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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双鲤奈何岁稀 作者:百浅妆(晋江2012-08-27完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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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口中吐出一枚硕大的珍珠,递给鹂姬。“好好拿着。”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有没有看出来我在调侃谁?
阿鹂·阿狸
鹂姬·骊姬
【古代四大妖妃之一】
骊姬(春秋),山西人,本是骊戎首领的女儿,生不详,死于前650年。公元前672年,被晋献公虏入晋国成为献公的妃子,她使计离间了献公与申生、重耳、夷吾父子兄弟之间的感情,并设计杀死了太子申生,制造了“骊姬倾晋”、“骊姬乱晋”。




22

22、踏云行·金城 。。。 
 
 
  ——一颗珠子再贵重,也抵不过一份人情;一份人情再贵重,也抵不过一颗赤诚的心。有些东西,不是说你付出就有回报;但是,不付出,就永远不会有回报。
  
  鹂姬接过珠子,先是在手中慢慢摩挲了一会儿,又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最后还给我。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收不起。”
  “在西海,这种珠子,随处可见。你不问问我给你干嘛吗?”
  
  那颗珍珠闪耀着七彩的光泽,将整个屋子都照的更亮一些了。而且仅用一手,根本无法捏住它。鹂姬原本想养给我珠子的手往后缩了一些拿着珍珠的手渐渐收紧。
  “和他……有关的吗?”
  我点点头:“这是东珠,如果以灵力养着,能够净化灵魂。城主曾经吸食过不少女人的精魂,只有这颗珠子,才能帮他恢复。但是……”
  她看着我,“但是什么?”
  “这颗珠子必须连续使用七七四十九年,少一天都没有净化的功效。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她抬头看看我,不说话,抿着唇,眼圈一下红了。
  我拍拍她,“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笑了,带着几分苦涩:“但愿……”
  
  我却不知道说什么了。“景景,走了。”
  我回头,李执已经站在巨大的字符圈里了。
  我小跑过去,和李执一起站在圈里,他拉住我的手。
  
  外面的金丝雀城主一愣。
  
  这时,我们被光芒包围起来,光芒很强,我几乎看不清周围的一切。
  
  可我还是看到了金丝雀和黄鹂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这边,我看看李执也看着外面,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好像是说了什么。
  然后,我就看到外面的金丝雀一怔,随即,温婉的一笑。
  黄鹂悄悄的捉住了金丝雀的袖边,然后和他一起,微笑地看着我们。于是我也一笑,向他们挥挥手。
  因为我看到,李执刚才浅笑着无声地说的是:“好、兄、弟。” 
  
  我们的一生都在追逐我们心中最美好的东西,当我们与它失之交臂时,我们痛苦不堪,却依然不肯停下我们的目光。可是如果我们向周围看看,也许也有人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们或我们手中的什么。
  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们还是错过了许多。又有几人此生无憾,心满意足的离开人世呢。 
  
  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眼前是雾茫茫的一片。
  我想,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鸿鹄城。鸿鹄城那枝接近天堂的理想。
  
  其实我刚才没有告诉鹂姬,那颗珠子,是我的嫁妆之一。我的嫁妆里有三颗一模一样的东珠,刚才那颗是其中之一。东珠在西海却时时处处都有,但是,这样大的东珠却是难得一见的。只是,这样珍贵的东珠,在水晶宫只是用来照明的珠子罢了。物当尽其用,我不愿意将这颗珠子埋没,不如,就送给鹂姬,说不定也能成就一段佳缘。
  叹了口气,我怎么越来越不像我了。我以前向来是不愿意管这些事的。索性闭上眼,也许睁开眼的我,又是那个生性凉薄的我。
  
  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和李执站在熙熙嚷嚷的人群里。人们,仿佛没有见到我们一样,擦着我们迅速的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或者是注意到我们的突然出现。仿佛我和李执并不存在一样。我拉住了一个行人,想要问问他,可他却向我伸出手来,好像要找我要什么,我一愣,那个行人就挣开我的手径直地走了。搞得我又愣了半天。
  
  可是,我确定我们是存在的。
  因为有只狗,咬着我的裙摆,我冷冷的看了它一眼,它乖乖地松了口。
  
  “李执,不如将干将和莫邪解除封印,问问他们情况好了。”
  李执点点头。
  
  不一会儿,干将单膝跪在地上,双手抱拳:“恭喜主人回到人界!”话音刚落,就找不到人了,因为……人太多了……更何况干将是半跪着的。倒是,莫邪,依旧面无表情,只一拱手,表示见过,又化回剑身,由干将提着。
  李执浅笑着扶起干将,又对莫邪微微点头:“大哥,走,咱们坐着说。”
  
  然后就拉了我的手,走向了对面的酒家。
  一个小二迎了出来:“几位客官您里面请!”
  李执浅笑着微微颔首。
  
  那小二笑的更欢了,开心的像朵烂柿花:“入场费每人三文。”
  李执的脸一下乌云密布,手伸入怀里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手心里一数,十文。
  
  “不必找了。找个雅座。”李执大方的说。
  小二笑了:“雅座每人八文。”
  李执的脸都绿了:“算了…不搞什么例外了呀…我们,我们要平易近人嘛…哈哈。小二,这十文你拿着吧。”说着就往里走,我憋着笑,也跟着往里走。
  
  “客官,且慢。”
  李执转身,我看到他的眼睛都要冒火了:“还有什么事?!”
  小二赔笑:“客官还差两文。”我一惊,难道他看出干将手里提着的那把剑是莫邪了?
  那小二见我盯着他,他随手朝地上一指:“喏,这还有一位。”
  
  我一看,这不是刚才那条狗么,毛倒是白白的。
  它目中带泪,可怜兮兮的看着我们。
  
  干将是个实诚人,对着狗作了一揖:“这位姑娘,请你从哪来到哪去罢。别给世人白白增添麻烦才好。”
  那小二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干将。大概以为干将不是个疯子就是个瞎子,怎么会对着一只狗说话。
  我再仔细一看,确实是只犬妖,只是修为实在太低,我都没看出来。
  那只犬妖低着头坐在地上,神情沮丧。
  
  “你……”小气鬼李执终于发话了,看吧,他连话都气得说不出来了。
  “你……和我们进来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递给小二:“雅座。端几个小菜上来,荤素都要有。”
  我觉得我又愣在了那儿。
  李执又突然回过头说:“还有……不准上鱼肉。”
  说完,貌似不经意的瞟了我一眼。我又愣在了那儿。只不过,更多的是……是因为感动。他……对我……很细心,不是么?
  
  等到菜上齐了,李执把雅间的门一关,我设了个结界。
  李执看了我一眼,却一点也不惊讶我恢复了一部分的法力。我现在法力太低,这个结界对妖力强大的妖精来说实在是弱不经风,不过对付这区区人类来说倒是绰绰有余了。
  
  此时,莫邪已化为人身,坐在座位上一声不吭,在我看来,她就是极安静而极守本份的,这种人往往会在某时暴发出极深沉的感情。她和干将一个是朴实的良家妇女,一个是朴实的中原汉子,倒真真是天生一对。
  只可惜,并不是所有有情人,都是天生一对的。只怕,都是情深缘浅,走不到最后的。
  
  “说罢,干将,我们的情况。”李执一边说一边拣了个盘子,挑了两块肉多的排骨放到桌下,因为某只狗上不来桌子。
  “这鸿鹄城又被叫做镜面城就是因为它和我们现在所处的这座城完全相反。我们现在所处的城原是叫饕餮城,因为笔画繁复,读音奇特,故废去不用,又因为这座城池城民信奉金钱至上,现在俗称金城。”
  我不屑的冷哼一声:“这有什么难的……”
  李执浅笑:“景景,不如你写一个瞧瞧吧。”
  我一愣:“金城就金城罢。”
  
  于是李执浅浅一笑,而后又忿忿不平地说:“不过,金城也确实欠了些文雅。银子乃身外之物!他们真是群俗人,张口闭口的银子!”
  说完,又拼命给我们夹菜,说:“全吃完啊,别浪费,这可要了我十两银子呢!”
  
  喂!是谁张口闭口的钱啊…
  
  这时干将又一本正经说:“贤弟说的是!”然后又学着李执给莫邪拼命夹菜。然后就看到了莫邪的碗里瞬间垒起了小山,而莫邪仍然一本正经的不紧不慢的吃着。
  
  这时桌下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可不可以也给我添块肉?小的实在是饿极了……”
  是那只狗。
  我伸个头问它:“你可以说话?”
  它往后缩了一点,点点头。
  李执把它的盘子端上桌,说:“你上桌吃罢。”
  它摇头:“回这位少爷,小的还没有修得人身,上不去……”
  
  话还没说完,李执就把它抱上桌,说:“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夹。”
  
  然后就看见一只狗坐在桌上笨拙地用筷子夹肉吃。
  就连莫邪那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我更是忍俊不禁,也给它添了两块肉。看这狗吃得香,大家也就把菜都留给它。
  
  我开了一坛子白酒,给干将、莫邪斟上些,又问李执:“李执,你可喝些?”
  李执毫不犹豫的说:“师父说了,我们修道之人,不吃荤,不饮酒。”说着指了指他碗里的斋菜。
  
  师父是吧?
  谁不知道我讨厌那老顽固呢?想着想着,我心里冒出了个小诡计。
  
  我给自己斟了一小杯,浅酌一口。
  这算什么酒?像水似的,想起我和清黛小时候偷的神酿可比这纯多了,我们还不是当水喝?
  我又问这只小白狗:“你要点么?”
  它头也不抬,只将脸埋在碗里大吃:“要的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的大大,在百百的脸上拍个爪,好吧~




23

23、风入松·缱绻 。。。 
 
 
  ——我与缱绻的初见,说不上是好或不好。因为那时,她还只是一只傻乎乎的小狗,谁又会想到她今后的样子呢?缱绻,幸好我这辈子遇到了她,然而,我又多么不想遇到她。
  
  我瞧着它那傻乎乎的样儿,给它斟了一杯。
  正巧,它吃辣了,伸着舌头哈气,顺爪就倒嘴里了。
  
  “别……”我大喊想要制止它。
  可还是晚了。
  它掐着脖子在桌上闹腾,李执一把捉住了它,就给它灌水,我趁机施了定身术,然后它就像条棒子似的倒在李执怀里,口里还续续地喊着辣。
  
  这时我突然觉得干将说的是对的,这只狗可真会给人添乱啊。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这顿饭总算吃完了。
  干将、莫邪双手抱拳:“如今进了城,我们夫妇俩还是化回剑身方便些。贤弟,如今回到人界,就离西海不远了。”李执点头。于是我和他也就一人提把剑,然后准备找客栈住下。
  
  不料那只醉狗咬住李执的衣摆含混不清地说:“公纸,我相跟以们一起……”
  我想了很久,觉得它说的是:“公子,我想和你们一起。”我眯了眼,不动声色地打量它。
  李执蹲下来问它:“你先松口然后告诉我为什么。”
  
  它乖乖松口,低着头,两只爪子互相挠着,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跟着你有肉吃…”
  “有肉吃么?”李执浅笑。
  一瞬之间,风华绝代。
  “公纸…”那狗看呆了,喃喃的说。
  
  “那你便跟着她吧,我会给你肉吃的。”李执指指我。
  那狗头摇晃的跟波浪鼓似的:“我有难时,是公纸第一个救我。今后,我只跟随公纸。”
  
  李执浅笑:“可你是女孩子,我是男人,男女授授不清啊。”
  竟然是母的?!
  那狗一愣,然后又摇它的波浪鼓:“不管不管。”然后使劲地揉他的袍角,采取撒娇战术。于是,走过的行人,一个个的都可以看到:一只傻乎乎的狗唉,李执你的烂桃花可真多啊。
  
  李执好像想起什么,问她:“你一定要跟着我吗?”
  她思量了一瞬,立即点头。
  “那你是不是什么都会呢?”
  那狗立即点头。
  “你会做饭、梳头、洗衣么?”
  那狗迫不及待地点点头。
  “那你跟了我是不是要对我唯命中从呢?”
  迫不及待地点点头。
  “那我叫你去伺候这位姐姐,你是不是也乖乖听话呢?”
  迫不及待地点点头。
  李执笑得更开心了:“是不是没有反对意见?没有那就这么定咯?”
  迫不及待地点点头。
  
  唉,可怜的小狗,你和李执比起来还是道行太低了……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她还问我:“当初怎么就突然去伺候小姐你了呢?”
  其实我挺喜欢这只狗的,只是没有说。李执大概看出来了就把它送给我。
  说我不欢喜,那是假的。
  
  回去客栈的一路上,我抱着狗不停地逗它。
  李执歪了个脸过来:“你叫什么名字?”
  它摇头:“小的没有名字,小的原先在鸿鹄城的时候,他们都叫我喂。”
  我问它:“你是鸿鹄城的?”
  它点头:“我原是城主府的侍婢,后来就被一阵阴风吹到了这儿,我问他们这儿是哪,他们听见我讲话都吓跑了。”
  哪个凡人听见会说话的狗不被吓倒啊?
  我私心想着,这狗倒是笨的极好的。真要说起来,其实也是可爱极了。我摸着她的脑袋,不禁想作弄她一下。
  “你是城主府来的?城主,怎么会收留你这只笨极了的小狗呢?”
  她一听,不乐意了,两只耳朵耷拉下来,闷闷的说:“小的……小的在城主府里就是负责犯错误,逗城主开心的。”
  
  李执听到了就凑进来说了句话:“那为什么这两年,我都没有见过你?”
  她更加难过了,眼皮子都耷拉下来了:“回公纸,自从小的进府,城主都没再召见过小的。”
  
  突然,我觉我好像见过这只小白狗。
  于是我不由的喃喃的说:“我是不是之前见过你?”
  她极不情愿的说:“小姐说见过就见过吧。”
  
  对了!就是这个极不情愿的表情!我第某次见到城主的时候,他用他的葱指指了一只只傻乎乎的小白狗,那只小白狗就被就不情愿的带走了……就是这个别扭的表情!
  我不禁偷笑出声。李执也在一旁浅笑着。只有这只小白狗呆呆愣愣的看着我们。
  
  这时正是下午,暖阳轻抚着大地,微风拂面,身旁的小水塘也微微泛起了涟漪。不知名的小花悄悄地绽放了。身旁跑过去一群群嬉笑玩闹的孩子,银铃般的笑声漾起。我披散的头发也被吹起了几缕。我突然觉得这就是我毕生所求。
  
  也许,我会嫁个真心疼爱我的人。也许,朝阳初升,我早起懒梳妆,我的夫君会为我画眉,我坐在铜镜前,看着他仔细为我画眉时,额间沾上的汗珠;也许,他每日出门前,我会为他仔细的整理衣装,叮嘱他衣食住行的小事;也许,我会每日坐在自家小院的门槛上等着他从远方回来。
  
  也许我会有很多很多孩子,我洗衣做饭时,都围在我的一旁吵闹;我能说出他们每个人的喜好,我能一下叫出他们的小名,我能为他们每个人亲手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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