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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紫色的雪-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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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说出这句话时,伊莲娜终于忍耐不住了,泪水像决堤的洪水般涌出,一发不可收拾。不知是高兴还是悲伤。高兴的是小路维斯会像爸爸一样坚毅勇敢,悲伤的是她害怕有一天路维斯会重蹈他父亲的覆辙。伊莲娜含泪打开男人遗留的布袋,里面有一只品相极佳的玉梳。蜡白的梳子通亮而氤氲,光滑又不失精致,梳柄上雕刻着一只孔雀的头。她把精美的梳子紧紧的握在手里,泪水穿透细密的齿缝,掉落在地面上。还有一串貌似用某种怪兽獠牙制的工艺品,是送给小路维斯的礼物;另外还有一封没能送出的信,写于半个月前:

亲爱的伊莲娜:

时光悄然而逝,两个月像流水一般过去。你和孩子还好吗?我不能待在家,琐事多劳烦你了。我出征的这段时间,残酷战斗让我失去了很多同伴了。天神眷顾我,到现在我还活着;而我们的任务就要结束了。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战斗的艰难,昨天早上的战斗,我亲密的朋友安德鲁被凶残的半人马杀死了,而前天晚上,我还和他一起喝酒。一个星期前,我被敌人从马上挑了下来,你给我做的棉帽很管用,我把它穿在头盔内,索性没有受伤,而我的同伴已经脑震荡了。我的头盔被该死的马踩扁了,找来一个铁匠费了很大工夫才把它拆开,并叫他打了个新的。我们的队伍还剩一百来人,而敌人现在也为数不多了。消灭残余的行动还在进行,不管剩下的事情有多困难,我知道,就快要结束了。

奔腾的奈碧迩江从我们营前穿过,和我们认识的时候一样波涛汹涌。记得那个夏天我在江边写给你的诗吗:

明亮的月啊

你因有太阳的照看

才光辉灿烂

壮阔的海啊

你因有歌者的咏叹

才浩荡波澜

崎岖的路啊

你因有奔流的礼赞

才险峻多弯

美丽的姑娘啊

你已有恋人的相伴

为何还浅伤弥漫?

在营地的每一天,我停止不住地想你,好几次在梦里见到你迷人的微笑。我在想,等到我归来的那天,你会穿什么样的裙子见我呢。路辛还好吧?我可怜孩子,我简直没有资格做他的父亲,我无法给予他每个普通的孩子都能得到的父爱。我得感谢你,等着我回来吧,我会加倍补偿你们。我用绿龙诺特尔的牙齿做了一个小玩意儿,那是我屠龙的时候从它嘴里弄下来的。勇敢的摩夏人认为佩带龙的牙齿会给人带来勇气和好运。愿我的孩子将来能像你一样漂亮,愿他将来比我更加出色。你说你很想得到一把玳瑁梳子,就像邻居吉娜夫人那样的就够了。我想那是不够的,我美丽的伊莲娜至少需要一把像样的玉梳子啊。所以,那把玉梳送给你,因为这个世界只有你的头发才能与它相配!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我们团聚的那一天,真希望那天早点到来!

你的“大尾巴狼”兰彻

2月13日查木须3年

读完信已经泣不成声的伊莲娜把那串龙牙郑重其事的戴在小路维斯的脖子上,在他的头顶吻了一下。

“路辛,这就是爸爸留给你的礼物,你要好好保存,这是你最重要的东西。你将来要比你爸爸更加出色!”

“嗯,我会的……”男孩模糊的眼睛望着胸前的龙牙项链,呜咽道。

查木须三年,可怜的伊莲娜哭瞎了自己的眼睛,而路维斯已经把一生的眼泪哭完了。

第二章 男爵的铠甲

 I

童年的忧伤伴随路维斯一同走过,时间给予了他不可抗拒的磨砺。如今的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他长得高大魁梧,站在他的旁边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被保护的感觉。幼时的伙伴阿牧南和他一样,只是略胖点。然而,父亲战死的这么多年,路维斯的爵位从来没有被认可,苏丹没有派发一丁点儿抚恤金,上面也没有派人接他们母子俩去德洛伦茨。伊莲娜把这一切的原因归结为自己是雅顿人的缘故。不管这是主观臆造的还是事实都不重要,做母亲的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在极其简单地庆祝完路维斯的二十一岁生日后,兰彻曾经的一个部下从德洛伦茨寄来一封信,希望路维斯和阿牧南愿意来首府参加新兵挑选。如果选中,将加入帝国第三军团,成为帝国的光荣战士。对于两个小伙子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铁匠布勒非常愿意儿子参加,他逢人便吹嘘他的儿子和他一样,注定是铁打的汉子。能成为一名步兵战士,或者以后深造成为骑士更是了不起的事,至少不会和自己一样当一辈子穷铁匠。路维斯一直这样的机会,但伊莲娜却有几分担忧,他害怕自己唯一的孩子有任何闪失。驻守德洛伦茨的军团曾经是自己丈夫所在的军团,回首往事,伊莲娜更加害怕了。

路维斯明白妈妈的心思。午饭后,路维斯跑到妈妈的房间,看着双目失明,行将独自生活的伊莲娜,顿时觉得很心疼。

“母亲,我知道你一直在为父亲战死的事情伤心。一切都过去了,天上的父亲也不希望你那么难过,我们要坚强一点。你说过他是勇敢的骑士,是大英雄!没有父亲,我们早就被半人马抓走了,我们的村子都不复存在。你希望我要比他更加出色,现在是我展现自己的时候了,让我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吧!”路维斯单膝跪地,肯求母亲。“当我第一次拿起剑的那一天,我就厌倦平静的生活了。”

“路辛,我的好孩子。你的想法妈妈都知道,你父亲死了那么多年了,过去就让他过去吧。你已经长大了,该明白的事情已经无需多说。万一需要加入战斗,妈妈担心你年轻气盛,一味逞能。记住,要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还有任何时候都不能胆怯害怕,勇气是战胜敌人的关键。”

“你放心,我都懂。”路维斯握紧伊莲娜的手。“我已经跟吉娜夫人说好,你有什么需要和不方便的尽管找她。”

看到懂事的儿子,伊莲娜感到很宽慰。她摸索着从床下把丈夫留下的那口大箱子挪了出来。打开沉重的盖子的时候,路维斯不由自主的惊叹道。

“这是父亲的铠甲。这是他的剑!”路维斯看着箱子里的东西胸腔里腾起一股热血。这些年来,母亲一直把箱子锁着,原来里面是父亲遗留的装备。

“路维斯,路是你自己选择的,没有人逼你。那么,既然你决定了,就要努力成为一位英雄,不要辜负我们的期望!”

路维斯望着父亲的铠甲,久久说不出一句话。这是在金孔雀帝国式样并不多见的鳞甲,从精致非凡的工艺看来可能来自名匠之手。这套铠甲的名叫‘狼王’,浑然漆黑的表面竟然没有一丝光泽,犹如夜行千里的苍狼,一块块厚重的鳞片整齐的排列着,幽幽透出一股霸气让人不寒而栗。可惜的是,它的头盔、手套和长靴都遗失了,只剩这付胸甲。

另一个东西是兰彻的佩剑。虽然是一把剑,但它的造型却更接近刀,剑尖比较平,长长的剑刃向背侧轻微弯曲,便于劈砍。红橙色的剑身结实厚重,剑柄粗长,可以单手配盾也可以双手执握。应该也是名匠所铸,这把剑有个颇为沉重的名字——‘落寞重剑’。

自古以来,骑士的职责就是奋勇杀敌,而终结多半都是战死沙场,难道这就骑士注定落寞的宿命吗?是的,不少身份显赫的骑士能够有幸厚葬故里,而更多的却是长眠在遥远的异乡。每年的春天,人们会在墓碑前放上一支玫瑰,缅怀勇士的英魂。

这一夜,路维斯又回到了从前,自从看过了箱子里的东西,他不断的回忆相貌都快记不起的父亲。只记得:他头发很短,稍瘦,笑容满面。他骑着一匹乌黑的骏马,每当听见马蹄发出一种特别声响的时候,就知道,父亲回来了。他宽阔的后背拖着长长的紫披风,披风上有一个巨大的狼头纹章。他骄傲而潇洒的在明媚的树林里驰骋奔腾,扬起手里的鞭子挥舞示意。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优雅,那么令人崇敬。

不,不要走!坚强的路维斯仍旧控制不住梦中的眼泪。他哭醒了,偷偷地用被角抹去泪水。我伟大的父亲,您在天国好吗?如果能和你拥抱一下,该是多么幸福……

清晨,路维斯早早的起床了,望着箱子里的铠甲,长吁了一口气,缓慢仔细地把它穿上。转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路维斯不由得赞叹铠甲的合身。接着,拿起那把落寞重剑,霍霍的挥舞了几个招式才收在腰旁。

听见声响,伊莲娜放下牛奶瓶。她探索过来,当触碰到一些冰冷的东西后,她开始往上摸。伊莲娜抚摸着路维斯的脸,像当年抚摸兰彻一样。

“路辛,你真像兰彻,和他当年一样英俊!”

“我会超越他的!”

“那就好,去那边要尽力表现自己,如果你能被选上,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要记得看看你的父亲,还有要多给家里写信。”

“知道了,妈。”

听到孩子渐渐远去的脚步声,伊莲娜满心伤怀。

从银杏村到德洛伦茨,最快的办法是先去奈碧迩堡,这大概需要五六天,然后乘船去德洛伦茨。可是一张奈碧迩堡到德洛伦茨的船票要五十钜(帝国流通的铁钱),两人身上总共还不到三十钜,根本付不起。他们不得不花费十来天步行前去,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还讨论着挑选新兵的事。

“嘿,你说我们能选上吗?说不定比我们厉害的家伙多着呢,你能想象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从各郡城里或者乡下召集来,什么人都有,或许他们早就准备好了|Qī+shū+ωǎng|,正嚼着瓜子等着看我们出洋相呢!对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不太确定。现在担心那个一点意义都没有,鬼知道那帮老小子是什么水平。就目前来看,我没什么问题,倒是担心你能不能过第二轮呢。”路维斯得意地笑了笑,不知道是为了吓唬心里没底的阿牧南还是对自己的剑术太过自信。

“哈哈,你可别太自信!其实你得承认自己并不比我强多少,只是动作看起来花哨点儿罢了。”阿牧南并不理会路维斯的嘲笑,边说边拔出腰上的长刀,“其实真刀真枪干起来,我还真不怕。”

路维斯结果这把武器,上面没有雕花和装饰,刀刃狭长而锐利。

“怎么样?”

“不错的家伙!”路维斯忍不住一边称赞,一边掂量,“这是你父亲的?”

“那当然。在一次战斗中,兰彻将军消灭两个敌人后被一个食尸鬼缠住,在这千钧一发,万分危急的时刻,是我父亲从容不迫,挺身而出,用这把刀劈开了怪兽的脑袋。显然,一个人和一个食尸鬼扭打在一起的,要把他们分开是很难的。”

阿牧南兴致勃勃,略带调侃的嘀咕了半天,这才注意到路维斯一直沉默。“喂,路维斯,别发呆。”

“噢。”路维斯猛然醒来。

“据我观察,你十几年来总是这个样子!你到底什么问题?”

“呃,没什么。那么,你这一身都是布勒大叔的?”路维斯看着阿牧南一身步兵打扮,破旧的链甲上套着褪色的棉袍,脑袋上一顶黯淡的锥顶盔,觉得很是可笑,尤其是那顶头盔的正上方雕着一只狗头。

“不,他舍不得他那套骑兵甲,别说给我,碰都碰不让碰。”

“哦?那他肯定还打算上阵。”

“不可能,他早就说再也不干了。他把盔甲锁在阁楼上,让它在灰尘里泡澡。我母亲想把它擦干净,他也不让。”阿牧南委屈的说,“这身是他刚入伍时的步兵甲,旧得没法说。你数数,这袍子上究竟有几个补丁,手套也破了,看看,这边袖子少了这么多链子,真是糟透了!”

“哈哈,如果我们都选上,可以弄套新的。那样至少看上去像个新兵样子。”路维斯安慰地说。

阿牧南投入到幻想中,“你说如果被选上,军团得给咱们多少月饷?”

“少说也得五六十钜吧,我猜的。”路维斯随便说了个数,其实他也不知道。

“天哪,那是多少钱啊,够我们在乡下花销一年了。我打算领到钱后,先大吃一顿,再买几件新衣服,剩下的先攒着。要知道,我们这次要是选上了,以后可就是城里人了,再穿着以前那些破衣服多丢人。我们还得学学德洛伦茨人怎么说话的,可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南方来的。对了,你有什么打算?”

“还没想好,五六十钜,这可真够多的,得好好想想该怎么花。”路维斯用左手的中指挠了挠下巴,“不管怎么说,我得给伊莲娜寄一件新棉袄。”

“哈,你真是孝顺的家伙。”阿牧南笑着说。

路维斯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谈话间,阿牧南注意到路维斯的着装。“你这身看上去很不错,是骑兵。。。。。。”

“不不不,骑士,骑士。”路维斯纠正说。

“嗯,我忘了。。。。。。我想,穿成你这样的通常都能活得很久,一千年应该没问题!”

“你什么意思?!”

“哈哈,我的意思很明了,你的铠甲没有头盔、手套和靴子,光穿个胸甲就像个乌龟!不信你到河边看看。。。。。。”阿牧南边说边往前跑。

“好啊小子,吉娜夫人应该早把你的嘴缝上!”说罢路维斯追着前面的阿牧南。

“如果你从一匹马上摔下来,估计就翻不了身啦。”阿牧南回头扮了个鬼脸。



他们就这样嬉笑打闹地走了十来天,白天赶路,晚上在酒馆休息,第二天接着走。路过了一个又一个城镇,终于到达德洛伦茨郊外了。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发现一间供落脚的地方。真该死,这么大的城市郊外竟然没有酒馆。由于太困,他们不得不在一个废弃的采石场停下了脚步,看来今晚得睡这啦。采石场里有个带院子的阴森森的小木屋,应该是以前的看守人住的。不过对于他们两个来说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真正的男人根本不信鬼。屋子的外面的路是用石块垫起来的,潮湿的苔藓如同肉体上的血管一样布满了石板的间隙,长靴踩上去,听不见声响。正如料想的一样,除了成堆的干草,屋里什么也没有。两人疲倦地清理了一下屋内的蜘蛛网,便睡下了。虽然床只是一堆粗糙的干草,虽然被子只是一块硬邦邦的盾牌,他们还是一躺下就睡着了。

半夜,风呜呜地吹进来。路维斯觉得很冷,拼命地往草堆里钻,阿牧南沉醉在美梦里把干草往身上揽。渐渐的,两人藏到草堆里面去了。

一觉醒来,路维斯觉得有点不对劲,轻轻推了一下熟睡的阿牧南。

“你没听见什么动静吗?”路维斯极小声地说。

“别吵了,睡觉吧……哪来那么多动静。”阿牧南不耐烦的哼哼了几下。

“我说真的,你仔细听。”路维斯用力拍了拍。

院子里传来悉悉匆匆的脚步声,接着门被推开了,一个盗贼进屋瞧了一圈,发现没人后就打开门。接着又进来几个。

“老……老老大,我说,东东……东西放这安全吗?”

“你怎么那么胆小?!这里铁桶一样安全,你看着荒郊野外的,一个人都没有。我们就藏一个晚上,你说这么晚了有谁会到这么偏僻的采石场来呢?”

“呵呵,说说……说得也是;那……那那卫兵不会追来吧?”

“你哪那么多废话啊,给我抬进来,快快!”

不一会儿,一个镶着金边的大箱子被几个盗贼磕磕碰碰地抬了进来。看样子,失主可能来头不小,还提到了卫兵,里面肯定装着什么价值不菲的东西。

猖狂的盗贼平时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现在倒自己送上门了,阿牧南慢慢把手伸向武器,但马上便被路维斯制止了。

“别着急,先看看他们有多少人!”

阿牧南恨自己如此鲁莽,他小心翼翼的拨开挡在眼睛前面的草,继续往外看。门是开着的,外面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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