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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北京娃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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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地自容。    
      我要好好地反省反省!    
      我的初中时代结束了。而我现在所处的这个更残酷的时代何时结束?    
      或许是我不该,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日子应该走到街上做一些很随意的事,而不该呆在家里“思考”。事实是如此残忍。我宁愿化做灰飞烟灭,来摆脱这无穷无尽的痛苦。    
      有时候我经常奇怪杜媛的心理。她在这所学校里是怎么做到每天不迟到不早退天天笑脸迎人努力工作的呢?要知道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对西×中学恨之入骨,杜媛也经常抱怨,还在背地里骂管学生会的李主任是“死老太婆”。那她是怎么在最后一秒钟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的呢?她在这所学校里的地位蒸蒸日上,现在已经是文艺部的部长了,经常风风火火地开会检查什么的,好在这所学校这样的机会有的是。    
      也许她也在奇怪我的心理。奇怪我为什么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为什么非要退学,我到底在想什么。    
      我和她,像南北两极,走着各自不相同的路。没有交情,没有恩怨。学校里讨厌杜媛的女生有的是,讨她好的女生也不少,但我两样都不沾,我和她是两种人,她天生会作秀,如果日后哪一天我听说她成了明星或者以各种方式有名了我都将毫不惊讶。我十分佩服她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伪装能力,在这样的学校里她都能甘之如饴地生活下去,还有什么事能难得倒她?她会演好戏的。别忘了她还有一副从小跳舞的身材和一张闭月羞花的脸。    
      经常在班里吃方便面而懒得下去打饭。钱当然是按月交的,并不因为不吃而少交。很滑稽吧,你可以不吃饭但你不能不交饭钱。但我宁愿吃方便面。可见这个学校的饭有多难吃。每天中午的排队打饭对我来说就像侮辱。每天的自习课和中午午休时就有同学扎堆玩扑克,当然要是被逮着就得扣分。同学说天天上学来就是为了她老娘,惟一的乐趣就是玩诈金花。可惜我都不会玩诈金花。所以我来学校没有一丝乐趣。    
      我知道选择有时还不如别人指给你一条路,惟一一条路,走下去。少些自怨自艾。我丝毫不爱那个专业。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说话的自由,歌唱的自由,赚钱的自由,点灯的自由,自杀的自由,自由的权利一直是自已的,这个自由都没有,还谈什么自由。”毫无疑问的是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自由自由自由自由,看书的自由,吃饭的自由,睡觉的自由,听歌的自由,做爱的自由,放弃的自由,回家的自由,退学的自由,逃跑的自由,花钱的自由,哭泣的自由,骂人的自由,出走的自由,说话的自由,选择的自由,看《自由音乐》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如果你不是一个自由的人,还说什么自由。    
      在语文课上让同学上台演讲,我是这样说的。    
      各位同学: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所有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是自杀的。    
      有一句话流毒甚广,那句话就是“适者生存”,我要告诉大家,这句话完完全全是个错误。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死去了,活下来的都是那些平庸抑或已经违背自己原则的人。请让我们看看这些自杀的人吧:    
      屈原、老舍、顾城、海子、戈麦、柯特科本、海明威、凡高、太宰治、玛丽莲·梦露、三毛、Lan……无数。    
      在这些人中,有受大家尊敬的,也有遭人唾弃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骨气,在面对屈辱时,他们宁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愿苟活于世。也许你们会说自杀是弱者的行为,但我要反驳这一点,当你面对无奈而又无法解决时,你是愿意行尸走肉活在人间还是愿意去以死抗争?这里所说的自杀不是谁逼着你死而是主动选择的结果。质本洁来还洁去,或者是冷酷到底,你们怎么猜都行,反正他们用最后的选择捍卫了为人的尊严。鲁迅说过,自杀也是一种反抗。顾城、海子、戈麦都是中国著名的诗人,顾城是朦胧诗的领头人,而海子是80年代浪漫主义诗歌的终结者,戈麦,来自北大的天才诗人,自沉于万泉河,成为他的诗中“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海子于十五岁时进入北大法律系,1989年5月在山海关卧轨,他曾经在诗里说过“与其死去,不如活着!”但他最终用他的死肯定了诗,否定了平庸冷漠的生活。    
      尤其在战争中,有着铮铮铁骨的战士们宁愿自杀也不愿被俘。尊严在他们看来是第一位,生命永远排在尊严之后。    
      太宰治,日本著名小说家,其作品着重反映二战后日本社会的幻灭感和绝望感,是一位“破灭型”的作家,《斜阳》为其最重要的小说,其中自杀等场景极似作者自身经历(他曾自杀未遂,最后投河身亡)。    
      有才华的人,往往会感到世界的黑暗与丑恶,这缘自他们敏感的心和易幻想的性格。他们往往桀骜不逊,古往今来,许多天才头脑中都会闪出一种迷茫,正如《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峰,因不停地追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走火入魔而发疯了。到这种境地也就生不如死了。真正的天才最后往往感到是绝望,因为他们可以更容易地看清一切,所以他们知道无路可走,所以他们更不愿浪费时间。当然有人会问:“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有成就的人活着?”我可以回答你们的问题——那就是他们之所以活下来,是他们妥协的结果。他们磨灭了他们的锋芒,变成了大众中的一员,变成了毫无个性没有思想的机器。他们要么已过了辉煌的高峰,要以从未开窍过。    
      所以说,真正的人生应该是战斗,真正的活着就应该锋芒毕露。在屈辱和人格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在活着与自由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在平庸与死亡中选择,应该选择后者!说白了就是一句话:永不妥协!爱谁谁!    
      没了。    
      谢谢!谢谢大家!    
      尽管我的这篇演讲稿明显地哗众取宠漏洞百出,底下的同学还都听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匡匡匡”地鼓掌。语文老师在发呆之余还特意问了我一遍:“这稿子是你自己写的吧?”    
      “当然是啦!”我自豪地说。    
      “林姐!林姐!”几个后排的男生拼命向我招手递眼色:“行啊你林姐,牛逼!”    
      “哇噻,我们林姐太帅了!简直是超潇洒。”    
      谢思霓向我吐吐舌头。下课后走到我身边来,“你真行啊,还知道那么多名人,好多我都没听说过,你说的那些人里我就听说过一个鲁迅还是因为学过他的文章。”    
      我谦虚地笑笑,没说话。


第四章 我丢失了我的小女孩坚持退学

     我坚持退学。父母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更多的是为了给老师、学校一个交代。当然下学期还是要上的。如果再让我再在那所学校上下去,我真的要崩溃了。那天下着雪,日期忘了,好像是一月三四号的样子。坐我爸单位叔叔开的车,到很远的一所连队医院。是郊区的一所医院。离我家很远,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像去郊游。雪非常好看,正是我喜欢的样子     
    。    
      我们走进了医院的四楼的一间屋子,很可笑的是房间前挂着的牌子竟然是“精神病科”。一位女医生坐在巨大的桌椅旁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靠,不会吧?这位医生也太不“温馨”了,我记得我爸我妈可说过带我来看的是“心理医生”。“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    
      “那你还来这儿干嘛?快点儿,我问你叫什么名儿呢!”    
      “……”    
      她看着我,停下手中的笔。“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很有个性?你是觉得很叛逆吗?”    
      “……我坐在这里,对你就是一种恭维。”我对她说。    
      她吃惊地张大嘴,然后就作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很体贴地说:“是吗?”我想她可以把我当成疯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我笑得流出了眼泪。那么我是到这学期末都不用上学了。    
      回去的路上我们在一个店里吃了一顿非常好的涮羊肉。仿佛为了庆祝什么似的。我高兴了一秒钟忽然想起没有什么可以庆祝的,难道父母会庆祝我终于休成学了?我们坐车回去的时候恰是四五点钟学校放学的时间,沿路各大中小学里都涌出无数天真活泼穿校服或不穿校服的学生,他们欢快的人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显得格外鲜艳。    
      就是这样了。第二天早晨我不用6:30起床了,不用担心迟到了,不用做广播操了,不用下楼排队买饭,不用考试,不用开会,不用上机,不用……    
      统统结束了。


第四章 我丢失了我的小女孩一声不响地狂奔

     所有的美好都跟随着逝去了    
      我喜欢冬天的风    
         
      告诉我你需要的是坚强    
      现在我走了我要走了    
      我已经走了    
      留下一群人在痛哭流涕    
      就让你们去后悔吧!    
      我走了!    
      在我休学的这个冬天,我被介绍来到一家杂志社。以前我总是去玩。那个杂志社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军队大院里。有时候我会在下午去,午后的阳光射在院子里的伟人雕像上,有种宽厚温暖的质感。我喜欢那里温暖而慵懒的气氛。当然,每个人都忙,除了我。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很柔和,每个人都有一张半隔离的办公桌,我想,什么时候才会有属于我的一格?办公室有时人多,有时人少,我常常坐在左面最后一张桌子上,静静地呆着。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反正肯定不会是一个痛苦的人吧。你知道我是有多努力去微笑。事实上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感到悲伤。我喜欢哭,常常从头哭到尾,就像80年代的传奇乐队The Smiths的歌迷一样,把时间用在喝茶、赏花、穿绒线毛衣、参观死去的诗人墓地上,然后他们哭泣着,想要去死。怪不得我喜欢红色和灰色。我常常沉溺于一种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他们有钱,有阅历,可以请朋友吃饭,身上涂着好闻的香水味,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这就是我迷恋他们的原因。我想,我现在喜欢你们,就会做出喜欢你们的样子。我想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但我喜欢这样。    
      现在想想我那会儿简直疯了,我会在冬天的棉衣里面穿短袖的衬衣,只为了博得Y和Z的一句称赞:“还是春树年轻啊!”我便作天真状。    
      Y和Z是一起去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Y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他热爱摄影和足球,惟独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他留着长发,只有眼睛还像一匹马一样年轻。Z比他小几岁,我在办公室里经常看到他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给女人打电话用英语窃窃私语。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女的,长头发。可能也是某个版的编辑,不过不知为什么她老看我不顺眼,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可能觉得我幼稚吧,我也不喜欢她冬天还穿着“自由马”的长裙,还背一个小皮包。老气横秋。    
      Y给他们拍照,每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但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    
      骑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已经不很凉了。我想念冬天。特别特别冷的冬天。我这个人怎么回事,冬天那么冷,我怕冷,我的长裤很瘦,根本套不下秋裤,但这个冬天我是和一群我喜欢的人一起度过的。我怀念冬天的雪地里帮Z买润喉片。在冬天走路来杂志社,我不感觉很冷。我曾想买几支花,我是那么地想送他们花,但我想我买不起。    
      我一遍一遍地看到Z在电话中用柔和悦耳的英语和别人聊天,每当那时我就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到我根本听不懂的英文。    
      春天似乎一转眼就到了。他们的工作开始紧张,常常外出采访,每次来都很少见到一面。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会不再迷恋他们,这让我难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无法抑制的,这更让我难过。    
      我长久长久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有时候我会带一束花去,放在大雪碧瓶剪成的简易花瓶里。    
      阳光从窗口射进来,窗子开着一点点,为了透空气。他们每个人都在忙,没有人有时间理我。我的青春在这空气中,在这巨大的房间和光亮中轻轻消磨。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空空的房间。我想我要疯了,这桌子这椅子统统张着大嘴要把我噬掉。我是这么不受欢迎的。青春不过是一个年龄,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年龄来告诉他们已经老去的事实。他们不需要一段压缩的年龄一支新鲜的伤口。    
      我到他们的宿舍去找他们。Z一个人在,他告诉我Y在外面拍照片呢。    
      我们坐在客厅看ChannlV。    
      我看着杂志,悄悄看着他。他在用电话和人聊天,声音很低很温和,间杂着笑声,温柔且暧昧不堪。有时会低低地顺畅地说一大串英语,清泉流水般好听。那么骄傲。而这个夜晚,注定是要被我的感情和冲动搅得一塌糊涂。    
      我梦游似的走进他和Y的卧室,看到大瓶的CK香水。哦,原来他们是用的CK。我闻到那迷人的香味。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暴怒起来。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已经快十点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我想休息了。”    
      我跺跺脚,百转千回说不出心事,我们之间是如此遥不可及。一瞬间我心里万念俱灰。这个世界果然是残忍的。我挣扎着走到他面前,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他避开了。其实我是想坐在他的腿上。我愣了一下。“你以前受过什么伤害吗?”Z用研究的眼光着着我。    
      “什么呀……”我想笑。    
      他变得严肃起来,“你不真诚。”他说。    
      我低下头。好吧!我不真诚。那就……去他的吧。我说我走了,他从凳子上起身送我,在门口时他笑嘻嘻地说:“你这个小流氓……你还挺疯狂的,你这个新新人类!”    
      我看了他一眼,逃走了,有一种像粘稠的血液样的东西迅速充满了我的大脑。我跑起来都能听到那晃动的响声。那样飞快地奔跑啊奔跑。这是怎样一个世界!风像刀子一样猛灌到我的裤子和胸膛里,我一声不响地狂奔。


第五章 爱河的深渊死蝴蝶

     又一个冬天过去了。每一个冬天都是一样寒冷,十四岁、十五岁……而现在是春天,刮沙尘暴的天气。    
      那天下午我决定去一趟方舟书店,那儿有一个年轻的男店员叫白开水。我到那时发现     
    他穿一件九寸钉的黑T恤,头发剪短了,显得人小了一圈儿。    
      “嘿,谁来了,我说是谁来了,我们的春树大小姐今儿怎么有功夫大驾光临?”白开水看见我来了,热情地伸出胳膊,略显夸张地喊到。几个看书的人被他这一喊,抬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我采访过的乐部主唱杰斯也在,还戴着他那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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