人笑着,凑近他:“让我亲一口,我就告诉你。”
“……”明雁气笑了,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伸手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