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浪漫.清穿你妹夫 作者:大羿(晋江2012-8-11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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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杀的?”
公主点头。
这时候门推开了,有人进来了。我赶紧把公主推到窗帘后面。
但那个侍卫竟然发露出惊恐的神色后就跑掉了。
“什么情况?”我问公主。
“阔仑力大无比,可以双手把活人撕成两截。”
“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吓跑。”我总算了解这诡异的情况了。
公主捡起地上散落的几十张纸,看着上面的字:“你说得对,满人是不可能相信汉人的。这十一年来,他从未信过我,我身边一直都有人跟踪。”
我不耐烦地把它们揉成一团再抓烂,然后尽数塞到乘满墨汁的大砚台里。我讨厌留下证据,一搞不好就要死人的。
“出人命了!阔仑大人被杀了!”我听到下面几层楼嘈杂的声响。
“现在怎么办?”公主问。
“还能怎么办,”我拉开窗户,“一起跳下去,我给你当垫背。”大明公主对抗清是很重要的,我挂了她也不能挂。再说,她挂了我没挂,我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天地会的兄弟。
“笨蛋。”公主挖出我怀里的钩锁,将钩锁一端钩在屋檐,另一端拽在手里,然后搂着我的腰跳出窗外,我们随着绳索慢慢滑到三楼。看着公主沁出血的手心,我真有一种跪在地上,大呼“我对不起大明列祖列宗”的冲动。
到三楼的时候,我们就直接跳下去了。训练有素的公主抱着我在空中连翻几个跟头后平稳着陆,我打心眼儿里佩服她。
她翻墙的动作又敏捷又轻盈,像小说里的女侠一样。而没有多少翻墙经验的我就显得猥琐多了,活脱脱一小毛贼。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我被公主拽着以十二米每秒的速度在城里窜了好一阵子才把阔仑家的追兵甩掉。在护城河边,公主就着袖子帮我擦掉脸上的血,好不容易才擦掉大半。
脱身是个大问题。我们这么狼狈地回去,当城里的守卫是瞎子啊!就算守卫是瞎子,民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把衣服脱光?”公主问我。
“不,这个不好。如果我们是一男一女,这种造型还说得过去。”我说。
有了!虽然我不喜欢这个桥段,也只能用一用了。
“我们装作抢男人打架,尽可能引来更多的人。”我附在公主耳边说完后就拆了她的髻,然后又揉乱了我本来就很毛糙的头发。
公主点头表示同意。
“你这个贱人!”我扯着嗓子甩了公主一巴掌。希望她日后不会计较,毕竟这是为了救我们的命啊。
“你说什么!”反应过来的公主踹了我的腿。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下半辈子的依靠,你这个狐狸精却……”我发出巨大的哭声,希望能吵醒几户人家。
“明明是你难看,留不住男人!”
太好了,有几户人家穿着睡衣挑灯来看情况了。
我和公主借机扭打起来,拼命打对方的脸。然后被众人拉扯开。
“小三,你昨天夜里为了那个大叔和晴川打架了?”阿贵看我的时候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哼?”我昨天耗尽了脑力体力才保住我和公主的命,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好好发一会儿呆。
“昨天阔仑被妖怪杀了。”阿贵说,“这是画像,和你昨天那副鬼样子还真有几分相像。”
我竭力掩饰内心的惶恐,去接阿贵的画像。
看到画像后,我就乐了。我本人长得是很大众脸的,城里人认得我也是认我的衣着打扮。根据这画像上的脸,百分之九十的城里女人都要被抓走了。
画像上的我是披头散发一身睡衣的,没有了标志性的粗辫子和灰衣服,根本看不出那个人是我。
而且,画像上人大半张脸还用浅墨涂黑了。这大概是想画出我满脸血的样子。更离谱的是,画像里那个人的左手竟然是刀子形状的。
目睹过我这个杀人凶手真容的应该就是昨天被吓跑的那个侍卫。画像应该也是根据他的 表述提供的,符合他对我的印象。
拜托,这个画像就算贴得满街都是也抓不到人好不好。
但我还是不能放心。我把公主推到窗帘后面没让人看见她,这不代表我们逃命的路上她没被发现。
“只是一个妖怪吗?”我问阿贵。
“嗯。”阿贵的回答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去看一下晴川。”
“你们不会……又打起来吧?”阿贵问。
“不,我想通了,大叔是喜欢晴川的,强扭的瓜不甜。”我说,“我应该不至于沦落到没人要的地步。”
“啊?我没有听错吧?”阿贵说,“小三是可以当女人娶的吗?”
“闭嘴!”我把阿贵的头按下去。
公主跟我们站在反清复明的统一战线后,就捐出了那二百两银子给阿贵母子和我们改善生活,现在顿顿都可以吃稀饭而不是稀汤了。至于妹夫给我的钱,扣去准备给蒲老先生的生活费,剩下的都给水生他娘买“便宜的”人参吊命了。
她下午回来的时候,穿了一身道姑服饰。那藏青色的汉服看得我感动万分。公主的头发也不再梳得那么风尘,她乌黑光亮的青丝一部分整齐地盘在头顶,一部分散落下来。往日浅淡的眉毛被勾画得充满了英气。
如果说身为歌姬的她是娇柔的,身为细作的她是冷艳的,那现在的她就真真算得上美丽了。
“公主,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朱和圩和苏晴川都不在了,我为自己取名朱无道。”
“你……想起来了?”
“没有,只是记起了这个名字而已。”公主说。
我轻轻抱了一下公主,表示安慰。可惜我做的不是很完美。之前的晴川毕竟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我抱她的时候身子还是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壮士一去兮(一)
康熙四十五年的三月,李大叔终于踏着消融的冰雪前来了。
“大叔!”看到大叔我还是像看到了亲妈一样。
大叔的目光不在我这儿,他看到穿汉服的公主,眼里露出惊艳的神色。
“大叔,晴川姑娘改名朱无道。”我解释说。
大叔对我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他必须赞许啊,我要不是运气还凑活,早就死了十遍八遍了。
我们接下来去了道观。道观是个好地方,在古代,出家人都是没有户籍的,朝廷也不怎么管这些地方。正因为如此,古代才有很多革命者披着出家人的外皮吧。
进了一间狭窄的小房,一个人突然冲到我面前。我认得这个人,他可是目击了我行凶的那个侍卫啊!
我正琢磨着该怎么杀人灭口,他就扑通一声给我跪下了。
谁来给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情况?
“社壮士报了小人一家的血海深仇,小人无以为报!”
我听得更糊涂了:“哈?”
“他也是天地会的兄弟。”李大叔说,“你徒手杀死阔仑的事已经为抗清志士所传颂。”
“不是,我……”
“你是想杀他吧?”大叔问。
“差不多,但是……”
“你是豁出去了吧。”
“是,但是……”
“那就没有什么好但是了。因为你英名在外,所以易先生他们命你去昆明支援李天极和朱六非的起义。”
“打仗?”我的嘴巴张得大大的。
“起义,不打仗还是什么。”
“我没打过仗。”我说。
“硬着头皮上,不要死也不要拖累别人就行了。”李大叔说,“我相信你。”
“李先生很信任社壮士,他说,社壮士是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她的人。”那个天地会兄弟说。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应该感动的吧,但我为什么想哭呢?我深吸一口气,稳了稳情绪:“我谢谢你。”
这个晚上睡得不安稳,因为我明天就要动身参与起义了。我不会打仗,但仗要打了才会,就像不下水就没法学游泳一样。我姑且就这么想吧。另一张床是空的,公主和大叔住客栈去了。
一个黑影“咚”地一声从窗外砸在我床上。
“妈……”
一只手在我喊出“呀”之前捂住我的嘴:“你闭嘴啦。”
“阿贵?你搞什么!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啊!”我在他的手松开后抱怨说。
“就你,还说别人搞什么。”
“不要暗示我,我听不懂,有话直说。”我不耐烦极了。
“你——是——反——贼。”阿贵一字一顿地说。
“不,不是,”我眼珠子一转,“我这么聪明能干,懂得养家糊口,怎么会……”
“好,明天带上我一起,不然我告发你。”
我听了他的话连连摇头:“这不行,我不能连累你,吴妈对我那么好,我不能对不起她。”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不是,这……”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从窗户跑了。
“你为什么会把他带来?”李大叔英俊的脸青起来可不怎么好看,配合着马车带来的颠簸,就更有吓人的感觉了。
我哭丧着脸说:“被发现了,他非要跟来。”
公主表现得就淡定多了,不愧是公主:“带上也无妨,小三一开始也是凑上来的。很多人加入都是这样的。”
阿贵说:“要我做什么都成。”
“那你要向小三多学习,她的表现相当不错。”大叔说。
“那是。”我扬起的下巴在被大叔瞪了一眼后又给缩回去了。我确实没什么好骄傲的,都给阿贵发现了行动。要是换作别人,我们就完蛋了。由此可见,我离一个合格抗清志士的标准还差得远。
那位天地会的内应叫长富。他崇敬的目光总是看得我起鸡皮疙瘩。公主和李大叔都很平静,阿贵也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魄,最焦虑的就是我了。
这辆车是载着我去上前线的。连医疗后勤队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而我,不是当军医,是要拎着武器和清兵打仗。一些文学作品里描述这些场景的时候,主角都是英勇又强悍,以一敌百的。但战争是很残酷的,我很可能刀柄还没碰到就被人砍掉脑袋。
过度的焦虑使我的左脸长出了两颗痘痘。李大叔看到我的痘痘似乎想笑,但一想到接下来可能出现的艰险境况,又笑不出来了。
我想抗清,我想保护我的族人毕竟不是叶公好龙,我要活下来,去保护他们。想到这里,我的心境不再那么忐忑。
这一路越来越暖和,到达昆明边境后,我又换成了初秋时的着装。公主喜欢围着的漂亮的毛领子也卸掉了。
我们去的齐风客栈是李大叔名下的产业,应该是个安全理想的地方。
李大叔带我们上楼,推开了一间客栈的门。屋里是阔别已久的易先生和梅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要开始给力起来了。
☆、壮士一去兮(二)
我们进屋后,易先生忙跑过来把门关上:“社大妈,你在这两兵交战之际跑过来干吗,送死啊!”
“李大叔说你和梅先生要我前来助战。”
梅先生连连摇头:“没有这回事。战事很严峻,我们已经撤离出来了。”
“李大叔,你陷害我?”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她可以的。”李大叔说,“我连后背都可以交给她。”
“易先生,社壮士是很厉害的,她连只手杀死满洲第一巴图鲁的勇气和实力都有。”长富滔滔不绝地说,“社壮士一定会成为我们的中坚力量的……”
“谢谢你,长富,”我痛苦地说,“我其实……”
“还是无法丢下我们,对吧?”长富又陷入了如痴如醉模式。
我深吸了一口气,望着长富陶醉的脸:“必然的,但是战事不是已经……”
“快结束了,清兵和我方各有两百人,我觉得你可以趁这个机会去试炼一番,成为真正的战士。”
“好吧。”
“社大妈!”易先生对我的称呼就这样换了。好吧,再怎么说也比一口一个“小三”强。
“好了,我做些准备再去。”
“朱一贵,你又跑来做什么?”易先生看到阿贵,又是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大妈,你自己跑来添乱不说,还带了这么个拖油瓶,我服了你了。”
“你叫朱一贵?”我问阿贵。
“你才知道?太不够意思了吧。”阿贵斜视着我。
“我错了。”我蹲在墙角画不停地画圈圈。
“这位是公主吧?”梅先生问朱无道。
“是,不过我不叫朱和圩了。吾之名,朱无道。”
“公主很强的,又对满人很熟悉,一定可以帮上大忙的。”我连忙说。
易先生咬牙切齿地说:“这个我们知道,那你呢?”
我挺起胸膛:“我也会努力的。”
易先生拿起一边鸡毛掸子的棍子轻轻抽了我一下,我的身子就从挺拔恢复为佝偻的样子。
阿贵的嘴角在上扬,公主和李大叔表面镇定,眼中却有局促的笑意,连长富都在撑着肋骨不让自己笑出声。
只有梅先生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一点表情。还是梅先生最好了!我向他投去感激的一瞥。梅先生看到后微微点点头示意他看见了。
“好了,既然你心意已决,那就跟上来。”
“是,”我竭力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却也很快蔫了下来,“但我可不可以不要两手空空去战场?”
“谁说你要去战场了,是做特训。”易先生说,“之初,剩下的事你打理。”
一男一女在道馆里拿着竹棍练剑的情节,你想到了什么?双剑合璧是吧?
大错特错!真实情况是,我的手腕都给易先生打肿了。
我第五十二次从地上爬起来,捡起竹棍,易先生的棍子就再次戳到我胸口:“死。”
“我还没捡……”
“你以为战场上有人等你把武器捡起来?”
“不是。”我抵御着易先生越发凌厉的招数。
易先生的竹棍狠狠打在我手上,血涌了出来。
“你以为战场上敌人会等你包扎好再攻击。”竹棍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血淋淋的手上,然后滑过去,抵住我的脖子,“死。”
我狠狠心,忍着疼痛劈向易先生的竹棍。攻击是最好的防御。随后我被秒杀的时间间隔就不再那么短了。
“我不得不说,大妈,”易先生打我头的棍法还是很凶残,“你真不是这块料,死。”
我气得丢下竹棍,头顶向易先生的腰把他摔倒在地上。
易先生揉揉腰爬起来:“果然大妈还是比较适合蛮力,但同归于尽可不是好办法,起来吧。”
我用肿得跟香肠似的手指蘸着血抓住竹棍,爬起来。
肚子饿了我没问易先生,因为他一定会说:“你以为敌人会先让你吃个饭再打?”
想睡觉了我没问易先生,因为他一定会说:“你以为敌人会让你先睡个觉再打?”
三天三夜下来后,我包括脸在内的地方被易先生打得体无完肤,血迹斑斑,浑身上下的关节都痛得像是要碎掉一样。这让我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战斗力简直就是弱爆了。
易先生丢开竹棍,问我:“大妈,你还想上战场吗?”
“是!”我挺起胸膛。
“去吧,”易先生拍拍我的肩,然后背对着我,“大妈,你真是……”
“真是什么?让你感动吗?”我撑着被打肿的脸露出一个自认为憨厚的笑容,随即意识到易先生很可能会说“感动你大爷”什么的。
易先生又选择性失聪,没听这句不入流的话:“你去找烟花店的小伍。”
小伍,小三,怎么又有一种般配的感觉?我知道我想多了。
我前脚刚要走,易先生拽住我的�