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洲狂澜-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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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嗓门不小,他的哭声倒盖过了其他人拼杀的声音。双方战士都觉得既好气又好笑,战乱时代里流血亡命是平常的事,这些战士们也都习惯了掉头不皱眉的勇士,象这样无赖的人反而少见。
李均也不禁哑然,但这时不是他发笑的时侯,现在对方的弓箭手已经集中起来向他射击,树上已经成了最危险的地方,他从树上跳下来,扔掉了弓箭拔出了短箭。
七年的少年佣兵身涯,他虽然没有受什么正规的训练,但在这群玩命的佣兵身上,他还是学到了相当多实用的搏斗技巧,已经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了。
短剑在他手中几乎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他一伸手便刺进一个背对他的敌人后心,紧接着他又拉过这个敌人的尸体,用力一推撞向挥剑冲向他的另一个敌人,那个敌人还没来得及把同伴的尸体挪开,李均的身体已经冲动他身前,肋下一冷,短剑从锁甲缝隙刺入,那个敌人最后看见的只是李均冰冷的眼神。
混战中敌人无法随意使用杀伤性魔法,肖林的双刀象疾风般从一个又一个敌人喉间掠过,一口气斩杀了六个敌人后,对方发现这个佣兵首领的可怕,一个举着圆盾的军官阻住了他突围的脚步。
“冲!”肖林再次向佣兵们发出指令,左手刀向军官劈了过去,那军官挥盾架住这一刀,在肖林右手刀切出之前,他的剑悄然刺了出来。
肖林觉得左手巨震,刀几乎都无法拿住了,不得不后退闪身避过对手的剑,他喘了口气,右手刀全力砍向对手执剑的手,但又是一下巨震,对方的盾仿佛早在那儿等着一样。
暗自惊叹对方的力量,肖林挥了挥被震麻的右手,连连后退避让对方的猛攻。那个军官得势不饶人攻击向风一样一阵接着一阵,虽然肖林可以看到对方也在喘气,但攻势却没有丝毫减缓的样子。
“砰!”的声巨响,一只巨盾架住那个军官的圆盾,鲁格发出含糊的笑声,那个军官则哼了声向后连退,肖林蹲下身体,双刀左右同时攻向那军官的双脚,军官抢先出剑想阻住肖林的攻势,却又被鲁格的巨盾挡住。
但对方人更多,一拥便上来几个将肖林与鲁格分开,肖林回头一看己方的佣兵仍在作战的已经不多,只得发出第三个命令:“分散!”
李均与另两个佣兵组成小组,一起冲向肖林的相反方向。对方认定肖林是头目,对于这一边也没有太注意,但对方人多,很快李均与同伴便被分开了。李均听着同伴们一个个死前的惨叫,心中知道这次已经陷入了绝境。
鲁格意识到己方的危险,愤怒与绝望同时涌向他的心头,他的神志慢慢消失,双眼变成了恐怖的红色,围攻着他的士兵意识到他的变化,惊恐得不敢靠近他。鲁格忽然扔掉手中的盾与斧,用手捶打着自己的胸甲发出可怖的嚎叫声。
“发狂了……羌人发狂了!”士兵们开始混乱起来,第一批偷袭者的首领也停止了哭喊,看着鲁格挥动着双臂扑向士兵们,士兵本能地用武器去阻挡他,但击在鲁格身上仿佛没有任何效果,甚至连延迟一下鲁格的行动都不可能,两个倒楣的士兵的脖子被鲁格巨大的手掌卡住提了起来,才叫了两声颈骨便成了碎粉,鲁格挥舞着这两具尸体,愤怒地冲进了士兵群中。
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个发狂的羌人吸引,为了阻止他,军官们催促士兵将鲁格围住。第一批偷袭者的首领是最先意识到机会来临的人,悄悄往灌木丛中一钻,便不见了踪影,那个臭屁王也连滚带爬地脱离了这危险的地方。
大多数士兵都被派到肖林与鲁格那儿去了。李均发现敌人薄弱之处,这时不是讲义气的时侯,身为佣兵就应能跑就跑,只有在保证自己的前提下才能去救人,这是肖林多次的教诲。他连接刺死两个敌人后也消失在黑暗中。
总算脱离了战场,李均又敲敲绕了回来,他找到了一个上风向的地方,一口气连接点着了十几处火,片刻,山风夹着火焰扑向战场。
※ ※ ※ ※ ※
注(1):羌人:身材最高的一个人类种群,身高平均要比常人高一半,身体也极为强壮,性格却温和甚至有些迟钝,五行属性属土(土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他们的力量与忠诚是他们最可靠的实力,虽然在反应上有些慢,但他们绝不是笨人,因为自己的身材往往会把其他种族的人当孩子看待,当他们与越人走在一起时,往往会沦为越人指挥的对象,他们对此并不以为意,因为帮助和照顾他人,是这个种族的天性。但是,由于他们的强大攻防能力,特别是在受强烈刺激后狂暴状态下惊人的攻击力,他们往往成为各国战争中步兵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由于朴实,羌人信仰万物之母神女婧。
注(2):越人:身高只有常人的五分之三左右,原本生活在丘陵地带,在“百万耳朵”战争中散布到了世界各地,据说除了中平神洲外其他大洲也有分布,但被称为“矮人”,他们对自己的身高极为自信和骄傲,认为女神女婧在造人时先是精雕细琢地造出了身高不高的越人,后来女神厌倦了,就随意搓捏出了其他人类种族,因此,在创造制作上他们拥有其他任何种族所没有的天分。但是越人分裂成了两支,一类是住在深深的窑洞里的洞居越人,五行属性上属金(金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是卓越的铸造大师;另一支在树上筑巢而居,五行属性属木(木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是绝佳的机关设计者。两类越人之间虽然相互看不起和不信任,但能维持表面上的尊重与宽容,他们除了宗教信仰外,还信仰传说中的工匠之神公输盘。
注(3):女神女婧是所有人类共同的母亲,她用泥土创造了人类种族,又以身体堵住异界之门,化作了天上的群星。
第二节
山里的风向是变化不定的,火焰也被这变化不定的风时而带向东,时而扑向西。
天色近午的时侯,被自己放的火象熏兔子一样熏得晕头转向的李均,总算跌跌撞撞寻到了条山路,有了走出这无边林海的希望。
来到路旁的一条小溪边牛饮之后,李均苦恼地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且不谈破烂的衣衫与几乎看不出样式的盔甲,也不谈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灰垢,单是他的头发与眉毛,就让他觉得难以见人。
虽说佣兵没有那么多讲究,但无论是谁,头发烧掉了一大半,眉毛只剩下一条,走到哪儿都会觉得不自在。李均用溪水洗尽脸上的灰烬后叹了口气,对着自己的尊容发了片刻呆。
暂时是与肖林他们联系不上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那么,自己就必须一个人面对这世界了,以前也有过单独行动的时侯,但那时他知道身后有肖林等佣兵的支援,如今李均有些不知所措了。
一阵乱七八糟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李均警觉地拔出短剑,只见一个臃肿的身影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一头栽进小溪中,大口大口地喝着溪水,紧跟着又滚过来一个人,将头埋进溪水中狂饮。
灌足了水后,那个后来的人这才看到李均似的,发出惊叫:“啊……是你……”
李均早就认出这正是第一批偷袭他们的人,那个臭屁王和首领。他冷冷一瞥,摆出一副冷酷的样子,对付这两个人就是要吓唬他们。
但李均很快发现自己的错误,一个人如果头发半边长半边短,眉毛只有一根,无论他想装得多威严,结果只能是更让人捧腹,眼前这两个人便是一阵狂笑。
“笑什么?”李均抑制住自己心中的笑意,“你们自己相互看一看吧。”
首领和臭屁王相互看了看,先是笑得更响,但马上醒悟,在溪水中照了照,原来二人自己也同李均相差无几。
看着二人又转为愁眉苦脸,李均咳了声,心中拿定一个主意,他说:“你们两个,给我跪下!”
首领跳了起来:“凭什么?你一个人,我们有两个人,该你跪下!”
臭屁王眼中露出崇拜的神情:“老大说得对,我们两个还怕他一个吗?老大真是英勇无比!”仿佛是为了加强他话语的说服力,他身后还非常响地“噗”了一声。
李均与首领不约而同走向上风处,但这时风向突变,奇臭无比的气味在二人鼻端盘绕,如果不是早上没吃东西,二人肯定会立刻吐了出来。
在同臭屁王拉开足有三丈的距离后,李均开始晃动着手中的短剑,说:“给你们两个选择的余地,要么跪下,要么去死。”首领立刻想起夜晚中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心中开始迟疑起来。
臭屁王反应却没有那么快:“不怕,老大,你先上,我掩护。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也不下跪。”
首领向前冲了两步,看到李均眼中注意力开始收缩,首领大吼一声,卟地跪在地上哀求起来:“饶命!不要杀我,您大人大量,饶命啊!”
臭屁王先是怔了怔,马上也跪了下来:“老大,他是谁?”
首领谄媚地说:“这位就是名满天下英俊潇洒勇猛无敌的……的……”的了半晌,他才想起还不知道李均的名字,于是改口说:“英雄,请把您的大名告诉我们,好让我们以后到处去宣扬您的英雄事迹。”
臭屁王省悟到首领的意思,既然要留他们去宣扬,现在李均便不会杀他们。于是他也连声应和:“对,对,我一看英雄您就知道不是一般人物,瞧您……瞧您……”想了半天他也无法从自己那有限的脑袋中找出修饰的字句,只得变了个花样,“总之,如果我是女的,一定要献身于您。”
那个首领生怕落在臭屁王的后面,紧跟着说:“不过,虽然小人是男的,但如果英雄您感兴趣的话,小人也愿意献身……”一面说,一面还挤眉弄眼,向李均抛出个极具“魅力”的媚眼。
李均几乎吐了一地,他连忙向后又移了一段距离,确信这两个人不能碰着他,说:“哪个再胡扯就杀了他!反正留下一个就够了。”
首领瞪着臭屁王说:“听见没有,你还是自己去死吧,不要打扰我们的好事!是不是,英雄……”说后一句时,他“深情款款”的向李均望了过来,声音也变得“柔媚”无比。
一阵鸡皮疙瘩从脚跟一直传上李均的后脊,李均开始打定的主意无论如何也无法对这两个无赖用上。他冷冷哼了声,说:“都给我闭嘴!你们为什么偷袭我们?”
这两个怪人相互望了一眼,都没有回答。李均挥起短剑向前一个突击,马上又退了回去,两个怪人只觉得头上一凉,短剑贴着他们的头皮划过,两蓬断发从他们本就被烧掉了大半的头上落了下来。
臭屁王吓得忙指着首领说:“和我无关,不要杀我,是他的主意。”
首领眼珠乱转,但又无法反驳,只得解释说:“是我瞎了眼,把英雄你们当作强盗,想偷袭你们为民除害。”他故意将“为民除害”四字说得很响,脸上也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神色。
李均仔细盘问,原来这个首领叫赵显,臭屁王倒真姓王,叫王尔雷,两人都是附近一个小城林州人,因为连年战乱,虽然属于洪国的林州没有直接遭受兵火,但也留下了许多无父无母的孤儿,赵显一伙都是如此,他们一直在林州城中乞讨偷摸为生,但最近和一个富商的儿子争地盘被赶出了林州,于是结伴在山野间抢掠,哪知道第一次出手就遇上了李均所属的佣兵团。
李均知道这附近有个小城,心里立刻踏实了些,象他这样单个的流浪者在乱世是不会受到怀疑的,他可以在城里打听肖林他们的消息。
“带我去林州。”李均以不容抗拒的口气命令。
赵显与王尔雷对望了一眼,赵显害怕地说:“这可麻烦,我们回林州会被姓原的杀死的。”
李均知道他所说的姓原的就是同他们抢地盘的原士海,淡淡地道:“不要紧,有我在,谁也不能杀你们。”
赵显心中忽然涌上一条妙计,连忙点头说:“是,是。”
※ ※ ※ ※ ※
林州虽然是个群山中的小城,但因为其他比较好走的交通线大多被战火所阻,这里就成了洪国首都海平城通往内地各国的一条要道,往来的商贾不少,也就带动了城市的经济。
走了足有半天,空着肚子的三人总算来到了林州,赵显一面带路一面盘算,不知怎么样才能利用李均去教训原士海。远远地看着城墙,他有了主意。
由于天色近晚了,到城外讨生活的人们纷纷回城,往来的客商也赶着进城投宿。李均一行人倒不显得孤单,但他们的狼狈模样,却让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赵显对李均说:“这个……李英雄,进城的时侯卫兵如果盘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李均微微怔了一下,这个他真没有考虑,如果直说自己是佣兵,只怕立刻会被猜出是打败了的陈国佣兵,立刻就会有大队人来捕捉,不直说,自己这副狼狈模样却是无论如何瞒不过的。
赵显见他一时没法回答,嘿嘿笑了起来:“不要紧,我有办法,但是这样的话,我说什么你可都得承认,否则就会被揭穿了。”
王尔雷颇有点担心地说:“老大,每次你说不要紧,我就觉得一定会要紧……”
赵显一脚踢在他屁股上,说:“闭上你的大嘴,否则有你好看!”
王尔雷果真闭上了嘴,但却抗议似的放了个响屁,很非常陶醉似地用力吸了口气。李均和赵显立刻远远躲开。
来到了城门口,哨兵果然对这三个奇形怪状的人特别注意,哨兵甲大声道:“你们三个,过来!”
赵显笑嘻嘻地来到他身前,说:“咦,原来是哨兵甲大叔啊,几天不见不认得我了?”
哨兵甲听了就来气:“什么?大叔就大叔,还哨兵甲大叔,那是作者偷懒给我取的名字,我的真名应该叫……应该叫……美男子!”
哨兵乙摇了摇头:“他名字那么土,太难听了,不如我的名字好。”
正狂吐的赵显惊讶地问:“你不是哨兵乙大叔吗,还有其他名字?”
哨兵乙骄傲地道:“那当然,作者那个笨蛋没办法想出名字,本天才当然能想出。”
赵显颇感兴趣了:“ 说来听听。”
“本天才已经说过了。”哨兵乙不太耐烦地说。
赵显还要说什么,哨兵美男子道:“他就叫本天才,一听就知道是个自大狂,不要理他。咦,你不是那个叫赵显的小流氓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哨兵本天才也奇怪地问:“看你们三个,怎么这个怪样子?”
王尔雷张开嘴准备回答,赵显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又闭上嘴。赵显傲然说:“这个样了不好吗?”
两个哨兵狂笑起来:“好啊,头发焦了大半,眉毛只剩半边,衣服可当鱼网,样子好得很啊。”周围围观的人听了,也都捧腹大笑起来。
赵显等他们笑够了,奋起他的大嗓门说:“所以你们都是土包子!我们这打扮是现在京城里最流行的模式,发型叫野火头,眉毛叫单月眉,衣服叫迎风衣!现在京城里的公子哥儿就流行这个!如果没有全套这样的装备,京城里的女孩子连正眼都不会瞧你一下!”
众人听了半信半疑,赵显又说:“有了这套装备,姑娘们投怀送抱就象飞蛾扑火,让你忙都忙不过来,你懂吗?谅你们也不懂,所以虽然你们一个是美男子一个是本天才,到现在还是光棍呢!”
两个哨兵听了脸上红一阵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