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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虹彩六號2-第39章

小说: 虹彩六號2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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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把烟灰往那该死的车窗外撒,好吗?约翰你该不会也是该死的反二手烟纳粹党吧?」

  这位猎人恳求道,然後坐进车内,把车窗摇下来;在他们前往马厩的路上,他一直都把烟放在车窗外。没多久就到了马房,波卜夫在「奶油」身上安好马鞍,骑上它,望了望围绕在四周的绿色波浪。而胡尼卡特则牵出了一匹波卜夫从末见过的马,一匹身上像是铺著毛毡的爱帕卢沙种马,这应该是猎人自己的。再靠近点看——

  「这是手枪吗?」波卜夫问道。

  「是把M—一八七三柯特单发军用左轮。」福斯特回答道,并从枪套中把枪抽了出来,「这把枪曾经横扫整个西部。迪米区,我出门绝对不会忘了带它。」他脸上挂著得意的笑。

  「是点四五口径?」这位俄罗斯人问道,他曾经在电影中看过这种枪,但在实际生活里却还是头一遭。

  「不,是点四四—四0。点四四口径,配上四0喱份量的火药。在一百年前,手枪和步枪用的弹药是一样的,因为比较便宜。」他解释道,「它的子弹几乎可以杀死任何生物,不过野牛可能办不到。」他承认,「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定可以杀得死鹿,或是——」

  「或者是人?」

  「没错。迪米区,这种弹药可是有史以来最致命的武器。」胡尼卡特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现在这种枪套也不纯正了,它的名称是『斯利波森』,我想是源自於一位叫比利.斯利波森的人。他是那种属於旧时代的警长,道地的美国人,更是一位标准的执法者。不管如何,他在十九世纪末发明了这种枪套,拔枪很容易;看到了吗?」福斯特当场就秀了一段。

  波卜夫对於自己在看了这么多部电影之後,竟能在现实生活中亲眼见到电影中的情节,觉得十分新奇。其实,除了他的喋喋不休之外,波卜夫还蛮喜欢这家伙的。

  「来吧,杰若米。」胡尼卡特在其他两人走进畜栏时,大声喊道。

  「这是你的马吗?」波卜夫问道。

  「噢,对啊,这匹马是我从内兹佩尔塞印第安人手中买到的;八岁大,正合我意。」在他们走出门时他微笑道。波卜夫心想,他是个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骑乘几乎已成了他们每天的例行公事,不过虽然就只有这么多地方可供探索,但其中简朴的乐趣却始终不变。今天早上,他们四个人就一路向北,慢慢穿过犬鼠的家,接近了那条交通繁忙的州际公路。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在哪儿?」波卜夫问道。

  「那里,」——基尔格指著——「离这里大概五哩,是一个不怎么大的小镇。」

  「那里有机场吗?」

  「有个仅供私人飞机起降的小机场。」医生回答道,「不过再往东走约二十哩有个小城,那里就有小型飞机可以起降的地区机场,可以从那边搭机前往堪萨斯城。」

  「不过我们的湾流式飞机都用自家的机场,不是吗?」

  「是的。」基尔格肯定地说,「新式的飞机可以从这儿一路直飞约翰尼斯堡。」

  「你胡扯?」胡尼卡特问道,「你是说,我们可以随时飞到南非去打猎?」

  「答对了,福斯特,不过要在马背上扛只大象,可能有点困难。」这位流行病学家大笑道。

  「嗯,也许只能要象牙。」这位猎人同样地大笑道。「我想要的是狮子和豹,老兄。」

  「非洲人最爱吃狮子的睾丸,因为狮子是所有动物中最威猛的。」基尔格告诉他们。

  「何以见得?」

  「有一次某个前往拍摄影片的摄影队正好看见三只发情的狮子——两只公的和一只母的——结果在一天半的时间内,它们平均每十分钟就来一次。换句话说,一只公狮子每个小时要作三次,而且持续了三十六个小时,这比起我来可是强太多了。」这些男士们再度笑了起来,「反正,有些非洲部落深信吃什么补什么的道理——杀了某种动物,吃了它的某些部位,就可以享有该部位的特殊能力,所以他们吃狮子睾丸。」

  「真的有用吗?」麦克林问道。

  基尔格愉悦地说:「如果真的有用,科克,这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公狮子吗?」

  「你说得没错!」在晨光中又是一阵大笑。

  波卜夫倒是没像他的同伴们如此高兴,他一直盯著那条高速公路,看见一部灰狗巴士以时速七十哩的速度通过——不过它慢了下来,然後在一间奇特的小屋前停下来。

  「那是什么?」他问道。

  「长途巴士的停靠站。」马克.瓦特豪斯回答道,「这些站散布在乡间,只要你挥手招呼,它就会停下来让你搭乘,就好像以前摇旗要火车停下来一样。」

  「喔,是这样啊。」迪米区把这记在心头,然後往东奔去。他看见一只常在这附近出没的老鹰又再次腾空朝下盯著,找寻可以作为早餐的犬鼠,不过显然老鹰这次并没有找到食物。他们继续骑了一个小时,然後就回头。波卜夫住在队伍後方与胡尼卡特并辔而骑。

  「你骑马骑很久了吗?」

  「一个星期多吧。」迪米区.阿卡德叶维奇回答道。

  「以初学者来说,你算不错了。」福斯特友善地说。

  「我还想多学一点,这样我就可以进步得更快。」

  「嗯,那今晚如何?这样吧,太阳下山以前?」

  「谢了,福斯特,我想可以。晚餐後可以吗?」

  「那就说走了。六点三十分到马房见面。」

  「谢谢,我一定到。」波卜夫答应道。嗯,在星空下夜骑一定会是一次愉悦的经验。

  「我想到了。」当查森正要前往杰维茨大楼工作时突然说道。

  「怎么了?」

  「这个俄罗斯人,塞洛夫,我们不是有他的护照相片吗?」

  「是啊。」苏利文同意。

  「我们可以再问问那些飞行组员、和他有往来的银行,以及在他公寓附近的人,也许有可能见过他。」

  「你真的这么想?很好,我喜欢。」特别干员汤姆.苏利文的语气中带著些许热切,「我们尽快著手吧。」

  「嗨,查克。」电话那端的声音响起。

  「早啊——噢,该说午安,约翰。」

  「对啊,才刚用完午餐。」克拉克说道,「塞洛夫那件事的调查有没有进展?」

  「还没有。」犯罪部门的助理局长回道,「这种事是急不来的。我已经要纽约分局去找线索;如果他在城里,他是跑不掉的。」贝克答应道:「这可能要花一些时间,不过我们一定会找到他的。」

  「愈快愈好。」虹彩六号指出。

  「我知道,不过这种事不是那么快就会有结果的。」贝克知道自己现在是过河卒子,除非他打算把这桩寻人案子丢到一旁,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约翰,我们会帮你找到他的,只要他在这里,他就绝对跑不掉。你不是也有请英国警察在找吗?」

  「噢,对啊,不过目前还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个身份。」

  「那你目前掌握到几个?」

  「三或四个,不过都只是个大概。这家伙是个受过训练的间谍,所以他大概还有好些个『传奇』可以随时替换,就像换衬衫那么容易。」

  「约翰,这我知道。我以前曾经帮国外反情报单位工作过,他们都是最难缠的猎物,不过我们知道如何去猎捕。对了,恐怖份子那边有没有探听出更多的消息?」

  「他们说得并不多。」对方回答道,「这里警察的询问效率不太好。」

  所以,我们是不是该以细火慢炖的方式来审问他们呢?贝克并没有问。联邦调查局的作业程序必须遵守美国宪法,但他知道中情局通常都把法律放在一边,就和多数的联邦调查局干员一样,而他对这种情形多少有些嫌恶。他从未见过克拉克,只听过他的名号。摩瑞局长对他十分尊敬,不过也有所保留;他曾经暗示过克拉克曾有对犯人动刑的记录,而对联邦调查局的人来说,不管多有效率,这都已经超出了灰色地带,就算是罪恶滔天的罪犯,也不能这么做。

  「相信那些英国警察吧,他们真的不错,约翰,他们已和爱尔兰共和军交手过多次,知道如何跟他们『沟通』。」

  「查克,你说的是。」声音里带有些许半信半疑的口吻,「好啦,只要这里有任何消息,我一定马上通知你。」

  「好。约翰,如果我们这里有任何发现,我也会再跟你连络。」

  「嗯,再见。」

  贝克心想自己是否该在这场谈话之後去洗把手。有关虹彩部队及其行动的相关简报他也听过;就和许多联邦调查局干员一样,贝克曾经是海军陆战队的军官,从辟地哥基地结训出来後,就立即被网罗到调查局——他对这些人以军事手法来处理事情的作法表示钦佩。不过这和联邦调查局的作风大相迳庭……像他们就绝对不会违背法律。这个约翰.克拉克是个真正的硬汉,是个曾经干过间谍的前干员;而丹.摩瑞在告诉他这件事时,是带著称许和不赞同的复杂心情。不过管他的,他们是同一国的,而这个俄罗斯人的案子还可能跟攻击他家人的行动有关,所以这案子还掺杂了个人因素;贝克必须认知到这一点。

  查维斯在看了一整天的运动员拚斗和流汗之後,回到自己的房间。这几个礼拜是挺有趣的,不过他想念佩琪和小查维斯;一直到今天,他都还没什么机会见到他们,不过在这里确实是蛮快乐的。这里的比赛即将结束,运动记者们已经开始在计算奖牌数——美国队表现不错,而澳洲队的表现则特别出色,尤其是游泳项目——澳洲预期将可以在这项目的奖牌数上称王。再过三天就要进行马拉松赛,这一向都是奥林匹克竞赛的压轴好戏,再接下来就会是闭幕典礼和熄圣火仪式。已有马拉松的参赛者在巡视比赛路线,以便了解上坡和转弯的情况。在预期的观众热情欢呼声中,他们都不想输,不过比赛一定会有输赢。查维斯认为自己够壮,不过他绝对跑不完这二十几哩的路程,因为军人虽然知道如何跑步,但不可能跑那么远。在硬底的路上跑这么长的距离对脚和脚踝简直就是谋杀,就算有现代运动鞋的避震效果也一样。没错,这些人一定非常强悍;丁想著想著就躺上了床。

  从点燃奥运圣火的开幕典礼算起到今天,比赛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就好像整个澳洲的国家精神和力量都投注到这个工作中一样——一如美国打算登陆月球那般。每件事的安排都完美无缺,而且再次证明了他来这里简直是毫无用武之地。奥运的安全防护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澳洲警察都很友善、积极,而且人数众多;而支援他们的澳洲SAS部队,则几乎可以和他手下的军人等量齐观,还有与虹彩部队使用相同战术无线电的全球保全人员在背後支援。

  这家公司看起来还挺有组织的,也许该请克拉克和这些人谈谈;多听听别人的意见总是好的。

  在这段期间,天气是唯一令人无法忍受的部份,因为燠热难当,使得中暑病患众多,小小的医护站几乎是门庭若市;虽然没有人因此而死亡,不过约有一百人必须送医;至於经消防队急救或陆军医疗队处理而复原的数目,则更是有三十倍之多,这还不包括那些坐在护栏下,试著让自己凉快一下的人。他倒是不担心这热浪——查维斯从不怕流汗——但他也和到奥林匹克运动场的人一样,会踱步到喷雾系统下偷个凉。电视公司的人对这套系统作了报导;这对设计和制造系统的美国公司来说,还真是个好消息。他们甚至还提到了在德州高尔夫球场上以及其他地方安装的系统,因为那里也是酷热难消。从华氏九十五度降到八十度,确实是非常舒服;这和淋浴有点类似,每到下午时分,整个走道就挤满了人,大家都想暂时逃离刺眼阳光的毒手。

  这一晚查维斯的最後念头是,他不介意擦个防晒油作隔离。在这里,到处都有标语警告人们臭氧层破了洞;如果因皮肤癌致死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所以查维斯和他的部下们每天早上都会像其他人一样,一定在身上涂抹了厚厚一层才出门。嗯,再过几天就要回英国了,到时候他们褐色的外表在苍白的英国人中间将会十分显眼。在英国,只要超过华氏七十五度,街上的人们就会像是要挂了一般——这让丁想起了有一首老歌这样唱道:只有狗和英国人会在日正当中时上街。查维斯想,以前的人想必比现在更吃苦耐劳多了,接著便坠入了梦乡。

  波卜夫约在晚上六点时帮「奶油」上了马鞍;太阳再一个小时就要下山,而他的马吃吃睡睡了一整天,对他的造访一点也不嫌恶——而且他又拿了颗苹果给他,於是它就像工作了一整天的男人,喜欢那第一杯啤酒般地享用著食物。

  杰若米,胡尼卡特的马,比「奶油」小上一号,但看起来却更有力。这匹马有著怪异的外表,在它淡灰色的皮肤上,从後臀一直到脖子都覆盖著浓密的毛,而且还均匀地布满深褐色的方形斑块。难怪像是「铺著毛毡的爱帕卢沙」,这俄罗斯人想著。这时福斯特.胡尼卡特出现了,他肩上挂著大型西部式的马鞍;随後,他把马鞍架上马背,低身将系马带安好。

  波卜夫注意到他的最後一个动作是挂上他的柯特手枪,然後将左脚踏上左边的马镫,翻上马背——这匹叫杰若米的马一定很喜欢让人骑乘,因为它看起来就像是正在调整背上的重量,然後昂扬地抬起了头,耳朵打了个转,等待著骑士下达指令。只听喀拉一声,这匹种马便走出了马房,朝波卜夫和「奶油」走来。

  「它是匹好马,福斯特。」

  「它是我所有的马里面最好的一匹。」猎人表示同意,「爱帕卢沙马是一种极佳的全功能家畜,它们来自内兹佩尔塞印第安部落。内兹佩尔塞人捕捉这种纯种西部马——它们原本是西班牙征服者带来的马,但是逃脱後在野外生长——而且知道如何驯养它们,使它们恢复原有的阿拉伯根性,於是就成了爱帕卢沙马。」胡尼卡特俯身拍了拍马颈;这匹马似乎蛮喜欢主人这种草莽气息。「爱帕卢沙马是这里最好的马种,它聪明、稳定、健康,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容易晕眩,而且还非常漂亮。以单一角度来看,它们或许不是最棒的,但整体来看,却是最佳的全能驮兽。杰若米是匹最佳的追猎马,我们花了许多时间在高地上追逐麋鹿,它甚至还帮我找到了黄金。」

  「黄金?」

  胡尼卡特笑了起来:「我在蒙大拿的农场里找到的。那里曾经是牧牛场的一部份,不过那里的山谷对牛来说太陡了。那里有条从山里流出来的小溪;有天下午,我让杰若米去溪里喝水,结果就看到了一些闪亮的东西。」胡尼卡特伸展了一下身子,「那是黄金,一大块黄金和石英。迪米区啊,我那时才知道在我的土地上有著不少的宝藏;至於蕴藏量有多大我还不清楚,不过现在也不重要了。」

  「不重要?」波卜夫转头看著他的同伴,「福斯特,过去的一万年来,人类都是为了黄金在打打杀杀啊。」

  「再也不会了,迪米区。这一切都会结束,永远结束。」

  「这怎么可能?为什么?」波卜夫要他解释。

  「你对『计画』一点都不了解?」

  「我只知道一些,但还不够了解你刚才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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