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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燕山夜话-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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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所谓“人穷志短”这句话,是从佛教的故事中传出来的。查宋代的著名僧人慧明,在《五灯会元》这部书中写道:
“或问法演:祖意教意,是同是别?演曰: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可见这句话最初不过是一个比喻而已。法演和尚用了这个比喻,来说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佛祖的具体解释的相互关系,就好象人穷则志短、马瘦则毛长一样。这些比喻当然未必都很确切。至于宋代诗人陈师道的诗,虽然也用了“人穷令志短”的句子,这却完全不足以证明陈师道的真实思想。
谁都知道,陈师道本人是很有骨气的。他从小就表现了坚苦顽强的精神,勤奋力学,后来因为不满于王安石的经学理论,坚决不肯应试。苏东坡推荐他为徐州教授,后来被召为秘书省正字。《宋史》写他“高介有节,安贫乐道”,年纪不到五十岁就死了。
他是怎么死的呢?原来他平日非常贫苦,冬天没有棉衣。有一次参加郊外祭祀,刚好是冬天。他的老婆给他借了一件棉衣。他知道棉衣是从一个姓赵的家里借来的,而他又很讨厌那姓赵的,就坚决不肯穿,终至受冻而死。
我们虽然不能认为,凡是贫穷的人,就一切都好;但是,贫穷的人如果是勤劳的、正派的,而且是有骨气的,那末,这些好样的就值得我们学习。

“放下即实地”

这几天整理旧书,偶然又拿出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翻阅其中有一则写道:
“有盲子过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揗,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坠深渊。过者告曰:无怖,第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握揗长号。久之,手惫,失手坠地。乃自哂曰:嘻,蚤知是实地,何久自苦耶?”
看了这个小故事,觉得很有启发。有的人自己虽然不是瞎子,但是平常遇到某些事情,实际上却很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所表现的。这是为什么呢?根本的原因是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心中无数,所以遇事没有把握,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底,不是不可捉摸的。因此,遇事完全可以不必害怕,不要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那样,生怕坠入深渊,拚命抓住桥揗,不肯放手;尽管放心大胆地撒手,要知道“放下即实地”,又有什么可怕呢?
当然,这个故事的背景和含义也不简单。它大概是编书人根据一些流行的故事,结合了自己的切身经验写出的。因为刘元卿自己在明朝隆庆年间,参加“会试”的时候,“对策极陈时弊,主者不敢录”。有了这一段遭遇,使他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官吏们太胆小了。所以,他的思想倾向于大胆放手做事的一面,而不赞成畏首畏尾的态度。
所谓大胆放手是以了解实际情况为前提,这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不了解实际情况,那末,无论胆大也好,胆小也好,也无论放手或者不放手,同样都只能是盲目的。假使不了解实际情况,而盲目地提倡大胆放手,其结果可能比盲目地不放手要坏。换句话说,任何盲目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
由此看来,那个瞎子既然不知道桥下没有水,而失手下坠的时候刚好又抓住了桥揗,那末,起初他紧紧地抓着桥揗,不肯放手倒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问题在于后来过路的人已经告诉他说,不要害怕,放下就是实地,这个时候他仍然不相信,还是照旧抓住桥揗不肯撒手,这就太不聪明了。结果他的手一定疲累不堪,终于抓不住桥揗,而失手下坠了。如果桥下真有万丈深渊,他就一定要摔死。幸亏桥下的确是干涸的实地,使他失手之后,立刻脚踏实地,毫无危险。这里又证明了一个道理:人必须经过亲身的实际体验,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从这一点说来,故事的含义就更深刻了。
但是,我现在还觉得对这个故事的含义,作这样的理解仍然是不够的。有时办一件事情的时候,由于调查研究工作做得不够,总觉得自己带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甚至周围的群众也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反映了苦干正确的情况,只是自己因为心中无数,也无法判断这些意见和情况的正确与否。反而觉得人们议论纷纷,真相不明,不得不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情况,暂时都搁在一边,等待以后的事实去做证明。到了事实完全弄清楚的时候,有些问题又事过景迁了,心里感到十分懊恼。这正如那个瞎子说的,早知道放下即实地,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与此相反,也有一种情形使自己吃了大亏,好比失手下坠,桥下虽非深渊,却也不是干河,以致自己浑身受伤。经过这一次吃亏,后来就胆小得厉害,即便走在非常平坦的路上,每走一步也害怕跌倒。现在想起来,这样也很糟糕,必须克服这种不正常的情绪。
在这里,我又连想到《荀子》的《修身篇》中有两句话很重要。他说:“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可不是吗?农民怎么可以因为怕水旱灾害就不种地了呢?商人怎么可以因为怕赔钱就不做买卖了呢?
我们对于任何崎岖艰险的道路,都要有胆量走过去,因为我们做着空前伟大的事业。我们是革命者,难道我们害怕危险就不革命了吗?我们在工作中,只要了解实际情况,即便偶然失坠,也不会心慌,因为自己完全知道“放下即实地”啊!

“推事”种种

古代审判案件的官员叫做“推事”,这个职务相当于现在法院的审判员。我们人民的法院现在已经没有“推事”了。这是正确的。因为顾名思义,推事当然不如不推事的好。所以,我们不但不需要“推事”这个职务名称,而且还要扫除“推事”的一切遗风余毒。
“推事”在古代,远不只是寻常的小官职,而是很高的官职。比如宋代的封建政府,设有最高的法院,叫做“大理寺”。所有重大的案件都必须交由“大理寺”审判。在“大理寺”中直接审判各种案件的大官,便是“左推事”和“右推事”。可见这个官职在过去多么重要了。
一直到解放以前,以旧中国,推事居然成了一个制度,名目繁多,有什么监督推事、代理推事、署理推事、受命推事、受托推事、首席推事、陪席推事、独任推事、合议推事、学习推事、候补推事等等。光从推事的这许多名目上,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官僚制度庞大、臃肿、腐败、落后到何等惊人的地步。
本来,推事之“推”包含有推求、推举、推进的意思。但是,它同时又包含有推却、推让、推托、推移的意思。而且,通常这个字更多地被使用在后一类的意义上。因此,一提到推事,人们就会以为是把事情推出去不管。这样,推事越多,事情就越发没有人管,彼此左推右推,谁也不肯负责,岂不糟糕!
特别是在社会分工方面,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末,推事的人就一定会多起来。他们可以用种种借口,真个是左推事,右推事,力图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这类事例,实在多得很。大家比较熟悉的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有一段记载,十足地证明了古时推事遗风的为害。请看这一段文字吧!
“有医者称善外科。一裨将阵回,中流矢,深入膜内,延使治。乃持并州剪,剪去矢管,跪而请谢。裨将曰:镞在膜内者,须急治。医曰:此内科事,不意并责我。”
不看这段文字的,还不了解古代的人意然有这样严格的分工观念!受箭伤的明明属于外科的范围,而这位外科医生只把箭杆切掉,就算完事;至于箭头深入皮肉之内,则属于内科的范围,似乎与他毫无关系了。这虽然是笑话,但是,说这个笑话的人却表现了一种严肃的批评精神。
显然,这种推事之风,在私有财产制度没有彻底消灭以前,大概是不可能完全绝迹的,正如旧社会的其他坏思想,坏习惯的残余不可能一下子被扫除干净一样。由于私有财产制度的影响,个人主义到处都有滋生的可能。推事之风也不过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而已。一切对自己不利的,一切非自己所愿意的,一律不管,这就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的中心思想。甚至于遇到危险,有的人会象鸵鸟一样,只要把头藏起来就觉得很安稳了,即便身子露在外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不也是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一种变态吗?
这里应该提到江盈科说的另外一个故事,可算得是这种思想的又一表现。他说:
“盖闻里中有病脚疮者,痛不可忍。谓家人曰:尔为我凿壁为穴。穴成,伸脚穴中,入邻家尺许。家人曰:此何意?答曰:凭他去邻家,痛无与我事。”
用推事的观点看来,这位脚上长疮的人,把脚伸到邻家,当然他的脚痛也就被推出去了,于是,他自己在精神上无疑地可以得到了安慰。然而,这样自欺欺人的把戏又有谁相信呢?
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大胆负责的精神,在我们看来,推事之风决不可长。如果在什么地方发现有这种遗风余毒,就一定要把它扫除干净。

涵养

常常听人说,某甲很有涵养,某乙缺乏涵养,如此等等,议论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实际上却往往没有一定的标准。
究竟什么是涵养?符合什么样的标准,才算有涵养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和古人当然有不同的看法。
宋代的大理学家朱熹,提倡人们要学习孔子的涵养工夫。打开《朱子大全》就可以看到,他在好几处主张“平日操持,庄敬诚实,涵养内心,戒矜躁,去嗜欲”。这种主张,一般地说并没有什么错误,不过从他的根本思想上以及后人对这种观点的解释和运用上看来,就都变成了消极的对一切采取无条件容忍的态度,甚至有人主张“逆来顺受”,就更加荒谬了。
我们的看法和古人的这种看法有根本的不同。我们所说的涵养,主要是从政治上着眼,也就是要强调政治上的锻炼和修养。比如,处理任何事情都要有鲜明的立场、坚定的原则、正确的态度,但是不排斥灵活的方式方法。对于那些丧失革命立场、采取无原则迁就的任何做法,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有一班人八面讨好,谁也不得罪,自以为很有涵养,其实在我们看来乃是典型的“乡愿”,多么卑鄙可耻啊!
然而,这并不是说,对于古人的涵养工夫,我们可以一笔加以抹煞。问题完全不是这样简单。古人有各种各样的涵养工夫,应该加以分析,做出恰当的判断,然后分别对待,有所取舍。
举例来说,宋代林昉的《田间书》写道:“木可雕,而病于越度;金可铸,而病于跃冶。木越度、金跃冶,虽有良工,巧将安施?是故君子养质以成器。”这个道理自然是对的。雕坏了的木头和没有炼成的金子,确实是不能用的,即便你的手艺再好,恐怕也没有法子把它们制成什么好东西。林昉说的“养质以成器”,如果翻译为现时的口语,那末,我们说培养优良的品质,造就有用的人才,难道不正是这个意思吗?
至于有许多古代学者片面地反对性急,一味地赞扬忍耐,简直毫无道理。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写了一个故事说:“一仕宦将之官,其厚友送之,嘱曰:公居官无他难,只要耐烦。仕者唯唯而已。再嘱,三嘱,犹唯唯。及于四、五,其人忿然怒曰:君以我为呆子乎?只此二字,奈何言之数四!?厚友曰:我才多说两次,尔遂发恼,辄谓能耐烦可乎?”接着作者加了几句评论说:“此知耐烦之当然,及遇小不可耐,而遂不能耐者也。余所以信忍与耐烦为难能也。”作者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一味地主张忍耐而已。
假若每个人果真都是无条件地对一切事情采取忍耐的态度,那一定只有害处,决无好处。正如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中曾经讽刺的于啴子,便是一例。这个故事写道:“于啴子与友连床,围炉而坐。其友据案阅书,而裳曳于火,甚炽。于啴子从容起,向友前拱立,作礼而致词曰:适有一事,欲以奉告,谂君天性躁急,恐激君怒;欲不以告,则与人非忠。惟君宽假,能忘其怒,而后敢言。友曰:君有何陈,当谨奉教。于啴子复谦让如初,至再至三,乃始逡巡言曰;时火燃君裳也。友起视之,则毁甚矣。友作色曰:奈何不急以告?而迂缓如是!于啴子曰:人谓君性急,今果然耶?”象于啴子这样慢吞吞地处理火烧的急事,简直是荒唐至极,谁也不应该赞成他的这种态度。
那末,一个人的涵养如何,到底应该从哪里下判断呢?明代朱袞的《观微子》中说:“君子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处人所不能处。”这里只要加上一定的条件,就是要看什么性质的问题,而不是无条件地笼统对待,意思就比较周全。照这样的意思来谈涵养的工夫,则不但无可非议,而且完全应该加以倡导。

黄金和宝剑的骗局

古来的骗子真不少,他们设下了许多骗局,叫别人上当;而受骗的人大概都有种种弱点,给了骗子以可乘之隙,否则他们纵然有布置周密的大骗局,也不会发生什么作用。因此,研究一下历来著名的骗局,分析骗子施展的各种伎俩和受骗的人所以会上当的原因,我想这将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吧。
但是,骗子的故事在历代的笔记中连篇累牍,随手可得,从何谈起呢?我想找一部比较正经的有价值的笔记来看看。于是我选了《唐国史补》。这部书的作者李肇是九世纪初期的人,在唐宪宗元和年间当过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参与了李唐封建政府的机密大事。他写的这一部书从来被人认为是唐宋小说笔记中最严正的,对于每件事情的记载都有可靠的事实做根据。从这部书上,我发现了黄金和宝剑的骗局,很有意思。
故事发生在唐代的伊阙,即今之河南洛阳龙门附近,有一家姓薛的,祖上做过大官,是个富翁。忽然来了一个道士到他家里要喝一杯茶,说是走路口渴了,谈吐之间流露出一种高雅脱俗的风度,姓薛的对他的印象很好。这个道士看到谈话十分投机,就顺口问道:
“自此东南百步,有五松虬偃,在疆内否?”
“某之良田也。”姓薛的回答。
于是道士请求屏退左右,然后密语道:
“此下有黄金百斤、宝剑二口,其气隐隐,浮张翼间。张翼洛之分野,某寻之久矣。黄金可以分赠亲属甚困者;其龙泉自佩,当位极人臣。某亦请其一,效斩魔之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姓薛的。道士看看已经入港了,又进一步说道:“然若无术以制之,则逃匿黄壤,不复能追。今俟良宵,剪方为坛,用法水噀之,不能遁矣。”最后道士还再三叮嘱不可漏泄。姓薛的完全被他迷住了,就忙着设坛,准备了几案、香炉、裀褥、缣素甚多。道士却要求摆“祭膳十座,酒茗随之。”并且规定“器皿须以中金者。”
为什么要这么多的东西呢?地下的金子还没有拿到手,就要先拿出一批金器,这不是很容易露出破绽来吗?为了使人信而不疑,道士“又言:某善点化之术,视金银如粪土,常以济人之急为务。今有囊箧寓太微宫,欲以暂寄。即召人负荷而至。巨芨有四,重不可胜,缄鐍甚严”。姓薛的一看这样沉甸甸的四大箱,心中满意,就什么也不怀疑了。
到了“吉日”,道士在那五棵松树的地方,摆下法坛,请姓薛的亲临拜祝,然后“亟令返居,闭门以俟。且戒勿得窥隙。某当效景纯散发衔剑之术,设为人窥,则祸立至。”姓薛的只得遵命回家。当时约定:“行法毕,当举火明召,可率僮仆,备畚锸来,及夜而发之,冀得静观至宝也。”可是,一等就是一个通宵,根本望不见报喜的火光,姓薛的才开始有些怀疑起来。
最后发现这个骗局已经太晚了。姓薛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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