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侦探-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父亲和他的新娘搬进了位于十二道街和杰菲逊街之间的一间小屋里,这间小屋位于一幢典型的迈斯威尔街楼房里:三层的隔板楼房、沥青房顶、外楼梯。在每幢楼里大约有九套公寓和八十名居住者,一套三居室的公寓可能住着十二个人。黑勒一家,独自住在他们的小屋里,和其他二、三十名住户共用一个厕所,每一层楼只有一个厕所。
我可以想象父亲过的是怎样一种让人窒息的沉寂生活,工会生活曾经占据了他绝大部分精力,而现在那些都成了陈年旧事。在他摆书摊的地方,资本主义的铜臭气味甚至比他深恶痛绝的银行还要浓烈。像爸爸那样一个阅读广博而又富于才智的人,绝不可能体味不出这其中的反讽意味,所以他的全部生活重心都在他挚爱的珍妮特身上,再就是对家庭前景的憧憬。
可是妈妈的体质仍旧十分孱弱,在一九○五年为了我的降生,她几乎连命都搭了进去。一名从迈斯威尔药房赶来的助产士救了我们俩的性命,后来,那名助产士又以策略性的话语对父亲委婉地建议内森·塞缨尔·黑勒最好是他们惟一的孩子。
然而,那时候有好几个孩子的大家庭才是理想的模式,结果几年以后,妈妈死于流产。在助产士赶到以前,妈妈就在爸爸那双满是鲜血的臂膀中阖上了双眼。我想我可能是当时就站在旁边,目睹了这一情景,或者是爸爸以低沉暗哑的嗓音逼真地向我讲述了当时的情景,不管怎么样,我时常回想起这一幕。妈妈在一九○八年逝世的时候,我还不足三岁。
爸爸从不表现出他的悲恸,这不像他那强悍的性格,我甚至都不记得看见他啜泣过,可是失去妈妈是对他的沉重打击。如果当时爸爸有足可以信赖的亲人可以依靠的话,那么我很可能会被一个姨妈或是其他什么人给收养了。我后来才知道,路易叔叔和妈妈的姐妹以及一个兄弟都曾提出要收养我,可是爸爸将他们一一回绝了。妈妈死后,我成了他的全部,是妈妈惟一留给他的纪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亲密无间,尽管我从六岁起就开始在书摊帮忙,我和爸爸还是鲜有共同之处。我们两个惟一相同的地方就是我们都喜欢看书,不过我看书只是为了消遣,根本无法和爸爸相比。十岁时,我就开始看有关内克·卡特的侦探故事和硬皮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随着岁月的推移,我想当名侦探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社区的环境越来越差了。在迈斯威尔街做生意的确有利可图,可是在那里生活就像生活在恶梦中一样。我们住的那幢公寓挤满了一百三十个人,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贫民窟,邻居们都在虎视眈眈地,用艳羡的目光看待我们这一对单租一室的父子。迈斯威尔街附近有很多血汗工厂,这很可能重新燃起爸爸血液中的工会情结,而且这里疾病横行——在妈妈因流产而去世的时候,街上流感肆虐,爸爸一直认为正是这夺去了她的生命,也许这么想能让他觉得好过一些。四周还无时无刻不充斥着垃圾箱、厕所和马厩的臭味。更让爸爸不安的是,我就读的那所威尔士学校时常发生械斗事件,尽管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尽量避免不被卷入其中,但是还是经常目睹男孩们用刀或枪进行血腥打斗,而他们绝大多数是七、八岁的孩子,再大一些的孩子就更加无法无天了。当我在威尔士学校平安地度过两年之后,爸爸宣布我们要搬家了。我想知道什么时候?可是,他说他也不清楚,但反正我们得搬家了。
早在我七岁的时候,我就清楚地知道爸爸不是一个头脑精明的生意人。出售通俗小说和文具可以提供一日三餐的稳定收入,不过却存不下什么钱,而且当爸爸过度劳累的时候,他的头就会疼——一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周期性偏头痛”,这时候他的书摊就得关上几天。当然他的偏头痛是在妈妈去世以后才得的。
尽管爸爸百般不情愿,可是他最后还是去找了路易叔叔。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他去了路易叔叔位于湖畔林肯公园高层住宅楼里的家。路易叔叔现在已经是道维斯银行的副经理助理了,一名富有而又成功的商人,简而言之,正巧是爸爸的对立面。当爸爸向路易叔叔请求贷款的时候,他的弟弟回答道:“为什么不去银行呢?为什么要到我的家里来?而且过了这么多年以后,我为什么还要帮你呢?”
爸爸说:“为了保全你的面子,我才没去银行,我不想让我飞黄腾达的弟弟感到脸上无光,因为他的哥哥是一个衣衫槛楼的迈斯威尔街的小贩来恳求他的银行家弟弟帮忙,这可能会使你觉得不自在的。不过……”爸爸加强了语气,“如果你不为此感到难堪的话,我当然可以一趟又一趟地去你的银行,直到你答应给我贷款为止。也许,你的同事以及那些好奇的顾客不会在意你的哥哥是名衣衫槛楼的小贩,还是名无政府主义者,一个工会会员;也许他们也不介意我们兄弟俩都是由一名老鸨养大的,这样他们就会清楚你的财产和他们的钱一样,是靠榨取别人的血汗得来的。”
靠着这笔贷款,爸爸在北劳恩代尔附近被叫作“道格拉斯公园”的地方开了一家小书店。前面是个小店面,后面有三个房间:厨房、卧室和起居室,起居室也是我的卧室。最让我们满意的是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室内卫生设施。我转到了黑勒书店对面的拉维森学校就读。爸爸还是靠出售文具和廉价小说维持我俩的生计,他总共用了十二年时间才还清路易叔叔的贷款,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三年。
因为爸爸是一个从不袒露感情的人,所以我一直不知道我才是他生活的全部,时至今日,我才深切地明白这一点。我明白他为我取得的每一次好成绩而骄傲,而且我现在才明白搬家完全是为我着想,可以换一所安全些的学校,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花太多时间为爸爸照顾生意。爸爸仍旧是一个不太精明的商人,他储备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书籍要远远超出流行小说,在他眼里,只有辛克莱尔《丛林》那样的书才算得上流行小说。并且,他始终拒绝在书店里出售廉价糖果和便宜玩具,而这些恰恰可以为他招来更多的拉维森学校里的学生顾客。对爸爸而言,文具和通俗小说是他为以前的理想作出的最大让步。尽管我们居住在一个以犹太人为主的地区里,父亲也坚决不肯出售有关宗教方面的书。对犹太食品的喜爱是爸爸身上惟一有犹太色彩的地方,我也是如此,在这一点上,我们十分相像。
父亲想让我念大学,这是他长久以来的梦想,至于我选择什么专业,可以听凭我自己的意愿,他根本不在乎。无论是做医生,还是做律师,他所希望的只是我能上大学。我想我当一名教师可能会让他感到高兴的,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他对我的职业选择惟一明确的就是他不希望我成为一名商人,无论是像路易叔叔那样的大资本家,还是像他那样的小贩,于是我一直让他安心我决不会走上这样一条路的。从我十岁起,我想成为一名侦探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了,这是我惟一的理想。爸爸本该像大多数父亲应该做的那样认真倾听我的诉说,要知道有些孩子在长大以后的确实现了小时候想做个消防队员的心愿。可惜在我少年的时候,爸爸没太把我的这一理想放在心上,就像许多父母一样,他们很少给予孩子们以他们应得的关注,可是在孩子心中有些事是认真的。
在我高中毕业的时候,爸爸得意洋洋地把五百美元交给了我,天知道他花了多长时间才攒下这么一大笔钱的。他告诉我,他不想限制我花这笔钱的方式,不过他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去念大学。为了让他高兴,我在克瑞恩大学读了两年。可是在此期间,爸爸的书店生意渐渐走向了下坡路,由于他一个人照看书店,又经常因为头痛而停业,所以我决定回家帮忙。他希望我在攒足学费以后能再回到学校里去,我告诉他,我认为两年的大学生活已经足够了。按以往的惯例,我们不再谈及此事,按各自的方式行事。
在我告诉爸爸,我向芝加哥警察局申请职位的那一天,我们两个发生了第一次争吵。那是爸爸生平第一次冲我大吼大叫,也是最后一次。在那以后,他又转向了冷嘲式的轻蔑态度,即使是发生争执,也是相当低凋的。当时爸爸的态度让我极为震惊,我想他也同样被我的反抗行为所震惊。尽管那时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可爸爸还是认为我是一个孩子。不过在他冲我大吼一通之后,他又笑着告诉我:“你决不可能得到这样的一份工作的,你没有后台,又没有钱,更没有什么支持者。”我们之间的争吵就这样结束了。
我从未告诉过爸爸,是路易叔叔安排我进的警察局,不过这件事爸爸肯定心知肚明。正像他说的那样,要得到这样一份工作,要么得有人,要么得有钱。路易叔叔是我在芝加哥认识的惟一一个大人物,现在他已经是道维斯银行的副总裁了,所以我就去找他帮忙了。
路易叔叔说:“内特,你从未向我要求过什么,这一次却是个例外。不过我会送你一份礼物的,此外你就别指望从我这里得到其他东西了。尽管放心,我会好好安排这份礼物的。”我问他到底是什么,他说:“我会向A·J提到这件事的。”A·J就是舍迈克,那时他还不是市长,不过已经是城里的实权人物了。
就这样我进了警察局,虽然我一直还住在家里,可我和爸爸的关系再也没有恢复到像以前那样。我在林格尔一案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我从一名小小的交通警察一跃成为一名便衣警探。事隔不久,爸爸用我的枪对准了他自己的脑袋。
那把枪就是我今天用的这把枪,我用它在弗兰克·奈蒂的办公室里打死了一个年轻人。
第三章 改弦更张
我告诉邦尼:“我辞职了。”
邦尼·罗斯是当时最著名的职业拳击运动员之一,一名风头日劲的轻量级拳击选手,也是现任冠军托尼·坎佐内拉的最具实力的挑战者。邦尼,二十四岁,出生在芝加哥的西部地区,也是一个在迈斯威尔街上长大的侨民。虽然邦尼从事的是一项竞争性极强的运动,不过在他那张英俊好斗的脸上,时常可以看到平和宽容的笑容。
我和邦尼从小一起长大,邦尼的全家都是虔诚的犹太教教徒,每逢周末,他们都会停下手中的工作进行虔诚的祈祷。他家的生活十分困苦,邦尼的父亲甚至把手纸撕成小条给全家人用。我和我父亲一样,不信奉犹太教,但和他们全家人相处得却极为融洽。在我们搬出迈斯威尔街的前一年,我常常帮他们家跑腿,做一些杂事。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和父亲搬到了道格拉斯公园附近。不过,每逢星期天,我都会跑回迈斯威尔街和邦尼一起到一家商店帮忙。我们两个人一起大声吆喝,还时常拦住过路的行人劝他们买这买那。邦尼是一个活泼好动的人,每一次都是他拉客,我卖货。在他父亲被黑社会枪杀之后,邦尼家的情况更是每况愈下。为了养家糊口,邦尼被逼无奈,只能去做街头帮派的打手,不过这最终造就了后来的拳击冠军——邦尼·罗斯。
邦尼远比当时的许多拳击选手聪明,不过却和他们一样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幸亏他有两名头脑精明的经纪人——温茨和皮安,他们帮助邦尼在其他方面做了一些投资。其中之一是开在克拉克大街的一家珠宝店,还有就是在范伯恩和普利茅斯开办的熟食店,以及熟食店旁边的一家名叫“瞎猪”的非法酒店。邦尼计划在禁酒法令取消之后,把瞎猪酒店改建为邦尼·罗斯鸡尾酒俱乐部,不过,他的这个愿望只能等到他从拳击场上退役之后才能实现了。
邦尼曾经帮卡朋打过许多场骗钱的比赛,尽管如此,他仍是芝加哥的明星,人们心中的偶像,所以他的那两名经纪人一直对邦尼日后打算改建瞎猪酒店的雄心大志感到迷惑不解。
邦尼一改往日常态,柔声细语地问:“你真的辞职了?”除非是在拳击场上或是被人攻击,否则他那双棕色的“小狗眼”里见不到一丝杀气。
我点了点头,说:“我已经说过了,我辞职了。”
“你是说从警察局?”
我笑了,“当然是从警察局。”
邦尼呷了一口杯中的啤酒,陷入了沉思。
这是一个寒冷而凄清的午夜,外面飞扬着漫天的鹅毛大雪。我和邦尼坐在熟食店一个偏僻的角落里,离我现在住的亚当斯旅馆只隔几个街区。这家小店很深,长度大约为宽度的三倍,室内光线昏暗而又烟雾绦绕。在最里面的跳舞场上摆着几套木质桌椅。四周的墙壁上挂满了拳击照片,其中的绝大多数是邦尼和他的那些对手们在拳击场内外的快照。
过了一会儿,邦尼若有所思地说道:“如果你父亲知道这件事,他一定会感到很欣慰的。”
我沉重地点了一下头,回答道:“是的,我知道。”
“可是珍妮会很不高兴的。”
“我也知道。”
最近,我刚刚与珍妮·多尔蒂订婚。
“再来一杯吗?”邦尼向我举了一下手中的啤酒杯。
“你怎么看?”
他高喊了一声:“巴迪!”
巴迪·高德是一名已经退了休的重量级拳击运动员,现在他为邦尼经营这家熟食店以及非法酒店。听到邦尼的召唤,柜台后的巴迪会意地点了一下头。随后,邦尼又微笑着对我说:“你知道吗,伙计,你这是在向外扔钱。”
我点了点头。我明白邦尼的意思,在卢普当警察,即使是在经济最不景气的时期也能挣到很多钱。
这时,巴迪送来了啤酒。
邦尼又加了一句:“要是经济景气的话,你会挣更多的钱。”
“是的,没错。”
“你这么做,是为了奈蒂的事。”邦尼似有所悟。
“你这么想?”
“你是在昨天下午递交的辞职书吗?”邦尼又问道。
“是的,这么说你已经听说过这件事了?”我端起了酒杯。
“是的,这件事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大家对此议论纷纷。”
“难怪!”我喝了一口啤酒,“这么差劲的啤酒。”
“这是曼哈顿啤酒,已经是最好的了。”邦尼好脾气地向我解释着,“可以说这是卡朋酒里最好的一种,他的福特——德尔伯恩酒还没有这种酒销量好呢!”
邦尼也喝了一口,又继续向我问道:“内特,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下定决心辞职的?”
“今天上午。”
“那你又是什么时候上缴的警徽呢?”
“也是今天上午。”
邦尼轻轻地摇了一下头,说道:“你太轻率了!”
“不,我已经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来考虑这事了。”
他微微一笑,说:“不过,我对你的决定倒不觉得意外。”
现在,芝加哥的公众舆论已经把我吹捧为“英雄”了,我、米勒,还有兰格。不过主要是我,因为我是城里最年轻的便衣警探,更何况,还有我那个认识舍迈克市长的路易叔叔帮我大肆宣扬。
市长舍迈克是可以左右舆论的大人物,每周的电视以及广播都有他的专栏节目——“亲密交谈”。他经常邀请记者前往市政厅大楼采访和评论他的工作情况,对于那些新闻记者,舍迈克的市政厅办公室永远是开放着的。市民们可以从电视上看到他正直体面地穿着衬衫坐在那里,一边喝牛奶,一边吃着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