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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苏菲的选择-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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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内森只是一个丑角,或如果自始至终只上演一种题材的话,那么即使他满腹经纶,他的表演也将流于单调甚至变得可笑。他对这种喜剧表演极富灵感,且见多识广,兴趣广泛。在我们呆在一起的那些愉快时光里,他永远讲着那些极富想象力的笑话。或许还应该再加上一句,我总是感觉到,正是内森——也许是因为他的年长,或纯粹是因为他天然具备的那种磁场般的吸引力——在为我们所有的谈话定基调,尽管与生俱来的性格使他从不独自霸占这个舞台。我也不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我讲话时,他也洗耳恭听。我想,他应该算是博学多才之人——几乎无所不知;然而他的热情与智慧,以及展示学识时那种轻松自然的神态,使我从未在他面前产生憋闷和令人窒息的不满感。这是一些博学多才的人滔滔不绝地大讲特讲时常常会令人产生的一种感觉。他有着令人惊叹的广泛的知识面,我得不断地提醒自己,我是在与一位科学家,一个生物学家谈话(他总令我想起像朱利安·郝胥黎那样的奇才,我在大学时曾拜读过他的文章。)——这家伙精通文学和许多典故,有古典的也有现代的,他可以在一小时里轻轻松松地将李顿·斯特拉齐、《爱莉丝漫游仙境》、马丁·路德早期的禁欲思想、《仲夏夜之梦》以及苏门答腊猩猩的交配习性,像一个珠宝盒似的融汇在一起,统统编进一篇讲稿。这东西既滑稽又十分严肃,对窥阴癖与露阳癖的本质联系进行了专门探讨。
  这一切都令我信服。在德莱塞的问题上,内森拥有与怀特赫兹有机体理论同样程度的了解。对自杀问题也是如此。他似乎对这个问题有某种特殊的偏好,对此他不止一次地谈起过,虽然与病态的边缘有些接近。他说,他最推崇的小说是《包法利夫人》,不只是因为它在形式上尽善尽美,还因为它对自杀这个主题的剖析;爱玛的服毒自杀简直是一种不可逃避的悲壮之举,使它在西方文学中成为人类精神状态的最高象征。一次,他在讲一个十分滑稽的笑话时,谈到灵魂的再生问题(对此他说,他决不怀疑它的可能性),他宣称说他前生是一个犹太教的阿尔比根修道士——一个名叫圣·内森·勒·博恩的杰出优秀的僧人。他说他疯狂地迷上了分裂出来的那支对自我毁灭有着强烈嗜好的异端教派,曾单枪匹马到处传教。对此他有一套理论,即如果生活是一种罪恶,就有必要尽快结束它。“我只有一点没有预见到,”他评论说,“那就是我被带入二十世纪的生活之中。”
  然而,尽管在他所关心的事物中有这些轻微的不安分因素,但在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愉快的夜晚中,我仍未感觉到苏菲亲身经历过并向我暗示过的哪怕是丝毫的消沉沮丧的情绪。我必须承认我被他迷住了,我甚至有些嫉妒。我忍不住怀疑这些暗示与打斗都是她那阴郁的波兰人的想象力凭空杜撰出来的。我想,这是波兰佬一贯的伎俩。
  不,他如此温柔地为别人操心,怎么可能出现她向我暗示的那些可怕的行为?(尽管我也知道他的坏脾气。)比方说我的书,我正在完成的小说,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宝贵的充满真情的坦诚相告,尽管早些时间我们曾就南方文学是否衰落发生过争执。他对我的作品表现出的兄长般的关心让我倍感亲切,深受鼓舞。一天早上我们在一起喝咖啡时,他问我能否将已经完成的部分拿给他看。
  “为什么不呢?”他热情地说,黝黑的脸上一脸急切,前额出现几道皱纹,看似有些愁眉不展的脸上浮起了慈祥的笑容。“我们是朋友。我不会妄加评论,甚至连一点建议也不会提。我只是想看看。”我有些害怕。坦白地讲,我害怕是因为还没有一个人看过那些黄色手稿,页边的空白处满是污秽的手指印,散发出一股腐烂的臭味。还有,我对内森尊敬之至,我明白如果他对我的辛苦之作有一点不满意,哪怕是完全无意的,也都会对我的热情造成致命的打击,甚至影响到我今后的写作。但是,一天晚上,我还是冒险拿了九十页的手稿给他。我曾天真地订了一个宏伟计划,就是在没有完成最后一行字之前,绝不让任何一个人看到它,即使写完后也只让出版社老板阿尔弗雷德·克劳福亲自来看。我和苏菲坐在枫苑回忆童年和克拉科夫时,内森独自一人在粉红宫殿里阅读这些手稿。大约一个半小时后,他从夜色中走进酒吧挤到我身边,我的心顿时怦怦地乱跳起来。内森眉头上沾着汗珠,一屁股坐在对面苏菲的身旁。他目光平缓,看不出任何表情;我一下子吓呆了。“不,别说!”我差点就要求他了,“你说过不作评论的!”但他的评论好像凝固在空中即将来临的闪电雷鸣。“你读过福克纳,”他慢慢地开了口,声音平缓没有起伏,“也读过罗伯特·彭·沃伦,”他停了一下,“我敢肯定你还读过托马斯·沃尔夫,甚至卡森·麦卡库勒的作品。要是我说错了,就不对你的作品作任何评论。”
  我想,哦,妈的,他已发现我的秘密。好吧,那只不过是一堆衍生的垃圾。我真想钻入枫苑那油腻腻的污迹斑斑的地板下面,消失在弗兰特布西大街下水道的鼠群里。我紧紧闭上睛——心想:我真不该把它拿给这骗子看,他又要对我大讲犹太文学了。我正想得满身臭汗、有点恶心的时候,他用一双大手抓住我的肩膀,在我的眉毛上印了一个湿漉漉的吻。我吓得差点跳起来。我一下子睁开双眼,呆若木鸡,几乎可以感觉到他那灿烂的笑容带来的温暖。“二十二岁!”他大声叫道,“啊,我的上帝,你就能写书了!你当然读过这些作家的作品,否则你写不出这些东西。但你完完全全吸收了它们,孩子,吸取它们并转换成你自己的财富。你已拥有你自己的心声。那是人们能读到的一个不知名的作者写下的最精彩的一百页。再给我看一些吧!”苏菲也被他的热情洋溢的话所感染,她紧抓着内森的胳膊,容光焕发,两眼直盯着我,好像我是《战争与和平》的作者似的。我傻傻地连一个连贯的句子也说不出来,高兴得差点晕过去。我想——斗胆借用一下通俗的夸张手法——那是我记忆中最幸福的一个时刻。那天晚上剩余的时间都成了他对我的稿子大加褒奖的时候。他生动有力的鼓励使我热血沸腾。从内心深处,我明白我太需要这些了。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我怎能不折服于这样一位慷慨的,心胸开阔的,阅历丰富的良师益友,一位救星,一位魔法大师呢?内森真是一个有着无穷魅力的人。
  六月来临,气候有些变化无常——一会儿闷热难耐,一会儿又出奇地凉爽,在公园里漫步的人们用茄克和衬衫把自己紧紧裹住。最后,持续几天阴云密布,电闪雷鸣,但暴风雨一直没有来临。我想我可以在弗兰特布西,在耶塔的粉红色宫殿永远住下去,或至少住上一年半载甚至好几年,以完成我的手稿。不过,要保持这种高尚的心境确实太难了——我仍然为我悲惨的独身生活而烦恼;除此之外,我感到我与苏菲、内森之间建立起来的那种每日相伴的极有规律的共同生活令人惬意,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无名作家能够得到的一种最佳状态。我对内森充满激情的赞扬有些飘飘然,像着了魔似的飞快地写了起来。一想到我写得精疲力竭时总会发现他们就在身边,我便感到十分惬意。每次不是内森便是苏菲或是两个都在,我们说说笑话,讲讲过去,听莫扎特,吃三明治,喝咖啡、啤酒。我把孤独抛向空中,浑身涌动着创作热情。我不可能比现在更幸福、快乐了……
  我不可能比现在更快活,那就是说,当一连串糟糕的事情闯入我平静的生活之后,我才意识到苏菲和内森曾经(现在也仍然是)是那样的不和谐,以及苏菲的恐惧、预感与她那时表现出的幸福感是多么的不协调。还有更糟的发现。自从一个月前来到耶塔的第一晚开始,我便发现潜伏在内森身上的某种东西,它就像某种看不见的毒汁,使他不时显露出狂暴不安的一面。我也逐渐明白,把他们折磨得死去活来的狂乱有着双重原因,既有来自内森本性的阴暗面,同时也与苏菲的过去纠缠不清;这种纠缠可以一直追逐到从奥斯威辛烟囱里冒出来的恐怖烟雾,那是一种极度的痛苦、彷徨和自我欺骗,一句话,它像恶之雾笼罩着苏菲……
  一天傍晚,大约六点左右,我已在枫苑我们常坐的那张桌旁坐了下来。我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纽约邮报》。我正在等苏菲——她在布莱克斯托克医生的诊所上班(那天她怎么会在那儿?)——和内森。早上和我喝咖啡时,他告诉我,他将在实验室度过漫长难熬的一天,晚上七点左右来这儿找我们。
  我穿着一件新浆洗过的衬衣,打着领带,自皮埃尔庞德大街惨败而归后第一次西装革履。我坐在那儿一本正经,浑身僵硬。我发现西装的领口有一块莱斯丽留下的口红印,虽然已有些褪色,但颜色仍然很红。我用口水努力把它弄得不太显眼,或至少不会引起我父亲的注意。我今天这身打扮就是因为呆会儿我要去宾夕法尼亚车站接他,他今晚将乘火车从弗吉尼亚来这里。一星期前,我收到他的一封信,说打算来看我。他此行目的单纯而充满温情。他说他想我,而且很久没看见我了(我算了一下,足有九个多月了)。他想面对面、眼对眼地重新建立我们相互之间的亲情与爱。六月正是他的假期,于是他来了。这是南方特有的习俗,坚不可催,但却深深地温暖着我的心,甚至超过了我对他的那种真情实感。
  同时我也明白,父亲冒险到这大城市来,确实是一次巨大的感情投资,因为他厌恶大城市。他没有南方人对纽约的与生俱来的憎恶感,而是源于一种原始而自我中心主义的仇恨;不像我的一个来自南卡罗来纳更潮湿的沼泽县的大学同学的父亲对它所怀有的十分离奇的憎恶之情。那个乡下人拒绝纽约是因为一出离奇的情节剧:他正坐在时代广场的咖啡店里想着自己的事儿,这时他看见旁边一把椅子被一个身材高大、嘻皮笑脸、浑身散发着恶臭的黑人男子抢占了(礼貌或粗鲁与否没有关系,关键是离他太近了),他便将酒瓶狠狠砸在了那杂种头上。他因此被判重罪,在新新监狱服了五年刑。我父亲对这座城市没有那么多的苛刻和责难,在他的想象中找不到如此可怕的事儿,脑子里也没有什么邪念作祟——他是一个绅士,一个自由意志者和杰克逊民主党人。他憎恶纽约只是因为它有他所谓的“野蛮”,缺乏礼仪,那些值得尊敬的公众习俗早已土崩瓦解。交通警胡乱指挥着混乱不堪的交通,刺耳的警笛,曼哈顿过夜生活的人们有事无事的高声喧哗等,所有这些都刺激着他的神经,使他恶心翻胃,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无法平静。我很想见到他,并为他的这次北上长途旅行而感动。为了看看惟一的儿子,他不惜忍受喧哗、混乱以及大都市野兽般的汹涌人潮的痛苦,来这里作短暂停留。
  我等着苏菲,有点坐立不安。这时我眼睛一亮,突然被一则消息所吸引。在《纽约邮报》的第三版上有一篇文章,还附着一张十分可怕的照片。文章是有关臭名昭著的密西西比州种族迫害者、一个盅惑民心的政客森纳托·西多尔·金博尔·比尔伯参议员的。文章说,比尔伯——在战争期间及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的面孔与声音一度充斥于媒体——已决定到新奥尔良的奥兹纳诊所做口腔癌切除手术。这篇报道传递出一个信息,那就是比尔伯的时间已所剩无几。照片上的他看上去像具死尸。这太具有讽刺意味了:“此人”曾招致头脑正常的人(包括南方在内)的普遍愤慨,因为他肆无忌惮地在公众场所使用“黑鬼”、“树狸”和“基迦布”之类的字眼,而现在那个部位极富象征意义地患上了癌症。这个来自松树丛林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恶霸曾把纽约市长拉·加第亚叫做“南欧佬”(注1),并把一个有犹太血统的国会议员称为“亲爱的犹太佬”;而现在他饱受癌症之苦,那肮脏的下颚和恶毒的舌头很快就会安静下来了——还有许多讽刺,《邮报》的挖苦话多得要用大货车来拉。看完那篇报道后,我长叹一声,默默想着这老恶魔终于要完蛋了。在所有使现代南方形象受到玷污的人中,他位列第一;并非因为他是典型的南方政客,而是因为他的长舌和过分的自我表现,使他在那些轻信甚至不太轻信的人的眼中成为南方政治家形象的代表,甚至成为一个南方的榜样。他与最近残杀博比·韦德的那群野蛮的匿名者一样,玷污了南方的优良传统以及所有好人的名声。我又一次自语道:很高兴与你道别,你这灵魂邪恶的罪人。
  尽管啤酒喝得不多,我仍有点轻微的头晕。我开始对比尔伯的命运沉思起来。我知道他罪有应得,但另一种情感也打动了我的心;我想也许可以叫遗憾——很轻微,但确实是遗憾。我想这种死法十分糟糕,那种癌一定很恐怖,那些可怕的癌细胞离大脑很近——那些可怕的、细小的象鼻虫侵蚀到面颊、额头、眼窝、下颚,甚至全部口腔,最后猛烈爆发,将舌头全部腐蚀、吞没直至烂掉。我打了个冷战,并不只是因那个参议员即将遭受的非人痛苦令我产生了说不清的痛苦,而是另外的什么东西,很遥远,很抽象,捉摸不定。它使我心烦意乱。我对比尔伯略有了解——就是说,比那些对政治略知一二的普通市民多一些,而且毫无疑问也比《纽约邮报》的记者更多一些。当然我的了解也不算深刻,但即使有些肤浅,也比那些破屋烂房里印出来的报纸更生动、鲜明,能多方面反映比尔伯的性格。我知道比尔伯已无可救药——他的恶名将一直保留到那些癌细胞塞满他的口腔并使他窒息而死——但通过这个来自狄克西的恶棍的大脑的每一叶瓣,我仍然可以洞察人类的骨肉和形象。
  在大学里——除写作之外,我真正潜心钻研的是美国南部史——我曾奋笔疾书,写了一篇有关人民党主义的一次政治运动的长论文。那是一次异想天开、中途流产的运动,其中活跃着一批代表阴暗面的南方煽动家和暴动煽动者。现在想起来,那篇论文几乎算不上一篇真正见地的论文,但我却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它为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挣来了一个十分难得的“A”。我参考和援引了万·伍德沃德对乔治亚的汤姆·华森的精辟论断,还专门研究了彼特弗德·本、第尔曼、吉姆斯·沃特曼和“棉花爱德”斯密斯以及休伊·朗等民间英雄的事迹,我得出一个结论:民主理想主义和对广大民众的最诚挚的关怀等把所有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至少在他们的早期生涯中是如此;与之相伴的是对垄断资本主义的强烈反对,以及对工商业硕鼠和金融巨鳄的抵制。我从这一结论中进一步推论,这些人最初本是很体面、讲究礼仪甚至耽于幻想的,却在面对南方种族的悲剧时被他们自身的致命弱点所击溃;因为他们每个人最终都或多或少被迫利用了南部贫困白人农民自古以来对黑人的恐惧和仇恨,以服务于已蜕化变质的对权力的鄙劣野心和个人贪欲。
  虽然我对比尔伯没做什么研究,但还是从考察中附带了解了一些情况(他在四十年代的那种真实的卑鄙的公众形象令我大吃一惊)。他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典型人物,在许多方面与上述那些人相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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