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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权倾天下之绝世悍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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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了,我不乱说便是了。”罗腾飞见李翔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暗自好笑,也毫不在意的说:“只要他不来惹老子,老子也不会去找他的麻烦!”
    李翔刚松了口气,便听罗腾飞问道:“既然杨太势利如此庞大,你还这么敢惹杨智?”
    “我若早知道他便是杨智,也不会有今日之事了。”李翔的语气充满了懊悔。
    这李翔在瑞昌县也有些的身份,他是瑞昌县县令之子,算是一个二世祖。平日里自诩风流,常常流连烟花场所。
    这瑞昌县的头牌姑娘粉红长的颇有姿色,李翔也是他的常客。昨夜,他偷溜出来打算跟粉红玩一玩刚刚从书中学会的新招。却不想粉红已被他人包下,李翔仗势欲将粉红夺来。这种事情他平日也也没少干。
    不料,今个却踢到铁板了。
    包下粉红的人毫无疑问的就是杨智。
    杨智忍着怒火将粉红让给了李翔,接着又让人埋伏在妓院四周,将完事后的李翔强掳到了山中泄愤,最后更是将他的小**给踩扁了。
    “可惜了!”听完经过,罗腾飞一拍大腿,一脸的懊悔。从杨智的表现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胸狭隘有仇必报的人物。
    他的实力强过李翔,但却忍气吞声暗中下手,这其中必有缘由,说不定还可以敲上一笔。这混久了黑色会,身上难免沾染着这番习性。
    罗腾飞这一察觉秘密所在,首先想的便是能否大捞一笔。
    将想法向李翔一说,李翔顿时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神色。他承认罗腾飞武艺高强,但杨太可是手握五万雄师的地方大盗。在他头上敲钱那不是嫌命长吗?
    他们走了半天,终于下了山区。
    罗腾飞见到前方原野,高吼了一声,看到身后的崇山峻岭对李翔说道:“李兄,我已经在这片林子里面转悠了五天了,若不是碰见你还真不知道如何走出这片林子。”
    李翔听后笑着说:“罗兄有所不知,这片林子即便是我们这里的老猎户也不愿意深入呢!这丛林深处是长江南岸的悬崖峭壁,深处猛虎黑熊数不胜数。若非向罗兄这般艺高胆大者,也不敢住在丛林深处了。”
    罗腾飞听得又是一呆,怪不得原先觉得有些别扭,敢情那一闪电将自己从东北劈到南方来了。
    山下停有几匹马,李翔说:“这些是那杨智一行人的马,我们骑回去吧。”
    罗腾飞说好,他曾经多次到内蒙古大草原上游玩,对骑马还算精通。相了匹黑色的好马跟李翔一起往瑞昌县赶去。
    一路上只见田地荒芜,民有饥色。
    这瑞昌之地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北襟长江的黄金水道。这里交通便捷,信息灵通,史有“通衢”之称,但眼前饿殍遍野,生民之困,已到极处。
    “想不到大宋竟如此残败?”罗腾飞想起后世的生活,也不由心声感慨。
    李翔却说:“这瑞昌县因有我爹爹在还算好的,附近城县更加不堪。你是不知,这江南西路上下有十余伙贼人,附近的荆湖又有遍布四大寇。朝廷赋税也高,百姓根本没法填饱肚子,能活下来也是很不错了。”
    两人一路走,一路说,罗腾飞也意识到了南宋的混乱和不堪。这小小的江南西路便有十八伙贼人盘踞,他们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了,甚至上千人。
    在瑞昌县以南的荆湖路出了杨太的水寇外,还有四大寇。其首领为曹成、马友、李宏和“花面兽”刘忠。他们在荆湖一带,却各自成军,割地称雄,彼此嫌隙很深,互相攻伐,对百姓则**掳掠,无恶不作。
    在这四大寇中,军力最强者则是曹成。他部下有七万多人,其中精兵就有三万。尤其是曹成麾下的大将杨再兴,据说是杨家将的后人,一手出神入化的杨家枪有万夫不当之勇。
    二人说说笑笑,逐渐了解了当前的局势。
    赵构此刻居于行在越州,偏安一隅。大金在黄河以南建立傀儡政权,他们册封刘豫为“子皇帝”,国号“齐”,将京东、京西等地划归伪齐管辖。在金国于南宋之间,形成了一道缓冲战区。
    此刻大宋、金国、伪齐皆处于停战状态。
    赵构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决定扫荡境内大笑盗匪,以命张俊为江、淮招讨使,携宋廷将王燮的神武前军、陈思恭的神武后军以及岳飞的本部人马讨伐南方贼寇。
    不多时,他们以来到了瑞昌县外。
    正行之间,忽听得前面喊杀之声大震,两支人马正在交兵。
    罗腾飞、李翔纵马上前,只见三百余名草寇分列左右,正在进攻一座县城。城门已破,县城也不大,人数不多,似有不支之势,但兀自健斗不屈。
    城门口处,一条中年文士手挺长矛,当先冲出,他武艺笨拙,三两下间便以受伤。
    李翔惊骇大叫:“爹爹……”
    罗腾飞一愣,本来还以为李翔在吹牛,见他那德性也不觉得他会有一个爱民如子的父亲。现在看来,他说的确是事实。
    他对李翔也没有什么好感,只是贫水相逢而已。
    但他向来敬重类似关羽、典韦、李逵这类的勇士好汉。可话又说回来,他们劫富济贫,为友血仇,这点不算什么,因为他们有那个实力。
    而那中年文士武艺不强,没有本事,却敢冲在最前头杀贼保家,这点气概尤甚关羽、典韦、李逵。所以,他想也不想,立时催马冲了上去。
    擒贼先擒王,罗腾飞见贼寇分为两队:一支人数众多聚在城门口攻城,另一支只有十人,他们拥簇这一个身着皮甲的男子在后队列阵指挥,一拉缰绳便往那十人杀去。
    青龙偃月刀手起刀落,两名护卫脑袋首先飞起,又是一刀砍翻两人落马,已冲到了那首领的身前,一手将他擒过象甩小鸡似地向天上一丢,随即当空一斩,将他剁成两截。
    贼兵群龙无首,登时大乱。
    他弃下剩余护卫往贼群中杀去,当者辟易,无人敢撄其锋。
    人群中正是发挥青龙偃月刀威力之时,一刀劈过,少说也有三四人殒命,独自狠杀三十余人后,余下的哪敢恋战,分头落荒而走。
    守城将官将罗腾飞横刀立马,威风凛凛,有若天神,无不赞叹:“好一位勇士。”
    这一刻,罗腾飞突然有一种莫名的热血沸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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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活下来


    杀退了贼人,罗腾飞立时成了瞩目的英雄人物,被一群百姓包围了起来,连连称赞。
    李翔更是“扑通”一下跪在了罗腾飞的面前,磕起头来,口中不断说的感激的话。李翔先前瞧不起罗腾飞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赵匡胤自己黄袍加身也深怕日后有人效仿他颠覆赵宋王朝。
    所以,过份了的偃武崇文。
    因为赵匡胤明白一个有野心,深通兵法韬略的武将。要比一个百个有野心,通智谋的文士厉害的多。
    历代宋朝皇帝也都不愧余力的压制武将,长久以来更是使得赵宋王朝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兵足而无用,直至后来的一战即溃。
    在朝野武将都被视为粗人,更别说是一个武夫。
    这是这个时代的必然性,李翔自幼便习读所谓的圣贤书,自然也跟大多人一样鄙视武夫。纵然罗腾飞救了他一命,这种想法照样存在,跟他称兄道弟完全是忌惮他那一身武艺。但此刻罗腾飞却救了他的父亲。
    李翔不学无术,但对于自己的父亲那是发自内心的敬重和爱戴,他完全可以为自己父亲而死。
    这份恩情他不知如何报答,唯有放下文士的尊严,叩拜答谢。
    对于李翔的举动,罗腾飞也是一怔,忙将李翔扶起。他不知道李翔是不是看得起他,但可以肯定,他对李翔充满了鄙夷。
    罗腾飞最瞧不起地便是李翔这类二世祖。屁大地本事没有。仗着家人地余荫胡作非为。跟他同行。那是出于利用地心理。他想知道一些南宋地行情。同时也需要他带路找到城镇。
    但李翔这一跪。却让罗腾飞对他地映像瞬间改观。
    罗腾飞是一个粗人。文化不高。但非常认同一句话“百善孝为先”。这有孝才是人。无孝畜生不如。
    不论李翔是什么样地人。但他此刻地表现足以让罗腾飞另眼相看。
    罗腾飞急忙将李翔扶起。拽起了电视里地古文:“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李翔起身说道:“罗兄不如在瑞昌暂居下来。先了解一下世道。在做打算。也好让李某尽些地主之谊。”这一次李翔是真心诚意地向罗腾飞发出邀请。
    罗腾飞也无处可去,当即答应了下来。
    这时,李翔的父亲已经包扎好了伤口上前谢恩,“罗英雄救我瑞昌百姓,老夫实在无以为报。这里代表全县百姓,谢过罗英雄了。”
    他不顾身上的伤痛,勉力作揖。
    李翔看了忙上前搀扶。
    四周的县民也一直开口要着县太爷养伤休息,那份出至真心的敬爱丝毫没有半点做作。可以肯定,这县太爷确实是一个实干派。
    李翔也不想看到自己的父亲过于劳累,拉着罗腾飞边往城里走,口中尚在高呼:“父亲,你且去休息。这位英雄是我的朋友,便由我来招待了。”
    李翔找到城内最好的酒楼,奉上酒菜。
    闻讯而来的诸多县民也一同赶来庆贺。
    虽说这位英雄衣服有些古怪,但却无人不说他是条好汉。宋朝人的身材普遍比较矮小,罗腾飞一米九二的个子,在人群中那是绝对的鹤立鸡群,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馀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在尚文的宋朝也是绝无仅有。
    过肩的长发披在肩上,因为七天没有梳洗,乱糟糟的,犹如一头咆哮中的雄师,长的不帅,但却异常的威武。
    加上他喝酒向喝水一样,更加证实了诸位县民的想法。
    其实,他们不知,罗腾飞这是苦在心头。
    他出生于东北的寒苦之地,喝的是六十七度的衡水老白干。别人喝酒是用小杯,豪气点的是大杯,他却是直接拿瓶酒对着瓶口吹喇叭,一瓶一瓶的喝,一餐两三斤完全不是问题。
    但这宋朝的酒却只有二十几度,罗腾飞喝起来就像是喝水一样没啥滋味。
    几十个人喝酒到天明。
    第二天,李翔便热心的帮助罗腾飞张罗起住处来。
    这瑞昌因田地殷实,交通便利,原先很是富庶,但自从金国占据了东北、伪齐占据中原,诸多流寇便来南方抢掠。
    因瑞昌富庶,时常遭到流寇的窥视。
    是以,县太爷张式募集了一伙民兵保家,颇有成效,多次打退贼人的进犯。昨日,因为李翔被掳,张式只有李翔这么一个独子,迫于无奈派出了人手寻找。
    此举使得城内兵力见拙,这才让贼人钻了控制。
    不过纵使如此,依旧有许多村民不堪袭扰,背井离乡。县里最不缺的便是空屋子,很快李翔便在南城找到了一所两室三厅的小型屋子,院子里还有一颗苍天大榕树。
    屋舍的主人在半年前被盗匪杀了,房契一切重归官府。
    因为罗腾飞立有大功,张式也没好意思要他的银两,直接将这座宅院送给了罗腾飞。更主要的还是他希望能够居住下来。
    这瑞昌并没有真正的能手坐镇,有罗腾飞在可以更好的保卫县里的安宁。
    看着寂静的宅院,罗腾飞心想:“这就是自己以后的家吗?没有父母亲的淳淳教导,没有小妹的吵闹,这算是家吗?”
    虽说被人人称作“英雄”别有趣味,但毕竟罗腾飞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有属于自己的家人,一时间也难以释怀。
    见罗腾飞没有什么精神,李翔便告辞离去。
    罗腾飞走进屋内也不打扫,直接躺在了床上。最近几日,他都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不一刻,便沉沉的昏睡过去。
    腾飞……
    腾飞……
    你老爸不求什么,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乡下人,自耕自食,自己养活自己。不去求富贵,也不求其他,只要身体平安,过的好,能够活着,一切都好………
    没事也别打电话回来,这电话费不便宜,你在外头也不容易……
    没有消息,对你老爸来说就是最好的消息……
    这就说明,你还活着……没有发生意外……
    如果有好姑娘……
    就带个回来给你老爸瞧瞧……
    妞儿还小……这抱娃儿还得指望你这个当老大的……
    “老爸……”罗腾飞一身是汗的坐了起来。这是个梦,但脑中却还遗留着父亲的那句“活着……”
    老爸说的不错,不管在哪,都要活着。
    活着,才是人生。
    罗腾飞突然来了精神坐了起来,发现天色以暗了下来,小藏獒在床附近转来转去,口中发出饥饿的叫声。
    一手将它抱起,开怀笑道:“饿了吧,老子带你去飚餐!”
    “对了,你还没有名字……取一个……叫什么好……”罗腾飞对着藏獒自言自语,想起了小妹,大笑道:“决定了,以后,你的名字就是……”
    “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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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要干就干黑社会


    中国武术博大精深,比起空手道、跆拳道更加具有实战性。同时也需长久的练习,才能发挥其真正威力。
    罗腾飞早已习惯早起,形成了固定的生物钟。
    手腕上的劳力士刚指向五点,便醒了过来。
    小乖跟他同床共枕,此刻还在呼呼大睡。
    罗腾飞梳洗一番,穿上了李翔为他准备的宋朝服饰,走到前院打起拳来。八极拳、截拳道、咏春拳、形意拳和古泰拳皆练习了三遍,算是热身。
    随即来到古榕树前,在这粗大的榕树上挂着一个大型的沙包。这是他昨夜特地赶制的,为了就是今早的练习。
    之所以称中国武术比起空手道、跆拳道更加具有实战性,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武术讲究的是劲,而不是力。
    是内劲,将身子肌肉的瞬间爆发力凝聚一点,然后击出,发挥出恐怖的力量。这一点,空手道、跆拳道是完全无法做到的。
    力只能打断人的骨头,而劲却能打碎人的内脏。
    罗腾飞此刻的武学修为处在劲的入门阶段,他可以做到以劲打人,将力惯于一点,然后击出,但却暂时无法办到瞬间爆发。
    这所谓的瞬间爆发,即是指零距离的爆发。
    罗腾飞曾经见过一个太极宗师。那是在武当地后山是一个年近百岁地道人。若比力气二十个他。也抵不过罗腾飞地一个手。
    但他却能在手掌贴在树干地情况下。只是手心一震便在树干上留有一个清晰地掌印。那便是传说中地太极劲。
    罗腾飞可以一拳打断树干。却做不到这一点。
    从那时起。罗腾飞便专注于劲力地研究。如何将自己地神力。化为劲力。年余来收效甚微。不免有些灰心。
    他却不知。这劲和力地转换数百年来盛传地那些好手无不花费了无数心血地专研方能成功。十年。二十年有地甚至花费三十年。
    类似他这般。学武不过五年便能领悟劲、力地奥妙。实数不易。
    这些也归功于他老爸平时的锻炼,因为农活需要力气,罗腾飞八岁便开始割草喂猪,十岁挖地种菜,十三岁山上打材,将他的身子骨练成了一头蛮牛,学起类似八极拳、形意拳、古泰拳这类刚猛霸烈的武艺,那是事半功倍。
    他大喝了一声,使出了自己的拿手绝技之一……半步崩拳,将力量以及爆发力凝聚一点,达到力量、速度的极致。只听得“噗嗤”一声,拳头以没入沙袋之中,粗厚的麻袋被他打出了一个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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